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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省長大人的面子,丟掉的將是整個政府的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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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憤青 發表於 2010-3-11 01: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海外憤青 於 2010-3-11 01:51 編輯

看到關於湖北省長李鴻忠大人的報道,面對記者提問,不單拂袖而去,還搶奪記者的錄音筆,如果是真實的,我認為李大人必須公開道歉。事情雖小,但若保全省長大人的面子,丟掉的將是整個政府的底子。

1)此事本不該發生,一樁小事反映出此高官的業務水平

鄧玉嬌案發生在湖北,迫於全國輿論特別是網路上的壓力,湖北省政府做了基本順應民意的處理,這本沒有什麼不好意思講的。記者再提此事,李省長本該順竿往上爬,再強調一下政府堅決整理腐化、為民申冤的決心,不是挺和諧的一問一答么,為什麼要臉變色地拂袖而去呢?

莫非那個被殺的小淫官是李大人遠房二姨的大侄子,李大人心痛沒能為親人雪恨?莫非李大人覺得此案順應了民意,自己心裡不痛快?莫非此問題不是事先安排的提問,沒有秘書寫的稿子,李大人就不會說話了?

一樁小事反映此高官的業務水平太差,筆者在國內住在湖北的時間最長,學習、工作、安家在武漢,作為半個湖北人,我為第二故鄉有如此之父母官感到擔憂。

2、省長大人囂張的背後,是中國官僚的傲慢和高民一等的心態

人人平等雖是西方的說法,中國憲法中也寫著的,革命戰爭時期,共產黨也實行官兵一致。在新聞發布會上,省長的工作就是回答問題,記者的工作就是提問,革命工作只有分工不同,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不知省長大人憑什麼在新聞發布會上對記者大耍衙門的派頭?

不回答記者的合理提問,就是擅離職守;而搶奪記者的採訪工具,就是妨礙公務!在發達國家,此人若不立刻公開道歉解釋,90%將丟掉職位,去干他適合的工作:給高官當保鏢,在那職位上,你可以稍微態度惡劣一點。

退一步講,按中國的傳統習慣,既然知道對方是"人民日報"的記者,人民日報是政府的廣告牌、黨的喉舌,你李大人作為黨的官員,此刻將個人的情緒凌駕於黨和政府之上,你的組織原則哪裡去了?天子腳下,面對上方寶劍,還如此囂張!那到地方自己的地盤上,面對普通老百姓,你不成太上皇了!

3、高官的愚蠢舉動,也造就了一個絕好的作秀機會

是人都有個脾氣,李省長也是人,發脾氣失控可以理解,事後再召開個發布會,道歉認錯,一個有血有肉的政府官員形象又誕生了。雖然是作秀,但比十場報告、一百篇紅頭文件都更有效地傳達著一個信息:政府確實尊重新聞自由,政府真的在乎民意。

而這麼做的一個小小代價,就是李省長大人個人的面子。可是如果為了保李大人的面子,丟掉的將是整個政府地底子。李省長可不是那個被殺的七品芝麻小淫官,省長的職位全國就30來個,絕對代表著政府的形象。另一方面,黨政軍內和李大人地位相當的人又不下四五百,不能因為李大人自己的失態,讓大家都跟著背黑鍋。

所以,如果我是胡總,我會親自給李省長打個電話:小李呀,要不然讓溫哥幫你圓一下場?如果我是李省長的後台勢力,假設是習副總吧,我會家宴李省長,杯酒交錯間:老弟,還是說一句吧,發個書面的也行,幫老哥樹樹民間的形象。

可惜海外憤青誰也不是,只能在網上說一句:李大人,是個爺兒們,就向女士說聲"對不起",死不了你的!



原創:海外憤青,倍可親,20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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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仙 發表於 2010-3-11 04:51 | 只看該作者
羅哩羅嗦的說了一大通政府官員的壞話,laodai會跟你沒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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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海外憤青 發表於 2010-3-11 05:09 | 只看該作者
羅哩羅嗦的說了一大通政府官員的壞話,laodai會跟你沒完的
50仙 發表於 2010-3-11 04:51
操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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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0-3-11 07:35 | 只看該作者
評的好,這省級幹部都這做行,看來部分黨員幹部真是邪靈附體了。上帝呀,救救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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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10-3-11 09:46 | 只看該作者
操閑心!
海外憤青 發表於 2010-3-11 05:09

哈哈,其實我不想回復的,不過實在看不下去了。用你自己的話來說你的這篇文章:「操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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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gxiao 發表於 2010-3-11 11:08 | 只看該作者
中國目前的官員不會輕易道歉,道歉的兩種可能情形:一是被抓了,二是自己不是直接責任者,道歉承擔領導責任,不痛不癢的。
不要迷戀哥,哥其實就是個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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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3-11 12:03
這篇原創很好呀,要是能傳到二會或湖北就更好了.
這個什麼二會開成這樣不三不四,也是大大滴丟了官方面子,秋後算賬,這個李鴻忠不死也得脫層皮.
事後這幾天李大省長急啊,為消除他自個造成的負面影響,又做了很多彌補,不補還好,越補越虛,多半是於事無補,眼看是官位已經到頂啦.

