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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肖傳國案件的辯護意見——肖傳國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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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10-10-11 01:1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非常時期 於 2010-10-11 01:41 編輯

2010-10-08 22:02:22    樂民   鳳凰博客

從專業的角度,討論一些關於肖傳國的辯護方案。  
   

第一,案件的真實情況是什麼?  

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我們目前可以9月21日晚北京市公安局通報的案情為準,即:  

肖傳國認為方舟子、方玄昌(《財經》雜誌編輯)通過媒體、網路對其學術打假,從而導致其未能入選中國科學院院士,於花10萬元雇戴建湘,讓他找人「教訓」方舟子和方玄昌。戴建湘用5萬元找來許立春和龍光興,分別在海淀區和石景山區襲擊方玄昌和方舟子,分别致二人輕微傷的事實。現公安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向石景山人民檢察院移交起訴本案。  

   

在通報中認定的案情里,我提出幾點事實上的質疑:  

一、本案的動機是什麼?  

我認為目前對本案動機認定為「方舟子、方玄昌(《財經》雜誌編輯)通過媒體、網路對其學術打假致其未能入選中國科學院院士而意圖報復」,是不妥當的。  

1、肖方之爭本身是一個學術性問題,對此尚無權威部門作出結論,故以被害人一面之詞,認為是學術打假招致報復是沒有依據的。  

2、在事發以前,肖傳國曾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方舟子侵害其名譽權之民事責任,但未得到法院支持。在該案中,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並未就肖方之間的學術爭論作出結論,只是認定方舟子之言行對肖傳國不構成名譽侵權。  

對於該案判決,我認為一方面法院不對學術性問題作出結論是正確穩妥的;另一方面對認定方舟子之言行對肖傳國不構成名譽侵權是不嚴肅的。根據法庭認定的該案證據,我可以負責任地說,方舟子對肖傳國的言行已經超出了學術爭論的範疇,達到了人身攻擊的地步——這樣的一個結論,是一個普遍認識,就是把方舟子針對肖傳國的言行,給任何一個普通人看,都會得出方舟子的言論導致受眾對肖傳國產生社會評價降低的結果。  

3、綜上所述,我個人認為,本案的動機有可能是肖傳國在認為方舟子等對其名譽侵權以後,在無法通過法律途徑實現訴請的情況下,與方舟子等產生的衝突——即,以肖方之間的民事糾紛而引起的刑事案件或者是治安案件來認定本案的性質,比較穩妥。  

二、花10萬元,是「雇」還是「給」戴建湘?  

在案情通報中,北京市公安局認為是「雇」而不是「給」。我希望北京市公安局對此是負責任的,由於目前還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這個「雇」的行為,所以,我依然要提出這個問題。  

道理很簡單,如果是「雇」,那麼這10萬就是專款專用,肖傳國指定這筆款項是用於襲擊二方的;那麼肖傳國與戴建湘之間就是明確的雇傭關係,肖傳國的目的就是「買兇傷人」。  

但是情況並沒有這麼簡單——肖傳國與戴建湘還是親戚關係,如果兩者不是親戚或者連朋友都不是的話,我們可以直接推定這是一起明確的「買兇傷人」案件。  

現在肖傳國與戴建湘是親戚關係,那麼我們就應當坐實了這個兩個行為的差別。因為親友之間是可以用正當的經濟往來的,如果是戴建湘因為向肖傳國借錢或是其他什麼來往產生了10萬元的經濟往來,那麼這筆10萬元就是「給」。然後肖傳國有說起方舟子等的事情導致雙方腎上腺素上升,得出必須教訓二方的結論——這樣的話,就不是「買兇傷人」而就是傷人——甚至如果肖傳國對此後的行為並不知曉的話,就根本沒有責任——當然了,后一種情況出現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三、什麼時候給的10萬元?  

