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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關於肉食問題的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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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ee209 發表於 2010-10-25 13: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佛關於肉食問題的開示
選自《楞枷經》

[爾時,大慧菩薩以偈問曰:]
這個時候,大慧菩薩用偈的方式問佛:

[彼諸菩薩等志求佛道者 酒肉及與蔥 飲食為云何
惟願無上尊 哀愍為演說 愚夫所貪著 臭穢無名稱
虎狼所甘嗜 云何而可食 食者生諸過 不食為福善
惟願為我說 食不食罪福]

各位志向佛道的菩薩們,對於酒肉和蔥作為飲食的問題上應該如何處理?希望無上的佛陀,哀愍我們,為我們演說。愚夫們說貪著的污穢不堪的東西,是虎狼所喜歡吃的,怎麼可以用來作為食物呢?吃的人有著種種的過患,不吃的叫做福善,希望佛陀能為我說,吃與不吃這些東西的罪過和福報。


[大慧菩薩說偈問已,復白佛言:惟願世尊,為我等說,食不食肉,功德過惡。我及諸菩薩,於現在未來,當為種種希望食肉眾生,分別說法。令彼眾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於住地,清凈明了,疾得究竟無上菩提。聲聞緣覺,自地止息已,亦得速成無上菩提。惡邪論法,諸外道輩,邪見斷常,顛倒計著,尚有遮法,不聽食肉。況復如來,世間救護,正法成就,而食肉耶。]
大慧菩薩說了這個偈后,又對佛說:希望世尊,為我們說,吃不吃肉的功德罪過。我和其他諸位菩薩,在現在和未來,應當為種種希望吃肉的眾生,分別說法。讓那些眾生,相互用慈悲的心來對待。有了慈悲心,能住於各個的果地,清凈明了,快速得到無上菩提。聲聞和緣覺門也可以很快得到無上菩提。各種邪惡的論法,各種外道,用或斷或常的邪見,顛倒心來思考,還有各種規定,不能吃肉。何況如來是世間的救護者,正法的成就者,怎麼可能吃肉呢?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然我今當為汝略說。]

佛對大慧說:「善哉善哉,你仔細得聽,仔細的思考,應當為你說。「,佛告訴大慧:「有無數的緣由不應該吃肉,我今天為你簡要的說一點。」

[謂一切眾生,從本已來,展轉因緣,嘗為六親。以親想故,不應食肉。驢螺駱駝,狐狗牛馬人獸等肉,屠者雜賣故,不應食肉。不凈氣分所生長故,不應食肉。]
1、一切眾生,從一開始到現在,曾經都是親屬。想想那些被吃的眾生都是曾經的親屬,不應該吃肉。2、驢、騾、駱駝、狐、狗、牛、馬、人、獸等肉,屠者互相雜賣,所以不應吃肉3、肉類都從吞食不潔凈的氣味而生長的,所以不應吃肉。

[眾生聞氣,悉生恐怖。如旃陀羅,及譚婆等,狗見憎惡,驚怖群吠故,不應食肉。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應食肉。凡愚所嗜,臭穢不凈。無善名稱故,不應食肉。]

4、其餘眾生,聞到肉食者的氣味,都生恐怖心,例如屠戶與獵者,狗見到了,都生出憎惡恐怖心,群起而吠之,所以不應吃肉。5、又肉食使修行的人,不能生起慈悲心,所以不應吃肉。6、凡夫愚痴所嗜,以臭穢不凈,當做甘香,此中無善可言,所以不應吃肉。

[令諸咒術不成就故,不應食肉。以殺生者,見形起識,深味著故,不應食肉。彼食肉者,諸天所棄故,不應食肉。令口氣臭故,不應食肉。多惡夢故,不應食肉。]

7、使你學一切咒術,不能成功,所以不應吃肉。8、因此而喜歡殺生,看見了動物形狀,便生起貪瞋意識,貪慾不舍,所以不應吃肉。9、食肉的人,是被諸天人所捨棄的,所以不應吃肉。10、食肉的人,口氣很臭,所以不應吃肉。11、食肉的人,會多做惡夢,所以不應食肉。

