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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資訊] 同美國公民結婚就一定可以拿綠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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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10-7-16 08:4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絕對不是。

首先移民局要審查結婚的真實性,以移民為目的,不打算以夫妻身份組織家庭共同生活的申請人將不被移民局承認。第二,移民局要審查受益人是否曾經用或企圖用假婚姻獲取綠卡。一旦確定有,受益人永遠不能申請綠卡。第三,公民配偶如有涉及未成年人的性犯罪,他或她可能失去申請配偶及其子女移民的資格。第四,申請人或共同擔保人要提供合格的經濟擔保。即使以上問題都解決了,那麼受益人自身的狀況也可能影響綠卡申請:有無犯罪記錄;非法入境,曾被遞解;移民/簽證欺詐行為;已有遞解令;嚴重傳染病,與恐怖組織有關聯;偷運外國人入境;冒充美國公民;等等。

上述某些麻煩可以申請豁免。請與專業律師諮詢你的案情。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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