在案情通報中,這個問題沒有說。但是我覺得要問一下,因為打方舟子是8月29日,打方玄昌是6月24日,那麼給錢肯定是6月24日以前——那麼,是多久以前?他們又是如何組織人手,如何實施計劃的?為什麼打方舟子要在打方玄昌的兩個月以後?  

這個問題試圖說明的就是:1、肖傳國與戴建湘之間的接觸,是基於一個明確的要約邀請,還是家庭聚會,比如春節等傳統節日;2、肖傳國對戴建湘的行為,有多少參與度?3、肖傳國對戴建湘的行為,是放任的態度還是積極的態度?  

以上問題,對肖傳國在本案中的地位和責任,都具有一定的確認作用。我希望北京市公安局對此細節勿枉勿縱,嚴格按照人民警察的偵查紀律收集有關肖傳國有罪無罪、罪輕罪重的證據。  

   

第二,我的辯護方案。  

由於沒有接觸到本案的材料,只能以常規予以推測,根據本案公開的信息,做出一些有利於肖傳國的辯護方案。  

第一個,我要質疑的是本案的罪名。  

現公安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向石景山人民檢察院移交起訴本案。  

那麼,我們根據《刑法》第293條得知,有「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尋釁滋事罪」的「隨意毆打他人」,是有特定含義的,即不特定的他人。區別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兩種犯罪的關鍵就在於是否針對特定的人——因為尋釁滋事罪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所以不需要有輕傷的結果,但必須是針對不特定的人才能構成犯罪;而故意傷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必須針對特定人員並造成輕傷以上的結果,才能構成犯罪。  

如果在審查起訴過程中,公訴方不改變罪名的話,我認為本案依法應當宣判被告人肖傳國無罪,並予以國家賠償。  

   

同時我也不認為本案性質惡劣,我的理由是:  

1、本案系民事糾紛引起;  

2、被害人本身對本案的發生具有一定過錯責任;  

3、有一些國家機關對本案的發生也具有一定過錯責任;  

4、本案造成的結果輕微,手段上也沒有法定的加重、從重情節;  

5、本案之影響巨大,系人為,在本案審理過程中應當遵守司法獨立原則,排除此類干擾;  

6、針對本案的發生,在社會上有截然不同的兩種評價,並且不利於受害人的居多,在本案審理過程中遵守司法獨立原則的同時,應當考慮本案判決的社會效應。  

   

第二個,我要對受害人身份及行為之目的進行質疑。  

本案進入審查起訴階段,被害人的身份應當已經明確或者說在形式上明確。要感謝廣大網友對方舟子的身份提供的線索,使我們能夠對方舟子的真實身份進行一些合理懷疑。  

如果我是本案中肖傳國的辯護人,首先會對受害人身份的基本信息進行合法披露,即受害人是中國人還是美國人,拿的是綠卡還是藍卡?我相信會有更多線索被廣大網友發掘,有更多證據被我方掌握。  

如果在本案審理過程中,能夠發現被害人對被告人肖傳國之行為屬於其它案件,且本案之審理將以此案為依據,則我方應當申請法庭中止本案審理,並為被告人肖傳國申請取保候審。  

如果最終能夠發現被害人對被告人肖傳國之行為屬於其它案件,且本案之審理應當以此案為依據,則我方最終可以以此為被告人肖傳國平反。  

   

第三個,我要質疑本案的性質。  

由於本案依法不能構成尋釁滋事罪,則回到偵查階段所涉及的「故意傷害罪」再來看。  

由於「故意傷害罪」中致人輕傷的是一個明確的結果犯,不存在犯罪未遂的問題,則故意傷害致他人輕微傷,應當不構成刑事犯罪,而是作為治安行政案件處理——除非公訴方可以證明,本案致二被害人輕微傷的行為,屬於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且已經著手實行重傷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才可以按故意重傷(未遂)論處。  

所以,本案依法是既不構成尋釁滋事罪,也不構成故意傷害罪(未遂)。然後,就是依法應當對被告人肖傳國予以國家賠償——所以呢,公訴機關有可能會要求退回補充偵查或者對被告人肖傳國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第四個,可以採取一些措施促使有利於被告人肖傳國的變化。  