[空閑林中,虎狼聞香故,不應食肉。令飲食無節量故,不應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厭離故,不應食肉。我常說言,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藥想故,不應食肉。]

12、食肉的人,如果在山林之中,虎狼都會聞到他的肉香,所以不應吃肉。13、肉食會使你對於飲食沒有節制,所以不應吃肉。14、使修行的人,沒有厭離之心,所以不應吃肉。15、我曾說過,我們對於所有飲食,都作為是自食子女的肉著想,但是為了療飢,所以便作為服藥著想,所以不應吃肉。

[聽食肉者,無有是處。複次大慧,過去有王,名師子蘇陀娑,食種種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謀反,斷其奉祿。以食肉者,有如是過故,不應食肉。]

總之,聽信可以食肉的話,是絕無是處的。大慧啊!過去有一位國王,名叫師子奴,因為貪吃種種肉類,漸漸地至於吃食人肉,弄得眾叛親離,臣民謀反,最後至於國亡祿絕。吃肉的人,有這許多過患,所以不應吃肉。

[複次大慧,凡諸殺者,為財利故,殺生屠販。彼諸愚痴食肉眾生,以錢為網,而捕諸肉。彼殺生者,若以財物,若以鉤網,取彼空行水陸眾生,種種殺害,屠販求利。大慧,亦無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魚肉。以是義故,不應食肉。]

再者,凡一切殺生的人,其目的還是為了錢財,所以才去做殺生屠販的事。那些愚痴的食肉者,自己雖然不親自去殺生,卻用錢來做網,使為了錢財的人,肯去捕捉一切動物。那些殺生的人們,便用財物,乃至用種種手段,如以鉤網等東西,來捕取空中水陸等處種種眾生,用不同的殺害方法,來達到屠販求利的目的。但你要知道,世界上絕沒有不教以食肉,不貪求食肉,不希望食肉,生而便想食魚食肉的人。由於這些道理,所以不應食肉。


[大慧,我有時說,遮五種肉,或制十種。今於此經,一切種,一切時,開除方便,一切悉斷。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尚無所食,況食魚肉。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視一切眾生猶如一子。是故不聽令食子肉。]

我有時候,為了地理環境,與其他原因,制立遮戒(注四十九),允許比丘們可以食五凈肉(注五十),或說除了象、馬、龍、蛇、人、鬼、獼猴、豬、狗、牛等十種以外,其餘的肉是可以吃的。但那是為了時間地區等等原因的不得已的說法。現在於此經中,卻絕對地斷除食肉,不論何種肉類,任何時間,都不可以吃它,除了療病等不得已的原因以外,方便開遮,其餘的便一切應斷。佛法修行的究竟處,甚至可斷一切飲食,何況食魚食肉呢!所以佛絕不叫人食肉。因為佛是以大悲心為前提的,應該視一切眾生,猶如獨子,所以不令人們自食子肉。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這時,佛要從新說關於不吃肉的道理,而說偈:


