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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房奴」是無奈還是活該?(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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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果兒 發表於 2013-11-30 15: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作者——李俊

  李書正是一名產業工人,他在上個世紀70年代就開始工作。當時,單位福利分房看起來很美麗,但是排隊卻讓人無奈。後來,他運氣不算差,終於住上單位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只是這個房子,終究還是屬於公家的。

  1998年6月,國務院做出住房分配貨幣化的決定。對於李書正來說,總算趕上了一次好事。經過房改之後,李書正沒花一分錢,拿到了寫著自己名字的房產證。本來,他以為房子問題解決了,以後就不用操心了。

  他的兒子住房問題了又來,這打破了退休可以享福的計劃。他把儲蓄都拿出去,並且還向親戚借錢,從而給兒子買房。李書正沒想過,老了還得替兒子當房奴。實際上,替子女當房奴的現象是非常普遍存在。

網上流傳一段套用《大話西遊》台詞,「曾經有一套房放在我面前,可是我沒有珍惜,如果上天再給我一次機會,我即使七大姑八大姨八杆子打不著的親戚都借到,也要買那套房。」據媒體報道,「調查顯示,逾三成房貸族月供占收入50%以上成為『房奴』。 背負著銀行貸款,供養著又愛又恨的房子。生活質量直線下降、家庭儲蓄銳減,眾『房奴』情緒低落、苦悶不堪。」

在這個國家觀念影響下,很多人總覺得要結婚就一定要買房子,尤其是女性。在他們看來,只有買了房子才覺得穩定,才有安全感。段紹譯說到,「在北京有一戶人家,一家三口只有1300元/月的收入,但因為拆遷得到了一套價值50萬的房子(這房子在當地的租金為1200元/月),一個號稱50萬元資產的人家卻過著不是人過的日子。後來我給他出了一個金點子,要他不要關注『所有權』,只要關注『使用權』和『收益權』。後來他採納了我的建議,把房子賣掉,然後在大路邊買了一個49萬的門面,雖然那個門面只有10多個平方,並且形狀也不規則,很多人都看不起眼,但我告訴他只要關注『收益權』。結果他買的門面每個月可以收租金4000元。然後用1200元在原來的住房隔壁,租了一套跟他原住房一模一樣的房子住。這麼一改變,使他在住房標準並沒降低的前提下,收入卻增加了2800元/月,從此過上了好日子。」

如果經濟條件不錯,買房就不會對生活造成很大壓力。有的人,收入很低,卻要學別人貸款買房,沒錢供房的時候,就要啃老起來。一位叫做建極綏猷網友說到,「其實人類的腦子很遲鈍,誰說一定要有房子?誰說養孩子一定要買很多東西?就舊社會養孩子好那麼多東西嗎?慾望太多必定相對貧窮!沒房子么租房子。女人不肯么就不是真的愛你!何必要模仿別人一樣活著?」還有一位網友說到,「我是40族,結婚時住的是6平米的亭子間.,一直住到兩個兒子20歲.。現在的年輕人買房要買兩室甚至三室,買不起就啃老,在我眼裡,都是狼崽子.」

據媒體報道,「所有婚房解決方案中,主要由父母支付首付的比例已佔到53%,有六成受訪者表示自己的婚姻接受或即將接受來自父母的大力資助。」在很多人心中,似乎有了房子,一切問題都解決了。段紹譯說到,「一個人過早買房子住他不只是損失了當前的投資機會和生命,而且他以後大部分的投資機會和好的就業機會也會喪失掉。因為他每天在路上幾個小時的顛簸,一回到家就只想睡覺,怎麼有精力去尋找更好的就業和投資機會呢?」

有一個網友發帖說到,「我父母都年界55,到了退休年齡,如果不是為了給我買房,那幾十萬積蓄夠他們安逸的養老了。不過上大學時我媽就說了,他們要再多干幾年,給我攢買房的錢。我們老家那種小縣城,工資水平是很低的,不退休的話,工資之外,還有些別的收入;退休的話,就只剩退休金了。」

很多年輕人買房,往往是拿父母的錢。對於這種做法,我們無法從價值觀上討論。不過,我們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也就是父母拿錢給子女買房,必然降低老人生活質量。老年人身體往往不太好,所以需要一筆錢用在醫療方面,但是把錢給了子女,必然就會在這方面少投入,從而影響到健康。謝正軍在《「啃老」買房子的十大危害》說到,「老人在沒錢的情況下,勢必減少社交活動,這樣將減少與他人接觸排解心中鬱悶的機會,從而導致心理壓抑。」

其實,如果沒有能力的話,最好還是不要當去「房奴」。很多時候,成為「房奴」並不是無奈,而是活該。事實上,房子是不是自己的,並不是重要,重要就是能否給自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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