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舉報:某人出言不遜,違反版規 [列印本頁]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6-30 04:47
標題: 舉報:某人出言不遜,違反版規
舉報:某人出言不遜,違反版規

本人昨日發帖「這條報道有可能屬實嗎」,今日上來看到zjd713於「沙發」跟帖,漫罵「弱智」,用文字羞辱的方式進行挑釁,出言不遜,用語言暴力進行人身攻擊。

zjd713已經違反時事版版規第2條!請版主們循章執法。謝謝!

事證如下列。
——————————————————————————————————————————

zjd713 zjd713 積分6490註冊時間2008-1-8最後登錄2012-6-30精華40主題2008好友54日誌0帖子19025UID244756.  狗仔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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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冥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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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聽TA 發消息.沙發
發表於 昨天 05:49 |只看該作者 哈哈~~~這則笑話編的不錯,雖然弱智了點。
管理 回復 舉報
.

Read more: 這條報道有可能屬實嗎??? - 時事述評 - 貝殼村
————————————————————————————————————————————

「版規第2條:

2. 文明發帖,尊重他人亦為尊重自己!禁止在本壇貼發容易引起地域或民族爭端,宗教爭議的帖子。嚴禁謾罵、挑釁、情色、語言暴力、人身攻擊、暴露他人隱私、人肉他人私人信息等無中生有的帖子(包括跟帖),版主對此保留警告、轉移、關閉、沉底和屏蔽回帖的權利;

補充說明,歡迎網友積極討論問題,但如果在主題範圍內引起的謾罵、文字羞辱和人身攻擊等問題,如果是貼主引起的,將警告、轉移、關閉和沉底帖子,如果是回帖id引起的,屏蔽回帖,並可適當的給以處罰,並記錄在案,嚴重者將上報給網站管理員,做屏蔽id處理;」


作者: eztomcat    時間: 2012-6-30 05:01
不要搞文字獄,人家只是說句笑話,沒有惡意。

你自己也氣度大一點,不要雞毛蒜皮,婆婆媽媽,哭哭啼啼。
作者: zjd713    時間: 2012-6-30 05:09
呵呵~~那篇文章是你原創嗎?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6-30 05:19
eztomcat 發表於 2012-6-30 05:01
不要搞文字獄,人家只是說句笑話,沒有惡意。

你自己也氣度大一點,不要雞毛蒜皮,婆婆媽媽,哭哭啼啼。 ...

請問你是版主,還是代表版主表態?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6-30 05:20
zjd713 發表於 2012-6-30 05:09
呵呵~~那篇文章是你原創嗎?

我發帖。你尾隨罵人。

事實不容抵賴!!!
作者: zjd713    時間: 2012-6-30 05:26
本帖最後由 zjd713 於 2012-6-29 14:02 編輯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29 13:20
我發帖。你尾隨罵人。

事實不容抵賴!!!


哈哈~~很顯然我是說此貼作者寫這種東西屬於笑話,弱智,你不是原創的話,干你什麼事。你覺得你是弱智嗎?哈哈~~~


說到出言不遜,你在本版是出了名的了,需要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別沒事找事。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6-30 05:32
zjd713 發表於 2012-6-30 05:26
哈哈~~很顯然我是說此貼作者寫這種東西屬於笑話,弱智,你不是原創的話,干你什麼事。你覺得你是弱智嗎? ...

請問你這是代表版主發言嗎?

請注意你的用詞,不要一錯再錯!

你是否試圖激化矛盾,逼我向版主告狀?
作者: zjd713    時間: 2012-6-30 05:34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29 13:32
請問你這是代表版主發言嗎?

請注意你的用詞,不要一錯再錯!

呵呵~~什麼叫「代版主發言」,作為網友,我不能說話了嗎??看看你這種不知所謂的氣勢,有意思嗎?做人不能如此啊,朋友。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6-30 05:37
zjd713 發表於 2012-6-30 05:34
呵呵~~什麼叫「代版主發言」,作為網友,我不能說話了嗎??看看你這種不知所謂的氣勢,有意思嗎?做人不 ...

我這個帖子是「舉報」!不是跟你「說話」!

「做人不能如此啊」,罵過人就不認賬,還「朋友」?!
作者: zjd713    時間: 2012-6-30 05:42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29 13:37
我這個帖子是「舉報」!不是跟你「說話」!

「做人不能如此啊」,罵過人就不認賬,還「朋友」?! ...


