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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如何符合傑出人才綠卡類別的第三條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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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law 發表於 2012-9-2 12: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haolaw 於 2013-2-20 02:06 編輯

在當前的綠卡排期形勢下,第二優先(包括NIW)也需要至少3-4年時間。很多在實驗室工作的博士后和訪問學者們都希望能夠申請第一優先綠卡,因為這種綠卡類別目前還沒有排期,可以兩步一起遞交,一切順利的話4-5個月就可以拿到綠卡。對於EB-1A類別,移民法規定首先申請人要滿足十條標準中的三條(簡單的說,EB-1A的十條標準是(1)Award (2)Membership (3)Publication (4)Review other』s work (5)Original contribution (6)Media report (7)Display of work in exhibition (8)Leadership in organization (9)High salary (10)Commercial success)。仔細研究這10條標準,可以發現其中有兩條(publication和original contribution)可能相對比較容易符合。一般的實驗室工作人員都會有一些文章發表,也可以找到一些有力的推薦信證明自己在本領域內的原創性貢獻,但是很多案子往往就倒在了關鍵的第三條。

在剩下的八條標準中,最後四條往往是做研究的人很難符合的,比如High Salary, 因此通常要從前面幾條中多做努力。例如Award, Membership,Media Report等。但是要注意的是移民局的標準有越來越高的趨勢。Award通常要求是National 或International層面的,一般的學生獎學金或Travel Award很難被承認;Membership通常要求是必須有一定的水平才能當選或加入的學會,而不僅僅是付費即可加入的會員; Media Report通常要求是全國或全世界層面的報道,一般學校內部的報道不會被承認。而且media report是不由申請人自身所能控制的。

這樣看來申請人如果想符合EB-1A的第三條標準,最有可能的是從「Review of other』s work」著手,多爭取審稿機會。審稿機會雖然看似很難爭取,但是並不是無從下手的。要知道各種學術雜誌很多,質量良莠不齊。一些高水平的學術期刊可能不會向博士后工作人員開放審稿,但是一些水平一般的國際期刊或國內期刊可能很高興收到科學界同行的審稿請求。一旦審稿的次數達到一定數目,第三條標準就有可能達到了。

在我們所遞交的一個EB1A申請中, 申請人在中國國內獲得博士學位,在美國從事了4年的博士后研究工作,發表了一些高水平的文章,被引用數達到了150次。他在一年前就開始了審稿的準備工作,向一些雜誌,特別是他曾經發表過文章的雜誌發送審稿申請。雖然很多雜誌婉轉地拒絕了他的申請,或者答應他的請求后從未向他寄送稿件。他還是在短期內獲得了大約15個審稿機會,其中一個國內的中文雜誌就佔了大多數。在準備他的EB1A申請中,我們在文章和原創性貢獻之外,主要證明他的審稿經歷。在證明他符合這三條之後,我們還著重論述了他在領域內的傑出性 (即TOP 5%)。申請人由於非常想早日知道案子的結果,額外多付了1225元的加急費,結果在申請交上去的第10天就獲得了140的批准,3個月後獲得了485的申請,拿到了綠卡。他的太太和孩子也同時獲得了綠卡。他的太太剛好會計專業畢業后OPT過期,由於有了綠卡, 不需要僱主支持工作簽證的申請,很容易就找到了一份滿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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