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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第十八層地獄里的兒童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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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夏 (2011-02-17 08:02:29) 新浪博客

活在第十八層地獄里的兒童們中國傳說人間之上有九層天堂,人間之下有十八層地獄,加起來一共二十八層。其實,這說法都是在形容人的身份等級和生活狀態,有些人生活像九天上的神仙,有些人生活像十八層地獄里的餓鬼。現在中國有些兒童就生活在第十八層地獄里,任憑餓鬼們撕咬吸食而毫無反抗能力。因為他們是最弱小的群體,當父母不能保護甚至出賣他們的時候,他們只能任人宰割。下面是我從百度網新聞首頁看到的一些報道,令人觸目驚心!



「據人民網報道:現年61歲的太和縣宮集鎮集南村村民宮春風,2006年以4000元價格從馬集鄉西張村張慶林手中買下其養子——5歲殘疾男童楠楠,從當年10月起夥同其妻隨繼榮長年帶該男童在湖南嶽陽、長沙、懷化等地乞討。作為交易籌碼,宮春風分5次付給張慶林現金共計2萬元。」

活在第十八層地獄里的兒童們「另一對作案「夫妻檔」宮保華與魏永琴均為宮集鎮宮小村徐橋自然村人。2010年10月至11月期間,兩人讓撫養的15歲女童宮倩倩坐在自製的木質平板車上唱歌,沿上海、南京等地行乞。」



《新聞晚高峰》調查:「帶鄉」是黑話,即操練童丐。這個幾千人的村子只有三個殘疾人,一些正常人因為很難討到錢,於是想到找一個殘疾小孩代為乞討,而他們坐收漁利的辦法。這也叫「帶鄉」,那些被雇傭去乞討的兒童叫「鄉」,雇傭者叫「鄉主」,尋找帶出乞討的過程叫「帶鄉」。



這些「帶鄉」 的把童丐早晨餵飽,然後就放在固定的地方讓他們去乞討,自己在遠處盯著,晚上再收錢,有的「帶鄉」的要帶幾個殘丐,其收入就可想而知。童丐如果每天沒有要到一定數額的錢不僅不給飯吃,還要遭受毒打。



「正義網報道:11歲小明(化名)說,控制他的「大孩子」都是以偷盜為生。「我如果不去偷,就會被他們打;如果偷不到,也一樣會被打。」小明撩起褲腳,指著腿上一塊塊淤痕告訴記者,前不久他偷偷跑出中心,被那些大孩子抓住,結果又被打了一頓。最讓他不堪回首的是,一些大孩子還對他進行猥褻。」



活在第十八層地獄里的兒童們現代快報報道:12歲小濤說「后媽心情一不好就打我,有時甚至還會用鐵棒打。」7歲時,小濤受不了虐待離家出走,之後以撿破爛為生,輾轉到了大理、麗江等地。



他曾被兩男一女以「給吃穿」為借口誘拐,指使他到街上乞討。有一天,小濤又冷又餓沒討到一分錢,正著急時,路過一名中年婦女,「我扯著她的包,想懇求她施捨點錢。」但對方卻根本不聽解釋,大叫「抓賊」,小濤嚇壞了。「回去以後,他們把我綁起來往死里打。」當晚,趁他們睡著后,小濤掙脫繩子逃了出來。

2005年3月的一天,徐州人張某1歲不到的兒子被愛人的舅舅強行抱走,起因是他欠了其6萬元欠款,久拖不還。他的舅舅直接將男嬰抱走,並以1.9萬元的價格賣給他人。



2006年,張某又生了一個男孩,但他又欠了別人錢,而且仍然是久欠不還。不知道是不是之前男孩被搶成了公開的秘密,2007年初,債主上門逼債,將他這個不滿一歲的小兒子騙走,並以3.3萬元的價格賣給他人。 活在第十八層地獄里的兒童們



東南新聞網報道:貴陽警方查獲21人兒童乞討組織最小成員僅1歲。「這些乞討孩子可能受她們控制,又不像是她們的親生子女。」在附近擺攤的沈大姐說,乞討的孩子要到食物時,只要是那幾個中年婦女在現場,一般都要先交給她們。