呵呵~~孩子,這裡不是「派出所」,是公共論壇,大家都有說話的權利是嗎?呵呵~~~沒看過還有人哭著喊著來自己認「弱智」的,真是天下事無奇不有啊。。。看眼界了
作者: eztomcat    時間: 2012-6-30 06:34
本帖最後由 eztomcat 於 2012-6-30 06:38 編輯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30 05:19
請問你是版主,還是代表版主表態?


我代表我自己跟貼發表意見,不可以嗎?

為什麼你現在搞到這麼風聲鶴唳,連網友跟貼都要查身份證的?

你這個帖子,除了斑竹,或者斑竹的代表,普通網友就不能跟貼了嗎?

你覺得我沒站在你這一邊,是吧?

你覺得你上貼之後,你伸長脖子等待的都是讚揚貼,同聲共氣貼嗎?
作者: eztomcat    時間: 2012-6-30 06:36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30 05:32
請問你這是代表版主發言嗎?

請注意你的用詞,不要一錯再錯!

你要告狀,算我一個證人。


作者: eztomcat    時間: 2012-6-30 06:42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30 05:37
我這個帖子是「舉報」!不是跟你「說話」!

「做人不能如此啊」,罵過人就不認賬,還「朋友」?! ...

這裡是時事述評區,不是舉報專區。

你再要堅持是純「舉報」貼,那我就要建議華,打二位版主移貼了。

社區管理區才是你的純舉報貼唯一應該去的地方。

不要用所謂「舉報」來佔用,浪費時事述評區的資源。
作者: Howei    時間: 2012-6-30 06:52
你腦子有病是嗎?本是一句玩笑話,你還上綱上線了,一副潑皮無賴的樣子,缺管教!
作者: 和諧2008    時間: 2012-6-30 06:57
罵人弱智者其實都是蠢驢。
作者: 和諧2008    時間: 2012-6-30 06:58
Howei 發表於 2012-6-30 06:52
你腦子有病是嗎?本是一句玩笑話,你還上綱上線了,一副潑皮無賴的樣子,缺管教! ...

你也是蠢驢!?哈哈,不好意西,開玩笑,開玩笑。
作者: fred_yu_job    時間: 2012-6-30 07:00
弱智
拼音 ruò zhì
注音 ㄖㄨㄛˋ ㄓㄧˋ
詞語解釋
弱智 ruò zhì

[weak wisdom] 智力低於正常水平
作者: 和諧2008    時間: 2012-6-30 07:01
eztomcat 發表於 2012-6-30 05:01
不要搞文字獄,人家只是說句笑話,沒有惡意。

你自己也氣度大一點,不要雞毛蒜皮,婆婆媽媽,哭哭啼啼。 ...

哈哈。你是蠢豬,大肚大量!我跟你開玩笑呢。
作者: 鷹眼    時間: 2012-6-30 07:05
fred_yu_job 發表於 2012-6-30 07:00
弱智
拼音 ruò zhì
注音 ㄖㄨㄛˋ ㄓㄧˋ

哈哈,lz的確智力低於正常水平
作者: 和諧2008    時間: 2012-6-30 07:20
鷹眼 發表於 2012-6-30 07:05
哈哈,lz的確智力低於正常水平

如果這個論壇上連lz的智力都低於正常水平,你們這些根本就在慘不忍睹之例了。
作者: 鷹眼    時間: 2012-6-30 07:28
和諧2008 發表於 2012-6-30 07:20
如果這個論壇上連lz的智力都低於正常水平,你們這些根本就在慘不忍睹之例了。 ...

滾一邊去,豬頭!

關於你和lz珠聯璧合,一對寶貨,號稱「論壇兩豬頭」的故事,大家早已唾棄已久啦
作者: 和諧2008    時間: 2012-6-30 07:33
鷹眼 發表於 2012-6-30 07:28
滾一邊去,豬頭!

關於你和lz珠聯璧合,一對寶貨,號稱「論壇兩豬頭」的故事,大家早已唾棄已久啦 ...

流氓罵人啦。如果版主不刪你的,證明你是他們的私生子
作者: 老法師    時間: 2012-6-30 19:56
本帖最後由 老法師 於 2012-6-30 19:58 編輯
沒看過還有人哭著喊著來自己認「弱智」的,真是天下事無奇不有啊。。。

Read more: 舉報:某人出言不遜,違反版規 - 社區管理 - 貝殼村

ZT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1 03:48
zjd713 發表於 2012-6-30 05:42
呵呵~~孩子,這裡不是「派出所」,是公共論壇,大家都有說話的權利是嗎?呵呵~~~沒看過還有人哭著喊著來 ...

