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有一種愛我們還很陌生--張凱再談葯家鑫事件 [列印本頁]

作者: 分_享    時間: 2011-7-1 05:48
標題: 有一種愛我們還很陌生--張凱再談葯家鑫事件
有一種愛我們還很陌生-

--張凱再談葯家鑫事件

    《有一種愛我們還很陌生》是已故學者余虹先生生前發表在《南方周末》的一篇文章,當時看的震撼,幾年來常常懸想。

      余虹教授對比了中美兩國的兩個事件:一個是發生在美國的弗吉尼亞大學槍擊事件,另一個是中國的馬加爵事件。弗大槍擊案中,兇手趙承熙開槍打死了32名學生,之後自殺。美國人點起33根蠟燭,喪鐘敲響33下,因為美國人看來:在這個事件中趙承熙也是一個受傷的靈魂。趙承熙的悼念碑旁同樣放著鮮花和蠟燭。每個人都當為這個逝去的靈魂負責,它不是單獨存在的。幾乎同時,中國發生了馬加爵事件。與33根蠟燭形成鮮明對比,馬加爵被槍決后的骨灰至今還孤獨清冷地在那裡沒人收留,包括他的父母。馬加爵的父親說:「骨灰我們不要了,就當我們沒有這個兒子,讓一切都過去吧!」同時,馬加爵的父母並受到的歧視壓力極大,而美國社會的大多數公眾眼裡,趙承熙也是受害者,甚至是更大的受害者。

    中美兩國人民何以如此大的差異?

     大洋彼岸類似的事情還很多:曾經一家四口德國人在中國被殘忍的全部被殺害,德國老人親自坐飛機趕往中國,向法官求情,留下這個殺人犯的性命,因為他知道:死刑並不能改變什麼,只會讓人民變得更加殘酷。後來這位老人在中國辦學校、設立扶貧基金。還有著名的盧剛事件,受害人的父母給殺人犯的父母寫信,去安慰他們。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女兒生前崇尚的是愛與寬恕......。

      這一切,對於我們來說非但是陌生的,簡直不可思議。

      
     在階級鬥爭、你死我活、愛憎分明、苦大仇深的教育中成長起來的中國人,還無法理解赦免、饒恕、愛、憐憫、同情。

       耶穌基督說的愛仇敵的情感更被這裡視為異類。這裡就像一片沙漠,看不到生命的綠色,卻有不少血的紅色。      

      
    被基督教深深浸漬過的美國,總統會有性醜聞、校園會有槍擊案、黑人也曾受歧視......。然而,有了性醜聞的總統道歉后依然是總統,槍殺案的兇手會被原諒,被歧視的黑人如今可以成為總統。但美國並沒有成為一個惡貫滿盈的地方,反倒成為一個被世界公認擁有更多公義、自由、平安的樂土。

      葯家鑫案發生后,我談了很多。網路上一片喊殺,面對這樣一個做了錯事的人,每個人都充當了道德家,每個人都成了審判官。可偏偏是這樣的一個國土上,卻每天發生數不清最不講道德的事情,最無法無天的故事。

      不認識自己的罪性,永遠只是別人道德的審判官,到哪裡尋找赦免與寬恕呢?正義的基礎不是懲罰,卻是愛。如果我們沒有悲天憫人的情懷,如果我們沒有對生命的憐憫,如果我們不能認識到自己也是一個隨時隨地犯罪的人。我們就無法理解耶穌基督可以為罪人走向十字架的情懷。我們是有罪的,在道德上,我們並不比葯家鑫強很多。

       提倡寬恕與諒解的社會和提倡血債血償的社會哪個暴力事件更多?殺人就是通過消滅別人肉體的方式來表達不寬容,顯然,血債血償、殺人償命的背後就是無法寬容的邏輯。網路上無法對葯家鑫寬恕,而可以喊殺,甚至只要有人對葯家鑫說幾句話也要口誅筆伐,誰說現實中不會真的拿起刀砍向他無法寬恕的人?缺乏寬恕和憐憫的社會,兇殺和暴力就多;而提倡寬恕和憐憫的社會,兇殺和暴力就少。發生兇殺和暴力的動機和原因是犯罪人心中缺乏寬恕和憐憫。      

