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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讀完聖經】11/13(3)羅馬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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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1-14 16:2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0-11-14 03:26 編輯


3:1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

3:2 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 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3:3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 神的信么。

3:4 斷乎不能.不如說、 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
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3:5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 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 神
降怒、是他不義么.

3:6 斷乎不是.若是這樣、 神怎能審判世界呢。

3:7 若 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甚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


3:8 為甚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
定罪、是該當的。

3: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么.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
都在罪惡之下.

3: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3: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

3: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3: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氣.

3:14 滿口是咒罵苦毒.

3:15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3:16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3: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3:18 他們眼中不怕 神。』

3: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
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
罪。

3:21 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3:22 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3:24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3: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
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3: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3:27 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么.
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3:28 所以〔有古卷作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3:29 難道 神只作猶太人的 神么.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么.是的、也作外邦人的
 神。

3: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3: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么.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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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1-14 16:2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0-11-16 20:3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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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經文中保羅重點解釋因信稱義,這是神救贖原則。凡是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語的,一
定會對保羅的這一至關緊要的教導心悅誠服。

首先保羅論述了猶太人的益處,這就是神把聖經託付給他們,而且聖經的可信神的可信
並不因為這些猶太人的不信受任何影響。然後,保羅就引用舊約詩篇中的經文說明世人都
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這一現狀。根據神的律法,罪的工價是死,因此若靠自己,人
人都必須付出生命的代價,來滿足神的公義的要求。

以此為背景,保羅指明得救的基督徒全靠神的恩典,把耶穌的義無償地給了信靠耶穌的
人。耶穌自己為義,因此,凡是信靠耶穌的人也為義。

所以保羅確認,人稱義是因著信,不是因為遵行律法。這樣,在信心這個統一的要求下
,猶太人因信稱義;外邦人也因信稱義;有律法的因信稱義,沒有律法的也因信稱義。

信,是把神的拯救恩典,耶穌的義,和個人的生命結合的唯一途徑。是所有的人的責任
,因為神的要求對所有適用範圍的被造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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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1-14 16:2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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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題

為什麼因信稱義是唯一的也是必須的實現神的拯救計劃的途徑?為什麼這個原則對所有
人都適用,而不管是猶太人或者外邦人,有律法還是沒有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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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完沒了 發表於 2010-11-17 09:1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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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信「因信稱義」不是信心的一部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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