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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犯施暴后給女孩留下名片稱多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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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博士后(十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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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10-1-2 16: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強姦犯施暴后給女孩留下名片稱多聯繫。


  沒有最雷只有更雷,在「求刺激」強姦一名女子之後,這名雷人的男子竟還熱情地遞上了自己的名片,並要來被害人的電話稱要「多聯繫」。這名男子確信女子不會報警,但是他完全高估了自己的魅力,沒過多久,他等來的不是他期望的艷遇,而是警察。

  深夜問路尋「刺激」

  這名男子叫王華,30歲,大學畢業后留在了南京工作並娶妻生子。小日子過得平淡,王華總覺得缺點什麼。2009年6月的一個凌晨,他趁妻子、孩子不注意,偷偷開車溜了出來找「刺激」。按照他落網后的說法,如果凌晨還在外面走的女子,很有可能是小姐,所以他想碰碰運氣。

  凌晨3點,在南京市江寧區某偏僻路段,王華果然見到了一名單身行走的女子,便馬上把車停到了對方旁邊,客氣地問,「小姐,請問到××怎麼走啊?」

  女子叫於紅,當時正下夜班回家,見對方有車又客氣,於紅並沒有意識到對方是個壞人,馬上指了路。王華當然是「聽不大懂」,隨後提出要對方帶著他走一下。「拜託你了,我去有個急事,等下我肯定把你送回來,謝謝你幫忙了!」王華一臉焦急,於紅只好答應下來。但是,等於紅上了車,王華一下子就變了臉,非但朝著反方向行駛,還威脅於紅不要出聲。

  作案后熱情留下名片

  十幾分鐘后,車子開到了一個無人的工地,王華掏出了刀子。「你知道我要幹什麼,給我閉嘴,乖乖配合我!」王華一臉兇相,於紅雖然反抗,但是壓根不是王華的對手,在車內,王華將她強姦。

  事後,王華判斷,於紅應該是個小姐,所以也放鬆警惕認為她肯定不會報警,便和其攀談起來。「這是我的名片,以後我們常常聯繫啊!」王華顧不得於紅還沒從惶恐中反應過來,就將自己的名片塞在了她手裡,又強行要了於紅的手機號碼。聊了一下后,王華覺得自己挺有魅力,於紅和他已經是「朋友」了,這才放心地放走了於紅。

  案發之後,於紅想到這事萬一傳出去不好聽,一開始也沒有報警,但是王華卻隔三差五給她打電話,讓她很煩很懼怕。她把這事告訴了朋友,在朋友的勸說下,於紅報了警。

  新賬老賬一起算被判十五年

  因為有這張名片,警方接到報案之後,輕輕鬆鬆就抓到了王華。面對警方審問,王華老老實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徑。而警方經過DNA比對,發現王華不僅在2009年犯案,早在2005年,他就曾兩次以問路為名,開車將兩名女子帶到僻靜路段強姦,並分別搶走了兩名女子的現金1000元和一部手機。當年兩名女子都報了警,沒料到4年之後王華才落網。

  2009年11月,王華以涉嫌搶劫罪、強姦罪被起訴到法院,法庭上,王華卻突然辯稱,他的第三次行為不是強姦,因為於紅並沒怎麼反抗,但是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證人、被害人以及王華以往在偵查期間的供述,在具體細節上基本一致,足以證實起訴書指控,對王華的辯護意見不予採納。

  近日,江寧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王華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金一萬元,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訊員 江研 快報記者 李夢雅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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