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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貪官捲走五百億美元」謠言當事人的追述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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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yatacn 發表於 2010-4-28 10: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四千貪官捲走五百億美元」的荒唐說法在海內外廣泛流傳已近六年之久,近日又起波瀾,以至於商務部新聞辦專門通知各媒體記者予以否認。作為這條謠言的當事人,本以為以這條謠言之荒唐,不值一駁;平時工作忙忙碌碌,沒時間也沒興趣出面為這種事情扯皮;不料如此荒謬的謠言竟然如此陰魂不散,還驚動中紀委兩次通過駐商務部紀檢監察機構向我查詢,這回又搞得部新聞辦出面闢謠,加上這幾年的所見所聞另外一些事情引起了我的思考,不得不抽出時間寫下此文,以正視聽,並向媒體與公眾進言。


一、「四千貪官捲走五百億美元」謠言出籠經過及其謬誤

引起商務部新聞辦專門出面否認的是這樣一條媒體報道:據商務部統計,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外逃貪官數量約為4000人,捲走資金約500億美元,人均捲走近1億元人民幣。新聞辦聲明,商務部不曾做過這方面研究,也沒有發布過這方面的報告。這條謠言起源於某晚報2004年8月16日刊發的《4000貪官捲走500億美元,離岸公司提供洗錢便利》一文,這篇文章系該報某記者採訪我后所寫,起因是我寫的研究報告《中國與離岸金融中心跨境資本流動問題研究》當時在社會上、金融業內、監管部門和海外離岸金融中心引起了較大反響,監管部門和國內外業界、媒體為此來找我的不少,英屬維爾京群島財政部長等人訪華時也點名找我見面談了談,該報記者為此來訪,不足為奇。而且,我所寫的有關研究報告是公開出版物,我供職的商務部研究院作為工作文集編纂的《2004年中國對外經濟貿易藍皮書》(中國商務出版社2004年4月版)全文收錄了這篇報告;由於社會反響較大,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經濟活頁文選》理論版2004年6月又給我出了個單行本小藍皮書,但其中有刪節。我接受採訪時詳細告訴了該記者可以找哪位出版社編輯獲得這份報告,問題是這個記者(可能還有相關編輯)不是稍微花點功夫去拿到這篇報告,然後哪怕是走馬觀花瀏覽一遍(報告全文不過三四萬字),而是往採訪報道中摻加了很多自己想當然的東西,捏造了不少我接受採訪時沒有講過的話安到我頭上,發表前也沒有全文交給我核對,導致這篇文章出現了多處嚴重失誤,不僅不符合我的原話,也不符合基本學術概念,「四千貪官捲走五百億美元」的荒謬說法就是其中之一。

本來,只要讀過我這篇報告全文或是我在此基礎上寫成的一系列文章,都知道這篇報告主題是企業利用離岸金融中心造成的一系列問題,並不是討論貪官外逃捲走資金的問題,報告中沒有一字一句涉及外逃貪官人數和捲款金額問題;所謂「資本外逃」,指的僅僅是不合意、非正常的資本流出,資本外逃的主體也泛指企業和居民個人,並非如同某些人想當然以為的那樣專指貪官污吏捲款外逃;離岸金融中心不是貿易口岸,特別是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之類避稅港型離岸金融中心,並沒有多大的人流物流,談不上「離岸金融口岸」的說法;……但那篇報道作者顯然是完全沒有理解這些基本概念,從標題到文章開頭,均刻意突出「四千貪官捲走五百億美元」。我不否認,由於對工作中的某些見聞積鬱在心,我本人也許是國內最早發表論文討論跨國賄賂(transnational bribery)問題的人,90年代還在讀博士時就發表過幾篇討論這個主題的論文,後來又陸續寫了些這方面的文章,但我本人沒有研究過腐敗官員外逃捲走資金總量,不僅以單個研究人員一己之力不可能得出可靠的數據結論,由於一國政府對外國銀行無管轄權,即使政府部門出面也不可能獲取準確的外逃腐敗官員捲走資金數字,當時我接受該記者採訪時沒有提到貪官外逃,更沒有提到這個數字。「四千貪官捲走五百億美元」的說法從何而來,我無法確認也沒有時間興趣去追查,畢竟這不是我的本職工作,只是在向紀檢監察部門寫情況說明時根據記憶印象提供了一條線索,如果我沒有記錯,該記者採訪我之前不久,我從某報(似乎是《光明日報》)上看到過一篇好像是紀檢監察部門的採訪報道,提到過該部門的統計「犯罪分子外逃查明資金50億美元」,但我印象中這篇報道沒有提到納入這個統計的外逃犯罪分子有多少人;估計該晚報的「四千貪官捲走五百億美元」是從這裡抄過去的,卻抄錯金額,多加了一個零,也可能是為了追求轟動效應而蓄意篡改數字,並無中生有地安到了我的頭上。由於這個數字更為聳人聽聞,所以一經公布便爆炸般流傳開來。

