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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入籍免考(因病)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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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10-11-19 03: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所謂入籍因病免考是針對那些有慢性病或重病,且有醫生證明該申請人因病情和藥物的影響喪失了學習和記憶東西的能力。

許多人, 尤其年長而疾病纏身的綠卡持有者,在提交了所有醫生、醫院的診斷證明給移民局后,自以為可以順利被批准免考入籍,殊不知很多時候移民官並不仔細閱讀申請人遞交的N-648 (即殘疾人免考醫學證明),然後又以醫生證明上沒有「寫明」申請人因病情和藥物的影響而不能學英語和美國歷史為由拒絕申請人的申請。

L女士近70歲,持有綠卡7年,2009年自己在聖荷西(San  Jose) 提交入籍申請,移民官面談時根本沒有認真審閱L女士的資料,就拒絕了她的申請。

今年4月我們律師樓受委託代理L女士的入籍申請。9月份第一次面談時,儘管L女士的醫生診斷證明她患有脊椎和胸骨骨折、中風、大腦腫瘤和憂鬱症,移民官還是要求補充材料提供第二個醫生的診斷證明。

11月我們陪同L女士去移民局第二次面談。移民官在審核了另外一個醫生的診斷證明后,又以醫生證明沒有「寫明」申請人因病情和藥物的影響而不能學英語和美國歷史為由,表示懷疑她的申請。我們的律師及時指出在醫生診斷中多處從醫學角度說明申請人已喪失學習和記憶東西能力的陳述。在我們律師的據理力爭下,移民官再次閱讀了申請人的醫生證明,並請示了他的上司。最終L女士在移民官的恭喜聲中批准入籍。

現在移民局對以疾病方面原因申請免考的審查特別嚴格,找到一個有經驗的律師,會對你的案子有很大的幫助。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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