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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皇室兄妹間相奸為何層出不窮?(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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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果兒 發表於 2014-1-4 13: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今天全世界的法律都禁止兄妹結婚,社會也不能容忍這種行為,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日本古代這一現象卻屢見不鮮,特別是在皇室、貴族之間更是常見。先請看看下面這段名單:

  

     同父異母兄妹婚

  仁德天皇(大雀命)—— 八田皇女(八田若郎女)

  仁德天皇 —— 菟道稚郎姬皇女(宇遲能若郎女)

  隼總別皇子(速總別皇子)—— 女鳥皇女(女鳥王)

  履中天皇(伊邪本和氣命) —— 幡梭皇女

  敏達天皇(沼名倉太玉敷命) —— 推古天皇(額田部皇女、豐御食炊屋比賣命)

  用明天皇(橘豐日命)—— 穴穗部間人皇女(間人穴太部王)

  押坂彥人大兄皇子(麻呂子皇子) —— 田村皇女(糠手姬皇女)

  押坂彥人大兄皇子 —— 小墾田皇女(小治田王)

  押坂彥人大兄皇子 —— 櫻井弓張皇女(櫻井玄王)

  藤原不比等(藤原史) —— 五百重娘

  藤原房前 —— 片野

  物部石上贄古連 —— 御井夫人(布都姬)

  我們所羅列的還只是有名的人物,象敏達天皇之子日子人太子娶庶妹田村王(糠代比賣命)等都沒有列出。為什麼同父異母兄妹婚的情況如此普遍呢?這是因為母系社會的殘餘影響力,以及當時是招養婚和服役婚的緣故,孩子們在各自的母親家中出生並長大,母親不同而父親相同的兄弟姐妹之間並不比陌生人親密多少。

  說到這裡順便提一下日本婚姻制度的演變和發展,魏晉時代日本是一夫多妻制——《魏志倭人傳》記載:「其俗國大人皆四五婦,下戶或二三婦」,以至於我國後來不少史書曲解倭國女多男少。到唐代日本還是招養婚,即女方將男方招到自己家裡做上門女婿。平安時代開始流行服役婚,即男方需在女方家裡勞作三年才能將女方娶走。也就是說,在室町時代出現嫁娶婚之前,女方是比較自由的,甚至在婚姻中佔優勢地位。從《記紀》和《風土記》中可以看出,當時世襲的地方長官國造有不少就是女性,在平安時代夫妻不稱為夫婦而是妻夫、婦夫,《萬葉集》中也不稱父母,而是母父,可見女性的重要地位。

  想來當時不僅是皇室、貴族同父異母兄妹結婚現象屢見不鮮,就是民間這種情況也是很常見的。古代日本人,特別是皇室和貴族狂熱的崇拜和模仿、引進中國的事物和制度,偏偏對中國漢朝開始就嚴禁的「同姓不婚」視而不見,實在令人困惑(注1)。更奇怪的是,中國人認為表兄妹之間結婚是親上加親,是件大喜事,而日本人卻說「表婚鴨味」,極少有表親之間結婚的現象,他們似乎很早就知道近親結婚對後代不利,卻偏偏對血緣關係更近的同父異母兄妹婚不予禁止。這是為什麼呢?除了前文說到的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之間並不比陌生人親密多少和女性地位比較高這兩個原因外(注2),力圖保持血統的純正,應該也是很重要的一個原因,特別對皇室和貴族來說更是如此。

      同母(異父)兄妹婚

  
    這是被嚴格禁止的行為,也就是說,這是公認的通姦行為!然而還是有那麼幾對赫赫有名的同母兄妹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

  (1)天智天皇和間人皇后

  舒明天皇和皇后寶皇女(即此後的皇極、齊明天皇)生有葛城皇子(中大兄皇子,後來的天智天皇)、間人皇女和大海人皇子(後來的天武天皇)三個孩子。間人皇女嫁給了自己的舅舅輕皇子(即孝德天皇)成了皇后,但卻暗中與自己的同母哥哥中大兄皇子私通。

  白雉二年(651年),花了六年時間建造的難波長柄豐碕宮終於落成,孝德天皇遷都到了這裡(大多數史學家認為遷都其實是中大兄皇子的意思)。然而兩年後的白雉四年(653年),皇太子中大兄皇子要求孝德天皇將都城遷回大和。孝德天皇沒有同意,於是中大兄皇子帶著母親皇極上皇、弟弟大海人皇子和妹妹間人皇后,率領群臣去了大和,將孝德天皇一人留在了難波。也就是說,間人皇后拋棄了自己的丈夫,追隨了自己的哥哥。傷心不已的孝德天皇翌年就在難波孤獨的死去了。

