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的綠卡排期形勢下,第二優先(包括NIW)也需要至少3-4年時間。很多在實驗室工作的博士后和訪問學者們都希望能夠申請第一優先綠卡,因為這種綠卡類別目前還沒有排期,可以兩步一起遞交,一切順利的話4-5個月就可以拿到綠卡。對於EB-1A類別,移民法規定首先申請人要滿足十條標準中的三條(簡單的說,EB-1A的十條標準是(1)Award (2)Membership (3)Publication (4)Review other』s work (5)Original contribution (6)Media report (7)Display of work in exhibition (8)Leadership in organization (9)High salary (10)Commercial success)。仔細研究這10條標準,可以發現其中有兩條(publication和original contribution)可能相對比較容易符合。一般的實驗室工作人員都會有一些文章發表,也可以找到一些有力的推薦信證明自己在本領域內的原創性貢獻,但是很多案子往往就倒在了關鍵的第三條。
在剩下的八條標準中,最後四條往往是做研究的人很難符合的,比如High Salary, 因此通常要從前面幾條中多做努力。例如Award, Membership,Media Report等。但是要注意的是移民局的標準有越來越高的趨勢。Award通常要求是National 或International層面的,一般的學生獎學金或Travel Award很難被承認;Membership通常要求是必須有一定的水平才能當選或加入的學會,而不僅僅是付費即可加入的會員; Media Report通常要求是全國或全世界層面的報道,一般學校內部的報道不會被承認。而且media report是不由申請人自身所能控制的。
這樣看來申請人如果想符合EB-1A的第三條標準,最有可能的是從「Review of other』s work」著手,多爭取審稿機會。審稿機會雖然看似很難爭取,但是並不是無從下手的。要知道各種學術雜誌很多,質量良莠不齊。一些高水平的學術期刊可能不會向博士后工作人員開放審稿,但是一些水平一般的國際期刊或國內期刊可能很高興收到科學界同行的審稿請求。一旦審稿的次數達到一定數目,第三條標準就有可能達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