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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優先日順序分配12000個未用名額,印度人獲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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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oyou 發表於 2011-4-8 06:4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hooyou 於 2011-4-19 00:05 編輯

前幾天,我們發布了一則消息:美國國務院移民簽證控制和報告部門的負責人Charlie
Oppenheim通知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說,自2010年10月以來,對EB-1類別簽證的
需求量開始下降,大約有12000個未用的EB-1簽證名額將被轉用到EB-2類別(該類別包
括NIW申請和PERM下的EB-2申請),五月的EB-2排期可能將大幅前移,因為印度EB-2申
請人排期較中國大陸EB-2申請人排期落後而且已經有幾個月停滯不前,所以印度申請人
將獲益更大。如想閱讀原文,請點擊查看:
http://www.hooyou.com/cn_version/news/news033011eb2.html

該文發表后引來很多讀者的關注,大家議論紛紛,都想知道這12000個未用名額怎麼分
配。美國移民律師Jay Solomon在4月7日就此發表了一篇文章提到,這12000個未用名
額將會按優先日先後順序分配給那些EB-2優先日期在2006年的中印申請人。統計數字顯
示,目前優先日期在2006年等待遞交身份調整申請(或已在2007年七八月間所有類別都
有簽證名額時已經遞交身份調整申請但還在等排期)的人至少有17400人,其中13200人
來自印度,4200人來自中國。按照這一比例,Jay Solomon律師估計印度申請人將會至
少得到75%的分額。

此外,在2011年4月的職業移民排期表上, 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EB-2的排期截止日為
2006年7月22日,印度出生申請人的EB-2的排期截止日依然為2006年5月8日,已經有幾
個月沒有前進了。Jay Solomon律師認為,按照相關法律,優先日期在前的申請人先得
到簽證名額,那種主張將12000個名額由中印兩國申請人均分的作法違反了這一法律的
規定。因此,Jay Solomon律師預測,這些名額會先分給那些優先日期較早的印度申請
人,等印度申請人的排期截止日和中國申請人的排期截止日持平后,剩下的名額再分別
分配給印中兩國的申請人。

Jay Solomon律師最後認為,在中印兩國的申請人分別用完本國的年度限額(按照7%
的國別限制,每個國家每年大約有2800個EB-2簽證名額)之後,如何分配未用的12000
個簽證名額,應該按照優先日期的先後順序分配而不是按國家均分,這符合美國法律的
規定,並不是對中國申請人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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