由於「4000貪官捲走500億美元,離岸公司提供洗錢便利」足夠引人注目,該晚報2004年8月16日刊發這篇文章后立刻引發轟動,當天早晨便登上新浪等大型門戶網站新聞頭幾條,我當天打開新浪新聞一眼就看到了這個標題,再一看內容頓時深感震驚,馬上便打電話與該記者交涉,要求他們報社通知新浪刪除這條新聞,又花時間寫了封正文1300多字的郵件,一一列舉說明那篇報道中的主要捏造和訛誤之處,當天下午發了過去,我所在研究室主任也當時就向主管院領導作了彙報。但由於該報道上網,網上流傳已經無法消除。隨後兩天,我和該記者連續交涉,僅我給他發出的郵件就有20封,他也應我的要求寫了書面說明道歉。鑒於這個記者比較年輕,由於政治素質欠缺,不知輕重、受不良風氣影響而犯下這樣的錯誤,並非抱著某種政治動機刻意捏造,又是我的湖北同鄉,在北京闖蕩不易,我就到此為止,不再向他交涉了;事情發生至今近六年,我也沒有指名道姓寫闢謠文章。但由於這個荒謬說法在海內外廣泛流傳,影響惡劣,2008年11月和今年中紀委兩次通過駐商務部紀檢監察機構向我查詢,我為此不得不專門花費時間寫情況說明,附上當時交涉函件和郵件一併交上。在那之後,我也養成了一個習慣,除非少數比較熟悉的記者,接受採訪時基本上只接受當面採訪,或是通過電子郵件等工具進行的書面採訪。


二、「四千貪官捲走五百億美元」謠言之謬

「四千貪官捲走五百億美元」之說固然奪人眼目,當事人若不出來說明,讀者也無從了解謠言出籠經過,但只要冷靜思索一下,便可知道此說荒謬。且不說商務部並非反腐敗、反洗錢和外匯管理主管部門,本不該管外逃貪官人數和捲款金額;五百億美元按早期匯率計算約合4000億元人民幣,一個外逃貪官就要捲走1億元,可能嗎?成克傑以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之尊,其犯罪所得尚且是4000萬元,不考慮留在國內帶不出去的非法財產,平均每個外逃貪官就要捲走2.5個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的全部犯罪所得?難道中國建國不足55年時僅外逃官員中就有四千人級別遠遠高於全國人大副委員長?

不僅「四千貪官捲走五百億美元」之說純屬捏造,極其荒誕;由於相關記者、編輯和報社主管缺乏基本專業知識,又沒有基本的求實精神,導致這篇報道中訛誤比比皆是,在此略舉數例:

——該報道中搞錯了「離岸公司」的概念及其與普通公司的主要區別。該報道中稱,「『離岸公司』的含義是,投資人的公司註冊在離岸管轄區,但投資人不用親臨當地,其業務運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開展。例如在巴哈馬群島註冊一家貿易公司,但其貿易業務的往來可以是在歐洲與美洲之間進行的。」此說不確。在接受該記者採訪時,我說明了,「離岸」指的是從事非居民之間交易,這是基本的學術概念,也是離岸公司與普通公司的主要區別,上述說法並不確切。作為一名研究人員,如果我連這種基本概念都不明白,那是沒有資格從事相關研究的。離岸公司與普通公司的根本區別是非居民交易這一特徵,而不是稅收,儘管稅收待遇和信息披露要求也是它們之間的區別。

