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移民資訊] 案件的結果也許與你的住址有密切關係

[複製鏈接]

788

主題

787

帖子

2104

積分

版主

移民律師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2104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lawbw 發表於 2010-5-19 08: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也許你不知道,雖然移民法是聯邦法律,即在全美各地都有同樣效力,但美國又是判例國家,即聯邦法院,特別是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判例對其管轄區內的移民局/移民法庭有約束力。其結果是移民局對不同地區的案件採用不同的法律。例如,如果你在第七巡迴法院轄區內,你可以用曾經是幫派分子為由申請政治庇護。在其他任何地方則不可以。在國會修改公民配偶因公民去世可以繼續申請綠卡前,只有幾個聯邦上訴法院轄區內的申請人可依第九巡迴法院的判例申請綠卡。再如,不同的聯邦法院對Adam Walsh法律是否違憲也有不同的解釋(Adam Walsh法規定公民或綠卡持有者如有某些涉及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將失去申請配偶和繼子女的資格)。

不同的移民局處理案件的尺度也有不同。不久前我的一篇文章談到庇護申請在舊金山有62%的成功率,洛杉磯則僅有不到20%的成功率。在移民法庭申請庇護更是因地因人而異。在一些地區,有的移民法庭的批准率低於10%。平均下來可以有不少於50%的差異。

雖然不是任何案件都會因地而異,但其客觀存在是不容置疑的。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18 09:20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