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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hooyou 於 2010-8-16 23:14 編輯
張建華律師(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職業移民律師)
對職業移民申請有所了解的讀者一般都知道, EB-1A特殊技能人才類申請需要申請人有
較高的資格, 它比國家利益豁免(2 類優先)和傑出教授/傑出研究人員EB-1B (1類
優先,需僱主支持)要嚴苛得多。EB-1A申請人需滿足10個標準中的至少三個, 移民局
在裁定標準是否符合上,對EB-1A普遍嚴於EB-1B。許多EB-1A申請人或者苦於沒有足夠
的學術文章發表,或沒有足夠數量的引用,或沒有獲邀足夠數量的審閱他人工作,不得
已只好望而卻步。實際上, EB-1A特殊技能人才類申請並非高不可攀。
我們在2010年1月到7月的112 個EB1類申請的批准分析中已向大家描述了一些從事不常
見的職業的申請批准情況,他們分別是民謠歌手,視覺效果工作者和室內設計師。如感
興趣閱讀,請點擊這裡:
http://www.hooyou.com/cn_version/news/news071910eb1.html
此外, 正如我們曾經分析的情況,移民局對於工作在石油和天然氣行業的工程師的國
家利益豁免申請的把握標準比其他行業要寬鬆得多。2010年1月到3月, 我們收到了3個
擁有碩士學位在石油和天然氣公司工作的國家利益豁免申請人的批准,他們中的兩個未
有任何學術文章發表,也沒有審閱過他人工作。如感興趣閱讀,請點擊這裡:
http://www.hooyou.com/cn_version/news/news062810niw.html
不僅如此, 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近期還幫助一個僅擁有碩士學位在石油天然氣公司
工作的客戶取得 了EB-1A的批准。在聘請我們做他的EB-1A案件前, 這位客戶已經對我
們信任有加,因為在我們的幫助下, 他已經在2009年經過RFE(補充材料通知)后取得
了國家利益豁免申請的批准。這位客戶與我們的合作以及他的案件可謂一波三折,頗有
戲劇色彩。
這位客戶在2008年5月發給張哲瑞律師的第一封信中提到, 他由幾個朋友推薦而來,聽
說張哲瑞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經驗豐富,尤其擅長幫助石油工業工程師申請綠卡,因此請
求評估他的簡歷,並希望能成為NIW客戶。正如其他工程師一樣,這位客戶發表文章有
限(僅三篇,且發表於5或6年前),但工作經驗豐富,有一些發表文章體現不出來的實
際成就 。經一封郵件交流和簡短會面,這位客戶很快決定聘請我們做他的NIW案件。在
張哲瑞律師及其同事的合作下,申請材料於2008年11月初遞交給德克薩斯處理中心。之
后,他的NIW不幸於2009年5月轉到內布拉斯加處理中心,並在4個月後的9月份收到補充
材料通知。經回復RFE, 他的NIW於2009年11月獲得批准。 限於篇幅,本文不詳細討論
他的NIW RFE準備經過,而將著重討論他的EB-1A申請。但我們想在此分享他在NIW獲批
后的興奮心情以及對 我們律師的感激之情:
I imagine you might have received this. It is so exciting news for me and
for our entire family. I am so grateful for your great effort and excellent
work for my case. My case is a weak one, I know, however, with your great
effort, you really change my dream to reality. I will tell my friends about
your firm and recommend more and more friend to your firm. Please give my
great thanks to everybody in your firm who has been involved in my case.
