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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一起用「反腐」平息的聚眾造反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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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媚水滴 發表於 2013-12-23 11: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元成宗元貞二年(1296年),江西贛州發生了一起重大事件。鄉民劉六十聚眾萬餘人,建立名號,割據一方。元朝當局認為,這是一起嚴重的造反事件,為了穩定秩序,決定出動部隊清剿。
但是,朝廷派遣的部隊到達之後,主將發現情況複雜,只好觀望等待,不敢輕易出戰。而地方官吏因為平日騷擾盤剝百姓,民憤極大,更不敢出面周旋。因此,「反賊」的士氣日益高漲,大有星火燎原之勢。
正當陷入僵局之際,時任江西行省左丞(相當於副省長)的董士選主動請命,前往事發地調停。得知董士選接下燙手的山芋,部隊將領和地方官吏都非常高興,並抱著拭目以待的心態,看他如何把問題化解。
出乎意料的是,董士選既沒有要求朝廷增兵,又沒有帶一兵一卒,只率領掾史李霆鎮、元明善二人,攜帶一些文書就出發了。看到只有兩個隨從跟董大人一起到來,眾人都感到莫名其妙,不知道他將怎麼下手。沒想到,進入贛州境內,董士選旋即展開一場反腐敗行動。根據舉報和調查,迅速「雙規」一批涉嫌貪腐及危害民眾的官吏,有的退賠贓款,有的移交司法處理。一時間,廣大民眾拍手稱快,奔走相告說:「不知國法還有如此威力,竟能懲辦貪官污吏。」
通過懲治腐敗贏得民心之後,董士選才切入正題,著手解決聚眾造反事件。來到興國縣,距「反賊」營地不到百里處,董士選命令將校分兵守地待命。安排幾個小分隊深入偵察,凡是鼓動叛亂起事的人,經過查實並拘捕,一律就地正法;至於窩藏包庇者,若不配合舉報,也給予法辦。於是,當地民眾爭相出來自證清白,並踴躍舉報;數日之內,包括劉六十在內的起事頭目都被抓獲,跟隨的民眾自行解散,依然回家務農。在清理山寨營地時,軍士繳獲了不少文書,發現鄰近郡縣富人與山寨有來往。李霆鎮、元明善建議將這些文書焚毀,不必追究那些富人的責任,以便安定人心。董士選點頭同意。一場聲勢浩大的群體性事件,就這樣輕而易舉地平息。
事後,董士選遣使者報告朝廷。中書平章政事(相當於副總理)不忽木聽了使者的彙報,對使者說:「董大人這事辦得好,應給予記功獎賞。」使者說:「臨行前,董大人向我交代:朝廷如若授予軍功,你就說下官治理不當,以致境內民變,不追究罪責就算幸運,哪有什麼功勞可言!」使者呈上董士選的書信,信中只提請處置貪官污吏,而不談「剿匪」之事。
董士選不用武力征伐就平息一起重大造反事件,當時朝中大臣無不為之讚歎,因為他的處理方法在當時顯得很「另類」。元朝是蒙古人統治的朝代,當局對漢人不大放心,對聚眾造反事件特別敏感,不管哪裡發生事情,首選或唯一的選項就是訴諸武力。
解決聚眾造反事件重在把握問題的關鍵。身為漢人,董士選在元朝政壇難登高位,官職只達到省部級別。但是,歷史卻沒有忘記他,正史《元史》能為他立傳,證明他有過人的閃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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