大河網報道:河南7名兒童被父母出租到三亞乞討月薪1000元。12日,三亞警方解救出一名年約8歲的乞討兒童。他身上傷痕纍纍,舌頭和喉嚨被扎傷,沒法說話。由於交流困難,其身世成謎:一說來自河南鄭州或安陽,二說來自遼寧錦州。但一提到鄭州,他就表情興奮。



活在第十八層地獄里的兒童們《聘請演員合同書》是張衛兵的聘請合同,上面有張衛兵家長的簽名,規定每個月有1000多元的工資。由於家裡窮,孫女翟唱唱和孫子翟武帝很早就輟學在家學習雜技,一年前孩子雜技學成后開始隨父親外出以玩雜技掙錢。



在三亞汽車總站,發現兩男一女成年人帶著一位看上去約8歲的乞討兒童。警方輾轉尋找,將其解救。這名男孩全身污垢外,左手及後背等部位傷痕纍纍,其舌頭還有問題,沒法說話。該男孩的左手腕處有一片傷痕,好像是火燒后留下的。在其後背,同樣有一片很大的傷疤,其中有的地方好像是被煙頭燙傷的,有的地方好像是被東西扎傷的。經過一番比劃、交流,記者得知男孩的舌頭及喉嚨是被人用東西扎傷后才不能說話的。當問他是什麼扎傷時,他立即流下眼淚,臉上非常驚恐。活在第十八層地獄里的兒童們

在周邊的幾個村子,記者經過多方尋找,採訪到兩名曾經同樣被以 「耍雜技」為名帶出行乞的兒童,女孩芳芳向記者講述了被逼乞討受到的虐待,討不到錢被「爸爸」拳打腳踢,剪刀剪肉,鋼釘扎手指,還被逼吃大便;男孩則被打掉了4顆牙齒,至今看到生人就害怕,不敢露面……



任芳芳的父親任尚田說,2007年剛過完春節,孟堂村的「雜技團」老闆翟雪峰(音)和翟富軍(音)來家裡找他,要帶芳芳出去「耍雜技」。考慮到自家生活困難,又與翟雪峰沾親帶故,任尚田同意了。臨走前,翟塞給任尚田5000元。



活在第十八層地獄里的兒童們這一去,就是3年。期間,任家還收到一筆1萬元的現金。去年的一個晚上,芳芳穿著整齊地被送回家中。而到了第二天,任尚田才發現,芳芳的頭髮少了兩大塊,全身都是傷痕,耳朵、鼻子和舌頭都殘了,腰椎上「鼓了一大塊」。



芳芳向記者講述,在外三年間,自己被迫到街頭乞討,若完不成任務就遭到「爸爸」的毒打。「用皮帶打我。用釘子扎我的手,扎得流血;挾起我往地上摔;用剪刀剪我的耳朵、鼻子和舌頭;還讓我吃大便……」



滿身傷痕的芳芳回來后,任尚田帶她到醫院檢查,發現孩子已經留下了後遺症,就去找翟雪峰理論,拿到了22000元錢作為賠償,並簽了協議。為何忍心讓4歲的芳芳出去「耍雜技」?任尚田無奈表示,家裡窮,送孩子出去「耍雜技」是為了減輕負擔。至於前後通過芳芳得到的3.7萬元錢,任尚田表示已經花完了。

活在第十八層地獄里的兒童們



在旁邊的宋庄村,8歲的宋豪也曾被孟堂村的「雜技團」老闆帶走三年。去年8月,才被送回。這個小男孩被打掉了四顆牙,手指也被打斷。如今,宋豪落下了嚴重的心理陰影,看見生人就躲。



他母親馮亞麗說,宋豪在三亞乞討期間每天都要完成任務,完不成就要受懲罰。「說一天討到300元就不打,完不成就被打。」有一次,宋豪沒有完成任務,被老闆塞進冰箱,差點被活活凍死,後來用火烤才救過來。



以上這些虐待兒童的案例,只是現實中的九牛一毛而已,還有虐待致死的和隱藏較深的都沒有暴露出來,還有很多見風聲緊躲了起來,伺機再動的。至於輕度打罵虐待更是家常便飯,已經不能引起中國人的興趣。在一次電視節目中,許多人都認為打罵孩子正常。