    當然,寬容與愛不代表不承擔責任,這是一種極其複雜的情感體驗。在公義與愛中尋求救贖。這就是耶穌基督的魅力。「父啊,赦免他們,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這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發出最後的祈禱。用自我生命的完全奉獻,成就了愛與公義的完全。在承擔責任的同時,充滿憐憫、惋惜、仁慈。這是一個生命對另一個生命應有的情感,這種情感與對方高尚或卑鄙無關。

     葯家鑫被執行了死刑,那一刻我是悲傷的,一個年輕的生命走了。然而更傷心的是,這個曾經殘酷的少年,看到他的離去引的眾人的狂歡,他那曾經的殘忍會有一點點改變嗎?看不到溫情,這個地方似乎真的沒什麼留戀。

    張妙是本案的受害者,她死於葯家鑫的冷漠。然而,葯家鑫又何嘗不是一個受害者,一個教育的受害者、一個殘酷社會環境的受害者,一個被扭曲了心靈的受害者。張妙代理人說:葯家鑫不死,張妙無法在天堂安息。然而,天堂之所以是天堂,恰恰因為那裡沒有復仇、沒有報復,卻只有愛與寬容。用一個生命的滅亡來祭奠另一個生命的滅亡,難道這是天堂的規則嗎?

      當然,人世間不能用天堂的規則,但也不能距離太遠,否則這裡就變成天堂相反的地方了。

     我們中國人日益富裕了,也穿上了西服,卻還處於蠻荒之地,沒有真正文明起來。不知道真正的高貴需要在懺悔中被神聖浸漬。道德的驕傲已經讓我們的靈魂在曠野中徘徊了幾千年,迦南美地無法在拜金牛犢中尋到,無法在巴別塔的塔尖觸及,更無法讓法力賽人在狂傲中踏入,它需要謙卑、誠實、聖潔的品格承受。


作者: pcless    時間: 2011-7-3 16:09
分_享 發表於 2011-7-1 05:48
有一種愛我們還很陌生-

--張凱再談葯家鑫事件

你這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給你的真實的例子吧,很多年以前,一個西班牙的傢伙一聽中國有死刑就搖頭。後來基地組織在西班牙高爆炸,死者中有他的親戚,他跑到towncentre 絞死恐怖分子。過了很久,我提醒他,那些恐怖分子也有人權,死不了。和我斷交了,還四處說我支持基地組織。

當上帝發動洪水,只留下一家人的時候,萬能的主啊,你手下留情不行嗎?
作者: chico    時間: 2011-7-4 07:57
本帖最後由 chico 於 2011-7-4 08:00 編輯

樓主抓來的這篇文章,讓我也奇怪。當真如此,基督徒布希打阿富汗幹嗎,編瞎話打伊拉克又幹什麼?
08馬這個基督徒幹嗎又要槍殺一個老人--拉登?

張凱寫文章的時候,一定沒喝老白乾。他忘了「用一個生命的滅亡來祭奠另一個生命的滅亡」,這是真正美國人的規則!