  孝德天皇一死,中大兄皇子將要與同母妹間人皇女結婚的消息就流傳開來,但結果卻是中大兄皇子請出自己的母親皇極上皇,讓其再次即位成為齊明天皇,中大兄皇子此後做了整整十五年的皇太子(若從「大化革新」算則做了二十三年的皇太子)。中大兄皇子既然只是皇太子而不是天皇,自然間人皇女就沒有成為皇后。然而中大兄皇子與同母妹間人皇女通姦,在當時卻是公開的秘密。當時的輿論認為他們之間的關係,是侵犯了別人的妻子這樣不道德的行為(通姦),這已經不僅僅是醜聞,而是天人共憤決不允許的罪行。也許這就是中大兄皇子寧願棄虛求實,不要天皇名號而只求握有實權的原因所在,這樣一來就二者兼顧了。直到母親齊明天皇和妹妹間人皇女都死後,中大兄皇子才即位,成為天智天皇,真不愧是老謀深算的人物啊。

  (2)木梨輕皇子和輕大娘

  允恭天皇之子木梨輕皇子也與其同母妹輕大娘(輕大郎女)通姦。《日本書紀》說木梨輕皇子「容姿麗佳,見者自感」,就是說是位人見人愛的美男子。「同母妹輕大娘皇女亦艷妙也」,可見輕大娘也是位美人。《日本書紀》記載二人通姦行為暴露后,輕大娘被流放到伊予,木梨輕皇子由於是皇太子(儲君)而免於治罪,但是群臣卻開始疏遠他,不久允恭天皇死去,木梨輕皇子被穴穗皇子(後來的安康天皇)率兵包圍后自殺了。《古事記》則說允恭天皇死後不久,木梨之輕太子被穴穗皇子領兵包圍,捉住后被流放到伊予溫泉(指伊予的道后溫泉,在今愛媛縣內),輕大郎女(衣通王)不勝思戀,追趕木梨之輕太子來到伊予,在那裡二人雙雙自殺。

  由於古代嚴格禁止同母兄妹相通,才造成了木梨輕皇子與輕大娘的悲劇,現在看來這種說法難以令人信服。因為和死去的木梨輕皇子一樣,勝利者穴穗皇子自己也與同母姐姐結婚了。《古事記》記載穴穗皇子即位后不久,就殺死父親的同父異母弟弟大日下王(大草香皇子),奪去其妻子也就是穴穗皇子的同母姐姐長田大郎女皇女,並立為皇后。《日本書紀》則說安康天皇奪走的是大草香皇子之妾中蒂姬,但這也疑點重重。因為如果安康天皇真的將大草香皇子同母妹幡梭皇女的女兒中蒂姬(中磯皇女)作為妻子,那麼弟弟大泊瀨皇子(雄略天皇)將哥哥(安康天皇)的妻子(中蒂姬)的母親(幡梭皇女)作為妻子,這樣的關係實在讓人感到困惑。

  比較合理的解釋是穴穗皇子殺害了木梨輕皇子篡奪了皇位,而為了使其行為正當化,才編織這樣讓人一頭霧水的記錄。但是木梨輕皇子與輕大娘之間相互愛戀卻很可能是真的,因為在五世紀時,這種同母兄妹間的相通行為已經開始不為人接受,才給了穴穗皇子篡位的機會吧?

  (3)崇神天皇和御間城姬

  古史中明確記載同母兄妹婚配的是崇神天皇(《日本書紀》作御間城入彥五十瓊殖天皇、《古事記》作御真木入日子印惠命)與其妻子(《日本書紀》作御間城姬、《古事記》作御真津比賣)。《記紀》都說崇神天皇娶的是大彥命(大毘古命)的女兒。大彥命對崇神天皇來說是伯父,也就是說這是堂兄妹結婚。可是,在《古事記》中關於崇神天皇之父開化天皇的那些記載里,卻說御真木入日子印惠命與御真津比賣是同母兄妹。「開化天皇又娶庶母伊賀迦色許賣命而生御子。長者名喚曰御真木入日子印惠命,次子為御真津姬命也。」並且,在孝元天皇條中關於大彥命子孫的記錄里找不到御真津比賣這一人物。

  從擁有同一位母親的孩子常用類似名字命名這一點上來看,無論是《日本書紀》的「御間城」,還是《古事記》的「御真」,崇神天皇夫婦倆的名字都很相似,他們很可能是同母兄妹而不是堂兄妹。類似的例子還有伊香色雄-伊香色謎、豐城入彥-豐鍬入姬、狹穗彥-狹穗姬等等。

  很可能正是因為崇神天皇偏偏娶了自己的同母妹妹為妻,結果讓編撰《記紀》的作者大感頭疼,於是刻意迴避這一事實,在崇神天皇條中介紹娶的是大彥命(大毘古命)的女兒,是堂兄妹結婚。然而百密一疏,在開化天皇條介紹其子女的記錄里卻忘記消去御真津姬命的名字,結果就露出馬腳來了。此外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同母兄妹婚在編撰《記紀》的八世紀是被禁止的行為,但在四百年前的四世紀,同母兄妹婚可能並不是那麼令人難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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