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舊金山簽證律師協助E-2簽證持有人帶員工進入美國 [列印本頁]

作者: vaughan    時間: 2012-2-15 09:12
標題: 舊金山簽證律師協助E-2簽證持有人帶員工進入美國
E-2簽證持有人通常想幫外國員工申請E-2簽證以進入美國工作。我們經驗豐富的加州E-2簽證律師知道,E-2投資人不能隨便把外國員工帶來美國工作。申請E-2簽證的員工要符合特定規定,不然移民局是會拒發簽證的。

如果您想將員工帶來美國,請和王可必律師事務所E-2簽證律師聯絡,我們會幫您確保移民局的申請規定您都符合:
·        申請E-2簽證的員工和E-2投資人必須有相同的國籍
·        申請E-2簽證的員工必須是行政主管或高層管理人員;或是
·        申請E-2簽證的員工 具有公司營運所需的特殊技能

申請E-2簽證的員工必須是雇員而非投資人。申請人有責任提出證據,證明員工是行政主管或高層管理人員,或員工具有生意或公司需要的特殊技能。若員工只具備一般技能或不具備任何技能,那麼就算是來自與美國有投資協議的國家,移民局也不會批准E-2簽證申請。

舊金山E-2簽證律師能幫您蒐集所需資料,證明您的員工符合E-2 簽證的申請資格。我們的律師會幫您確保簽證申請所需的初步資料很清楚明白,也能證明員工具備特定職位所需的特殊技能。若是文件不齊或是無法佐證,領事館官員會要求您提供更多文件,包括證明美國缺乏具備特殊技能的員工(所以您才需要從國外聘請員工來美工作)。你不會希望這樣的事發生,因為您的簽證申請將因而延誤。如果您想申請E-2簽證,或是想幫員工申請E-2簽證來美國工作,請和王可必律師事務所E-2簽證律師團隊聯絡。電話號碼是(415)221-2345。








歡迎光臨 倍可親 (https://big5.backch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