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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轉H-1B身份空檔,是否擁有合法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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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lawchina 發表於 2012-2-20 09:5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每天都會收到客人諮詢有關美國移民、家事以及商業法方面的問題,其中不乏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問題,故而,***特將此類典型問答整理之後,陸續公布,供更多 讀者閱覽了解,澤益大眾。

客戶諮詢
美國現行法律允許那些H-1B申請正在審理中或者已經獲批但在等待生效日期的F-1學生維持他們F-1的身份和OPT工作許可權直到H-1B工作授權生效為止。可我的兒子於OPT結束前今年7月初由僱主遞交了H-1B申請,直到12月中旬,收到移民局來函要他提交11月和12月的身份證明。是不是因為提交的H-1B申請設定的最早工作日寫的是2012年1月1日,而不是2011年10月1日。煩請幫助解決法律疑問,並如何解決。

***解析
一般來說,在OPT結束前提交H-1B申請,只要申請人在OPT結束后沒有非法工作的情況,身份能保持合法的狀態,不過一般新的H-1B是從10月1日開始工作,您的小孩不是從這個時間開始工作,在11月-12月期間的身份問題有可能被移民局要求補充身份合法的文件,建議您小孩收到補件通知后儘快和原律師聯繫,在有限時間內討論如何補充證明文件,以免申請被拒,有非法停留的問題。

有關OPT的詳解請參考文章《OPT (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簡介》以及更多有關身份空檔的內容請見文章 《深度解讀F-1外籍學生轉H-1B身份空檔問題(I)》、《深度解讀F-1外籍學生轉H-1B身份空檔問題(II)》。


文章來源於:***美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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