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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澳洲配偶移民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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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遊大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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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jsau 發表於 2010-5-18 17:5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配偶移民(Partner Migration)在澳洲是僅次於未成年子女移民的,最具有優先權的家庭移民。政府對此類簽證不設名額,因此申請者不用排隊。雖然如此,配偶移民又是家庭移民中最複雜的一種。申情人可包括已婚夫/妻,事實夫/妻,未婚夫/妻,和同性配偶(Interdependent Partner)。

   配偶簽證

  配偶簽證一般要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個階段:臨時配偶簽證(Subclass 309/820)

  第二階段:永久配偶簽證(Subclass 100/801)

  通常情況下,申請人只能首先獲得臨時配偶簽證。在得到臨時簽證兩年之後,方可申請永久簽證。在申請永久簽證時,申請人不用再交申請費。

   在特殊情況下,申請人可以直接申請永居簽證。前提條件是:

  ★申請人和擔保人已經有五年以上配偶關係,或者

  ★申請人和擔保人有生育孩子。

   無論是哪一種簽證,最重要的是要證明雙方的關係是真實並且是進行中的。

  在澳洲移民法中,夫妻生活在一起是證明雙方關係真實和長久的重要標準。當配偶雙方不生活在一起,或者相識時間又很短的時候,提出的配偶簽證申請也許會受到更嚴格的審查以證明他們的分居是暫時的或不得已的。並且要提供充足的證據顯示雙方在分開居住期間維持關係的證據。

  未婚夫妻簽證

  預期婚姻簽證(Prospective Marriage Visa)也就是通常說的未婚夫/妻簽證。這種簽證允許申請人來澳州與他/她的未婚夫/妻在簽證期間結婚。簽證通常是9個月。

  申請人必須是真正打算和澳洲的擔保人結婚並且準備與配偶維持長期的婚姻關係。持有未婚夫/妻簽證的人有以下的權利:

  ★在和澳大利亞的未婚夫/妻結婚之前來澳大利亞

  ★在簽證期間(九個月)可以多次往返出入境

  ★可以在澳大利亞工作

  ★可以在結婚之後申請配偶簽證

  ★可以讀書但是必須自己支付學費

  ★可以享用澳大利亞的醫療服務Medicare

    未婚妻簽證持有人必須做到:

  ★在和澳大利亞的未婚夫/妻結婚之前來澳大利亞。如果申請人在入境之前和配偶結婚,未婚簽證就會被取消。

  ★必須在簽證制定的時間內入境。

  ★必須在簽證批准后的9個月之內結婚。婚禮可以是在境內或境外舉行,只要申請人在結婚前已經至少入境一次。

  ★在未婚簽證到期之前提交配偶簽證的申請。

  ★必須通知移民部如果申請人的地址或者其它的情況有所變化, 包括:

  申請人和擔保人有了孩子

  申請人和擔保人的關係破裂。

  特殊的原因是申請人不能再入境截止日期之前來澳大利亞

  關係證明

  在申請配偶移民時,申請人應提供以下證據以證明他們與贊助人的關係是真實和進行中的

  雙方關係的歷史

  配偶雙方要提供證明以說明他們

  是怎樣相識

  關係如何發展

  幾時確定配偶關係

  家務安排

  長遠計劃等等。

    雙方關係的證明

  1.財政安排

  2.家庭內部分工

  3.周圍環境的認可

  4.雙方承諾的性質

  一年配偶關係要求

  除去以上的證據外,有些申請人需要滿足配偶關係已存在一年以上的要求。這個要求適用於沒有正式法律結婚手續的事實夫妻和同性配偶的申請。這些人應該證明他們的配偶關係在申請之前已經存在一年以上了。所有在1997年5月1日之後提出的申請都要符合這個要求。

    受這個要求影響的的人包括:

  ★事實夫妻或普通法配偶

  ★澳洲公民,永居者,和紐西蘭公民的同性配偶或者

  ★其它移民申請(例如技術移民)中的家庭成員中的事實夫妻配偶

  難民和其它人道主義簽證持由者的事實夫妻配偶可以免去這項要求。 但是贊助人必須在申請她/他自己的簽證時曾聲明與配偶的關係。如果贊助人沒有聲明過他們的關係,那末他們必須滿足一年配偶關係的要求。

    一年配偶關係要求的豁免權

  在一些不得已和值得同情的情況下, 一年配偶關係的要求可以被免去。比如說:

  ★事實夫妻有了共同的孩子

  ★同性配偶因所在國家的法律規定不能同居

2009-11-12 澳洲華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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