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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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同時擁有兩個老婆的開國少將:歷史留下的動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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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木鬧木 發表於 2013-12-24 11:1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4年清明節,開國將軍易耀彩長子易海江從青島回老家為父修墳,發現父親的墳旁添了一座新墳,村裡人對他說:「這是你張媽的墳。要修一起修,否則不讓動土!」

  「我爸14歲參軍,哪來的張媽呀?」

  范景陽在電話里對兒子說:「的確有個張媽,鄉親們的話是對的,張媽的墳要和你奶奶、爸爸的墳一塊修,不得怠慢!代我謝謝鄉親們。詳細情況,以後告訴你。」

  這是歷史留下的動人故事

  易耀彩是獨子。為了保其平安,在他11歲那年,父母按當地風俗為他招了個9歲的童養媳,名叫張鳳娥。1930年,因父母為國捐軀,反動當局要「斬草除根」,迫使年僅14歲的易耀彩參加了中國工農紅軍。

  離別家鄉之後,他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經歷了五次反「圍剿」、二萬五千里長征、抗日戰爭以及解放戰爭全過程。他的職務則由普通士兵沿著排長、幹事、連指導員、科長、營長、團長逐級提升。當他擔任晉察冀軍區第五軍分區參謀長時,他25歲,看上了范景陽,經組織批准,正式成婚。

  他們的婚事,雖然披上了某種程度的「分配」色彩,但在其後的漫長歲月里恩愛有加,成了戰爭年代「先結婚後戀愛」的「典型人物」。

  家裡有個童養媳的事,景陽是在解放戰爭中得知的。談起那段往事,范景陽對說:

  「那一天的情景至今記憶猶新。1949年上半年,我和二姐范景明在六十三軍軍部從事醫務工作,進軍至陝西省三原縣,當地一位老伯得了重病,我們姐妹倆免費給看好了。老伯一家非常感動,特地用紅紙寫了帖子,上面寫著:請兩位范同志來我家吃飯。老伯怕扯上 群眾紀律 ,特地把請帖送到軍部,請軍首長批准赴宴。

  「軍政委王宗槐見那帖子上的字寫得歪歪扭扭的,他稍做手腳,就變成請兩位飯桶子到我家吃飯 ,鬧得大家哈哈大笑。

  「我和二姐赴宴回來,副軍長易耀彩把我叫到一邊,說:剛開了緊急會議,又要打大仗了,軍部後方機關暫時原地不動。我們要一直往西打,萬一回不來,等到全國解放了,你一定要去江西老家給媽墳上添把土,順便看看張鳳娥,她是9歲進門的童養媳,打聽一下,嫁哪了?她若有困難,要盡量幫助解決。拜託了。

  「我連忙說,胡說什麼呀,你一定會凱旋而歸!等到全國解放了,我跟你一塊回去!

  「蘭州、寧夏解放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易耀彩調任海軍基地司令員。1953年,組織上決定調他去蘇聯海軍學院學習。藉此機會,他帶著我回江西老家祭祀老母,這才得知,35歲的張鳳娥還沒有嫁人。

  「怎不出嫁呢?當地老人說:童養媳就是媳婦,進了誰家門,就成誰家鬼,不能再嫁!年輕人則說: 老風俗,早該破啦!

  「鳳娥什麼也不說,默默地為我們沖茶燒飯,還帶我們去看望母親墳。我和易耀彩都覺得對不住她,勸她出嫁,她回答說:再說吧!

  「鳳娥的日子過得很苦,衣著破舊,糧食奇缺,常餓肚子。這時,部隊實行的是供給制,多大的官也沒有錢,因此,我們無力幫她解決實際困難。為什麼沒享受烈屬待遇呢?我和易耀彩去縣政府反映情況。民政局的同志說,她不是烈士之女,不能領烈屬證。按照規定,烈士證應該發給你們。

  「易耀彩說:發給鳳娥吧!不管怎麼說,她9歲進了易家門,大屠殺時,她為易家擔驚受怕。安葬老母時,她披麻戴孝。在她心中已是易家人了,就算是養女吧!

  「就這樣,張鳳娥享受了烈屬待遇,領得了棉被、大衣,還有少量的糧食。張鳳娥自然感激萬分。

  「打從老家回來,我和易耀彩就把張鳳娥的事放在心上。1955年,我軍實行軍銜制,易耀彩少將軍銜、我大尉軍銜,薪金不菲,就給張鳳娥郵寄了第一筆錢。文化大革命中,張春橋發表文章:批判資產階級法權。易耀彩擔心了:以後要打消等級制度,廢除貨幣,仍像1955年以前那樣,過供給制生活。要是那樣,張鳳娥就更苦了,趁現在有錢,多寄點去吧!他跟我商量后,寄去了1000元,在當時是個驚人的數字。林彪倒台後,易耀彩知道要隔離審查了,又給寄去了1000元。1981年,我結束「監管」后,得知張鳳娥病了,沒跟易耀彩通氣,就給寄去了500元。 1989年,易耀彩落實了政策,他帶著我去廣州療養,順便回家鄉看看。這時,張鳳娥71歲,仍然沒有嫁人。面對這樣的現實,我和易耀彩心裡都不好受。

  「時至今日,人們該如何看待張鳳娥的一生?責怪易耀彩喜新厭舊?不公平,因為童養媳僅是那個時代的特殊現象,法律不承認,早就廢除了。難道是我鳩占雀巢?冤枉。正如前文所說,我們的婚姻是經過批准的,合法的,也是堂堂正正的。責怪張鳳娥?更不應該。她按照自己的道德規範行事,終生不易,這才出現了令人難以理解的張鳳娥現象。

  「1990年底,易耀彩落葉歸根,我帶著部分子女回到江西老家,72歲的張鳳娥對我們待如上賓,臨別,我力所能及地給她留下了許多好處。

  「1998年,張鳳娥死了,享年80歲。村上人將她埋在易耀彩的墳旁,以此作為這位痴心守望者的最終歸屬。因為大兒子海燕沒有跟我一塊回江西老家為父治喪,他對張媽的故事一無所知。這才產生了為父修墳中的疑問。仔細琢磨張鳳娥的一生,我覺得,村上人這樣處理,代表了老區人民的一種情感,應該說,合情合理,無可厚非。」

  聽了張鳳娥的故事,為之驚訝,很想把她寫進書里,又怕觸犯了「隱私」,范景陽為我打消了顧慮,她說:「談不上隱私。既然我對你說了,就是讓你寫的。不寫張媽,似乎是種欠缺。至於人們如何看待我和易耀彩,不管那麼多啦,讓歷史告訴未來吧!」(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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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3-12-25 05:36 | 只看該作者
明明知道家有妻子還要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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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可親親 發表於 2013-12-25 14:10 | 只看該作者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3-12-25 05:36
明明知道家有妻子還要娶。

11歲和9歲的童養媳,這能叫夫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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