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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夫婦二審均獲減刑 由無期徒刑改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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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10-6-11 12:3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國新聞網      2010年06月11日



陳水扁的刑期由一審的無期徒刑改判為20年有期徒刑。(資料圖)



資料圖:319槍擊案現場。陳水扁與呂秀蓮所搭乘的吉普車擋風玻璃左下角,可見一個彈孔。

  據台灣TVBS電視台報道,陳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務機要費、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及洗錢案等六大弊案,台灣高等法院11日上午10二審宣判,10時50分許,判決結果正式出爐,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均從一審的無期徒刑改判為判處有期徒刑20年。

  6月8日,陳水扁被控貪污「外交零用金」一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陳水扁無罪。

  去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扁家四大案,一審判決陳水扁和妻子吳淑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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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aodai 發表於 2010-6-11 12:35 | 只看該作者
中新網6月11日電 據台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涉及多項司法案件,台灣高等法院11日進行二審宣判,判處陳水扁以及吳淑珍各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3.7億(新台幣,下同);對此,陳水扁委任律師石宜琳表示,陳水扁感到「當然不滿意,他認為自己應該無罪」。

石宜琳說,在公務機要費上,合議庭認為只有跟職務上無關的10件有罪,但是之前公務機要費也被判無罪,合議庭11日又說可以切割,「所以有很大的上訴空間」。

石宜琳表示,律師團對陳水扁獲釋感到樂觀;他強調,扁家海外2100萬美元部份,吳淑珍親口證實已經匯回大多數,同時事實審已經終結,「在判決未確定前,每個被告都要認定無罪!」

石宜琳說,羈押庭之前羈押的理由,「之前是說他有大額存款,可以到海外過優厚的生活,不過前提是陳水扁要逃亡到島外,而且陳水扁也不是海外存款的受益人,他不可能逃亡」。

石宜琳說,陳水扁認為還是有機會(上訴),因此沒有感到不安;而今日陳水扁的髮型則是留了長發,不過有經過修剪,而扁在聆聽判決時則是雙手緊握,顯得十分關心二審判決的結果。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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