曾悉為親屬 鄙穢不凈雜 不凈所生長 聞氣悉恐怖
一切肉與蔥 及諸韭蒜等 種种放逸酒 修行常遠離
亦常離麻油 及諸穿孔床 以彼諸細蟲 於中極恐怖
飲食生放逸 放逸生諸覺 從覺生貪慾 是故不應食
由食生貪慾 貪令心迷醉 迷醉長愛欲 生死不解脫
為利殺眾生 以財網諸肉 二俱是惡業 死墮叫呼獄
若無教想求 則無三凈肉 彼非無因有 是故不應食
彼諸修行者 由是悉遠離 十方佛世尊 一切咸呵責
展轉更相食 死墮虎狼類 臭穢可厭惡 所生常愚痴
多生旃陀羅 獵師譚婆種 或生陀夷尼 及諸食肉性
羅剎貓狸等 遍於是中生 縛象與大雲 央掘利魔羅
及此楞伽經 我悉制斷肉 諸佛及菩薩 聲聞所呵責
食已無慚愧 生生常痴冥 先說見聞疑 已斷一切肉
妄想不覺知 故生食肉處 如彼貪慾過 障礙聖解脫
酒肉蔥韭蒜 悉為聖道障 未來世眾生 於肉愚痴說
言此凈無罪 佛聽我等食 食如服藥想 亦如食子肉
知足生厭離 修行行乞食 安住慈心者 我說常厭離
虎狼諸惡獸 恆可同游止 若食諸血肉 眾生悉恐怖
是故修行者 慈心不食肉 食肉無慈慧 永背正解脫
及違聖表相 是故不應食 得生梵志種 及諸修行處
智慧富貴家 斯由不食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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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enee209 發表於 2010-10-25 13:06 | 只看該作者
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諸鬼帥等。下品當為地行羅剎。彼諸鬼神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我滅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阿難。我令比丘食五凈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斷殺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凈明誨。是故阿難。若不斷殺修禪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聲大叫,求人不聞,此等名為欲隱彌露。清凈比丘及諸菩薩,於歧路行,不蹋生草,況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諸眾生血肉充食。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債,不游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緣。如人食其地中百穀,足不離地。必使身心,於諸眾生若身身分,身心二塗,不服不食,我說是人真解脫者。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典出《大佛頂首楞嚴經——四種決定清凈明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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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5 13:18 | 只看該作者
提婆達多(Devadatta)主張素食

作者:從信法師

提婆達多和釋迦牟尼佛同年,是堂兄弟,從小一起受宮廷教育,讀書,遊戲,爭逐異性玩伴,恩怨牢牢記掛在提婆達多的心上,隨著歲月一起增長。當釋迦牟尼佛捨棄世間榮華富貴,並未減損提婆達多心頭恨,釋迦牟尼佛成佛,回到本生地,提婆達多不得不也企圖成佛,出家學佛別有用心,及至色身衰老,眼看永無超越佛陀之可能時,設計殺佛以用取代佛陀的地位。不想,害佛未遂,此事震驚一切人天,暴露出提婆達多的醜陋,惡名昭彰,幾乎沒有人不知。在極端惡劣的處境中,提婆達多仍然挖空心思,一心想要破僧滅法。由於大多數人不能辨別法非法義非義,竟致提婆達多得遂心願,提倡素食以竟滅佛。

提婆達多惡名昭彰,幾無害佛之可能,但他利用宗教信仰來滅佛,其高明處,直到如今我們還未察覺,還不知為什麼提倡素食竟能滅佛。

四分律大正藏二二冊五九四頁上:
時提婆達即往伴比丘所語言:
我等今可共破彼僧輪,我等死後可得名稱言:
沙門瞿曇有大神力,智慧無礙,而提婆達能破彼僧輪。
時,提婆達伴,名三聞達多,智慧高才,即報言:
沙門瞿曇有大神力,及其弟子徒眾亦復如是,
我等何能得破彼僧輪?
提婆達言:如來常稱說頭陀少欲知足,樂出離者,
我今有五法,亦是頭陀勝法,少欲知足,樂出離者:
「盡形壽乞食,盡形壽著糞掃衣,盡形壽露坐,
盡形壽不食酥鹽,盡形壽不食魚及肉。」
我今持此五法教諸比丘,足令信樂。


印度沙門文化一向讚歎苦行,提婆達多的主張一經提出,和害佛一樣引起轟動,很多樂修苦行的年輕比丘及外道都來追隨,聲勢浩大如海浪般洶湧而來,直到世尊入滅,釋迦牟尼佛所說正法律滅去,其勢力猶不稍減。在中國已不知所由,反而以為不食魚、肉是大乘法,小乘才吃魚、肉,提婆達多在地獄中若知道此事,一定擊掌稱快。


四分律大正二二冊五九四頁中:
佛告諸比丘:提婆達今日欲斷四聖種。
何等四?我常以無數方便說衣服趣得知足,
我亦歎說衣服趣得知足,我亦以無數方便說,
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趣得知足,
亦歎說,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趣得知足,
比丘當知,提婆達今日欲斷四聖種。


