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請教狗棒斑竹 [列印本頁]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5 05:35
標題: 請教狗棒斑竹
請教狗棒斑竹:

今天收到警告通知如下:

屏蔽 昨天 10:23
你的主題 沒有私有化,就不會有「7·23」動車事故 被 打狗棒 警告
連續 2 天內累計 10 次警告,你將被自動禁止發帖 2 天。
截至目前,你已被警告 1 次,請注意! 違規內容
屏蔽 昨天 10:23
你的主題 沒有私有化,就不會有「7·23」動車事故 被 打狗棒 警告
連續 2 天內累計 10 次警告,你將被自動禁止發帖 2 天。
截至目前,你已被警告 1 次,請注意! 違規內容
屏蔽 昨天 10:23
你的主題 沒有私有化,就不會有「7·23」動車事故 被 打狗棒 警告
連續 2 天內累計 10 次警告,你將被自動禁止發帖 2 天。
截至目前,你已被警告 2 次,請注意! 違規內容
屏蔽 昨天 10:23
你的主題 沒有私有化,就不會有「7·23」動車事故 被 打狗棒 警告
連續 2 天內累計 10 次警告,你將被自動禁止發帖 2 天。
截至目前,你已被警告 2 次,請注意! 違規內容
屏蔽 昨天 10:22
你的主題 沒有私有化,就不會有「7·23」動車事故 被 打狗棒 警告
連續 2 天內累計 10 次警告,你將被自動禁止發帖 2 天。
截至目前,你已被警告 1 次,請注意! 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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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什麼警告?請說明警告理由。執法必須有正當理由。

2. 為什麼警告出示如此頻繁?同樣的警告,可以連續出示五次?搞大躍進啊?!
作者: 不惑之禍    時間: 2011-8-5 06:05
這哥們就是個無賴,你不要理他就是。幾天也不來這裡,來了就是想用用版主的特權。
華版倒是勤勤懇懇的,脾氣也不錯,不記仇。就是有些迂腐。
作者: zjd713    時間: 2011-8-5 07:09
本帖最後由 zjd713 於 2011-8-4 15:11 編輯

版主按照版規處置無可厚非。。。。樓主需要控制一下自己的言行,遵守版規人人有責。。。。
作者: Djogchen    時間: 2011-8-5 08:00
兄弟,休息兩天也無妨吧!可以掏光養賄呢!呵呵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5 10:50
回復 zjd713 3樓 的帖子

怎麼會有假冒斑竹的東東!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5 10:51
Djogchen 發表於 2011-8-5 08:00
兄弟,休息兩天也無妨吧!可以掏光養賄呢!呵呵

來不及了!!!
早讓鐵道部的貪官污吏掏走啦!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1-8-5 11:31
回復 掏光養賄 1樓 的帖子

每次警告理由不都附在後面嗎「請注意!違規內容」,難道不正當嗎?如果你不懂中文,請去補習班;如果你不懂版規,還請惡補!

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你同一內容帖子被警告是不會重複的,而且在操作執行上也是不允許的。明白了嗎?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1-8-5 11:35
回復 Djogchen 4樓 的帖子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1-8-5 11:45
回復 掏光養賄 1樓 的帖子

假如我已發給你「5」次警告,為何你POSE上來已被警告的最多只有2次?

質疑搞「大躍進」的,恐怕你選錯對象了!呵呵。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1-8-5 11:53
本帖最後由 打狗棒 於 2011-8-5 15:48 編輯

回復 不惑之禍 2樓 的帖子

無恥的人總是不看因果而嗆聲,人云亦云永遠只能是顆被擺的棋子!希望你不是一顆臭棋,呵呵。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6 04:02
回復 打狗棒 7樓 的帖子
每次警告理由不都附在後面嗎「請注意!違規內容」,難道不正當嗎?如果你不懂中文,請去補習班;如果你不懂版規,還請惡補!


