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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向謝晉遺孀道歉:我和劉信達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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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10-5-20 12: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來源: 華西都市報      2010-05-20

  昨天,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針對宋祖德、劉信達兄弟倆在終審判決后,堅持「絕不道歉、絕不賠錢,絕不改變」的「三不原則」的惡劣態度,限令宋祖德5月24日到庭履行判決,否則,將對宋祖德、劉信達兄弟倆,予以罰款或拘留。昨日下午,宋祖德向徐大雯認錯。

   昨天,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在《解放日報》第二版刊登了對宋祖德兄弟倆的《執行公告》。針對宋祖德、劉信達兄弟倆在終審判決后,堅持「絕不道歉、絕不賠錢,絕不改變」的「三不原則」的惡劣態度,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限令宋祖德5月24日到庭履行判決,否則,將對宋祖德、劉信達兄弟倆,予以罰款或拘留,構成犯罪的,並依法追究兩人的刑事責任。針對被告宋祖德發傳票不來,打電話不接,人隱匿不見的情況,上海市靜安法院加大了執行力度,

  除了立即啟動委託評估和拍賣程序外,還依法增加查封了宋祖德在廣州的兩套房產,為防止宋祖德兄弟躲避執行而出境逃匿,依法作出了限制離境的決定,同時從劉信達私人賬戶中扣劃了10萬元,並及時轉交給了謝晉遺孀徐大雯。昨日下午,宋祖德的態度突然來了一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我承認,我和劉信達錯了,我們向徐大雯女士真誠認錯!5月20日,我就立即安排律師,帶著賠償的錢去法院,處理此事。」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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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aodai 發表於 2010-5-20 12:23 | 只看該作者
道歉賠款期限還剩3天半 宋祖德恐被罰款拘留

記者從上海市靜安區法院獲悉,法院近期向侵害已故導演謝晉名譽權的宋祖德(博客)發出執行公告,要求其在近期到法院報到,提供賠禮道歉聲明,並向謝晉遺孀作出賠償,否則法院將強制執行,對宋祖德進行罰款或拘留。

法院執行公告稱,宋祖德、劉信達侵犯謝晉名譽權案判決已經生效。截至目前,宋祖德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限定他於5月24日13時到法院報到,提供公開賠禮道歉的聲明供法院審核,同時支付相關費用。法院公告還稱,如宋祖德逾期不履行或不報到,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並對宋予以罰款或拘留;構成犯罪的,法院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悉,2008年10月謝晉逝世后,宋祖德、劉信達多次在網路博客上發文,捏造事實誹謗謝晉。2009年12月25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宋、劉侵犯謝晉名譽權,要求其在網路和媒體上公開道歉,並賠償原告、謝晉遺孀徐大雯經濟損失89951.62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宋、劉上訴后,2010年2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判決生效后,法院查封了宋祖德、劉信達的部分存款、股票、汽車和房產,並將劉信達被查封存款中的11.8萬餘元發還徐大雯。同時,法院辦理了為期3個月的限制宋祖德、劉信達出境邊控手續。今年5月7日,劉信達在法院要求下來到法院,寫下致歉聲明,主動繳納了部分執行款。但截至目前,宋祖德尚未履行任何法院判決。 (本文來源:京華時報19日 )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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