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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haolaw 於 2012-10-19 06:01 編輯
開始這個話題之前想說明的一點是, 這裡所指的加拿大公民主要是指出生地為中國,但是歸化成為加拿大公民的一個群體. 有很多人成為了加拿大公民之後,出於個人生活,職業發展或子女教育的考慮, 又決定南下美國, 在這裡定居工作. 那麼, 這些人在申請美國綠卡時有什麼需要考慮的地方呢?
首先,成為加拿大公民對於申請美國綠卡,特別是勞工卡和I-140的影響是中性的,因為移民局在審理職業移民案件時的基本原則是不考慮申請人的出生地, 種族, 國籍和性別, 而是純粹按照申請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經歷, 學術成就和僱主情況作出符合移民法的判斷. 即使是在I-485申請時, 影響也不是很大. 雖然在申請I-485時, 申請人的出生地可能會影響I-485審批的時間. 這是因為移民法上對於每個國家每年的移民總數有一定的限制, 所以有些移民數量比較多的國家例如中國大陸和印度的某些移民類別的排期就和其他國家的排期不同, 常常要落後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時間. 不過, 申請人屬於哪個國家的類別只和出生地有關, 而和當前國籍無關. 因此中國出生的加拿大公民並不能因為成為具有加拿大國籍而縮短綠卡的排期.
很多綠卡申請者在申請綠卡時都持有H-1B 工作簽證,而加拿大公民卻有另外一種選擇: TN簽證. 這是一種根據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 創建的工作簽證類別,只有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才可以申請. 作為加拿大公民, 如何考慮採用哪種簽證呢? 和H-1B簽證相比, TN簽證的好處有很多. 第一, TN簽證的費用比H-1B 簽證的費用相對較低, 程序相對容易; 第二, TN簽證可以三年一續, 無限延長; H-1B簽證則一次只能申請三年, 最長只有6年(除非H-1B持有者在6年之內啟動綠卡申請). 第三, 加拿大公民的TN 簽證沒有名額限制, 可以隨時申請, 而H-1B簽證有名額限制, 很可能提前用完). 但是 TN簽證最大的不便之處是它是一種申請者不能有移民傾向的非移民簽證, 而H-1B簽證則是一種申請者可以有雙重意願(Dual-Intent) 的非移民簽證. 一旦綠卡申請者開始了綠卡申請程序(勞工卡申請或I-140申請), 也就有了移民傾向, TN簽證續簽(Renewal)申請就有可能被拒絕 (移民局在1996年下發的一份官方MEMO說明對於TN簽證持有者I-140的申請並不能說明移民傾向, 但是除此之外並沒有其它的法律或案例支持這一點). H-1B續簽(Renewal)或轉換(Transfer)的申請則不受任何影響. 因此已經或意圖在美國工作的加拿大公民在啟動綠卡申請程序之前最好和律師諮詢一下在綠卡申請中, 特別是I-485遞交之前的美國身份問題. 如果費用不是問題, 不妨申請一個H-1B做一個備份; 如果考慮到費用, 僱主支持或資格的問題, 不想或不能申請H-1B, 最好在TN簽證續簽后馬上啟動綠卡申請程序, 然後寄希望於三年之內拿到綠卡或者至少可以遞交I-485.
綠卡申請的最後一步也可以考慮不在美國境內遞交I-485調整身份, 而是在加拿大的美國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Consular Processing),這也是很多移民律師建議的綠卡申請途徑, 因為這種途徑更容易證明申請者沒有移民傾向.而且申請者在Consular Processing期間移民面試之前都可以自由出入美國. 而I-485申請后必須等到回美證(Advance Parol) 批准后才可以自由出入美國. 由於加拿大和美國有漫長的邊界, 很多在美國工作的加拿大公民的工作地點都距離加拿大邊境很近,有的人甚至是在美國工作, 加拿大居住. 這可能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問題. 另一方面, 如果申請人的I-485被拒絕, 還可以通過律師上訴; 而移民簽證中籤證官具有最終決定權. 如果申請人在美國的身份曾經出現過問題最好還是在美國遞交I-485.
總之, H-1B簽證是等待綠卡過程中的一個保險, 但不是一個必須的步驟. I-485和Consular Processing各有利弊, 需要根據每個人的背景和情況個別規劃. 如果規劃得當, 一個加拿大公民完全可以在美國工作的同時拿到美國綠卡, 在這個過程中生活和工作都不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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