請注意此帖標題:「舉報」!

請注意舉報的對象:zjd713 !

這不是一個公共話題,而是請求版主根據版規解決處理的申請!

你連這個都不懂???一直以為你「學富五句,才貫二油」呢!!!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1 03:53
eztomcat 發表於 2012-6-30 06:34
我代表我自己跟貼發表意見,不可以嗎?

為什麼你現在搞到這麼風聲鶴唳,連網友跟貼都要查身份證的?

請注意,我這個是「舉報」帖,不是「聯名」帖,不是「投票」帖,更不是「拉票」帖!

所謂「舉報」,是要求有處置權力的人物予以調解或處理。懂嗎???

你的言行反映出你對「權力」的企望很高!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1 03:55
eztomcat 發表於 2012-6-30 06:36
你要告狀,算我一個證人。

等「論壇社區法院」開庭時,你這個證人再出場吧!

這個是我個人的「舉報」帖子,你也上來簽名???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1 03:58
本帖最後由 掏光養賄 於 2012-7-1 04:07 編輯
eztomcat 發表於 2012-6-30 06:42
這裡是時事述評區,不是舉報專區。

你再要堅持是純「舉報」貼,那我就要建議華,打二位版主移貼了。


有你這麼一說,明白了內情!!!

原來二位版主連自己版內事務都解決不了,矛盾上交啦!!!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1 03:59
Howei 發表於 2012-6-30 06:52
你腦子有病是嗎?本是一句玩笑話,你還上綱上線了,一副潑皮無賴的樣子,缺管教! ...

舉報!!!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1 04:00
鷹眼 發表於 2012-6-30 07:05
哈哈,lz的確智力低於正常水平

舉報!!!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1 04:02
和諧2008 發表於 2012-6-30 07:20
如果這個論壇上連lz的智力都低於正常水平,你們這些根本就在慘不忍睹之例了。 ...

他們沒有數軸概念,分不清正向負向!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1 04:06
和諧2008 發表於 2012-6-30 07:33
流氓罵人啦。如果版主不刪你的,證明你是他們的私生子。

真相畢露了!

赤膊上陣了!

大打出手了!
作者: eztomcat    時間: 2012-7-1 08:44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1 04:06
真相畢露了!

赤膊上陣了!

是不是覺得倍可親太沒勁了咧?
作者: 阿賴耶識    時間: 2012-7-1 22:34
lz每過幾天就要來唱一出滑稽戲,累不累阿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2 04:50
eztomcat 發表於 2012-7-1 08:44
是不是覺得倍可親太沒勁了咧?

看來你就是幕後指揮了!

太有趣了!群醜狂舞!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2 04:52
阿賴耶識 發表於 2012-7-1 22:34
lz每過幾天就要來唱一出滑稽戲,累不累阿

謝謝關心,不累!

整肅網紀版規,是每一個網民的職責!
作者: eztomcat    時間: 2012-7-2 08:41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2 04:50
看來你就是幕後指揮了!

太有趣了!群醜狂舞!


心裡高興,嘴上還不停地抱怨。

這世上就你活得最痛苦。

看著你,我都覺得痛苦了。
作者: 寒冬開梅    時間: 2012-7-2 09:05
本帖最後由 寒冬開梅 於 2012-7-2 09:07 編輯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1 03:58
有你這麼一說,明白了內情!!!

原來二位版主連自己版內事務都解決不了,矛盾上交啦!!! ...


不是兩位版主把矛盾上交,是有關領導收回對本帖帖的管理權,你的主題帖最後一行清楚地標明:

本主題帖由 admin 前天 07:35 移動 , 你應該知道 admin 是誰???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2-7-2 12:00
對不起各位了!這幾天因公務纏身,來晚了,向各位致歉!

仔細看了LZ的投訴貼,感覺如下:

1. LZ的帖子一開始就擺錯了位置,管理員發現后及時移正了;

2. zid713同學的回帖「哈哈~~~這則笑話編的不錯,雖然弱智了點。」譏諷的是那個敢「編笑話」也就是原帖的作者,請問該貼你是轉貼還是原創??

余后在等待你的真誠回復後繼續闡明...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3 04:53
eztomcat 發表於 2012-7-2 08:41
心裡高興,嘴上還不停地抱怨。

這世上就你活得最痛苦。

這是你的內心獨白???

