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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資訊] EB-5簽證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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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ughan 發表於 2011-9-14 07: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今天,EB-5簽證計劃是一個非同尋常的機會,但它並不總是如此。EB-5簽證計劃設立之初,對潛在的投資者而言,申請簽證猶如一個可怕的夢魘。我希望幫助你了解一些有關EB-5簽證的歷史,讓你認識到現在的計劃確實是一個絕佳的機會。

1990年,為了吸引外國投資,美國國會設立了EB-5簽證計劃,每年為該計劃留出10,000個新簽證。計劃要求在美國新設立的商業企業投資一百萬美元。但是,如果投資在"目標就業區域",即失業率特別高的地區,投資額可以減少到五十萬美元。
原EB-5簽證有五項基本要求,每項要求各部相同,都具有艱巨的挑戰性。

"新商業企業"要求,是對潛在的投資者來說第一個巨大障礙。根據原EB-5計劃,僅將足額的錢投資在企業上是遠遠不夠的。要想獲得簽證資格,申請人必須要表明該投資設立了一個全新的企業。"新商業企業"要求大大增加了投資人的財務風險。
第二個要求,也是最繁雜的要求之一,是創造十個新的就業機會,投資者和投資者的家人不能包括在內。無論是對當地經濟做出了貢獻,還是提高了生產力,都不足以說明企業產生了十個就業機會。要求必須是新設立的商業企業自身產生了十個就業機會。這樣,你可以想象到,單獨一人投資絕對是一項艱難的壯舉。

"積極主動的管理",是另一個讓人難以忍受的要求。為了申請簽證,投資人要在企業日常管理工作中扮演一個積極的角色。這個條件還意味著投資人別無選擇,必須住在企業所在地。

第四項要求,可能是最不明確的要求,即新的企業必須"有利於美國經濟"。你或許會感到疑惑,向美國新設立的企業投資一百萬美元,難道不足以說明有利於美國經濟嗎?很遺憾,設立EB-5簽證的有關法律對"有利"沒有進行明確定義,對如何判斷一個特殊企業是否滿足這一條件也未給出標準。

申請EB-5簽證的重大財務風險—在經濟蕭條地區設立新企業的本質性風險,是潛在投資者面臨重大威脅之一。而申請EB-5簽證五個基本要求中的最後一個—"風險"要求,又是與之完全不同的另一種風險。根據這個要求,投資人只能在全部投資到位后才能申請簽證。投資者的資金必須處於"風險"之中,換言之,也就是在簽證申請被審查前投資處於風險之中。這意味著投資者最可怕的夢魘可能輕易會成為現實,企業失敗,簽證也被拒簽。試想一下:在你投入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之後,你的簽證申請被拒絕了,該有多麼傷心。

當你把所有的要求放在一起考慮時,要想達到原EB-5計劃獲得簽證的要求,看起來是一項幾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更不用提驚人的風險問題了。另外,如何滿足這些條件,與證明這些條件已經被滿足,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這是一項很不容易的工作。面對投資可能全部失去,投資前景不明,很多投資者決定採取其他方式獲得美國居住權。
還好,EB-5簽證計劃的故事到此並未結束。今天,EB-5投資人簽證計劃是投資美國的一個真正的獎勵,它為投資人及其家人提供了一條安全靈活的獲取永久居民綠卡的道路。我建議你繼續讀下去了解更多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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