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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法院首次勒令日企對二戰勞工做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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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liren 發表於 2013-7-11 10:1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環球網報道 記者 齊瀟涵】據日本共同社7月10日消息,韓國首爾高等法院10日就4名韓國人以二戰時期從朝鮮半島被強擄至日本鍊鋼廠從事勞動為由向新日鐵住金索賠一案做出判決,裁定原告方勝訴,勒令該日本公司依照要求賠償4億韓元。
  對此,韓國首爾高院表示,「強制勞動是與日本政府在朝鮮半島的非法殖民統治及侵略戰爭直接相關的反人道非法行為」。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回應稱,「日韓間的索賠權問題已經完全並最終得到解決,這是日本政府的一貫立場」,他說,「如果判決與日本立場相左,將不予承認」。日本新日鐵住金公司則稱該判決「不正當」,表示將儘快向韓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據報道,此案原告呂運澤等人於1941年至1943年應徵新日鐵前身日本制鐵公司的工作,赴日後被送往大阪制鐵所等地,之後,他以公司違約並強迫其從事嚴酷勞動為由,於2005年提起訴訟。但2012年5月,韓國最高法院首次認定原告的個人索賠權並未因1965年的《日韓請求權協定》而失效,駁回原告敗訴的二審判決結果,發回首爾高院重審。首爾高院在10日的判決中,以日本在簽署協定的談判過程中未承認殖民統治的違法性為由,認為沒有充分證據表明兩國在索賠權失效一事上已經達成共識。而日本政府則一直根據該協定認為個人索賠權已失效,日本的法院也曾駁回韓國人的索賠訴訟。
  據悉,韓國法院在戰後賠償問題上勒令日本企業做出賠償尚屬首例。目前韓國還有5起類似案件正在審理之中,今後也可能出現更多索賠訴訟,此次韓國首爾高院的判決結果對其他同類案件也將產生巨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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