按照本人接受過的心理學教育,你很可能有人格分裂症的傾向。建議你找個醫生看看!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3 04:54
寒冬開梅 發表於 2012-7-2 09:05
不是兩位版主把矛盾上交,是有關領導收回對本帖帖的管理權,你的主題帖最後一行清楚地標明:

本主題帖由 ...

不管是誰,正確處理就好!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3 04:55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7-2 12:00
對不起各位了!這幾天因公務纏身,來晚了,向各位致歉!

仔細看了LZ的投訴貼,感覺如下:

你升任「總版主」了???

恭喜恭喜!!!
作者: 寒冬開梅    時間: 2012-7-3 05:55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3 04:55
你升任「總版主」了???

恭喜恭喜!!!

請問你這個舉報帖是給總斑竹的嗎?? 怎麼先貼到時事版去了???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3 05:56
寒冬開梅 發表於 2012-7-3 05:55
請問你這個舉報帖是給總斑竹的嗎?? 怎麼先貼到時事版去了???

你是打狗棒的馬甲???
作者: 寒冬開梅    時間: 2012-7-3 06:29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3 05:56
你是打狗棒的馬甲???

是你前言不對後語,提醒你而已。好意提醒。不要生氣啊!!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2-7-3 12:19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3 04:55
你升任「總版主」了???

恭喜恭喜!!!

這就是你對我的回應?用這種話題來搪塞矇混,轉移視線,不會就是你的殺手鐧吧?呵呵....

對網友的投訴,我很樂意回復解答和釋疑,希望你也要學會尊重他人,能對我在38樓的提問有個完整的回應,這樣才能繼續完善你我間的溝通,是吧?!期待中啦...


作者: eztomcat    時間: 2012-7-3 13:32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3 04:53
這是你的內心獨白???

按照本人接受過的心理學教育,你很可能有人格分裂症的傾向。建議你找個醫生看看 ...

這叫先知先覺。

老弟,你好好學著點兒。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6-30 05:37
    我這個帖子是「舉報」!不是跟你「說話」!

    「做人不能如此啊」,罵過人就不認賬,還「朋友」?! ...



這裡是時事述評區,不是舉報專區。

你再要堅持是純「舉報」貼,那我就要建議華,打二位版主移貼了。

社區管理區才是你的純舉報貼唯一應該去的地方。

不要用所謂「舉報」來佔用,浪費時事述評區的資源。

Read more: 舉報:某人出言不遜,違反版規 - 社區管理 - 貝殼村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4 04:01
寒冬開梅 發表於 2012-7-3 06:29
是你前言不對後語,提醒你而已。好意提醒。不要生氣啊!!

免了,本人不需要小姐做秘書!

像你這樣的,做狗棒的秘書才合適!——你懂的!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4 04:09
本帖最後由 掏光養賄 於 2012-7-4 04:29 編輯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7-3 12:19
這就是你對我的回應?用這種話題來搪塞矇混,轉移視線,不會就是你的殺手鐧吧?呵呵....

對網友的投訴, ...


有人自己版內的「舉報」不處理,卻裝模作樣來社區管理版擺譜:「對不起各位了!這幾天因公務纏身,來晚了,向各位致歉」。

朝思暮想升任「總版主」。。。

夢裡成真!恭喜恭喜!!!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4 04:11
eztomcat 發表於 2012-7-3 13:32
這叫先知先覺。

老弟,你好好學著點兒。

費勁渾身數解,就這麼三招???

比豬八戒差多了!!!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4 04:26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7-3 12:19
這就是你對我的回應?用這種話題來搪塞矇混,轉移視線,不會就是你的殺手鐧吧?呵呵....

對網友的投訴, ...
能對我在38樓的提問有個完整的回應,這樣才能繼續完善你我間的溝通,是吧?!期待中啦

Read more: 舉報:某人出言不遜,違反版規 - 第3頁 - 社區管理 - 貝殼村


——完全可以!但是必須有兩個前提:

一,把這個舉報帖「移回」時事版。留在社區管理版,那就不是你的職責。你來這裡,無非就是「篡權」!

二,「移回」時事版后,先把罵人者處分了。你我再溝通。
作者: 鄰家MM    時間: 2012-7-4 06:31
大哥,你怎麼這麼2 啊?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4 07:21
鄰家MM 發表於 2012-7-4 06:31
大哥,你怎麼這麼2 啊?

你大哥是45樓那棒棒?!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2-7-5 12:21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4 04:09
有人自己版內的「舉報」不處理,卻裝模作樣來社區管理版擺譜:「對不起各位了!這幾天因公務纏身,來晚了 ...