作者: chico    時間: 2011-7-4 08:15
中國不缺乏,也不陌生另外一種愛。給你個例子。

有位黨委書記,文革被造反派打傷了一隻眼睛,幾近失明。後來官復原職,清理「三種人」的時候,有人問他如何處理打他這個人,他說不能怪他,是我當初工作做得不仔細,該給的救濟金沒評給他,他出出氣,應該的。
作者: iamcaibird    時間: 2011-7-4 14:42
本帖最後由 iamcaibird 於 2011-7-5 02:17 編輯

神馬狗屁文章,等美國取消了死刑再說這個話不遲。

美國在阿富汗,伊拉克殺死了那麼多"恐怖分子",你到底應該是譴責美國的罪惡還是歡呼美國的勝利?這個是我見到最他媽虛偽的一篇垃圾文章了。

葯不該死,因為他得罪行夠不上死刑,而且有自首。葯的死是中國法制的悲哀,人道主義的悲哀。
作者: 在美一方    時間: 2011-7-5 11:25
回復 分_享 1樓 的帖子
張妙是本案的受害者,她死於葯家鑫的冷漠。


放什麼GP! 張妙死於葯的冷漠?冷漠也就是hit & run的水平,見死不救,而葯家鑫那可是故意殺人,拿刀子把人家捅了8刀!這作者自己和葯一個水平,那歪曲事實這把刀又捅了張妙。變態。
作者: 在美一方    時間: 2011-7-5 11:26
回復 iamcaibird 5樓 的帖子

寫完了我的,才發現你直接就用了,不像我還遮掩一番用GP代替,呵呵,看來所見略同,確實是狗屁文章。
作者: 隔岸觀火    時間: 2011-7-5 21:27

被基督教深深浸漬過的美國,總統會有性醜聞、校園會有槍擊案、黑人也曾受歧視......。然而,有了性醜聞的總統道歉后依然是總統,槍殺案的兇手會被原諒,被歧視的黑人如今可以成為總統。但美國並沒有成為一個惡貫滿盈的地方,反倒成為一個被世界公認擁有更多公義、自由、平安的樂土。
這隻能證明在美國,刑不上總統。這比中國的「刑不上大夫」文明落後了上千年呢。
作者: 分_享    時間: 2011-7-6 01:16
因為布希打阿富汗, 08馬槍殺拉登老人, 所以
弗大槍擊案中,兇手趙承熙悼念碑旁放著的鮮花和蠟燭
滅門案中德國老人辦的學校、設立扶貧基金
盧剛事件,受害人的父母給殺人犯的父母的信
就統統不存在了?別人的寬恕和憐憫就成了虛偽?

什麼邏輯啊???




作者: pcless    時間: 2011-7-6 05:48
分_享 發表於 2011-7-6 01:16
因為布希打阿富汗, 08馬槍殺拉登老人, 所以
弗大槍擊案中,兇手趙承熙悼念碑旁放著的鮮花和蠟燭
滅門案中 ...

是說你這種基督徒虛偽。憐憫兇手的人很多,中國也有,憐憫誰是個人的自由,但是你沒有考慮死者的權利。聖經上的例子更不怎麼樣,你選擇性失明。

最有一句,你不太會講道理,應該多學學別人舉例子證明自己的觀點。只會剪貼就會變成別人的狗腿子,這裡尊重每個人自己的思想,但是不需要鸚鵡學舌。
作者: 分_享    時間: 2011-7-6 06:20
本帖最後由 分_享 於 2011-7-6 06:22 編輯

回復 pcless 10樓 的帖子

"當然,寬容與愛不代表不承擔責任,這是一種極其複雜的情感體驗。在公義與愛中尋求救贖。這就是耶穌基督的魅力。「父啊,赦免他們,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這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發出最後的祈禱。用自我生命的完全奉獻,成就了愛與公義的完全。在承擔責任的同時,充滿憐憫、惋惜、仁慈。這是一個生命對另一個生命應有的情感,這種情感與對方高尚或卑鄙無關。"

你沒看原文吧?
不看清別人說什麼,又反反覆復的和自己假想的觀點在鬥了。如果不知道三人行,必有我師的道理,不養成向別人學習的習慣。整天只知道我,我, 我。眼裡只有自己和自己的思想。還是多靜下來,讀讀書吧。





作者: iamcaibird    時間: 2011-7-6 12:42
本帖最後由 iamcaibird 於 2011-7-6 12:42 編輯
分_享 發表於 2011-7-6 01:16
因為布希打阿富汗, 08馬槍殺拉登老人, 所以
弗大槍擊案中,兇手趙承熙悼念碑旁放著的鮮花和蠟燭
滅門案中 ...