基於上述理由,在本案中我認為被告人肖傳國既不構成尋釁滋事罪,也不構成故意傷害罪(未遂),依法應當立即釋放。  

但是我們知道,法律是掌握在法院手中的。所以,如果法庭堅持以尋釁滋事罪判決,則我方應當以可能存在的國家賠償為切入點,要求法庭判決管制和緩刑。  

同時,由於本案由民事糾紛引起,並且在民事訴訟過程中本案被告人肖傳國的利益未得到合法保護,則在本案審理過程中,我方應當對該案提出再審申請,以期起到維護被告人肖傳國之名譽權和促使本案實現緩刑和管制的目的。  

第三,談談我對本案的看法。  

一、本案的一些詭異之處。  

結合本案,我的確發現一些詭異的地方:  

1、是誰通過媒體把方舟子裝扮成了「打假鬥士」?   

2、方舟子本身有無對相關科技證明或證偽的資質和能力?  

3、被方舟子攻擊為「偽科學」的依據是什麼?  

4、本案為何獲得媒體如此關注?  

5、為何本案在媒體(包括網路媒體)上和網路(主要是論壇)上的反響如此截然不同?  

6、本案在傳統媒體上為何找不到不同看法?  

起碼我認為,當社會上的任何一件事情聽不到不同聲音,就意味著獨裁和欺騙。  

   

二、方舟子該不該打?該打!  

從結果上上,從他反對中醫的那一刻起,就該打!  

從過程上說,從他出場的那一刻起,就應該好打!  

當打假本身是假,那麼被打的就可能是真,並且已經被證實了大部分的是真,而且剩下的也不見得是假。那麼所謂打假的鬥士,就應當是過街的老鼠——當我們要去偽存真,卻發現無比艱難的時候,就要認真思考阻力來自何方?  

很幸運,歷史的經驗和教訓教育了我們,使我們比較聰明起來。今天大家能夠很方便地從方舟子自己身份的撲朔迷離、所打擊的對象(中醫、錢學森、錢偉長等)、所維護的對象中(轉基因主糧等),分析出一系列的問題作為本案的參考,正是我們已經開始比較聰明起來的結果。  

有道是「盛名之下其實難副」,方舟子作為一個用錢和關係捧出來的「打假鬥士」,從他出場的那一刻起,就應該遭到全社會有識之士的共同圍剿。反對方舟子,不僅是反對這樣一個跳樑小丑,而且反對的是外國勢力對中國的侵害、錢權交易的黑暗、媒體「有錢就能上」的無良——打倒的是假惡丑,創造的是真善美。  

三、方舟子該不該肖傳國打?不該!  

或者說,不該以這種方式打。方舟子應當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但不應當由肖傳國來執行。  

我在《公力救濟是維持社會統治的基礎和唯一途徑》中提到過,「如果公力救濟不能以優於私力救濟的方式和結果來限制私力救濟的時候,人們就必然捨棄公力救濟而求助於私力救濟」。但是這是一個自然狀態而不是合法渠道,除非肖傳國能夠證明其行為符合正當防衛,不然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至於目前公力救濟的途徑,我認為還是能夠有效的。起碼以後在遇到類似事件時,建議肖傳國多找幾個律師,可能就會有所發現——這次的事情,實在很令人詫異。  

2010年10月5日星期二  

附錄:  

《刑法》  

第234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293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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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sendg 發表於 2010-10-11 01:1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 非常時期

怎麼說呢,I服了U,

向始終如一堅持自己信仰的人致敬

什麼是信仰?