為什麼中國存在這麼廣泛,這麼長久,這麼殘忍的虐待兒童現象?我認為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        中國傳統文化將孩子看做父母的私有財產。孔子儒家一味強調忠君孝父母,君讓臣死臣不能不死,父要子亡子不能不亡。特別處於社會底層的父母,養兒防老思想普遍存在。有些人養兒女甚至當小豬來養,不急用錢時養大賣大錢,急用錢時不等長大就賣了。

二、        中國現代文化沒有給予正確引導。幾乎所有的文學藝術都看不到愛護孩子,尊重孩子的主題,反而大肆宣傳孔子文化,再加上進化論文化,潛規則文化,叢林文化等毒上加毒。既然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正常,那麼弱小蝦米吃自己的生的子也都被視為正常。

三、        專制政權不重視兒童保護。虐待兒童現象已經廣泛存在很長時間了,各級黨政領導都不重視。如果把建黨政大樓的豪華標準降低一點點,那麼殘疾兒童就能得到救助,虐待兒童問題早就解決了。如果黨政像抓GDP一樣抓保護兒童,虐待兒童頻發地區的領導被撤職查辦,那麼問題也早就解決了。各級領導都在看「上邊」眼色,「上邊」重視了,「下邊」抓一陣子,「上邊」不問了,「下邊」又不管了。

四、        法律制度鬆鬆垮垮,漏洞百出。在前述案例中,雜技兒童芳芳被折磨的頭髮少了兩大塊,全身都是傷痕,耳朵、鼻子和舌頭都殘了,腰椎上鼓了一大塊。芳芳說: 「他用皮帶打我。用釘子扎我的手,扎得流血;挾起我往地上摔;用剪刀剪我的耳朵、鼻子和舌頭;還讓我吃大便……」。演雜技組織者翟雪峰和芳芳父親任尚田犯的是多項重罪,應當嚴懲。而實際上翟雪峰給了任尚田22000元錢作為賠償就完事了,雙方還簽了TMD協議。我懷疑翟雪峰已將地方權力「擺平」了。

五、        民智愚昧。人有慈善之心固然好,但行善不當也會有害社會。直接捐款給街頭殘疾兒童或演雜技兒童,等於鼓勵他們街頭行乞,他們父母會給這些孩子更大的壓力,還會有更多的兒童被迫害。捐款不如聯合起來到政府門前抗議其忽視兒童保護來得有效。還有些人居然圍觀兒童痛苦表演,還能露出笑容。這比魯迅說的圍觀日本人殺中國人還愚昧,因為圍觀外族人殺本族人是民族問題,圍觀本族兒童受虐待而無動於衷是人性泯滅的問題。民智愚昧的根源既有歷史原因,也有黨政60年愚民政策使然。



我在美國生活十多年,親眼看到媽媽打孩子屁股的電視畫面,經過媒體大肆渲染,似乎天塌了一般嚴重。這件事如果發生在美國,翟雪峰和任尚田被判刑最少十年,出獄后還可能有人想用槍殺死他倆,太令人氣憤了!



《中央電視台》和《人民日報》從來不關心這些小事,只抓大事。什麼領導人開會啦,領導和小孩子們一起唱歌之類的事。全國拐賣虐待兒童都這麼嚴重了,我也只能從網上或小報上知道一點點消息。黨政報刊的領導們都生活在七、八層天上,吃著「特供」,享受著「盛世」的快樂,報道第十八層地獄里的孩子會壞了他們的胃口。



活在第十八層地獄里的孩子們,中國文化害你們,親生父母出賣你們,專制政權不理你們,主要媒體看不見你們,法律制度不保護你們。可憐啊!中國孩子,不幸活在悲慘的中國。誰來「救救孩子」?如果心有大愛的魯迅先生活著,他又得被氣吐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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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1-2-18 06:02 | 只看該作者
這是沒辦法的事,中國人都太講人權了,你要不讓他虐待孩子,他說侵犯他「與生俱來的人權」。
海外存知彼,天涯若此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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