你的例子我我的例子有個明顯的差異,你的例子的寬容都是已經死掉的施害者,對死人的寬恕,我們中國人歷來是不說死人的壞話的。從你們基督徒的角度,死人已經被上帝懲罰審判了,你們自然可以安全放心地寬恕了。但,在美國,如果有哪個受害者的家屬,要求法庭寬恕活著的犯罪者,或要求不要給予罪惡於懲罰,那麼才是真寬恕。

寬恕已經死了的人,不是美國的專利。這種寬恕是好的,在中國也廣泛存在。比如,葯已經死了,現在也就沒有人去聲討他,我們現在不搞鞭屍。我們對他沉默,算是尊重死去的人。本質上和有的美國人寬恕死掉的殺人犯沒有什麼區別。
作者: pcless    時間: 2011-7-6 14:17
分_享 發表於 2011-7-6 06:20
回復 pcless 10樓 的帖子

"當然,寬容與愛不代表不承擔責任,這是一種極其複雜的情感體驗。在公義與愛中 ...

三人行,必有我師。可是呢,如果這三人中有你,必定你不是那個老師。就說你糊塗呢。你以為你隨便混進另外兩個人中,就可以給人當老師呢。照照鏡子好嗎,我都說了,你總是剪貼,沒有自己的思想,你還是不自醒。

不要扯什麼複雜的體驗啊,什麼的,不要怪我不看你的思想,你那些東西就好象臭雞蛋,犯不上為了研究為什麼發臭就必須品嘗整個雞蛋。

永生和你有同樣的抱怨,可惜,現在大家都知道永生的預定論了,我更不需要和你浪費時間。我尊重有思想的討論對手,就是鄙視你。

啥時候你學會不剪貼別人的,別在這裡亂灌。才能讓我重新審視你。 你看不上我是你的權利,但是想讓我尊重你,你起碼需要一點理性的言論。
作者: 隔岸觀火    時間: 2011-7-6 19:13
分_享 發表於 2011-7-5 17:20
回復 pcless 10樓 的帖子

"當然,寬容與愛不代表不承擔責任,這是一種極其複雜的情感體驗。在公義與愛中 ...

耶穌只是說,你們在做什麼,你們不知道。我對此也有同感。你們對自己所做所為感動得不得了,人家還莫名其妙。你們燒死布魯諾的時候,心裡是不是也有愛?
作者: 北京朝陽區    時間: 2011-7-10 08:35
虛偽的教徒,虛偽的教會。
我們小小的倫敦市,從2002年起,華人教會的牧師就在教徒捐贈上出具假收據,累計到今天終於爆發了。結果呢,上面來人了,統一口徑了,牧師會被調動到別的地方繼續騙人了,教徒們可以閉嘴了。
真人真事情,我說話負責。
作者: kumar    時間: 2011-7-10 09:35
這篇文章讓我想起漢奸文人葛紅兵的高論, 說中國紀念抗日戰爭不應宣揚仇恨, 而是要強調愛和寬恕. 對照他自己在生活中的劣行, 這種高調就更加讓人噁心.
作者: 分_享    時間: 2011-7-12 01:17
回復 iamcaibird 12樓 的帖子

死人是被法律殺死的嗎?葯的死是自殺?

