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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曉哲:2億元獎勵開發商背後的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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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11-11-18 23: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1年11月18日09:09中國青年報

畢曉哲 媒體評論員

2009年,雲南曲靖以6.83億元價格將市中心一塊土地賣給開發商——深圳東方置地實業公司。曲靖獲得土地純出讓收益2.4億元,其後曲靖將2億元收益金以財政支持的方式獎勵給開發商,用於項目配套設施建設。律師指出,曲靖此舉明顯違反土地招標制度。(11月17日中國青年報)

當地政府對於開發商的「大方」,到了令人觸目驚心的地步。記者查閱曲靖市財政局的「土地出讓金和收益核算報告」顯示,這返還的2億元幾乎是政府的全部收益。在這份報告上,這塊土地的地塊總成本約為4.14億元。6.83億元的賣地款,減去4.14億元的總成本,純收益約為2.69億元,再減去應上繳省里9%的純收益,曲靖市政府實際純收益是24671.2萬元。也就是說在上述「獎勵」式的返還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下開發商是「零地價」拿地,地方政府官員「大筆一揮」就將2億元國有土地出讓金白送了開發商。在公眾看來或許會質疑當地政府為什麼這麼「傻」?傻到可以將錢不當錢和「白送」的地步呢?

上述2億元「獎勵」看似白送,卻有著地方政府官員的「良苦用心」。在2009年年初,國際金融危機並未完全走出困局,當時國內各城市樓市相對低迷,土地流拍現象較為嚴重,這是地方政府所不能容忍的。一個帶有「獎勵」色彩的返還土地出讓金,一方面有地方吸引投資需求,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救市」。獲得「獎勵」的只會是極個別開發商或帶有某些背景和「色彩」的開發商,但一個高達2億元的「獎勵式返還」之下,保持的卻是地價的繼續高企,最終「豐富」的依然還是地方財政的「籃子」。2009年《中國房地產報》就曾報道,採取「返還」或「打折」式「贈送」開發商土地出讓金的城市遠非個別,就是當時地方政府想繼續抬高地價進而「放長線釣大魚」的一種應對策略。

以高達億元的土地出讓金「獎勵」開發商,本身也不是什麼「賠本」買賣,「投之以桃、報之以李」總不會錯。這種「獎勵」本身也帶有「交易」和「利益勾連」的性質。除了對地方政府長遠財政收入有益之外,地方政府相關部門或官員也會直接從「獎勵」或獲得「回饋」式的收益。

在一些地方政府變相「違規」且採取種種手段維繫高地價的現實之下,地方政府和獲得「獎勵」的開發商既是一個利益共同體也是一個利益「分羹者」,但違法違規的「返還」和「獎勵」之下,傷害的卻是公共財政、剝離的是高房價理性回歸的可能,「坑害」的是最廣大的房奴和商品房消費者。2億元「獎勵」開發商背後的「貓膩」,不能不讓人痛心。 畢曉哲

馬滌明:獎勵開發商是拿公共利益送人情

有一塊「神奇的土地」,開發商買了它,政府要把兩億元土地出讓收益「獎勵」給開發商;它沒有施工許可證卻能開建。(11月17日《中國青年報》)

政府沒有義務獎勵開發商,更沒有權力這麼做,而最不合理之處是,獎勵開發商毫無必要——土地是競拍的,用不著政府求誰拿地;開發商拿地建房是為了賺錢,不是搞慈善。所謂「財政支持該項目的配套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更是一個蒙人的名頭——開發商以市場價賣房,價格中含著城市配套費這項成本,何用財政支持?

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實是,房地產開發是暴利行業,富豪排行榜上每每是開發商出盡風頭,政府有錢沒處花,可以往民生上投,給貧困地區修修路,給學校修修房子,給看不起病的人們補貼補貼,關心關心那些沒錢吃午餐的小學生……兩億元資金能惠澤多少民生利益?

不濟蒼生,反而劫貧濟富,這不該是政府應有之為,這個道理,官員們應該更明白。然而,道理簡單,官員的用心未必簡單,兩億元「獎勵」開發商的背後,有沒有藏著見不得光的東西?

被「獎勵」的開發商——深圳東方置地公司方面稱「公司至今未收到一分錢」,已撥付的5000萬元,全部被該公司合伙人——曲靖東方置地公司法人代表劉錦春私吞。政府獎勵企業的資金,能到個人手裡?如果中間運作不存在重大「疏忽」,怎麼可能呢?政府獎勵資金不是給開發商拿去零花的,而是支持城市配套建設,實質為專項資金;專項資金既然來自財政,政府便有責任監督資金動支,正確的運作方式應該是政府設立專戶,隨工程進度逐筆撥付,這個簡單道理官員們更不該不懂。現在的情況卻是,項目尚未批准開工,獎勵資金已經撥付5000萬元,其中3000萬元已不知去向。那麼,作善意猜測,這筆資金的撥付運作程序上,有關部門和官員存在瀆職;若作惡意揣測,這裡面有腐敗——以「支持城市配套設施建設」之名,「洗」這筆「獎勵資金」。否則就不好解釋政府的劫貧濟富,也不好解釋項目未批「城市配套建設資金」已先行撥付,更不好解釋資金去向的不明。

政府獎勵開發商也好,專項資金不知去向也好,都再次暴露了權力運行的隨意性與監管程序的漏洞。拋開腐敗問題不談,公共資金說獎勵誰就獎勵誰,兩億財政資金拱手送人情,官商一個協議、官員簽個「同意」就搞定了,拿什麼制衡這種絕對的權力,是個問題。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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