所謂「四聖種」就是養活僧眾的四種日常生活資具,一是衣服,二是飲食,三是臥具,四是醫藥。出家無家不可自食其力,若無四聖種必死無疑,但若趣得知足,無衣時依於糞掃衣,無食時依於乞食,無臥具時依於樹下坐,無醫藥時依於腐爛藥,必可安心辦道乃至心解脫慧解脫。是故佛制四依法,堪能接受四依法則許其受具足戒。

然而此四聖種皆來自在家居士,糞掃衣雖然是丟棄物,並非輕易可得;乞食在印度雖然普遍,並非必然可得;樹下可坐,露地可坐,塚間可坐,風雨寒冷之時實不堪露地坐;腐爛藥輕易可得,有些病非酥鹽魚肉不能治。若盡形壽非此四依不可,信施幾無供養僧眾之處,僧眾之四聖種必斷無疑。因此佛制四依法,在四依法之前提下,若信施施貴價衣,可著貴價衣不必著糞掃衣;若信施供養美食,可以不乞食;若信施施園林樓閣,不必露地坐;若信施施酥鹽魚肉,不必用腐爛藥。

釋迦牟尼佛住世期間,一切僧眾信眾及世尊本人都依法奉行,不遮吃魚、肉,不素食,外道才奉行素食主義,尤其護生主義者往往譏嘲佛教,一經提婆達多主張五法,其中盡形壽不食酥鹽及魚肉,使一向不辨法非法義非義的人傾倒,無不擁護聲援。

提婆達多原無對抗佛陀的勢力,尤其在他害佛之後惡名昭彰,但他利用人類的愚癡而得逞,形勢不止比人強,還比佛強,世尊入滅後,僧團四分五裂,佛法也快速滅亡了,在中國我們看不見吃魚吃肉的比丘、比丘尼,可知佛法滅無餘。

時至今日,我們若聞說學佛修道,即刻聯想到不食魚肉,學佛就是不食魚、肉,素食,這是提婆達多的餘威。知否?中國佛教是提婆達多的聲援團體,發心學佛不知要學釋迦牟尼佛法,反而掉入提婆達多的設計中,怎不令人掉淚呢?

戒律中無論出傢具足戒或在傢具足戒都有不殺生戒,我們想當然以為不殺生便也不食眾生肉,若有人持不殺生戒而又吃魚吃肉,似乎不能自圓其矛盾行為。事實上,不殺生和不食魚肉是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但學者無法分別此二者之分際,於是使提婆達多有機可乘,乘人類的愚癡而滅佛法僧戒。假使我們善能分別不殺生和不食魚肉的糢糊關係,便能解開不食魚、肉的是非。

所謂殺生就是殺害眾生的生命,不殺生就是不殺害眾生不斷眾生命。
不殺害眾生是居於生命可貴,居於我畏懼被殺害,可想而知他人也一
樣畏懼被殺害,為饒益有情眾生,不忍見眾生畏懼被害,為免於恐懼
是故持不殺生戒。

所謂不食魚不食肉,應從吃魚吃肉來理解。吃魚肉有二種吃法,一種
活生生吃魚吃肉,如活魚三吃,如活吃猴腦,如為吃魚肉請他人宰殺
眾生命,所吃之魚肉不論自殺或教他人殺,都殺害了眾生命。另一種
吃法是吃死魚死肉,所吃之魚肉已無生命為我殺之嫌,只是一種可吃
之物質,如不見殺不聞殺不疑殺,佛法中叫做三淨肉。佛制一切僧眾
信眾都可吃三淨肉,不可吃殺生肉,若主張盡形壽不食魚肉,便推翻
了佛制。

令我們糢糊不清的地方便是三淨肉和殺生肉之分野。若是信受不殺生
戒,不殺害眾生命是前提,三淨肉並無命,所吃魚肉和殺生便不相干
。但有說,若沒有人食魚肉,便沒有殺魚肉之事,即使所吃是三淨肉
仍然不脫殺生之嫌。這是似是而非的話,不如理說,為什麼呢?