原文例子之一:
曾經一家四口德國人在中國被殘忍的全部被殺害,德國老人親自坐飛機趕往中國,向法官求情,留下這個殺人犯的性命,因為他知道:死刑並不能改變什麼,只會讓人民變得更加殘酷。後來這位老人在中國辦學校、設立扶貧基金。還有著名的盧剛事件,受害人的父母給殺人犯的父母寫信,去安慰他們。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女兒生前崇尚的是愛與寬恕......。

「死刑並不能改變什麼」也是為什麼很多國家廢除死刑原因之一。



作者: 分_享    時間: 2011-7-12 01:27
回復 pcless 13樓 的帖子

從你的貼里我已經了解你的「理性」是什麼了。
我的回帖也已告訴你我對理性的理解。如果你堅持不看別人說什麼,只願埋頭表演自己的單口相聲, 請繼續。你不讀書,不等於別人不讀。
作者: 分_享    時間: 2011-7-12 01:45
回復 隔岸觀火 14樓 的帖子

見9樓:

燒死布魯諾, 所以
弗大槍擊案中,兇手趙承熙悼念碑旁放著的鮮花和蠟燭
滅門案中德國老人辦的學校、設立扶貧基金
盧剛事件,受害人的父母給殺人犯的父母的信
就統統不存在了?心裡就沒也有愛了?

正是因為染血的雙手屢屢阻擋了對愛的呼喚 我們才會變得對生命如此冷漠
作者: 分_享    時間: 2011-7-12 01:51
回復 kumar 16樓 的帖子

因為生活中的劣行, 所以葛就不配強調愛和寬恕了。
豈不知世人都犯了罪,天下沒有一個人配。
作者: 隔岸觀火    時間: 2011-7-12 05:45
分_享 發表於 2011-7-11 12:45
回復 隔岸觀火 14樓 的帖子

見9樓:

你的意思是說,兇手應該得到獎勵。殺人犯趙某被悼念,所以,燒布魯諾者應該被嘉獎,是不是這意思?我覺得你們那個教太邪惡了哎。
作者: 分_享    時間: 2011-7-12 06:46
本帖最後由 分_享 於 2011-7-12 06:47 編輯

回復 隔岸觀火 21樓 的帖子

你理解的意思是說,「兇手應該得到獎勵」。雖然不明白你怎麼會從我的貼里得到這樣的理解。可我可以告訴你,你的理解錯了。

我的意思是說, 不要把不同的事混淆在一起。不要用罪惡去阻擋愛。
你不能因為一個中國人(葯)殺了人, 就把另一個中國人(張凱)對愛的呼喚(提倡寬恕和憐憫)稱為虛偽,變態。

很可悲的是,大多數回帖和當時全國對葯一片喊殺的「風景」完全同出一轍。

原文結語「不知道真正的高貴需要在懺悔中被神聖浸漬。道德的驕傲已經讓我們的靈魂在曠野中徘徊了幾千年,。。它需要謙卑、誠實、聖潔的品格承受。」對大多數回帖依然是如此貼切。我無語。






作者: 隔岸觀火    時間: 2011-7-12 06:58
本帖最後由 隔岸觀火 於 2011-7-11 17:58 編輯
分_享 發表於 2011-7-11 17:46
回復 隔岸觀火 21樓 的帖子

你理解的意思是說,「兇手應該得到獎勵」。雖然不明白你怎麼會從我的貼里得到 ...


這不是我的「理解」,而是你的「邏輯」。因為你用了一個「所以」,就把布魯諾的被害,與趙XX的殺人建立了一個因果關係。你的邏輯上,因為布魯諾被害,所以,VT學校兇殺案的殺人者被人悼念了。你的邏輯完全體現了基督教的愛:要愛殺人犯,要咒詛受害者。
作者: 分_享    時間: 2011-7-13 05:24
回復 隔岸觀火 23樓 的帖子

你把我貼中的? ? 看漏了嗎?