我啥時候對「版內」的舉報不處理了?請舉個例。

你懂得「版內」舉報的的方法嗎?不懂得話,搬張板凳來坐下洗耳靜聽啦,俺免費培訓:

如果你覺得版塊主貼或跟貼的內容有涉嫌違規之疑,要舉報的,你可以點擊帖子結束的右下角的「舉報」鍵進入,並按提示完成你的舉報內容並通過「提醒」告知版主。當論壇版主每次登錄論壇時都可以看到你的「提醒」,並據實處理。

如果你對版主的處理有不同看法,可以繼續與版主溝通,溝通未果可以向上一級管理層投訴,這是正確的途徑。

事實是:1. 你並未按正常途徑向論壇版主做過任何舉報;2. 將你的投訴貼不恰當的擺在了錯誤的位置,其後被管理員發現並移除;3. 等我發現你的投訴主貼時其已不在時壇。

作為版主,我對發生在管轄範圍的投訴作出回應和解釋實屬正常,並不存在什麼「裝模作樣」!你說說看,俺要咋做才能不「裝模作樣」啦???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2-7-5 12:28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4 04:09
有人自己版內的「舉報」不處理,卻裝模作樣來社區管理版擺譜:「對不起各位了!這幾天因公務纏身,來晚了 ...
朝思暮想升任「總版主」。。。
夢裡成真!恭喜恭喜!!!

Read more: 舉報:某人出言不遜,違反版規 - 第3頁 - 社區管理 - 貝殼村


看透了你的招數也莫過如此,且具有習慣性和連貫性。呵呵...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2-7-5 12:47
本帖最後由 打狗棒 於 2012-7-5 12:50 編輯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4 04:26
——完全可以!但是必須有兩個前提:

一,把這個舉報帖「移回」時事版。留在社區管理版,那就不是你 ...

——完全可以!但是必須有兩個前提:

一,把這個舉報帖「移回」時事版。留在社區管理版,那就不是你的職責。你來這裡,無非就是「篡權」!

二,「移回」時事版后,先把罵人者處分了。你我再溝通。

Read more: 舉報:某人出言不遜,違反版規 - 第3頁 - 社區管理 - 貝殼村


哈哈,你太抬舉我了耶!移你的貼是管理員,想翻案嗎?你找錯對象了!不過我有點不解:
1. 憑啥一定要將你的「舉報」投訴貼移回時事版?「環球視野」或「天下文章」?
2. 管理區俺咋就不能來了?你的地盤?況且你「篡」的權比我還大了去了,因為你是主子(主貼),我只是跟班(跟貼)哦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2-7-6 12:27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4 04:09
有人自己版內的「舉報」不處理,卻裝模作樣來社區管理版擺譜:「對不起各位了!這幾天因公務纏身,來晚了 ...

看完了我在53 樓關於「版內」舉報內容的解釋后,期待你的理解能力有所進步...

你不妨試問一下時壇網友;華版與我在有接到版內的「舉報」而不作任何處理或回復的先例嗎?再請問一下:之前你可有提交過任何「版內」舉報,而沒有得到版主回應的?...0 response!不是嗎?

連什麼是「版內」舉報都沒弄懂,還非要在這裡「裝模作樣」演竇娥,我看著都覺得冤啦...!!!
作者: 仲國民    時間: 2012-7-6 14:21
網路里的戰爭。哈哈哈哈......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7 03:59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7-5 12:21
我啥時候對「版內」的舉報不處理了?請舉個例。

你懂得「版內」舉報的的方法嗎?不懂得話,搬張板凳來坐 ...

我這個「舉報」帖,原先是貼在「時事版」的!!!

你們二位版主,要是盡職處理的話,怎麼會一會兒棄之「雜帖版」,一會兒又搬到「管理版」???

「舉報」可以有多種方式,直截了當的方式,犯錯嗎???

就是你說的那種方式,我以前不是沒有用過,有用嗎???請去問問華盛頓人!!!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7 04:02
本帖最後由 掏光養賄 於 2012-7-7 04:03 編輯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7-5 12:28
看透了你的招數也莫過如此,且具有習慣性和連貫性。呵呵...


沒錯,一貫如此!

至少不換馬甲!也絕不喝五吆六,拉幫結夥來打群架!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7 04:05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7-5 12:47
哈哈,你太抬舉我了耶!移你的貼是管理員,想翻案嗎?你找錯對象了!不過我有點不解:
1. 憑啥一定要將 ...

