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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把「黑社會保護傘」塑造為「打黑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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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13-1-6 21:2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南方周末把「黑社會保護傘」塑造為「打黑英雄」
                                                      ——《南方周末》造謠又一例


四月網         2013-01-06      作者:吳法天   



   我的案頭上,有一份塵封已久的群眾來信,涉及《南方周末》報道的真實性問題,因最近南周編輯部風波,我又翻出來展讀。來信者是湖南省永興縣馬家村的農民,來信時間是2012年5月,而所反映的問題則是一年前南周的一篇關於黑社會的報道。

   2011年5月5日,《南方周末》A8版全版刊發了記者曹勇的報道《警界無間道:郴州公安局裡的生死暗戰》。該報道開篇就用文學手法寫道:「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暗戰驟緊。該局刑偵支隊負責人趙德忠闖進局長辦公室,大吼一聲:『難道你要胡新民死在這裡嗎?』一句話將身為郴州市公安局局長的唐國棟震得差點跳起來。」

   這篇報道提到時任郴州市公安局掃黑大隊大隊長的李日華「已布置好力量,準備不惜代價殺死胡新民。而正是趙德忠得到的情報,救了胡新民一命。」

   這篇報道見報后,郴州市刑偵支隊趙德忠異常氣憤,公開發表了一份關於該報道內容嚴重失實的聲明,並且把聲明貼在了南方周末官方網站該報道下的評論欄。該聲明稱:「南方周末記者曹勇,未對趙德忠進行採訪核實,即在南方周末報和各大媒體用趙德忠的名字,虛構瞎編捏造故事,使用侮辱誹謗詞語,歪曲事實,使我的人格、名譽受到極大傷害,其行為嚴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權益,請求南方報業集團對記者曹勇不負責任的行為作出處理。」趙德忠特別聲明自己未說過記者報道的話,也沒有做過記者所說的行為,自己根本沒有接受過南方周末以及其他任何新聞媒體記者的採訪,報道中的情節都是捏造的,與事實不符。

   郴州市公安局了解情況后,寫了一份報告,呈給郴州市委宣傳部,請市宣交涉南方周末報道失實的問題,李薦國部長作了親筆批示。外宣的向東同志是見證者之一。



   該來信的附件,是一份幾百頁的舉報胡新民作為「黑社會保護傘」打擊李日華造成李日華冤案的證據材料。限於篇幅,在此不再贅述。引起我關注的是,《南方周末》的這篇報道,完全是胡新民的傳記,把他寫成了一個打黑英雄,並配發了其大大幅照片。但舉報信中則提到胡新民實際上是真正的黑社會大佬歐青雲的保護傘。歐青雲,無惡不作的郴州市宜章縣黑幫老大,此前多次被捕又多次取保。2010年4月其「鐵桿兄弟」、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鬍新民被調離,同年7月在湖南省紀委、省公安廳主要領導的直接過問下歐被抓捕歸案,同年12月,在公安部的督辦下,其領導的黑社會組織近四十名成員被抓獲歸案。2012年10月31日,「黑老大」歐青雲被湖南省宜章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55000元;其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15名成員分別被判處三年六個月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歐青雲等16人組織、領導、參加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共實施犯罪12起,其中聚眾鬥毆犯罪3起;故意傷害犯罪2起,致2人輕傷;敲詐勒索犯罪4起,使用威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他人財物共計75.3萬元;強迫交易犯罪1起,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賣礦山;非法買賣爆炸物犯罪1起,非法出賣炸藥1000餘公斤、雷管1000餘發;故意毀壞財物犯罪1起,被毀財物價值4700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今年36歲的歐青雲系湖南省宜章縣人。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陸續糾集歐顯生、黃長紅等人,在宜章縣梅麻漿一帶實施故意傷害、聚眾鬥毆等嚴重暴力性犯罪活動,與其他黑惡勢力爭奪地盤。通過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插手礦山糾紛,涉足煤礦開採,大肆牟取非法經濟利益,聚斂錢財壯大勢力,稱霸一方。形成一定的非法控制,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舉報信說,原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鬍新民實際上是黑老大歐青雲的鐵桿兄弟,對外卻叫囂是湖南省公安廳領導釘在郴州市的「打黑釘子」。郴州是湖南省的能源基地,因煤而富,也因煤而亂。社會治安永遠是當地政府的心病,各種黑惡勢力屢禁不絕,他們大肆盜挖煤炭資源,甚至公然搶奪合法礦的礦脈。普通群眾稍有微詞就會招來殺身之禍,黑惡勢力之間也會為了地盤大打出手,在郴州宜章縣已經談「黑」色變。

