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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洪:我貼「打黑」圖片被勞教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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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樂 發表於 2012-9-5 12: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南方人物周刊  彭洪 口述 記者 何三畏 整理

2012-09-04

彭洪在天涯重慶網貼了一張重慶打黑時期的漫畫 圖片——保護傘,被勞教兩年。期滿釋放後起訴重慶市勞教委,法院以沒有勞 教處罰決定通知書拒絕立案



彭洪(圖/重友)

    我叫彭洪,重慶渝北區禮嘉鎮人。1975年12月生。小學文化程度,農村條件不好,沒讀到中學。我就是生活在社會底層的普通人,只不過從小喜歡關注時政。

    我發帖具體記不到是哪天了,這個運動(指重慶打黑運動)進行得如火如荼的時候。9月份,那個時候文強好像已經遭抓了。當時各大媒體都有一幅圖片,稱為「保護傘」。圖片就是一把傘,傘的邊緣掛的就是黑惡分子,比如黎強這些。傘的頂上,傘尖就是文強的圖片。我看的這幅圖片惟一不同的是,文強頭上還有一幅圖片,就是一個人的標準像,但是這個標準像是PS了的,沒有五官。但是,那個頭型一看就知道是誰。也就是前市長XXX。

    這個圖片來源是天涯重慶。就是一個跟帖配的圖片。然後我就把這個圖片複製粘貼過來,又發出去,發到天涯重慶。我帖子的標題是「這把傘好怪喲」,其他沒得任何內容了。發了沒得好哈兒(地方語,指很短的時間),電腦右下角就彈了一個小框框,叫我去市公安局網監總隊說清楚。

    我在家裡用電腦上網。我嚇到了。肯定不敢去,就沒去。後來,我就把這個事情完全搞忘了,完完全全搞忘了。發生這個事情大概是9月20日左右。然後10月11日還是12日,網監總隊的警察和禮嘉派出所的(警察)就找到我屋頭來了。叫我到派出所,問我對這個運動有啥子看法,有啥子線索可以舉報。我當時也不明真相,(哪裡知道)會發展成這個樣子。現在看來是在套我嘛。我就說社會需要清明的政治環境才不會出現所謂怪現象,黑惡分子。當時重慶治安確實很糟糕。

    派出所就做筆錄。他們問我職業、愛好等,我說我喜歡觀察時事的東西,喜歡看《南風窗》、《南方人物周刊》、《新民周刊》、《中國新聞周刊》這些時政方面的雜誌。其他也沒啥子愛好,又不打牌。

    然後回到正題,問我有沒印象在網上發帖子,還翻出來給我看。問我保護傘這個圖片,你覺得是哪個嘛。他們網上說文強這個保護傘有點像X市長。我說是,網上有這個暗示,有這個說法。相當於誘供了。按了手印,簽了字,當時不曉得這是在做材料了,根本就不曉得後果的嚴重性。

    14號就把我刑拘了。電腦和和手機都被搜走,幾個月後還了的。渝北區派出所。拘留所呆了兩三天,就弄到仁和那個勞教轉運站。呆了兩天左右。10月19號車子拉到北碚西山坪勞教所。

    在看守所就給的勞教處罰決定書,理由就是誹謗他人。後來在勞教就有個學員牌,我的就叫誹謗。看守所出來轉站,一人抱一床棉絮就到勞教所。例行搜身的時候,脫光了檢查,把東西全部收走了。勞教通知書沒有給家人,在我身上,給收走了。當時沒有想到過出來還可以起訴,就沒有要過那個決定書。

    我是一個五口之家,父母、老婆、娃兒。當時我遭(地方語,意外殃的意思)的時候,我妻子正懷孕幾個月。出來的時候娃兒都一歲多了。當時我進去的時候精神還是很大的壓力。恨撒,不服。