一者、吃魚肉和殺魚肉是二事,在世間除了極端怪異之人,沒有人吃
人肉,但殺人害命之事件層出不窮,尤其戰亂時,死人遍野,由此而
可知若沒有人食魚肉便沒有殺魚肉之事,不如理說。即使都沒有殺人
事件,每天每時每分都有老死病死意外死之人,人類不免生老病死,
畜生類也不例外,並非食了魚肉必定殺生,由此而可知,硬把食魚肉
和殺魚肉連結在一起,不如理說。

別有好殺不惜眾生命的人,殺魚肉之過失無由推卸給吃魚肉的人,為
什麼呢?釣魚打獵的人其樂趣不在吃魚吃肉,我們由此事實而可知,
吃魚肉和殺魚肉是兩件不相干的事。

二者,若說食魚肉不脫殺魚肉之嫌,由命題的類比而可見端倪:
假使沒有人食魚肉便不會有人殺魚肉。
假使沒有人行淫慾便不會有人賣雛妓。
若是如此,
食魚肉的人便有殺魚肉之嫌。
行淫慾的人便有賣雛妓之嫌。
若是如此,
一切食魚肉的人便有殺魚肉之嫌。
一切行淫慾的人便有賣雛妓之嫌。
若是如此,
凡是有行淫慾的人都有賣雛妓之嫌。
欲入人於罪何患無詞,現代人賣幼女為娼妓,連古之聖賢也都有賣雛
妓之嫌,可知上述命題無一是處。
若是如此,
行淫慾的人便有賣雛妓之嫌,不成立。
食魚肉的人便有殺魚肉之嫌,不成立。

食魚肉有食魚肉之業報,殺魚肉有殺魚肉之業報,冤有頭債有主,路
歸路,橋歸橋,不可模稜兩可,以致法非法義非義也模糊不清。

由於食魚肉不是殺魚肉,信眾供養魚肉僧眾得食,僧眾有病時也得乞
魚肉食,出家非家不自食其力乃得四聖種不虞匱乏。但自從提婆達多
主張五法之後,雖經釋迦牟尼佛呵責糾正,已檔不住惡法流布,事過
境遷,愚癡眾生不知所由,提婆達多的餘力夾雜在大乘經典中傳誦,
大小乘交惡,大乘學者造菩薩戒,又把提婆達多的主張編進去,大乘
佛法流布地區奉行菩薩戒,四聖種果真如釋迦牟尼佛所說已被斷絕,
不食魚肉便失去乞食之可能。

從何而得知大乘經律中所說不食魚肉非佛說,而是提婆達多的餘續呢


一者,不食魚肉的知見若是如來所說,提婆達多的主張就是宣揚佛說
,僧眾不能舉他破僧,世尊也無由呵責他斷四聖種。

二者,一切僧眾信眾及世尊本人都食魚肉,此一事跡遍見於四阿含及
一切戒經,不容置疑,若世尊一面教他食魚肉也自食魚肉,又一面教
說不可食魚肉,如此捉弄人並非師長的行誼。

三者,聲聞乘是釋迦牟尼佛所建立,菩薩戒不可惡口辱罵也不可說四
眾過,卻處處辱罵聲聞,也頻頻說二乘聖人之過,很像提婆達多之言
行。

四者,若佛子故食肉斷大慈悲性種子,菩薩自不食肉卻應捨身手足供
養虎狼餓鬼,害他食肉斷大慈悲性種子,而且世尊及其佛弟子都食魚
肉,應都已斷了大慈悲性種子。

五者,燒身燒臂燒指是自殺的行為,菩薩不可殺生不可食眾生肉,卻
又不可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只許諸佛食不菩薩肉,不許菩薩食魚肉
。處處不如理說,不止上述五端,但由此數端已可知,不食魚肉非佛
說,乃是提婆達多的餘續。

由於提婆達多的主張夾雜在大乘經律中,不食魚肉的知見誤導學者學
佛的取向,竟致僧破法滅。大乘學者奉行菩薩戒掉入提婆達多的圈套
中,若不及早覺悟,無論出家在家,學佛終將一無所獲。為什麼呢?
飲食醫藥但取其所需以用滋身活命,正命只為修梵行永盡煩惱,學者
要當實踐不殺生,不過午食,不介意肉食或素食。但菩薩戒顛倒世尊
教誡,實踐不肉食,卻日日三時飲食。學佛只在素食純淨與否用功,
殊不知若素食純淨而可得成就,一切外道素食行者都可得成就,一切
牛羊素食動物也應可得成就。取向錯誤只學牛羊素食法無濟於解脫煩
惱,宜應捨菩薩戒,但學世尊正法律,飲食醫藥取向於不過午食。