不知所云,毫無語言邏輯!——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7 04:19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7-6 12:27
看完了我在53 樓關於「版內」舉報內容的解釋后,期待你的理解能力有所進步...

你不妨試問一下時壇網友; ...

歷史的經驗,值得重視!

曾經用過「舉報」若干次,毫無反應!!!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2-7-7 12:18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7 03:59
我這個「舉報」帖,原先是貼在「時事版」的!!!

你們二位版主,要是盡職處理的話,怎麼會一會兒棄之「 ...

既然是「舉報」貼,為啥開始就不貼在管理版?一個常在論壇走動的「二級貝殼核心」,不會連這點論壇基本常識都不具備吧?

作為業餘版主,不可能一天24小時都在論壇旁守候等待著網友投訴發生。因此版主之上還有總版主和管理員在參與論壇管理。你的意思無非是說,自要有總版主或管理員參與管理的論壇,就說明該壇的版主不盡職?!

論壇舉報最直接了當的方式就是點擊帖子後面的「舉報」欄,論壇很多新老網友都從這裡找到與管理者們的溝通之路...可我卻從來沒有看見你使用過啊?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2-7-7 12:53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7 04:02
沒錯,一貫如此!

至少不換馬甲!也絕不喝五吆六,拉幫結夥來打群架! ...
沒錯,一貫如此!


感謝你的真誠!

至少不換馬甲!也絕不喝五吆六,拉幫結夥來打群架!...


你把網友對你的回復或善意提醒,看作是「喝五吆六,拉幫結夥來打群架!...」這輩子小肚子雞腸俺看得多了,這小雞子肚腸可是頭一回碰到啦,新鮮!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2-7-7 12:59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7 04:05
不知所云,毫無語言邏輯!——

對根本無力反駁的問題,這才你最好的回答,呵呵...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8 04:35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7-7 12:18
既然是「舉報」貼,為啥開始就不貼在管理版?一個常在論壇走動的「二級貝殼核心」,不會連這點論壇基本常 ...

此帖不是「舉報版主」,而是舉報個別網民罵人,貼「舉報」帖,是為了請版主處理。

歷史上,本人多次使用過「舉報」鍵,從未見版主處理。所以這次使用發帖的形式。

如何正確舉報,分版論壇版主應該在版規廣而告之!!!不要跟普通網民玩口袋裡賣貓的遊戲!!!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8 04:40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7-7 12:53
感謝你的真誠!

你把網友對你的回復或善意提醒,看作是「喝五吆六,拉幫結夥來打群架!...」這輩子小肚子雞腸俺看得多了,這小雞子肚腸可是頭一回碰到啦,新鮮!

Read more: 舉報:某人出言不遜,違反版規 - 第4頁 - 社區管理 - 貝殼村


請注意你的語氣!!!  「小肚子雞腸」是褒義詞還是貶義詞???

是不是需要我賞你一個:大肚子豬腸???

一版之主就這點文風素養???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8 04:45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7-7 12:59
對根本無力反駁的問題,這才你最好的回答,呵呵...

對於你每一次管理無力而產生的問題,你總是直到網民在社區管理版告了你,你才會氣急敗壞,上竄下跳地來敷衍搪塞!!!

歷史的經驗!!!
作者: 華盛頓人    時間: 2012-7-8 11:32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12-7-8 11:34 編輯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8 04:35
此帖不是「舉報版主」,而是舉報個別網民罵人,貼「舉報」帖,是為了請版主處理。

歷史上,本人多次使用 ...


http://my.backchina.com/forum.ph ... page%3D1&page=6

108 樓有明確的說明。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2-7-8 12:06
本帖最後由 打狗棒 於 2012-7-8 12:07 編輯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8 04:35
此帖不是「舉報版主」,而是舉報個別網民罵人,貼「舉報」帖,是為了請版主處理。

歷史上,本人多次使用 ...


關於論壇「舉報」的解釋,請看「時事述評版版規
發表於 2011-11-1 01:20:2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11-11-1 09:48 編輯

請大家理性跟貼,理性討論。不要一受到屏蔽,就喊雙重標準,你如發現其他類似情況,版主沒有發現,歡迎在這個帖子上舉報,也可發短消息給我,謝謝。

Read more: 時事述評版版規 - 第6頁 - 時事述評 - 貝殼村

你何時使用過該「舉報」功能,而版主沒有處理的?請提供證據,好給你的說法提供支持。

另外提醒一下,論壇各項功能鍵的使用介紹不是分版論壇版主的職責範圍之事,我們可不想戴「篡權」的帽子哦...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2-7-8 12:34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8 04:45
對於你每一次管理無力而產生的問題,你總是直到網民在社區管理版告了你,你才會氣急敗壞,上竄下跳地來敷 ...