    請律師,律師也不敢接手。我給我老婆說,你去給雜誌打電話。我家裡也不願干。我妻子文化是初中,在美容店工作。父母農民,吃低保,經濟還是比較緊張。

    我在裡面精神上壓力空前。我覺得我有道理。到勞教所,警察一看我這個,他們都覺得很荒唐。沒得幾天就有警察主動找我談心,他們都覺得好笑。問我誹謗哪個,我就一五一十說了。他說你確實很冤枉,但他們也沒得法。在勞教所裡面只能給你有限的人道關懷,一些小小的方便。比如家裡送點衣服,送點雜誌來啊,給你一點方便。我妻子給我買過《南方人物周刊》,過期的(便宜)。

    我在勞教所的伙房,幹部食堂,給警察煮飯。不是很累,也算照顧我。後來上面下來一個文,勞教人員不能給警察煮飯。北碚勞教所是全國第一個艾滋病所,我們類似是給艾滋病提供後勤。我勞教一年後才改成四大隊。一大隊是男艾滋病,二大隊是女艾滋病,三大隊是醫院,四大隊搞生產。他們做點小手工,錶帶等。我們四大隊跟方竹筍一樣的,做裝飾燈。

    我這裡的學員(勞教所對勞教人員的稱謂)伙食還是可以,一三五七有肉吃。還做加菜,有錢可以買。改造環境比起之前在人道主義方面有所進步,這是根據勞教學員口口相傳得出的。

    我在裡面就沒有繼續抗爭了。打算熬過去。

    我熬過來了。2009年10月14日——2011年10月13日。我減了33天,就是去年9月10號出來的。減刑也沒立啥子功,主要是伙房這種屬於事務性人員,每個月減個一天。後頭要出來的時候,管教幹部又給我爭取了一個優秀學員的名額,減了5天。

    我出來時,老婆,還有4個朋友來接我。在裡面時,朋友也想不到辦法。當時運動高壓哪個都怕。我的朋友不多,他們來接我,我很感動。他們都是正正派派的人,有做小生意的,有打工的。

    我回來之後耍了幾個月,今年才找到工作。出來也沒有找律師。後來王立軍跑了大使館過後,突然在天涯看到方竹筍的事情,我覺得還是應該給自己想點辦法,給自己爭取一下。

    在網上找律師。找到了,但是沒有結果。律師接了案子,但是法院不受理。先是去市公安局勞動教養委員會。因為我沒有勞動教養處罰決定書,就需要去勞教委員會拿,才能去法院起訴。但是公安局的大門口都沒進到。

    他們說你這個需要找承辦單位,一級一級地來。然後我就走的經開區公安分局。當時抓我的是經開區公安分局,現在叫北部新區公安分局。走到大門,我突然想起我手機上有勞教委的電話,我就打電話說我在分局門口。他說你要先找當地派出所。

    我就去派出所。給警察說了情況,他們當時說,是你嗦!都覺得我很冤枉。他們都準備給我了,電腦上查了一下,一看,「誹謗」的不是王立軍,不是薄熙來,而是前市長XXX。馬上轉變態度了。說不好意思,要請示一下所領導。這個事情就黃了。不給我了。找借口。一會兒說入了檔了,一會兒找不到 ,要請示分局……隔了幾天,律師和我一起到派出所,還是踢皮球。勞教委喊我找派出所,派出所喊我找勞教委。律師也打了電話去問,不給。

    我跟律師一商量,就直接起訴勞教委。那天我去一中院,結果法院說,帶責罵律師的口氣,你連決定書都沒有,怎麼起訴。這個事情很荒唐。但是他們也是迫於壓力,沒有辦法,見了這樣的事情(誹謗)就得辦。

    我現在在廠頭做搬運,我還是沒死心。覺得還是應該給自己討一個公道。我就在網上聯繫上了方竹筍,覺得他資源要豐富一點,今天(2012年8月26日)就到涪陵去找了他。

    不知道未來我能否為自己討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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