個人理解,所謂信仰,是以下兩種:

一種是通過努力達到了個人為之奮鬥的目標。這叫理想,也是最初級的信仰,為個人而奮鬥。

另一種是,通過個人(或某一群體)努力,絕大多數人實現了自己的理想。這是真正的信仰,為絕大多數人而奮鬥。 ...
對風憶塵 發表於 2010-10-10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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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10-10-11 01:30 | 顯示全部樓層
美國患者經肖式手術治療后發的Email反饋
學者吳寶俊 發表於2010-10-10 0:53:50    科學網

下面這個帖子是肖傳國在2009年9月27日提供的美國患者經過肖式手術治療后給出的email反饋。
原帖地址是:http://www.starlakeporch.net/bbs/read.php?1,53703,53703#msg-53703
支撐疲憊之軀的甘泉 (2180 bytes)
Posted by: CG
Date: September 27, 2009 06:31AM


【最近的會上,在美國做的9個病人9個大便正常,9個能自己拉尿。下面是能找到的倆個病人EMAIL。還有許多難病解決后也很快樂】

Dr. Xiao,
Natasha was in today, if you recall she was the one on crutches with a nerve graft done Left L2 to S2
Baseline she was severely incontinent of urine between caths, severe constipation and incontinent of stool
She is now totally continent of stool and urine, senses her bladder full, senses her catheter going in and beginning to void on own
Urodynamics today demonstrated a stable bladder, normal sensation and an excellent reflex with stimulating the L4 Dermatome Bilaterally!! She voided to completion and we have great video of her bladder neck opening and the bladder emptying.
She is the second patient to have Bilateral reflex and both were high anastamoses (L2). Must be where the nerves cross.
I would consider Natasha a home run which is shocking! Thought I would let you know.
Kenneth M. Peters, M.D.
Chairman, Department of Urology


SCI, Gunshot 6 years. No control of bladder and bowel, Operated on Oct 8, 2008

****************************************************************************

Feb, 17, 2009
Okay everyone….Kelly asked me today to buy her some panties so she could
wear them at home. We went to the store and she picked them out. She
has had the same pair on for 2 hours now and they are not wet. She has
been to bathroom to void 4 times so far. She says that it feels like a
tickle in her tummy. I am crying and so thankful once again to God and
for both of you! She is so proud of herself. I just had to share this
with both of you.

March 1, 2009:
Kelly is now beginning to have some very consistent success. She has been wearing panties all week. Everywhere we go to school, play practice, etc... and she has not had an accident. Also it seems her ability to "hold it" is improving, so if a bathroom is not close by she can wait a tiny bit until we find one. I asked her what she thought the difference is and she said that she is feeling it more. She also looked at me with those blue eyes and that freckled face and said "Mom, wishes really do come true!" Once again, I cr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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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10-10-11 02:0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10-10-11 02:15 編輯

「肖氏手術」的效果到底如何?
那麼,「肖氏手術」的效果到底怎樣呢?2007 年5 月,《大河報》發表了一篇題為《椰子代表感恩的心》
的報道。原來,小善善的父親為了感謝神源醫院救治了自己的兒子,千里迢迢從海南運來一千枚椰子感謝
大夫。顯然,小善善父親之所以要感謝大夫,乃是因為治療有效,而不可能是因為「無效」。看看這篇報
道是怎麼說:
「提起善善以前的病情,陳冠香眼圈有些發紅,『那些日子對我們全家來說都是噩夢,每天我都要
用手給他摳大便,他尿不出來,每天都是那樣滴,四歲了天天都要帶尿不濕,別人家的孩子都上幼
兒園,他卻不能上,正常的家庭永遠都無法理解我們這種患病孩子給全家帶來的痛苦。』
「『我現在想尿尿,我忍不住了!』突然,善善對著媽媽喊道,說話間一股尿就從善善的小雞雞里
流了出來,『用力,用力!』善善媽媽鼓勵說,『咦—— 』善善叫著用力,又一股尿流了出來。
「『手術6 個月後,善善就會自己大便了,前一段時間他尿尿還需要電流刺激,現在根本就不用了,
尿不濕基本上也不用了!』善善媽媽說。『媽媽,我尿完了,快給我喝水,爸爸快來了!』小善善
又喊道。」(黃普磊:《椰子代表感恩的心》,《大河報》2007 年5 月23 日,http://news.sina.com.cn/o/2007-05-23/082811875577s.shtml)。
圖38. 小善善在接受「肖氏手術」之後九個月自主排尿



