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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和諧」統計結果露馬腳 馬建堂:房價統計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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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ulton 發表於 2010-3-6 18: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時間:2010-03-05 | 來源:半島晨報 | 評論共29條
核心提示: 今年2月底,統計局發布報告,稱去年70個大中城市房價上漲1.5%。此消息一發布,立刻引來民眾的噓聲的一片。更有分析以謊言、糟糕的統計數據來比喻中國目前的統計數據與實際經濟脫節的程度。 有專家表示,1.5%的數據是「被和諧」的結果,手法不外乎以下幾點:一是「郊縣房屋城市化」,用不可比的「平均演算法」大大拉低城市房價漲幅;二是用「新建住宅銷售價格變化」,取代「居民住房實際價格漲幅」;三是把「非市場」的「特權房」和「特殊房」摻和到市場房價中;四是讓房地產利益鏈的最大得益者開發商擔當起決定房價數據的「主角」。

全國政協委員郭松海提出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09年我國大中城市房屋價格比前一年上漲1.5%的數據不合理,無法反映去年我國多數城市房價大幅上漲的趨勢。3日,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在參加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開幕式後向記者坦言,現行房價統計方式存在缺陷,國家統計局考慮對此進行改進。

委員質疑:六天內數據變臉

郭松海指出,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09年中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售價同比漲1.5%。漲幅不足前四年漲幅平均數的四分之一,創九年最低點。這一數據存在四大問題:

首先,統計數據互相矛盾。今年2月19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09年全國房地產市場數據顯示,全年房價漲幅24%。發布時間僅差6天,統計數據相差卻如此明顯。 其次,房價數據不能解釋投資數據。2月19日的統計數據顯示,去年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9.3713億平方米,商品房銷售額43995億元,商品房成交價約4695元/平方米。而2008年商品房成交價為3882元/平方米。按照房價漲幅1.5%計算,這是連一年期存款利率都不到的收益。再次,公報顯示,建築業、房地產業利潤大幅度上漲,而房價卻僅上漲了1.5%,令人費解。最後,統計數據與民眾切身感受明顯不一致。

統計局回應:將建地產價格定級制

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就房價統計數據表示,現行房價統計存在問題。一是數據採集方式。「現在主要是依靠房地產企業填報,應當增加調查人員的現場訪問記錄。」二是數據統計方式。「例如房價2009年年初比上年下降了16%,但是同比的價格逐步上漲,到年底,比上年又上漲了18%。我們現在按全年12個月平均的價格計算方式,比去年僅上漲1%,把差異性波動性掩蓋了。」

馬建堂表示,針對這些問題,國家統計局考慮從兩方面進行改進。首先,將每年年末對上一年年末的數據對比發布。其次,要建立房地產價格的定級機制。「比如將2007年、2008年平均數作為比較基礎,其他年限數據與之相比,到底是上漲還是下降就很清楚了。」

相關新聞:統計局局長回應房價質疑 房價數據靠房企填報 來源:廈門網

「國家統計局非常感謝社會公眾對房地產價格統計工作的支持,我們將認真傾聽社會各界的意見,改進我們的工作。我們不僅是說說,最近已經採取了一些措施。」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昨日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的開幕式后回應了近期公眾高度關注的房價數據問題。馬建堂坦言,當前的房地產價格數據統計方法需要改進。

馬建堂透露,他剛剛從深圳回來,專門調研了深圳的房地產價格統計方法,調研中發現了目前統計方法在兩個方面需要改進。其一為價格數據獲取的方式。「因為過去房地產價格統計主要靠房地產企業填報,我們已經研究決定,以後既要靠房地產企業填報,也要靠我們統計人員的現場調查和依靠行政記錄,以確保數據來源更加準確」。

第二個方面是目前房地產數據發布的方式。馬建堂解釋,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去年房價漲幅為1.5%,這一數據之所以與公眾感受相距甚遠,是因為它將12個月的數據進行了平均,從而消除了一些變化。馬建堂舉例稱,「比如說有一個城市年初的房價下跌了15%、16%,年末的時候上漲了18%、19%,這樣12個月平均下來,大概只上漲了1%左右,顯然老百姓對此感覺接受不了。所以以後我們既要發布各個月平均的數據,也要發布年末的數據。」但馬建堂拒絕透露這具體是指哪個城市,僅笑稱「允許我保留這個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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