——確實沒有看到你的「警告理由」,也不知道你的「違規內容」,所以不知道你的理由是否「正當」。你沒有出示「警告理由」和「違規內容」,跟「不懂中文」毫無關聯! ! 跟版規也毫無關聯! !除非你狗棒使用的中文是無色透明的! !也除非你狗棒家的版規是不可以拿出來公示的!

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你同一內容帖子被警告是不會重複的,而且在操作執行上也是不允許的。明白了嗎?


——你說的話不管用,我在主樓copy 和paste的就是現場狀況。如果你有疑問,可以通過網頁管理員對我說的情況加以證實。

你說的話,我確實不明白!我只相信我明明白白看見的真相!

對你這種惡言惡態惡行惡狀,我表示鄙視!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6 04:03
打狗棒 發表於 2011-8-5 11:45
回復 掏光養賄 1樓 的帖子

假如我已發給你「5」次警告,為何你POSE上來已被警告的最多只有2次?

你作為一版斑竹,連1-5都不會數???
作者: 總斑竹    時間: 2011-8-6 04:26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6 04:03
你作為一版斑竹,連1-5都不會數???

僅就這個說一下,雖然有5條通知,但是除了一個,剩下的4個都是一樣的內容,可能是系統問題,你看那個累計警告都是2次,可見後面3個並沒有實際計數。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6 04:36
總斑竹 發表於 2011-8-6 04:26
僅就這個說一下,雖然有5條通知,但是除了一個,剩下的4個都是一樣的內容,可能是系統問題,你看那個累計 ...

系統問題就是系統問題,要實事求是地說清客觀問題,讓人心悅誠服。

可是,總斑竹,請你看看那個狗棒是個什麼態度?!如此心胸狹隘,能管好版塊嗎?

再者,累計警告為什麼2次?毫無理由嘛!!!我錯在哪裡?狗棒為什麼說不出理由???

我本意沒有想給總斑竹添麻煩,這個帖子是發在時事版的。怎麼一腳又給踢來這裡了???
作者: 總斑竹    時間: 2011-8-6 05:21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6 04:36
系統問題就是系統問題,要實事求是地說清客觀問題,讓人心悅誠服。

可是,總斑竹,請你看看那個狗棒是 ...

我只是說,你的那個5條,不管給你多少通知,都是只有2條。其他的問題,

每個版主都是有自己的想法的,打狗棒版主在處理版務時,只要是符合版規的,就可以,不能因為他是版主就限制他表達自己的想法。

目前我沒找到處理記錄,所以你還是需要跟打狗棒版主交流。我會跟進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1-8-6 12:30
本帖最後由 打狗棒 於 2011-8-6 12:33 編輯

在你的主題「『沒有私有化,就不會有「7·23」動車事故』」跟貼中,我依據版規共舉了3次紅牌,其中包括你在12樓和19樓的回帖:

12樓回帖:

腸胃又不舒服了?呃逆大作?少吃點唦!

忍著點,千萬別、別、別噴~~~~啊!

我老掏昨天才起的新樓,你怎麼就迫不及待地坐進來了! 坐了就坐了嘛,咋就「呵呵~~」欲噴~~~~呢!

進別人的樓,要有點禮貌,不能「呵呵~~」欲噴啊!害我老掏心裡發毛,起一身雞皮疙瘩!

真怕了你了!你我約個君子協定吧,我不進你的樓,(從來沒去過,你有樓嗎?)你也別進我的樓!


警告原因:違規內容---自己看看你的回帖都是些什麼內容?時事論壇不是相互調侃和攻擊對方的場所。你的回帖內容已觸犯時版版規首條;請參閱:論壇法則(時事版適用)

19樓回帖:

——你這些話,7樓的五毛最中意,最入耳了!