在他的NIW批准后,這位客戶發信問張哲瑞律師申請EB-1A的可能性。張律師認為,他可
以嘗試 EB-1A申請,但有很大的挑戰性。
2009年6月中國和印度出生的2類優先排期重大倒退(倒退到了2000年1月1日)觸動了這
位客戶,他早在NIW RFE之前已在考慮是否有可能提高資歷嘗試申請EB-1A。NIW的批准
給了他嘗試EB-1A的信心。 他在2010年5月自行申請了EB-1A。2010年6月,這位客戶意
外地發給我們律師 一封郵件,請求幫助回復他的EB-1A RFE。
與以往收到的EB-1A RFE不同的是,這個RFE僅僅要求提供申請人的文件證據表明他對作
為先行者對石油工業的影響, 這些材料需表明他或者徹底革命化了先前工作的方式或
者產生了完全新的技術。移民官並未提及申請主張的另外兩個標準(出版和審稿經驗)
是否已被接受。如果沒有相當的經驗,這個看似簡單的RFE很難回復。
首先,是否假設移民局已接受另外兩個標準,只回復他對石油行業的先行性的貢獻?其
次,申請人在當初NIW基礎上, 已搜集並提供了相當多的文件證據強調他的先行性的貢
獻,所以申請人似乎已別無材料可補充提供, 怎樣在三個星期內(移民局只給30天回
復時間,減去路途上的時間,真正回復時間只有3 星期)幫助客人獨闢蹊徑找到移民局
希望看到的材料呢?
基於以往的經驗,該案的負責律師張建華律師和Tejas Shah律師確定,移民局對於做實
際工程工作的申請人尤其是工作在石油公司的申請人(區別於做研究工作的學者),在
EB-1A標準把握上,對於外部出版物和審稿數量、級別要求有放寬的趨勢。我們認為,
就這一個特定的RFE,申請人的獨特貢獻是勝敗的決定性因素。因此我們決定,不再補
充任何關於出版物和審稿方面的證據,但會在最後起草的給移民局的回複信中提及申請
人已滿足所要求的三個標準,包括先行性的貢獻,出版物和審稿信息。關於先行性的貢
獻,我們注意到,雖然申請人只有有限的幾篇正式出版物,但他的內部出版物,一篇會
議論文以及解決具體技術問題的電子郵件應是RFE回復中強調的重點。我們認為,雖然
申請人在初次遞交EB-1A申請時提交了很多支持性的材料,但由於沒有強調出其獨特的
貢獻, 因此移民官才發出了RFE要求澄清這一點。
在申請人的貢獻中, 我們並未面面俱到地泛泛而談他所工作過的全部項目,而是強調
其中最重點的兩個。在指導三封推薦信的修改時,我們要求不同的推薦信從不同側面闡
述申請人對這兩個項目的獨特貢獻和他的獨特角色;在材料的準備上,只補充提供與這
兩個項目相關的體現其獨特貢獻的文件,而剔除常規性的技術工作 的相關文件。這樣
, 申請人的領導作用和獨特貢獻(leading role and unique contribution)就脫穎
而出了。此外,對細節的把握和證據之間的連接是案件最終批准的關鍵。如項目工作報
告報到了項目進展情況(公司網頁公開信息),那麼我們就從申請人的解決技術問題的
電子郵件中找到申請人對項目進展的獨特貢獻。這樣,專家推薦信討論項目在石油工業
的影響,加上項目的進度報告,以及申請人在其中的獨特貢獻,導致唯一的結論即是,
申請人符合EB-1A的要求。同時,在給移民局的回複信中,我們還強調,石油工業在美
國政治和安全方面的重要性,以及石油工業目前面臨的嚴峻形勢,如深水石油爆炸事故
的發生,都 需要申請人的獨特貢獻去克服和改進。
相比較NIW的批准,這位客戶在得知EB-1A的批准結果后,顯得非常冷靜。他打電話給案
件承辦律師說:「你們的實力決定了我的成功。」他在給張哲瑞律師的信中說:
Jerry:
From the information of USCIS website, it shows that my Eb-1a I-140
has been approved. I am so happy to share this great news with you! Thanks
so much for your great support on my case. I'd also like to extend my
sincere acknowdgement to the great effort of Jianhua and Tejas.
Thanks, again!
Cheer!
張哲瑞聯合律師事務所十多位律師為廣大客戶提供關於移民和非移民簽證的全方位服務
,特別是NIW,EB-1, PERM和I-485方面的專案設計服務。在過去的十四年中我們已為數
千客戶成功申請綠卡。客戶可與本所律師在矽谷、紐約、洛杉磯、芝加哥、休斯頓和奧
斯汀的辦公室約見面談,具體詳情,請訪問www.hooyou.com 或聯繫張哲瑞律師作
免費諮詢: info@hoo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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