不過'李省長的後台勢力',那可是大大有名的黃麗滿,黃小姐的後台啊可不得了,那才叫硬,不說是台上的胡溫,就連將來的習老大,強總理,都不敢碰這個湖廣總督吧.
除非請薄熙來出手,否則樓主的憤憤之心便是白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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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3-11 20:39 | 只看該作者
有什麼證據證明被殺的是「小淫官」?就因為兩個「維權律師」向媒體哭述說證據被鄧母洗掉了?
海外存知彼,天涯若此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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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10-3-14 08:5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anxin 於 2010-3-14 08:58 編輯
看到關於湖北省長李鴻忠大人的報道,面對記者提問,不單拂袖而去,還搶奪記者的錄音筆,如果是真實的,我認 ...
海外憤青 發表於 2010-3-11 01:31

對於那些治國白痴們來說
就像一個穿著開襠褲
抹著紅臉蛋的孩子
只顧前邊,不顧後邊
沒有殭屍在後面撐腰
給他10個狗膽
他也不敢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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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3-18 02:58
對於那些治國白痴們來說
就像一個穿著開襠褲
抹著紅臉蛋的孩子
只顧前邊,不顧後邊
沒有殭屍在後面撐 ...
Hanxin 發表於 2010-3-14 08:50

你一直有機會就貶低政府。你倒挺倒懸於民的,說說你的治國高見來(因為一直看到你指手畫腳、吐沫四濺,從來沒有自己的想法)。
看人挑擔不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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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9 發表於 2010-3-19 15:45 | 只看該作者
其實不值得如此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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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9 發表於 2010-3-19 15:46 | 只看該作者
不排除有些記者小題大作,記者就不能被拒絕嗎?採訪權也不能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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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9 發表於 2010-3-19 15:48 | 只看該作者
沒有親身經歷,只是道聽途說而已,何必評論一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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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9 發表於 2010-3-19 15:49 | 只看該作者
拿走錄音筆檢查一下就成了「搶」走記者的錄音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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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3-20 00:18
請問201019:
你和李鴻忠是什麼關係?
你好象是專門為這事上這裡滅火的,
不必否認,請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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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海外憤青 發表於 2010-3-20 02:25 | 只看該作者
拿走錄音筆檢查一下就成了「搶」走記者的錄音筆嗎?
201019 發表於 2010-3-19 15:49
有搜查證嗎?誰搶的? 怎麼後來的說法才成了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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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3-20 10:02
沒有親身經歷,只是道聽途說而已,何必評論一大通。
201019 發表於 2010-3-19 15:48



那地方是普通人能去的嗎?
你的主子也懷疑她的啊.

這個201019一定是李鴻忠的代言人.

GOOGLE下,凡能找得到的中文網上都有201009類似的帖子,全部是近日發出.

李鴻忠得罪個小記者其實是個小事,算不了什麼,怕的是買官送官行賄受賄吧,或許還有更大更深更加需要避免暴光的........

201009你真的搞砸了,欲蓋彌彰,這就更糟糕啦.

哈,麻煩大了,李鴻忠及其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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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ly7777 發表於 2010-3-20 14:30 | 只看該作者
有什麼證據證明被殺的是「小淫官」?就因為兩個「維權律師」向媒體哭述說證據被鄧母洗掉了?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3-11 20:39

嘿嘿,朋友你問得好.俗話說得好:耳聽為虛,眼見為實.現在就有人假戲真做,你看見的是真的還是假的?網路只是給hanxin這種躲在陰暗角落的狗東西發泄用的.網友們不必太認真.身心健康才重要.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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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ly7777 發表於 2010-3-20 14:32 | 只看該作者
不排除有些記者小題大作,記者就不能被拒絕嗎?採訪權也不能濫用。
201019 發表於 2010-3-19 15:46

小心狗仔找你麻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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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ly7777 發表於 2010-3-20 14:36 | 只看該作者
對於那些治國白痴們來說
就像一個穿著開襠褲
抹著紅臉蛋的孩子
只顧前邊,不顧後邊
沒有殭屍在後面撐 ...
Hanxin 發表於 2010-3-14 08:50

狗日本人.誰給你十個狗膽了?日本狗娘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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