學佛的旨趣要當永斷貪瞋癡煩惱,心解脫慧解脫,不介意素食肉食。
若樂行素食者,當知不食魚肉只能健身,只是助道品,只是世間法,
素食並非佛法,不能只以不食魚肉不用動物身上物質為有道有成就。

若環境不允許不食魚肉,當知食魚肉並不妨礙永斷貪瞋癡,不妨礙心
解脫慧解脫,不必堅持不吃魚肉,沾到油腥味之素食可吃,肉邊菜可
吃,三淨肉也可吃,不為純素而受素食所縛。

由於菩薩戒非法非律,致令學者學佛只取向素食,掉入提婆達多的設
計,不荷擔如來正法律,是故作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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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10-10-25 22:4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hico 於 2010-10-25 22:46 編輯

戒律也要因地制宜。
在乞食的地方,人家吃什麼就給你什麼,如果你要他人專門為你做飯食,給人添麻煩。吃魚吃肉是隨緣。
漢地寺院自己生火做飯,禁雞鴨魚肉是有道理的。修行人自己不殺生,不以實際行動支持殺生的行業,沒什麼值得非議的。從現在某些科研的觀點看,少吃肉食,對身體、環境都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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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6 07:39 | 只看該作者
漢地僧人是因為以素食為法為律,因而不能乞食;由於無法接受一般人的飲食,只好自炊自煮。四事供養中的『飲食』一項因此斷絕。在許多西方國家,上座部的比丘仍然能托缽乞食,而在漢地卻行不通。這意謂著什麼呢?

請注意!以素食為法為律和單純的吃素有別,漢地佛教的問題不是吃素,而是以素食為法為律。佛制雖有所謂的「隨方毗尼」,但並非更改戒律的內容。

倘若吃魚吃肉是支持殺生的行業,佛陀就不會將魚和肉制定為比丘的正食。殺生和食肉之間沒有必然的連繫,多運用你的智慧,才有可能捨相似法,進而走入佛陀的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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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10-10-26 08:47 | 只看該作者
不殺生是戒律,本人沒聽說過素食是戒律。更沒聽說過學佛必須素食。
眾生都貪生怕死,我想長壽,就不要做讓眾生短命的事。誰想吃雞鴨魚肉就吃吧,個人因果個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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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6 10:24 | 只看該作者
不殺生是戒律,本人沒聽說過素食是戒律。更沒聽說過學佛必須素食。
眾生都貪生怕死,我想長壽,就不要做讓 ...
chico 發表於 2010-10-26 08:47

你沒聽說過素食是戒律,所以你的意思就是說你從沒讀過楞嚴經、楞伽經...這些有名的大乘經典,也沒受過菩薩戒?

其實,只要肯用一些理智,以常識去觀察,也能看出殺生與食肉是兩回事。這世間有情眾生,有既殺生也吃肉的,例如獅子、老虎;有隻殺生而不吃肉的,例如河馬很守護它的地盤,會以它的大牙咬死入侵者,但不會吃它們的肉,有時甚至會咬死小河馬。

另外有一些眾生,則是吃肉而不殺生,例如禿鷹。在沙漠、野地中,垂死的人或動物,只要一息尚存,禿鷹就絕不會碰他們。當他們一斷氣命終,禿應就會開始吃他們遺留下來的肉。禿應有時也會吃猛獸吃剩下的殘肉,但它絕不殺生。

此外,如婦科醫生為人墮胎,是為了賺錢而殺生,並非為了提供人肉給誰吃。此時非佛時,佛教界裡的相似語句很多,乍看之下都能嚇唬人,但稍以智慧去觀察思惟,就不難掙脫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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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10-10-26 11:0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hico 於 2010-10-26 11:14 編輯

