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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切忌暴戾與匪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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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苗 發表於 2013-3-11 18: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作者  井岡山    於 2013-3-11 01:14

      近日,有關一則《城管掐女攤販脖子》的新聞佔據了各大網站和傳媒的頭版…而對於此事的官方回應,猶如水濺油鍋更是沸騰激烈…;有圖有真相相信老百姓心中有桿秤,不會冤枉幾位威武大哥,也不會刻意偏袒小販。

     城管,一直是個敏感詞。自城市化發展以來,伴生出這個行業就毀譽參半…HB天門某局長因用手機拍攝城管野蠻執法被圍毆致死;瀋陽、太原、杭州等地也均有因城管暴力執法而致死事件;海南文昌市龍樓鎮城管在拆遷過程中,更是野蠻用推土機將毛主席漢白玉雕像推倒摔成幾節…

      只要用百度搜素「城管」或是「城管執法」鏈接出的幾乎都是負面新聞,借用曾國藩一句呈詞做比喻:城管是屢凶屢戰,屢戰屢凶!以至於,曾在08年汶川抗震中搶救過一個嬰兒,被評為「最美微笑」的武警戰士,復原后,報道進了四川某市城管部門,網上一片惋惜:大好男兒,當城管毀了~~!

      城管,作為城市管理的直接執行者,為城市建設管理也付出過不少努力和勞苦。且面對的多半是游商和烏鴉販子【季節性或短期流動攤販】,一面是為維護城市整潔秩序而做威嚇狀,一面是為生計艱難謀活而作鳥獸散打游擊……;都很冤枉,城市不鮮亮檢查不過關引不來投資,領到木有政績亞歷山大;而失地農民下崗工人不靠擺攤設點幾乎無法生活【無技能無資金年齡大有那家企業願意要?】。

     可以說,城管的設立與很多部門一樣是時代的產物,既然是應運而生那麼就應與時俱進,若成為前進的阻力只會被淘汰;而今,鐵道部都撤併了,城管難道還沒有危機感?!城管初期,自然是吸引了一些社會閑散人員和外聘人員參與執法,因此而產生的矛盾和衝突就不言而喻了,我們不能說城管素質低下,現在已經有碩士城管了;我想,地方政府不會是看重他們下得去手才聽之任之吧?

      「臨時工」時代的終結,預示著中國向法制化、制度化挺近步伐的加快;而被譽為地方政府私生子的城管部門,其成長卻缺乏法律的支撐:道路有交警、勞動有監察、攤販有工商、屠宰有衛生。。。。似乎城管的最大功效在於拆遷!不然,幾個烏鴉販子還不至於如此大興土木勞師動眾成立專班專局------所以,根子在地方利益!

      幾十年的土地經濟,讓各方嘗到了甜頭;靠賣地而富甲一方,以至於地方政府能與中央抗衡。。。所以,體質弊端不除,社會弊端一樣不會絕跡;當初仇和赴雲南也曾準備洗滌塵埃以親民新政開局,幾百個局長的電話印在報紙上讓人耳目一心,然而躲貓貓還是發生了;汪洋書記,在廣東的建設風生水起,被譽政壇明星,且習總上任廣東就是第一站;而今廣州城管在兩會期間的野蠻執法卻令人汗顏------為什麼中央及部省好的政策走到最下面一級往往變了調?官本位和以官代法的心理在作祟,這就是為什麼事後城管的官方解釋讓群眾更加不滿的原因。

      基層的部門做事,體現的是政府的威信代表的是中央的精神!如果跑調變質,損害的是黨的名譽和民心相背;想當初,毛澤東等一輩是懷著上京趕考如履薄冰的心態進城的;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孟子也曾語重心長!而幾個五大三粗的壯漢,何以能在一個幾歲的幼女面前,如此粗暴的對待她的母親??!!而身著警服的警察何以能當著孩子的面反銬著她的母親??天良何在?公德何在??律法何在???

      我們不是曾說要讓人民安居樂業嗎?我們不是曾說人民內部矛盾要與敵我矛盾區別對待嗎?對沒經法院審判的都皆以犯罪嫌疑人代稱;對從異地押解的罪犯還知道在手銬上蒙上一件衣服而尊重人權……;而現在,在對待一個攤販(即便她拿幾個橘子砸了你),且還是年輕女性時,怎麼就忘了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看來,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能約束的只是人民解放軍,而不是人民警察,更不能是城管(城管前面冠以人民似乎大多數人不同意)……

     幾位城管大哥在出手時,有沒有想過:倘若這個女攤販有不菲的固定收入有五險一金有當官的老公,怎麼會自己來擺攤設點?倘若生活有一絲寬裕何至於帶著年幼的女兒來流串街頭,而不讓孩子坐在寬敞明亮的幼兒園畫畫彈琴?!

      兩會中提出,中國城鎮化的建設將繼續前進,失地農民及城鎮人口併入城市是不可阻擋的潮流。城市如何接納和融入這些同胞,需要中央及各地政府認真、慎重思考。中國革命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得益於毛澤東高瞻遠矚深得民心的土地改革!而如今,地方靠賣地來做城市開發短期內的確貢獻了GDP,而從長遠看是房價居高不下的罪魁禍首和地方做大的根源,且讓民心傷感;而作為土地開發和拆遷的主力--城管,則仍然依附於這個怪胎而生…

      改革已經邁向深水區,各方阻力和困難自然不少…在兩會期間,發生城管掐脖子這樣的野蠻事件的確讓人憤慨;兩會上曾有委員尖銳提問…「作為全國那麼多的收費項目主體是誰?為誰收費?收了多少?都幹什麼用了?用在那裡?」這樣的提問深得民心!那麼同樣,我們能不能問:在沒有城管之前城市就沒有管理嗎?作為全國那麼多城管是個什麼性質?為誰設立?為誰服務?若為市民為什麼得不到大部分市民的肯定和擁護?

      問題可以探討。但有一點,在任何情況下,城管執法都沒有理由粗暴、野蠻,甚至無法無天!因為你是人民政府下的人民公僕!!除非,你不承認或不是。

      有感而發,一管之見難免偏頗,只為除惡習,只為強國興,!《井岡山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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