(註:就是根據這張照片,前面提到的那位「同濟醫生」說小善善排尿利用的是腹壓,而不是神經反射弧。)
(圖片來源:)
又過了五個月,2007 年10 月,小善善的母親面對中央電視台的攝像機鏡頭這樣描述小善善的情況:
「現在用勁能尿出來,尿的時間長一點,能把尿尿完。大便沒有以前那麼幹了,好拉一點了,以前
十天沒拉過大便,現在用勁一點,就可以拉出來了。每天都有。」(見:中央電視台生活頻道2008
年1 月4 日播出的《不會大小便的男孩》,http://v.ku6.com/show/FenGNRXpXGRkHOv5.html)。
可以看出,在當時,手術的效果還沒有達到小善善母親的預期。不過,小善善的腹脹、尿路感染、腎積水
這些癥狀都已經消失,排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自主控制,這卻是不容置疑的。2009 年1 月1 日,
《南國都市報》發表吳雅菁的文章,《跨省大救助 小善善笑了》,其中有這樣一段話:
「王亞伍深有感觸地告訴記者,現在他們一家人的生活和精神狀態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接受手術
后,善善的小雞雞再也沒有疼過。經過康復性訓練,善善已能完全正常排便。家裡沒有了驅之不去
的臭味,夜裡再也沒有善善撕心裂肺的哭聲。沒有了病痛的折磨,善善比以前活潑了很多。善善的
痛苦沒了,全家人的心情也快樂起來。」(http://news.qq.com/a/20090101/001253.htm)。
2009 年7 月31 日,《大河報》發表黃普磊的文章:《打開「方便」之門》。下面是開篇第一段話:
「『善善現在已經上小學了,雖然有時候尿得還不是太乾淨,但基本上不影響生活了!還得謝謝你
們呀!』昨天,記者給海南省儋州市的善善爸爸打電話時,電話那頭的一家人正在快樂幸福地玩
耍。」
顯然,《大河報》和《南國都市報》記者看到的是都是陽光面;而《科學新聞》、《北京科技報》的記者,
看到的都是陰暗面。但是,他們的不同之處並不到此而止:看到陽光的人,並不懼怕陰暗,所以黃普磊會
把「雖然有時候尿得還不是太乾淨」這樣的事實說出;而專門面對陰暗的那些人,卻對陽光懷有本能的恐
懼,所以他們才會對小善善手術前的病情諱莫如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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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10-10-11 02:06 | 顯示全部樓層
椰子代表感恩的心  2007年05月23日08:28 大河網-大河報

豫瓊媒體聯手尋醫,鄭大教授治好了海南小善善的怪病,小善善的父親昨天帶著親手從海南砍下的1000個椰子前來感謝河南恩人

  核心提示

  282天中,4名鄭州大學的教授徹底改變了一個小男孩的命運。

  這個可愛又可憐的孩子是海南人,名叫善善。他從小就沒有小便和大便的感覺,每次大便總是靠媽媽用手指摳出,小便只能一滴一滴往外憋。

  去年,為了救助善善垂危的生命,本報與海南《南國都市報》聯合掀起一股救助善善的熱潮(詳見去年7月22日、8月12日、8月14日報道)。去年8月13日,小善善被接到鄭州大學神經泌尿外科研究中心免費手術,以後的日子裡,善善在眾多河南、海南人的關注中逐漸康復……