——該報道中捏造了「資本外逃占外債比例」這樣一個「關公戰秦瓊」式的問題,稱我說:「中國自1985年以來的資本外逃占外債增長比例超過 50%,已成為世界上僅次於委內瑞拉、墨西哥與阿根廷的第四大資本外逃國。」實際上,資本外逃根本不體現在國際收支中的外債統計部分,任何一個讀過《國際收支平衡表》的人都會明白這一點,而且我根本沒有說中國「已成為世界上僅次於委內瑞拉、墨西哥與阿根廷的第四大資本外逃國」。

——該報道大大誇張了中資公司給加勒比海離岸金融中心帶去的收入。文中聲稱,我說計算過,「我們曾就加勒比海上的一個島國算過一筆賬:中資公司在當地投資帶給當地的收益,是他們當年財政收入的一大半。如果這筆錢分到每個居民頭上,每個居民可分4000—5000美元。」此說完全錯誤。我在接受該記者採訪時提到,2001年金融和商業服務創造了英屬維爾京群島49.6%的GDP,國際商業公司註冊費收入占該島政府經常收入的47.2%,相當於其全體居民人均4395美元,這個數字在報告原文和我寫的其它多篇公開文章中均有披露,但那是來自所有國家的離岸公司提供的收入總和,決不是中資公司一家,「所有國家」≠「中國」!

……


三、對「四千貪官捲走五百億美元」謠言出籠並廣為流傳的思考

謠言止於智者。不用繼續一一贅述那篇原始報道的荒唐之處,相信讀者到此已經足以理解「四千貪官捲走五百億美元」之說的虛假和荒謬,我希望這篇闢謠文章能讓大部分有基本職業道德的媒體及其從業者不再傳播這條謠言,儘管我相信某些人還是會出於某種心態繼續傳播。問題是這樣一條明顯荒誕的謠言得以堂而皇之在正式媒體上刊發並廣為流傳,加上其它一些謠言和事件,卻充分暴露了一些問題,引起了我的思考。

首先是此事暴露了媒體市場化的內在矛盾。市場化的媒體是追求盈利的企業,為此它需要最大限度地追求受眾的吸引力;與此同時,話語權力又是一種公共權力,作為行使話語權力平台的媒體因此又是一種公共權力機構,為此它需要承擔相應的信用和社會責任;而盈利動機和社會責任並不完全重合,在很多情況下還常常衝突,這一點構成了「媒體市場化」的內在矛盾。在我經歷的這場謠言風波中,製造謠言的那份晚報從這篇充滿謬誤的報道中受益,作為市場化程度較高的晚報,這類媒體也有著強大的內在動機去追求聳人聽聞以吸引受眾注意力,至於社會責任則無法與之抗衡。當我們推動傳媒產業發展時,我們不可無視這一點。

其次是媒體從業者的業務素質、政治素質、敬業精神問題已經相當嚴重。記者、媒體編輯及其領導是報道者而不是各行各業的專家,對自己所報道的事物「一知半解」本是正常情況;只要抱著客觀求實的精神,具有起碼的政治素質,也就不至於出現我所經歷的這場謠言風波,其它很多失實報道事件也不至於發生。退一步說,人的成長都要經歷一個過程,吃一塹長一智,年輕記者發生失實報道事件后,若能抱著正確態度總結經驗教訓,對他們自己業務和政治素質提高未嘗不是好事。令我擔憂的是,我們的媒體從業者所接受的教育、所處圈子的流行思想偏頗、某些人有意識的煽動、社會上較普遍存在的某些非理性不客觀心態、……這一切是否都在強化他們中某些人死不認錯的「面子」心態,推動他們滑向提高業務素質、政治素質的反面?這種氛圍對當事記者、當事媒體乃至整個媒體行業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記者是無冕之王」,「新聞自由」,……很好很好,可是,你要為這些權利自由承擔何種責任義務?「媒體治國」是不是對公共權力的篡奪?台灣省「媒體治國」的實踐難道是成功?……職業自豪感本屬天經地義,但弘揚職業自豪感不等於要拔著自己的頭髮離開大地;我在國內外媒體中朋友不少,從諍友立場提出這些問題,願諸位三思。

