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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獻血、義務獻血、個體賣血三者的根本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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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12-12-18 03: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小辣辣 於 2012-12-18 04:39 編輯

發布日期:2008-1-19 2:00:45    郴州 市血站

        保證血液安全最關鍵的是提高血源質量,而獻血者的挑選是提高血源質量、提高安全性的基礎和重要措施。建立一支經常來獻血的,並不斷壯大的無償獻血者隊伍,使其成為血液採集的主要來源,是保證血源質量的重要因素。

     我國的血源狀況是:在60年中期以前,血液基本上來自賣血者。60年代後期逐步開展公民義務獻血,1992年全國無償獻血平均僅1.6%,其餘為義務獻血或賣血(各約一半)。1993年,有關血站管理辦法對賣血仍然「允許存在」。1998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頒布,該法的出台為臨床用血實行無償獻血制度,為從根本上保證血液安全打下最堅實的基礎。

    一、  為什麼無償獻血者是最安全的獻血者?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1、無償獻血的目的是幫助不知名的患者而非獲得任何個人利益,是不接受任何報酬,並且是完全志願的個人行為。因而獻血者能夠理解為什麼對獻血者健康要制定一定的標準,能夠提供有關其可以不宜獻血的真實情況,或自我排除(即不適合獻血)。

    2、無償獻血者一般都具有良好的健康條件、生活習慣和生活水平,受過安全輸血的教育,他們中各類可經血傳播的疾病的發病率低於普通人群(或偶爾獻血者),更遠遠低於職業賣血者,因此用血者使用無償獻血者的血液發生輸血傳播疾病的潛在危險也最低。

   二、公民義務獻血是無償獻血的過渡產物,對輸血安全存在隱患。

我國以前實行的公民義務獻血雖然不同於賣血,但是由於義務獻血以政府行政攤派為基礎,實行的是指令性的獻血,獻血者中有相當一部分人獻血目的不明確,當獻血前對其進行健康諮詢時,義務獻血者可能會出現兩種情況:或因主觀不願意獻血而添油加醋誇大病情,或因高額補貼導致變相賣血和冒名頂替等違法行為。加之各種有形或無形的壓力,使部分組織者對獻血工作存在抵觸情緒。另外公民義務獻血一般是3~5年輪一次,絕大多數是一次性獻血,獻血間隔太長,不僅與獻血不損害健康的說法有矛盾,而且限制了許多獻血積極分子更多的獻血。偶然獻一次血與固定地連續地無償獻血志願者相比,血液安全性要低得多。血液事業發達的國家重複獻血者比例都很高,他們是最安全的獻血者。

    三、職業賣血者提供的血液安全性低。

職業賣血者多來自社會底層的貧困人群,生活水平低,沒有良好的生活習慣,衛生常識缺乏,未接受過安全輸血方面的教育,吸毒、同性戀、性多交者比例較高,因此病毒感染攜帶者的比例必然遠遠高於一般人群,他們一般都有不良的獻血目的,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常會隱瞞感染病毒的危險因素和病史。為了通過賣血取得經濟收入,他們可以在短時間內連續獻血、獻血漿。因此,賣血者所獻的血液質量得不到保證,使受血者不僅得不到應有的治療效果,甚至會感染上經血傳播的病毒(如已肝、丙肝、艾滋等)。

發達國家的研究表明,在采供血和臨床用血其他方面條件一致的情況,和賣血體制比較,實行無償獻血將使經輸血傳播病毒性疾病的危險減少至1/10~1/5。

因此廢除賣血,推行無償獻血,是保證輸血安全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只有無償獻血者才是安全的獻血者,從無償獻血者採集血液是保證輸血安全的基礎。

http://www.czblood.com/readNews.asp?id=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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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開梅 發表於 2012-12-18 04:22 | 只看該作者
是一篇學術文章,但又揭穿了一些人的謊言。時代需要這樣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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