  昨天下午,小善善的爸爸歷時4天、行程數千公里,把親手砍下的1000個椰子送到了鄭州大學,「感謝教授、感謝河南恩人!」善善爸爸流著淚說。

  □記者黃普磊首席記者路紅文首席記者張鴻飛圖

  豫瓊媒體聯手救助小可憐

  現在已經5歲的小善善一出生,尾椎處便有一個疙瘩,用手去摸,裡面有個小洞。善善的肚子常被尿憋得鼓鼓的,疼得他一邊用手猛抓「小雞雞」,一邊哭喊:「媽媽,我的『小雞雞』很疼!」醫生告訴善善的爸爸和媽媽,這種病的名字叫先天性脊椎裂,先天性脊椎裂是個世界性的醫學難題,幾年後孩子將會癱瘓,得上這種病的孩子一般都難以活到成人。

  小善善的父母王亞伍夫婦一度想放棄,聰明的善善似乎感覺到了什麼,他不止一次地對爸爸媽媽說:「你們不要丟掉我!」無奈之下,王亞伍夫婦找到了海南的《南國都市報》。《南國都市報》的報道迅速在海南掀起了一股救助善善的熱潮,幾天內,海南人為善善捐款數萬元。

  聽說鄭州有家醫院能治此病,《南國都市報》向本報發出求助,2006年7月本報刊發報道,替小善善尋找醫生。

  2006年8月13日,在河南、海南眾多媒體的共同關注下,鄭州大學神經泌尿外科研究中心為善善免費進行手術,研究中心主任、國家973項目首席科學家、博士生導師肖傳國教授和博士生導師高曉群、杜茂信、何朝宏教授聯手為其進行了「肖氏反射弧」手術。

  海南小善善的怪病治好了

  昨天上午9時,記者來到鄭州大學神經泌尿外科研究中心二樓病房。「善善,想不想撒尿呀?」記者問道。「不尿,爸爸說要來,我要等著爸爸來才尿。」小善善仰起臉對記者說。「他昨天晚上知道他爸爸要來,高興得一直問爸爸什麼時候到呢!一直喝水憋尿呢!」媽媽陳冠香摸著兒子的頭說。

  提起善善以前的病情,陳冠香眼圈有些發紅,「那些日子對我們全家來說都是噩夢,每天我都要用手給他摳大便,他尿不出來,每天都是那樣滴,四歲了天天都要帶尿不濕,別人家的孩子都上幼兒園,他卻不能上,正常的家庭永遠都無法理解我們這種患病孩子給全家帶來的痛苦。」

  「我現在想尿尿,我忍不住了!」突然,善善對著媽媽喊道,說話間一股尿就從善善的小雞雞里流了出來,「用力,用力!」善善媽媽鼓勵說,「咦——」善善叫著用力,又一股尿流了出來。

  「手術6個月後,善善就會自己大便了,前一段時間他尿尿還需要電流刺激,現在根本就不用了,尿不濕基本上也不用了!」善善媽媽說。「媽媽,我尿完了,快給我喝水,爸爸快來了!」小善善又喊道。

  1000個椰子感謝河南恩人

  昨天上午10時15分,一輛廂式貨車駛進鄭州大學神經泌尿外科研究中心,車廂兩側掛著大紅的條幅:感謝河南專家感謝河南教授。

  車一停,王亞伍就迫不及待跳了下來,緊緊握住了高曉群教授的手。顧不上寒暄,王亞伍就忙著打開貨車後門,「高教授呀,這是我從老家專門給你們送來的椰子!我們全家感謝你們呀!」

  車廂內,青青的椰子堆成了山。「這椰子一部分是我家自己樹上的,一部分是親戚樹上的,都是我們親手砍的,椰子是我們海南的特產,我就想到送些椰子給河南的恩人。」王亞伍說,椰子4天前就裝車了,他跟隨著物流公司的貨車,在路上走了4天。

  就在兩個月前,小善善跟著媽媽再次到鄭州進行康復訓練,而爸爸王亞伍則留在海南家中。半個月前,高曉群教授把善善撒尿的錄像寄給了王亞伍,「我們農場的很多人都看了錄像,都好高興。」王亞伍說,幾天來,他都在考慮怎麼表達謝意,聯想到醫生們曾經好奇地問他椰子的情況,他就決定拉來一車椰子。