某些媒體今年3月關於中國作協在重慶開會待遇奢華的報道很快便被證明失實,中國作協和與會作家聲譽無端遭受重大損害,事後一個多星期,當事媒體公開刊發了道歉聲明。君子坦蕩蕩,犯錯認錯,本不是什麼不得了的事情,但我看到,該報聲明道歉第二天,就有人發布消息說寫這篇報道的文娛記者被解聘,並對她大加讚譽之詞,然後就有人跟著為她鳴不平,盛讚她「好樣的!」之類,結果幾乎是當天就又傳來消息,說這是假新聞,該記者還在好好工作,想不到一不小心就出了名。假如我是這個當事記者的兄長,我要告誡她的是虛心認錯,總結教訓,千萬不要以為這些起鬨為她叫好的聲音真的有利於自己成長。這樣的話,幾年前一個記者小兄弟摔跟頭時我就對他說過,在此送給那位當事記者和其他有類似經歷的人。

第三,這個案例暴露了社會上的某種非理性不客觀心態,這種心態又有可能被有心勢力利用。這種非理性心態是一談到某些社會問題存在,就一定要把社會看成是漆黑一片,無限誇大無限上綱,似乎說得越嚴重、越誇張就越「正確」,在腐敗等問題上尤其如此,客觀因此淪為犧牲品。正因為存在這種心態,「四千貪官捲走五百億美元」如此荒誕的謠言才能傳播如此廣泛、持久,當事媒體才能把一篇研究企業和居民資本跨境流動問題的報告歪曲成討論腐敗問題;也正因為存在這種心態,加之我國還是個發展中國家,某些人的盲目崇洋思想相當嚴重,才導致某些人虛妄地美化一些奉行西方政制的國家到了可笑的地步,甚至公然捏造假新聞,某些關於印度、波蘭的報道和評論就是典型。

其實,我認識的大部分公務員都是勤懇工作的人,他們的物質待遇也談不上有多高,許多指責是找錯了對象和問題。而且,對政府腐敗問題持激烈抨擊全盤否定態度的人中,有一部分並不是出於正義感,而是為了給自己壯膽——「所有人都很腐敗,我也該腐敗」;有的人是因為無知,以為在政府部門工作只需會溜須拍馬,這樣的人一旦找到接近權力金錢的門路會展現出百倍的貪婪;有的人只是為了自己能掌握一點藉以腐敗的權力,而且這樣言辭極端者掌握權力后常常腐敗得更加肆無忌憚;不那麼言辭極端的人反而常常比較廉潔正直,至少貪起來比較有節制,因為他們在內心對紀律、道義還存有幾分敬畏。即使不考慮這種非理性心態是否會傷害無辜者,它也無助於建設一個更正義的社會,而是相反。某些勢力還會利用這種心態刻意煽動、製造和傳播謠言,歷史上已經有不止一個國家在這種無形戰爭中倒下,我們也不要以為普通老百姓會從中得到什麼好處。

不僅腐敗問題,在其它許多問題上也是如此:

我一直抨擊對外資的超國民待遇,外經貿業內也很清楚前幾年「兩稅合一」論戰時我的立場;我早就撰文論述過我們對外經貿的一系列問題;我當著我們部領導的面說過「官府怕洋人,洋人怕百姓,百姓怕官府」,甚至更尖銳的話;我對中國「入世」的一些條款抨擊有加;……但請不要再說什麼我們「入世」簽署的協議是秘密的不平等條約,通過「入世」決議當時就在網站上公布了《中國加入議定書》等文件的英文版和部分中文版(因為世貿組織工作語言是英語),世貿組織主要法律文件和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法律文件中文本2002年1月(即中國正式加入之日)便由人民出版社出版,是900多頁的大部頭,我當時就買了一本。

不必指責什麼「壟斷巨頭低價出口成品油損害國內消費者利益」,須知中國加工貿易占出口半壁江山格局已經形成約20年,這是對外經貿的常識,我國石油巨頭公司出口的成品油均系加工貿易出口。由於後起的中國不掌握海外主要油源和銷售網路,為保證煉油設備在淡季維持正常運轉,採用加工貿易方式煉油出口是最合理的選擇。

……

好了,不必繼續一一列舉並反駁這些在非理性心態下備受追捧的說法,因為各種各樣的失實說法還會繼續源源不斷製造出來,沒有時間也沒有必要逐個辨析反駁,只希望願意追求客觀的讀者讀了這篇小文後能有助於他們增強辨析能力,如此則作者幸甚。



梅新育(2010.4.26,僅代表個人意見)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18c48f0100i8li.html?t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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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人 發表於 2010-4-28 11:11 | 只看該作者
最後證實外逃官員各自攜帶一台印鈔機出國,在國外狂印RMB,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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