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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軍陳希同等貪官為何都是大孝子?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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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水蓮 發表於 2013-11-1 16:0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最近,大貪官、原鐵道部部長和黨組書記劉志軍正在法院接受審判,他將受到國家和人民公眾而嚴厲的制裁。同時我也從一些網站、報紙和電視上的新聞報道中了解到,說劉志軍是怎麼怎麼一位「好人」、「好乾部」、「好上級」、「好鄉親」、「好兒子」、「好丈夫」。這倒也沒啥,按照馬列主義唯物辯證法思想,貪官並不是說就十惡不赦、一無是處了,應該實事求是、一分為二,他們也有其優點、成績;再則人對人的看法亦是見仁見智、莫衷一是,牽涉到評判角度,牽涉到許多利益因素。

  對於劉志軍的其他方面,我不是很感興趣,因為那是人的各種表現,是人的實際情況,是人的發展歷程;我更感興趣的,還是他作為「孝子」方面的內容,看報道里說,「在望九之齡的母親眼裡,劉志軍是孝順的兒子,他雖然公務繁忙,卻不忘往家裡掛電話,噓寒問暖。母子倆已經許多年沒在一起吃過年夜飯,春節正是鐵路繁忙時段,劉志軍堅持坐鎮一線指揮。」「娃很孝順,經常給長輩打電話,關心母親,小時候很可憐,我是看著他長大的,人品沒得說。」「志軍在父母和鄉人前,是個好人加孝子。(但)他拿國家的錢來補貼家鄉,比拿孔雀女的錢來補貼更卑鄙。」

  這麼說來,劉志軍還真是一個孝子了。其實不僅僅是劉志軍,這些年被曝光的許多大貪官,也大都是孝子。比如剛剛得癌症而死的前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鋃鐺入獄的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被判死刑的前廣西區政府主席成克傑、前江西省副省長鬍長清(湖南籍)、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長鄭筱萸等,坊間對他們的評價似乎也都說是大孝子,孝順父母、關心父母、供養父母,在感情和時間精力上付出很多也很真誠,且很捨得花錢讓他們活得舒適、尊貴而健康。

  那我就不明白了,貪官們應該說起來是思想墮落、品質敗壞的人,他們利欲熏心、唯利是圖,似乎是不懂得感情和仁義、只知道金錢和權欲,只會貪婪、攫取、縱慾、揮霍的那種角色,可怎麼與中國傳統道德的標桿——「孝子」掛鉤了呢?其實在我看來這也是很正常的。可從下述幾點原因來分析:

  第一,貪官們能爬到後來那麼樣的高度,說明他們並不是一般人,他們還是有非常卓越的才幹,曾經也是為人、品德很好的人,並且干出了很大的成績,有突出的貢獻,而這樣優秀的人,怎麼可能沒有孝心呢?只是在這個過程中,他們墮落變質了,他們忘記了黨性原則、黨紀國法,沒有了良心理性、操守人格,而變得利令智昏,陷入深淵,一失足成千古恨。

  第二,貪官的本能的對自己父母的敬愛和贍養,這也是人之常情,幾乎誰都有的,他們也從來就有並一直存在;再說這些貪官後來私心越來越重、越來越貪婪,而他們自己的父母那同樣是他們私心的一部分,他們的個人利益範圍所在,是必須要保護的。

  第三,貪官們大多數都是出身貧下中農,從基層干起的,他們也曾很貧窮、受過難吃過苦,他們知道父母養育自己不容易,所以長大了也還是懂得彌補和回報的。

  第四,貪官們攫取了大量不義之財,有很多的錢,所以孝養父母也有強大的經濟基礎和物質條件。感情和精神層面上的東西,還是需要經濟實力和付出來支撐並加強的。

  第五,有時候、有一些貪官這麼做,表現出對父母的孝心,表現出自己為人子的稱職,那也是政治作秀,演給大家看,讓人們看到他"高尚的一面。

  但不管怎麼說,不顧黨紀國法、仁義道德,濫用職權、貪污受賄,這本身性質就是錯誤的、問題是嚴重的,是大是大非的問題,是不容商量的違法犯罪行為。再說,用假公濟私、徇私舞弊,攫取國家和人民的不義之財來孝養父母,取之無道,那同樣是不對的。雖然說對父母孝順是好事,但相對於對國家對人民的赤膽忠心、兢兢業業來,這種小家庭內的孝心只能是「小孝」;而為國為民的忠才是「大孝」。古人不是說得好嗎,「自古忠孝不能兩全」,忠才是第一位的,有時候要懂得為忠而舍孝。現在並不要你舍孝,忠孝基本上可以做到兩全。而你相反舍忠而為孝,那就是本末倒置,完全不可取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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