  「椰子整整1000個,表達我們對河南人的幫助千恩萬謝!」王亞伍說很多老鄉、親戚聽說他要來河南謝恩,都讓他去砍他們家的椰子。

  兒子一泡尿父親淚長流

  「爸爸!」剛剛做完B超檢查的小善善被媽媽抱出來了,小傢伙還光著小屁股,看見爸爸他興奮地伸出了雙手,撲進了爸爸的懷裡。

  還沒和爸爸親熱兩分鐘,小善善突然喊道:「我要尿尿。」轉眼間,眾目睽睽之下,被爸爸抱在懷中的小善善射出一道「水柱」。第一次看到兒子撒尿,王亞伍嘴唇顫抖著一聲沒吭。可能是剛剛做B超前喝了不少水,小善善足足尿了五六次,才宣布:「尿完了!」

  「看到兒子撒尿,你高興不高興,怎麼不見你的笑容呢?」有記者問王亞伍,突然之間,王亞伍的淚水流了下來,「我太高興了,所以就想哭,我們一家人盼兒子撒尿盼了整整5年了呀!」王亞伍把臉貼在兒子的臉上,任淚水從臉上滑落。

  為什麼反射弧建立了善善撒尿還要用力才能尿出?高曉群教授告訴記者,撒尿的行為是神經支配尿道括約肌收縮的結果,善善的神經雖然恢復了正常,但由於善善的括約肌從出生以來都沒有使用過,所以已經出現了退化,必須經過康復訓練才能逐漸恢復,數月之後,小善善將完全恢復正常。「可以確定,我們為小善善建立的人工反射弧已經百分之百成功了!」高曉群肯定地說。

  百名貧困患者救助計劃啟動

  「善善爸爸送來的椰子是我收到的最寶貴的禮物,我將永遠珍藏在我的記憶中,時時刻刻告訴我為老百姓做事有多自豪!」外出進行學術交流的肖傳國教授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激動地說。他再三委託記者向小善善全家表示感謝。

  「醫療技術固然重要,醫者的人品更重要,讓我們在退休之前,盡量多幫助一些這樣無助的病人吧。」肖傳國在給高曉群的簡訊中寫道。

  2006年鄭州市紅十字會已經和該研究中心聯合設立了該疾病的救助基金,專項救助全國貧困地區的先天性脊椎裂患者,一年來共有30多名患病兒童得到了該基金的救助。

  「我們長期接觸這樣的患病孩子,深切體會到他們承受的痛苦已經達到人類難以承受的極限,作為研究這種疾病的教授,我們深深感到責任重大。」高曉群教授說。

  「兩天前,我們得知善善爸爸要送椰子的消息后非常感動,中心領導和鄭州市紅十字會商量后決定從今年六一到2008年六一一年中再救助100名貧困患者,救助基金將根據患者實際情況實行救助。」高曉群教授說,「我們的計劃是不讓貧困阻礙孩子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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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善所患疾病在學術上叫「神經源性膀胱」,是一種出生缺陷疾病,每1000名新生兒中即有1例,主要是其腦部發出的排尿信號無法傳給膀胱,造成大小便失控和不同程度的下肢功能障礙。

  從上世紀80年代末開始,經過15年的潛心研究,肖傳國教授提出了國際公認的「肖氏反射弧」原理,這是外科領域裡僅有的幾項以中國人姓氏命名的手術原理。這一醫學新概念認為,利用截癱后廢用的體神經,通過手術將其與支配膀胱的內臟自主神經吻合雜交,形成人工的「皮膚-脊髓中樞-膀胱」排尿反射弧,學術界稱之為「肖氏反射弧」。

  由於在理論和臨床實踐上的突出成就,肖傳國教授的研究成果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中國高校自然科學一等獎,獲得吳階平醫學獎、何梁何利科學與技術進步獎,並兩次獲得國際神經泌尿外科界最高獎。

  善善的爸爸第一次看到兒子小便得如此暢快
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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