警告原因:違規內容---直接攻擊網友為「五毛」的已觸犯版規,請參閱:論壇法則(時事版適用)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1-8-6 12:46
本帖最後由 打狗棒 於 2011-8-6 12:51 編輯

我不知道LZ在論壇發貼之前又無細讀過論壇法則

你對「論壇規則」有意見可以直接將意見反饋!如果沒有異議,則表示贊同,剩下來的義務就理應嚴格履行嘛!問一句:你做到了嗎?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1-8-6 13:57
LZ,如果你對本版主的解釋有疑議的,再議!歡迎跟進!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7 03:45
回復 打狗棒 16樓 的帖子
12樓回帖:

腸胃又不舒服了?呃逆大作?少吃點唦!

忍著點,千萬別、別、別噴~~~~啊!

我老掏昨天才起的新樓,你怎麼就迫不及待地坐進來了! 坐了就坐了嘛,咋就「呵呵~~」欲噴~~~~呢!

進別人的樓,要有點禮貌,不能「呵呵~~」欲噴啊!害我老掏心裡發毛,起一身雞皮疙瘩!

真怕了你了!你我約個君子協定吧,我不進你的樓,(從來沒去過,你有樓嗎?)你也別進我的樓!

警告原因:違規內容---自己看看你的回帖都是些什麼內容?時事論壇不是相互調侃和攻擊對方的場所。你的回帖內容已觸犯時版版規首條;請參閱:論壇法則(時事版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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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怎麼違反版規了?我就是不喜歡有人緊緊跟在我主帖之後,作「呵呵」之聲,陰陽怪氣的!

這樣互相調侃的現象在時事版大量充斥!你這種對人不對事,雞蛋裡挑骨頭的做法,你覺得很有勁嗎?很能體現你身為斑竹的地位?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7 03:52
回復 打狗棒 16樓 的帖子
19樓回帖:

——你這些話,7樓的五毛最中意,最入耳了!

警告原因:違規內容---直接攻擊網友為「五毛」的已觸犯版規,請參閱:論壇法則(時事版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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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毛」怎麼啦?做「五毛」犯法嗎?「五毛」是一項工作,做都做了,就不怕人說!就要理直氣壯地做!

那說人是「城管」犯不犯規? 說人是「警察」犯不犯法?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7 03:55
回復 打狗棒 16樓 的帖子
在你的主題「『沒有私有化,就不會有「7·23」動車事故』」跟貼中,我依據版規共舉了3次紅牌,其中包括你在12樓和19樓的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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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樓和19樓,二次回帖,你舉3次紅牌!你為什麼作弊一次???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7 03:59
本帖最後由 掏光養賄 於 2011-8-7 04:49 編輯

回復 打狗棒 17樓 的帖子

今天對版規產生一條異議。具體請見本帖20樓。

以後如有問題發現,將隨時提出。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1-8-7 08:34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7 03:45
回復 打狗棒 16樓 的帖子

論壇作為一個網友間的交流平台,只要在不涉及違反法律的版規的前提下,各人都可以公平地表達自己的思想和看法。在此期間相互調侃對方的,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和被對方投訴的,其實也無傷大雅嘛。但單純地把自己不喜歡的內容判定為對方違規,繼而用不文雅的詞語羞辱或攻擊對方(且被對方投訴了嘛),這就是你的不對了。

作為版主之一,我也是在百忙之中抽出空餘來管理論壇,我的目的只是想讓可親時壇成為海外華人論壇文明的表率,別無他意。謝謝你的提醒,今後我們會嚴格執行版規,希望配合啦!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1-8-7 08:46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7 03:52
回復 打狗棒 16樓 的帖子

版規訂立了,就必須依規而行,不管你是否贊成(對版規有異議的,可以提出不同看法和商議),違規的就理應受處罰,作為一個資深的網友,對這點我想你應該很清楚吧。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1-8-7 08:48
回復 掏光養賄 21樓 的帖子

我舉牌3次,但有一次不是給你的,所以無需詳細說明吧。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8 04:31
回復 打狗棒 23樓 的帖子

時事版版規定得過於簡單,斑竹的操作彈性太大。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網民再有理,難敵斑竹強詞奪理!

網民要用什麼樣的語言才算合格?上時事版非得用「文雅」的語詞?不可以用普通的平民語言?用大白話?請斑竹說明,什麼是「不文雅的詞語」?