你一直都不敢正視我提出的問題,更不要說回答了:

再問一次:你的帖子內容是原創還是轉貼?請答「是」或「不是」!
作者: kenchun    時間: 2012-7-8 19:36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7-8 12:34
你一直都不敢正視我提出的問題,更不要說回答了:

再問一次:你的帖子內容是原創還是轉貼?請答「是」或 ...

舉報這LZ智力低於正常水平

有鑒於此,打版主再問一千次,他還是雲里霧裡滴。這裡兒還有上千上百的網友需要你們的工作支持,放他回特殊學校繼續上學吧,小掏這孩子也怪可憐的。我太同情他了!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9 04:21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12-7-8 11:32
http://my.backchin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84762&extra=page%3D1&page=6

108 樓有明確的 ...

請將如何規範舉報的方法直接明確計入版規!

108樓??? 你自己覺得好意思嗎???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9 04:34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7-8 12:06
關於論壇「舉報」的解釋,請看「時事述評版版規
發表於 2011-11-1 01:20:2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華盛 ...

重大發現!!!

本人的「舉報」一帖發在「時事版」上,你版主不聞不問不處理,移來移去,推卸責任!

乃至移到「社區管理版」上,你幹勁高漲,每日兩三帖,孜孜不倦,鏖戰不止,神勇無比!!!

原來,只有身處「社區管理」的職位上,司掌「總版主」的職權,你才會恪盡職守!!!

這些天,過了把乾癮???!!!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9 04:35
打狗棒 發表於 2012-7-8 12:34
你一直都不敢正視我提出的問題,更不要說回答了:

再問一次:你的帖子內容是原創還是轉貼?請答「是」或 ...

本人的「舉報」一帖發在「時事版」上,你版主不聞不問不處理,移來移去,推卸責任!

乃至移到「社區管理版」上,你幹勁高漲,每日兩三帖,孜孜不倦,鏖戰不止,神勇無比!!!

原來,只有身處「社區管理」的職位上,司掌「總版主」的職權,你才會恪盡職守!!!

這些天,過了把乾癮???!!!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9 04:37
kenchun 發表於 2012-7-8 19:36
舉報這LZ智力低於正常水平

有鑒於此,打版主再問一千次,他還是雲里霧裡滴。這裡兒還有上千上百的網 ...

這段話非常適合你的網路照片形象!!!
作者: kenchun    時間: 2012-7-9 08:47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9 04:37
這段話非常適合你的網路照片形象!!!

放再多的屁,也只能臭名昭著你自己。要想正義站到你這一邊,

還是趕快回答你自己製做的問題:

小掏光,你的帖子內容是原創還是轉貼的?答「是」或「不是」!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10 05:04
kenchun 發表於 2012-7-9 08:47
放再多的屁,也只能臭名昭著你自己。要想正義站到你這一邊,

還是趕快回答你自己製做的問題:

你也夢想過把總版主的乾癮???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10 05:45
kenchun 發表於 2012-7-9 08:47
放再多的屁,也只能臭名昭著你自己。要想正義站到你這一邊,

還是趕快回答你自己製做的問題:

帖子是原創還是轉帖,跟舉報某人出言不遜有什麼邏輯關係???

難道你認為你親生的孩子不允許遭受他人欺負,而你領養的孩子就可以被人凌辱???

你腦子有木有短路???  這種問題也問得出口!!!
作者: kenchun    時間: 2012-7-10 10:30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10 05:45
帖子是原創還是轉帖,跟舉報某人出言不遜有什麼邏輯關係???

難道你認為你親生的孩子不允許遭受他人欺 ...

放再多的屁,也只能臭名昭著你自己。要想正義站到你這一邊,

還是趕快回答你自己製做的問題:

小掏光,你的帖子內容是原創還是轉貼的?答「是」或「不是」!


Read more: 舉報:某人出言不遜,違反版規 - 第4頁 - 社區管理 - 貝殼村
作者: 春到人間    時間: 2012-7-10 23:53
胡攪蠻繞,只會使網友看清你的真面目。適可而止吧!!!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11 04:33
kenchun 發表於 2012-7-10 10:30
放再多的屁,也只能臭名昭著你自己。要想正義站到你這一邊,

還是趕快回答你自己製做的問題:

你也撈個機會,過過總版主的癮?!~~~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11 04:46
春到人間 發表於 2012-7-10 23:53
胡攪蠻繞,只會使網友看清你的真面目。適可而止吧!!!

