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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評說肖傳國害方舟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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飽暖思自由 發表於 2010-10-13 00: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愛德華夏 (2010-10-12 07:05:50) 新浪博客

       
律師評說肖傳國害方舟子案肖傳國謀害方舟子案判了,以尋釁滋事罪判的,而且判的很輕。這讓全國民眾大吃一驚,都問為什麼?



其實,該案應當以故意殺人(未遂)定罪判刑,起碼也要按故意傷害罪判。肖傳國讎恨方舟子,花十萬元錢雇兇手害他。兇手持鋼管、鐵鎚,伺機猛擊方舟子頭部、腰部。方舟子手腳敏捷,才死裡逃生,躲過一劫。



兇手顯然是想要方舟子命,不然不會用鋼管、鐵鎚打其頭部。我聽說有人雇凶害人,想要仇人命的,兇手都對被害人頭部心臟下手。只是想懲戒仇人的,指令打斷其胳臂或腿部,絕不允許所雇兇手打仇人頭部。謹慎的人還讓兇手寫下保證,萬一打死人好推卸責任。



肖傳國雇凶費花十萬元,如果殺害人少了一點,如果傷害人則多了很多。我說的是一般情況,價格高低會因人因事而異。比如僱農民工和雇國際殺手價格就差很多。



法院判決此案,如果以故意殺人(未遂)判正對,如果以故意傷害罪判也說的過去。然而,結果是以尋釁滋事罪判的,真讓人跌破眼鏡。



其實法院判決此案不是依照法律判決,而是依照政治需要來判決。中國現在不需要體制外打假,方舟子打假雖然還沒有傷到體制,但是打假風氣起來,影響社會穩定和諧。因為造假在中國早已蔚然成風。小到假話假證,大到國家打左轉向,經濟向右轉,文化開倒車。海門市工商局長剛說過:「打假力度太大,市場就死掉了」



造假風已經很久,中國五十多年前就開始成了。說假話,辦虛事者得勢,說真話,辦實事者遭殃。比如畝產萬斤糧等等,舉不勝舉。那時造假都是少數幹部為當官所為,現在是全國都造假,為名為利,為權為錢。有些情況下,不造假就不能發展,甚至不能生存。



這種局面對維護專制制度很有益處。比如上級想整治哪個下級,不會說他不服從領導,或者送禮上貢少,而是會找他造假、貪污的事情治他,名正言順。整倒一個,其他下級唯恐打自己的假,抓自己的貪,乖乖臣服。



如果下級反抗揭上級的假,他結果更慘!還累及親屬。權利、法律、媒體都在上級手上。上級打假是有計劃和步驟的,方舟子打假繼續發展下去,就會幹擾上級的計劃和步驟。



假如方舟子工作不是打假,而是當城市的黨委書記,或者是國營大企業的老總,此案一定會按故意殺人(未遂)定罪,而且重判。他若是一般官員也會按此罪輕判。如果他沒有打假,法院會考慮他是海歸、博士等因素,按故意傷害罪判刑。



現在尋釁滋事罪的判決出來了,方舟子也該醒了。如果方舟子心繫天下,想讓中國變好,來幫我刨專制制度的樹根,先刨古老腐朽的戶籍制度。等專制大樹倒了,民主制度實現了,他要打假,我再幫他。那時打假,總統和民眾都會支持!
民主不僅是一種理念、一種政治制度、而且是一種生活方式。在民主制度中,過自由、平等、有尊嚴的生活,這不僅是中國人的夢想,也是人類共同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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