你質疑的「邏輯」恰恰是你自己的邏輯。 因為你的邏輯完全和chico和菜板一樣。 所以我讓你看9樓。

怕你不明白,所以把我的疑問又稍微修改又重複了一遍。可喜的是,你看到了其邏輯的荒謬, 可嘆的是, 你沒有意識到,這正是你14樓的邏輯。

我22樓已點明不要把不同的事混淆在一起, 不要以布魯諾的被害,去否定
弗大槍擊案中,兇手趙承熙悼念碑旁放著的鮮花和蠟燭
滅門案中德國老人辦的學校、設立扶貧基金
盧剛事件,受害人的父母給殺人犯的父母的信





作者: 隔岸觀火    時間: 2011-7-13 08:45
本帖最後由 隔岸觀火 於 2011-7-12 19:46 編輯
分_享 發表於 2011-7-12 16:24
回復 隔岸觀火 23樓 的帖子

你把我貼中的? ? 看漏了嗎?


我是從「提醒」里接你的貼,跟其他人無關。你在歪曲我的邏輯。布魯諾沒殺過人,他是受害者,但你的回帖卻說,基督教因為殺了布魯諾,所以,他們現在原諒了一個殺人犯,這是把布魯諾與殺人犯等同起來了。其實基督教一貫都庇護的殺人犯法的一方,過去他們原來了基督教殺布魯諾,今天他們原諒了一個殺人犯殺其他無辜的學生。基督教的德性從古到今都沒變,他們有愛,但只愛犯了罪的人。他們永遠不會愛被害的一方,他們認為那些無辜被害者都活該。
作者: ManCreatedGod    時間: 2011-7-13 22:12
耶教徒最缺乏的就是「愛「和」寬恕「,所以極力標榜自己的愛。從耶經中睚眥必報的故事、從四川地震中耶教徒以愛心的名義到處欺騙傳教、從太多的例子證明耶教徒是最缺乏愛心與寬恕心的人
作者: 分_享    時間: 2011-7-13 23:51
本帖最後由 分_享 於 2011-7-13 23:52 編輯

回復 隔岸觀火 25樓 的帖子

請重讀24樓, 如果你和嘁喳一樣不了解 ? 的使用和什麼是反問句的話。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作者: 隔岸觀火    時間: 2011-7-14 08:10
分_享 發表於 2011-7-13 10:51
回復 隔岸觀火 25樓 的帖子

請重讀24樓, 如果你和嘁喳一樣不了解 ? 的使用和什麼是反問句的話。我不知 ...

你少在哪兒裝糊塗。我認為你教邪惡就是不了解?你教搶奪別人的聖經,創立了一個「世人都有罪」的邪教,主張「人之初,性本惡」。你還扮好人,非要把你信奉的邪教為有愛心的教,你們愛心就是給那殺人放火者,對受害者,你們就是幫凶。從燒布魯諾,燒「女巫」,到幫希特勒屠殺猶太人,再到燒可蘭經,你們的惡貫滿盈,但跟聖經無關,也與神的公義無關。不要相信耶穌那虛無縹緲的「寶血」會拯救你們,那是「皇帝的新裝」。作惡就會有報應。這只是早遲的事。
作者: iamcaibird    時間: 2011-7-14 11:54
回復 分_享 17樓 的帖子

我也不贊同死刑。反對死刑和基督教無關,而是人道主義。對人的生命的尊重和關懷,並不是一定要出於某種宗教信仰,更不一定是基督教。
作者: 隔岸觀火    時間: 2011-7-15 08:27
我贊成死刑。只要執法公正。我不太相信寬容罪惡可以減少犯罪。我覺得一個人輕取了別人的性命,他的生命也應該被拿走,這樣,以後就沒有人敢輕取別人的性命了。不過,貪污盜竊這樣的行為,不應該受死刑。因為,他們沒有傷害別人。
作者: 隔岸觀火    時間: 2011-7-15 08:30
分_享 發表於 2011-7-12 16:24
回復 隔岸觀火 23樓 的帖子

你把我貼中的? ? 看漏了嗎?

我沒有看漏你的帖子。你的帖子里混淆了一個概念。你把那個姓趙的殺人犯,與沒有殺人的布魯諾等同起來了。這個對應是錯的,趙的殺人者,而布魯諾是宗教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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