   人稱「南霸天」的歐青雲,是郴州市一個具有代表性的黑幫老大,其領導的黑社會組織是中國黑社會的典型縮影,以黑搶礦、以礦養黑,為獲得非法暴力組織了上百次嚴重的暴力犯罪,心狠手辣、無惡不作,迅速建成了一個既有經濟實力又有腐敗官員保護的黑社會組織。經公安機關查實,1994年1月7日因勒索錢財不成將宜章縣迎春鎮崎石村村民彭衛國活活打死,2002年2月12日組織上百打手持十餘條獵槍、數十個炸藥包將一合法煤礦瞬間炸為平地,2003年4月將一個到其非法煤礦討公道的外地民工打死……其餘敲詐勒索、強取豪奪的犯罪行為更是舉不勝舉……這個惡貫滿盈的黑幫老大歐青雲多次被捕卻又多次取保,每次被抓都有群眾放鞭炮,但每次都能逃脫法網,這與他背後的保護傘特別是時任公安局副局長的胡新民不無關係。胡新民是歐青雲死抱的大樹,為了與胡新民搞好關係,平日里供其吃喝玩樂,花費動輒上萬,特別是2008年4月歐青雲被緝拿歸案,胡新民卻利用手中職權將歐青雲從郴州市看守所取保放出后,歐青雲對胡新民更是感恩戴德,光在郴州某奇石館就一次性購買了價值13萬元的奇石贈送給胡新民,兩人幾乎每天都有數個電話聯繫,就這樣,這對「貓」和「老鼠」竟蛻化成了親密兄弟。而胡新民這個曾經年輕有為的人民警察雖仍對外叫囂自己是湖南省公安廳領導釘在郴州市的「打黑釘子」,這時在借打黑之名行護黑之實,在黑幫老大歐青雲的金錢攻勢下淪為黑勢力的保護傘,在明知道不符合取保條件的情況下,仍數次批准歐青雲批准取保,墮落成名副其實的「護黑英雄」。



   天網恢恢,歐青雲2010年7月在湖南省紀委、省公安廳主要領導的直接過問下被抓捕歸案,同年12月,在公安部的督辦下,其領導的黑社會組織已有近四十名成員落網。胡新民因借打黑之名行護黑之實,引發群眾大規模上訪、告狀,2010年4月被調離,現任湖南省公安廳信訪處副處長。舉報信說,2011年5月,當其得到準確消息鐵桿兄弟歐青雲並未「出賣」自己后,矇騙國內知名媒體《南方周末》記者曹勇將自己塑造為具有悲情色彩的打黑英雄。舉報信列舉了2010年2月2日至2010年4月18日期間歐青雲與胡新民的50次通話記錄,從中可以窺見黑老大歐青雲與自封為打黑英雄胡新民親密有加的「兄弟」關係(2010年大年初三、初四歐青雲不遠千里跑到胡新民的老家為胡拜年)。歐青雲歸案前的常用手機號碼:13786539XXX,胡新民在郴州任職期間的常用手機號碼:13549591XXX。經湖南省紀委幹部陸群(微博名@御史在途)核實,此通話記錄真實。



     <南方周末》不僅把一個「黑社會保護傘」塑造為打黑英雄,而且杜撰了一場完全不存在的暗殺。如果正如報道所言李日華策劃了暗殺胡新民,那麼時任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的胡可以輕而易舉辦掉下屬李日華,而且可以指控李日華故意殺人(不算未遂也至少是犯罪預備),但起訴書中並沒有這項指控。記者連這麼簡單的核實的都不做,當事人趙德忠都不採訪,就以文學的手法編造了一些根本就不存在的情節,顛倒黑白,這還有起碼的新聞記者職業操守么?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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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ua99 發表於 2013-1-7 02:56 | 只看該作者
簡直是顛倒黑白,與黑社會同流合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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