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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配偶婚姻詐欺該向哪一個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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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12-1-5 06: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問:我以K1簽證申請未婚妻來美並與她結婚。在為她申請綠卡之後,很明顯的她只對於利用K1未婚妻簽證申請程序得到綠卡,並符合留在美國做醫學實習的資格有興趣。這個婚姻很明顯是假的,她以說假話而得到簽證。我覺得我在時間、金錢及情感上的投資被不當的利用了。請問我有什麼選擇?我該跟誰報告這樣的情況?

答:你可以寫信給移民局並附上所能提供的證據證實你所宣稱的婚姻詐欺。請注意很多人因為不同的原因而結婚,為了拿綠卡或符合在美國醫學實習的資格是其中的原因。然而,只要「綠卡」的部分不是唯一的目的,這個婚姻可能不在移民法上構成詐欺。移民局不會對你的太太採取行動,直到移民局有足夠的證據判定你太太跟你結婚的唯一的目的是得到綠卡。

你可以申請離婚或婚姻無效。如果她沒有十年綠卡,她將必須申請綠卡轉正,移民局也許會在那時跟你聯絡,確認婚姻的真實性。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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