本人有自知之明,持不了戒,也就不自欺欺人了。
楞嚴經讀過。我的理解,人吃肉就是支持殺生的行業。同佛說過什麼,沒什麼關係。
我不知道你怎麼理解,人吃的肉主要是從屠宰的動物而來,同禿鷹吃屍體、腐肉是一回事嗎?我不知道現在有幾個守株待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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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6 17:32 | 只看該作者
本人有自知之明,持不了戒,也就不自欺欺人了。
楞嚴經讀過。我的理解,人吃肉就是支持殺生的行業。同佛說 ...
chico 發表於 2010-10-26 11:08

如果連五戒都持不了,實際上是佛教的門外漢。關於吃肉與殺生的分際,一般人很難區別它們,這涉及三結中的戒禁取見,主要還是靠你自己。佛時尚且有許多新學的比丘信受提婆達多的素食主張,叛佛而去,何況是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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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10-10-26 23:2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hico 於 2010-10-26 23:25 編輯
如果連五戒都持不了,實際上是佛教的門外漢。關於吃肉與殺生的分際,一般人很難區別它們,這涉及三結中的戒禁取見,主要還是靠你自己。佛時尚且有許多新學的比丘信受提婆達多的素食主張,叛佛而去,何況是今天。...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26 17:32

本人從開始就聲明門外學佛。我可以這樣說很多受了五戒的人,都持不了戒,自己還不知道。就說不殺生,不是簡單的事相上殺,起了殺心就犯了殺戒了。偷盜,上班時間上網聊天,也經犯了偷盜戒了。
上次就說過人吃的肉,從超市採購,100%來自動物屠宰場。吃這種肉就是支持贊助殺生的行業。現在沒有多少人吃自然或者意外死亡的動物的肉。那不衛生。
你所謂人殺生和食肉的區別,誰都知道。你打死蚊子,並不是要吃蚊子肉。你殺死仇人也不是要吃他的肉。談的是我們現在肉食的來源,是常識問題。當然也可以說,不見不聞不是為我殺。那也就是掩耳盜鈴而已。
我雖然雞鴨魚肉都吃,但我贊成支持素食。他們沒錯,各人有各自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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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10-30 09:56
動物肉都吃了,為啥人肉不能吃呢,人也是動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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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平等 發表於 2010-10-30 10:50 | 只看該作者
老兄是說Theravada Buddhist Bhante Henepola Gunaratana 叛佛而去? 他說他是出於對動物的慈悲而吃素的。他可是北美Theravada Buddhism的領袖啊。不過他不認為吃肉是什麼大問題,也不強制弟子吃素。

東坡肉的誘惑果然非常大,打著佛陀吃肉的旗號為饞嘴辯護,你對東坡肉的attachment未斷呀,與吃肉的藏傳佛教有緣啊。 如果你能斷掉對東坡肉的attachment而吃東坡肉,也未嘗不可呀。就怕你做不到。搞到最後就像喇嘛一樣淫慾未斷卻要雙修。

我吃素,但如果我是佛陀我也不會制定吃素的戒律,出家乞食的人別人給什麼吃什麼,不可挑肥揀瘦。 佛陀吃肉也是出於此理。但他心中絕無對肉的貪戀(和你不同啊)。肉和菜對他來說沒有分別。

非佛教徒(比如我的一個朋友和一個瘋狂攻擊佛教的基督徒)多認為主張不殺生卻吃肉的佛教徒虛偽,不無道理。人是生命,不可能吃沒有生命的東西(如石頭)活著,但吃的生命越低級對生命的傷害就越小,如同殺的生命越低級罪越輕一樣(殺動物的罪比殺人的罪輕)。我認為把對生命的傷害降到最低程度是佛陀的本意。他本人吃乞食的肉並未違反這個本意,是不得已而為之,人人都理解。和你因為饞嘴而吃肉有本質的不同。