你誰???

網路城管???
作者: kenchun    時間: 2012-7-11 05:07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11 04:33
你也撈個機會,過過總版主的癮?!~~~

放再多的屁,也只能臭名昭著你自己。要想正義站到你這一邊,

還是趕快回答你自己製做的問題:

小掏光,你的帖子內容是原創還是轉貼的?答「是」或「不是」!


Read more: 舉報:某人出言不遜,違反版規 - 第4頁 - 社區管理 - 貝殼村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12 04:42
kenchun 發表於 2012-7-11 05:07
放再多的屁,也只能臭名昭著你自己。要想正義站到你這一邊,

還是趕快回答你自己製做的問題:

你也撈個機會,過過總版主的癮?!

呸!!!
作者: kenchun    時間: 2012-7-13 05:33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12 04:42
你也撈個機會,過過總版主的癮?!

呸!!!

你每天都撈個機會,過過總傻瓜的癮!!

找呸!!!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13 05:44
kenchun 發表於 2012-7-13 05:33
你每天都撈個機會,過過總傻瓜的癮!!

找呸!!!

你也撈個機會,過過總版主的癮?!

呸!!!


作者: kenchun    時間: 2012-7-13 09:42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13 05:44
你也撈個機會,過過總版主的癮?!

呸!!!

你每天都自創機會,過過大傻瓜的癮!!

找屎!!!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14 04:19
kenchun 發表於 2012-7-13 09:42
你每天都自創機會,過過大傻瓜的癮!!

找屎!!!

你也撈個機會,過過總版主的癮?!

呸!!!

作者: 小辣辣    時間: 2012-7-19 08:29
本帖最後由 小辣辣 於 2012-7-19 08:33 編輯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14 04:19
你也撈個機會,過過總版主的癮?!

呸!!!


一個不應該有很多屏蔽的帖子,居然出現了不少屏蔽,我認為討論者缺少理性,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人身攻擊。而樓主認為版主太過分了,我卻以為離開版主要求的零容忍還有距離。離開樓主本帖的標準,距離更大。版主沒有做到令出必行,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究竟哪種意見對。歡迎大家前去觀看,並以樓主本帖的標準來發表意見:

到頭了?摘幾段中華網友對溫家寶的評價(原)
http://my.backchina.com/forum.ph ... &fromuid=232510

作者: weihua99    時間: 2012-7-28 18:12
諸葛亮舌戰群雄。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29 04:55
weihua99 發表於 2012-7-28 18:12
諸葛亮舌戰群雄。

哪有啥「群雄」?

川劇花旦反串老生「變臉」而已!
作者: weihua99    時間: 2012-7-29 12:37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2-7-29 04:55
哪有啥「群雄」?

川劇花旦反串老生「變臉」而已!
  1. 川劇花旦反串老生「變臉」而已!
複製代碼
這可是技術活哈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7-30 04:29
weihua99 發表於 2012-7-29 12:37
這可是技術活哈

可惜功夫不到家~~~,常常穿幫!
作者: 大千世界    時間: 2012-7-31 06:42
weihua99 發表於 2012-7-28 18:12
諸葛亮舌戰群雄。

愛罵人者反對不罵人者,惺惺相惜。
作者: 龍騰精英2012    時間: 2012-7-31 12:57
weihua99 發表於 2012-7-28 18:12
諸葛亮舌戰群雄。

洪七公戲耍小掏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8-3 04:33
weihua99 發表於 2012-7-29 12:37
這可是技術活哈

且看九五樓!

就說技術不到家嘛!
作者: 無維    時間: 2012-9-26 21:26
很久沒有來可親論壇。

呵呵,很熟悉的可親圍攻模式。

來支持下樓主。

呵呵,棒打狗還有黨國的夾華盛頓人終於被拿下了斑竹的位置。

看看。。。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9-27 04:21
無維 發表於 2012-9-26 21:26
很久沒有來可親論壇。

呵呵,很熟悉的可親圍攻模式。

謝謝!

夜再黑,再伸手不見五指。。。終究,天還是會亮的!
作者: 伐木開荒    時間: 2012-9-27 16:28
語言暴力對人類心理傷害甚至大於肢體暴力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9-28 04:43
伐木開荒 發表於 2012-9-27 16:28
語言暴力對人類心理傷害甚至大於肢體暴力


冷暴力!陰風慘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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