只要投訴,就一定占理?就一定贏?有些人已經上網騷擾成性,如影隨形,亦步亦趨。這是什麼習氣?是網路流氓的優良習氣嗎?

作為網民,我也是在百忙之中抽空上網為『倍可親』捧場。希望『倍可親』豐富多彩,不要成為某些人的一言堂。

只要斑竹秉公辦事,增加知識,拓寬眼界,提高修養,開闊胸襟,我相信除了極少數心存惡念的、故意要搞垮『倍可親』的人,絕大多數人是願意辦好海外中文網站的!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8 04:33
打狗棒 發表於 2011-8-7 08:46
版規訂立了,就必須依規而行,不管你是否贊成(對版規有異議的,可以提出不同看法和商議),違規的就理應 ...

虛懷若谷,不偏不倚,心存善念,秉公辦事。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8 04:35
打狗棒 發表於 2011-8-7 08:48
回復 掏光養賄 21樓 的帖子

我舉牌3次,但有一次不是給你的,所以無需詳細說明吧。

這個沒錯!

給我的兩次,我不服!!!
作者: 泰山石敢當    時間: 2011-8-30 07:31
打狗棒 發表於 2011-8-7 08:34
論壇作為一個網友間的交流平台,只要在不涉及違反法律的版規的前提下,各人都可以公平地表達自己的思想和 ...

說得好!

支持版主秉公執法。
作者: 泰山石敢當    時間: 2011-8-30 07:33
本帖最後由 泰山石敢當 於 2011-8-30 07:34 編輯
只要投訴,就一定占理?就一定贏?有些人已經上網騷擾成性,如影隨形,亦步亦趨。這是什麼習氣?是網路流氓的優良習氣嗎?

對這句話比較同意。
以前不說了,就看眼前在唾沫橫飛投訴的,正是那幾個網路流氓
作者: 老法師    時間: 2011-8-30 17:05
樓主違規, 應該警告, 支持。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8-31 03:55
回復 泰山石敢當 30樓 的帖子

除了當事人樓主、被訴人狗棒斑竹、調解人總斑竹之外,其餘有那麼兩三小個就是我老掏形容的渾身上下浸透了「騷擾成性,如影隨形,亦步亦趨」的「網路流氓的優良習氣」!

謂予不信???看啊,這兩三個「網流」不是正緊緊跟著嗎!!!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1-8-31 14:14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8-31 03:55
回復 泰山石敢當 30樓 的帖子

除了當事人樓主、被訴人狗棒斑竹、調解人總斑竹之外,其餘有那麼兩三小個就是 ...

總是帶著有色眼鏡去看待他人,善也會變成惡。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9-1 04:31
打狗棒 發表於 2011-8-31 14:14
總是帶著有色眼鏡去看待他人,善也會變成惡。

此話用來形容你,恰到好處!
作者: laodai    時間: 2011-9-1 14:37
在論壇發帖,闡述自己看法是每個網民的權利。能引起大家討論熱議,各述己見,本來就是論壇的主要功能。如果害怕別人發表看法,把跟帖看做「騷擾」,如此心理脆弱又崇尚一言堂的人根本沒有必要到論壇來混。論壇必須有熱議和討論,各類觀點的衝突和交鋒,永遠沒有「一言堂」現象的一席之地!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9-2 04:40
回復 laodai 35樓 的帖子
永遠沒有「一言堂」現象的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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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希望你做出表率,不要強制將別人的語言、思想、風格硬性納入你的容忍範圍!不要以網管自居!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11-9-5 01:12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9-2 04:40
回復 laodai 35樓 的帖子

作為一個普通網民,誰也無法鉗制他人的言論自由。不過我看你的回復倒是有點「城管」的味道啦,呵呵...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1-9-5 04:09
回復 打狗棒 37樓 的帖子

你又到這裡來了?!

你的「點到為止」全面鋪開喲!成滿天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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