迷信」佛陀吃肉「也是迷信啊,是對形式和外表的迷信,對佛陀的迷信,把他當成了神,忽視了佛陀的精神本質。吃素正確,但不能執迷於吃素,要超越吃素和吃肉的對立。迫不得已時吃肉可以,但不可貪戀口福。我吃素,但坐飛機時沒有素食,只好吃肉。在家裡,老婆孩子吃肉,我吃肉邊上的菜。中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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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10-30 11:17
輪迴的觀念在佛教誕生以前就有了,我們不會因為輪迴是婆羅門教的東西就否認輪迴的存在。佛教不是無中生有的,而是從印度豐厚的文化土壤中生長出來的,必然夾雜著其它宗教和思想(印度教徒認為佛教是印度教的一個分支,我去過的一個印度教的廟宇里供奉著佛陀)。追求純粹沒錯,但不可走極端,否則只怕連佛教本身都要摒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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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30 18:04 | 只看該作者
老兄是說Theravada Buddhist Bhante Henepola Gunaratana 叛佛而去? 他說他是出於對動物的慈悲而吃素的 ...
信仰平等 發表於 2010-10-30 10:50

我實在告訴你,如果只是個人奉行素食,那純屬知見上的問題。如果比丘在僧團中宣揚素食為法為律,那可是犯了「僧伽婆屍沙法」。我並沒有貶意,只是依佛制,實話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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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平等 發表於 2010-10-30 20:0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信仰平等 於 2010-10-30 22:27 編輯

我個人覺得: 老兄追求的是形式,並沒有理解佛陀的本意。你追求形式的目的是為了能夠吃到東坡肉。 如果你能斷掉對肉的貪戀,吃肉吃素就不成問題了。成問題的是沒有斷掉對肉的貪戀而吃肉。那是東施效顰,反倒違背了佛陀的教導。

即使你說的真是佛制,我們還要考慮為什麼佛這樣定製。如果我是佛陀,我也會這樣定製(儘管我主張素食),除了乞食不能挑肥揀瘦的理由外,還因為很多非佛教徒無法斷掉對肉的貪戀,就像無法斷掉對淫慾(人)的貪戀一樣,不能因此而阻斷他們學佛的道路。 佛陀即使定了你說的那樣的佛制,最終目的也是要僧人斷掉對肉的執取。不斷掉執取,絕對不會有大成就(對素食也不能執取)。何況戒律是世間法,因時因地而適當改變是必然的(上座部佛教各派之間關於戒律的爭論實屬正常)。再說,在家眾和乞食的出家眾不同,前者有吃素的條件,後者沒有吃素的條件。佛制正確,但並不適用於條件不同的在家眾。 若要把戒律這種世間法絕對化,萬古不變,那不成了本末倒置了? 世間法只是成就出世間法的工具而已,並非終極目標。出世間法才是不可改變的絕對真理,世間法只是相對真理而已,必然有其局限性,必然要因時因地適度改變以擺脫其局限性,前提是走中道,不違反佛陀慈悲喜舍的本意。

我們不能因為是一個罪大惡極的人說了要孝敬父母就因此而不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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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10-30 22:01
吃素而心念上對素食不執取是了義,吃肉而心念上對肉食不執取是不了義(如同行房事/吃異性的肉而心念上對房事不執取是不了義一樣),吃肉而心念上又對肉食執取連不了義都稱不上,坦白地說,還沒入佛法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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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10-30 22:21 | 只看該作者
我從來不責難吃素,我批的是以素食為法為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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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平等 發表於 2010-10-30 22:28 | 只看該作者
我從來不責難吃肉,我批的是對肉食的貪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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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平等 發表於 2010-10-30 22:40 | 只看該作者
聖嚴法師對吃素問題的解答:

§信仰佛教必須吃素嗎?

不。素食雖是佛教鼓勵的事,但卻並不要求所有的教徒非得一律吃素不可。素食是大乘佛教的特色,是為慈悲一切有情眾生的原故,所以在南傳地區的佛教國家乃至出家的比丘,都不堅守素食;西藏的喇嘛,也不守素食。但他們不親自殺生。

因為,五戒的第一條就是『不殺生』,信佛之後,如能實行素食,那是最好的事,若因家庭及社交上的困難,不吃素也不要緊,但是不可再去親自屠殺,也不可指揮他人屠殺了。買了屠死的魚肉回家,那是無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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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平等 發表於 2010-10-30 22:49 | 只看該作者
一句話: 出家乞食的人吃肉是必然的,是正確的,在家的人則沒那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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