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在孩子取得綠卡后,我要怎樣才能撤銷對她的擔保? [列印本頁]

作者: lawbw    時間: 2011-7-26 05:56
標題: 在孩子取得綠卡后,我要怎樣才能撤銷對她的擔保?
問:三個月前,我的侄女通過親屬移民的方式拿到綠卡,她搬去與男朋友同住,連住址都沒有留下。她已經超過21歲了,說愛情比親情重要。她唯一的經濟來源就是那個答應養她的男朋友,而那個男朋友本身依靠他的父母養。我都沒法聯絡她。我可以通知移民局她拒絕我的擔養和聯絡嗎?她的父母想讓她回國去。

答:如果你為她(或連同她的父母)填了擔保書,她領取政府福利的話,你有義務還給政府錢。只有在以下幾種情況下你可以不需要再負擔保責任:1)她死了;2)她離開了美國;3)她成為了美國公民;4)她在美國工作10年積攢了40個季度的社安積分。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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