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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醫院11月12日鄭重答覆廣大網友:對《經濟半小時》的最後一次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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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11-13 07:5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11-10-20 11:24 編輯

時間:2009-11-12 17:42:00 作者: 來源: 北大醫院

本申明刊與北大醫院官網及sohu博客首頁大標題博文第三篇. 新浪網首頁無此文. 但可查到.

http://**/s/blog_5e75b8f10100fpkf.html

http://pufh.blog.sohu.com/136613743.html
  
(以下內容均代表我院觀點,但為了交流更直接、更方便,以口語化措辭為主,敬請專業人士見諒。)

各位網友:

  最近的一個星期,是我們近年來最無奈的一段日子,因為我們原本正常的醫療和教學工作被莫名其妙地打亂了,北大醫院人陷入了種種傷痛的境地:經常有一些不明實情的患者詢問我們年輕的醫師有無執業資格,甚至對於老專家、老教授都要在看病前先「審問」一下……我們愕然發現,自己周遭的醫患關係一下子變得更為緊張、敏感和脆弱,醫務人員的某句話稍有不慎,便會激起患者的無名怒火和強烈指責,甚至是謾罵……在這最後一次聲明的正式內容開始之前,在評判是非曲直、糾纏因果細節之前,我們不禁要問問「經濟半小時」欄目組:難道這就是各位盼來的結果嗎?

  在網上看到不少網友的勸告:人家是媒體,還是主流媒體,每天說話寫字,你們是醫院,又是公立醫院,每天看病鑽研,有何能耐和人家爭辯?誠然,我們確實沒有什麼能耐,但我們要讓社會聽到一些我們的聲音!因為我們不是毒奶粉廠、不是黑煤窯——我們是踏踏實實工作的老實人,不應受到如此片面的「媒體審判」!所以,雖然能聽到我們說話的沒有十三億人,但即便只有十三個人,我們還是要把事實說清楚,至少能把明顯「不平衡」的節目中的另一半聲音補足!比起記者的錄音、錄像和手中的筆,我們更信賴博客,因為它的原文不會被人斷章取義,我們寫在博客里的原始文字無需考慮被剪裁、拼接或者被調換的風險,這也是我們一直守護著這片「陣地」的原因。而正因為我們的本職工作不是「爭辯」,所以在被動「折騰」了一個多星期後的今天,我們必須要調整好情緒,重新投入到正常的事業中,這是我們目前能做的最積極的事情!因此,這是一篇最後的聲明!

  言歸正傳,對於我院無「非法行醫」的事實,衛生部已在11月10日的新聞發布會上予以澄清,我們不再贅述。下面,基於11月8日對各位網友的鄭重答覆,我院特做如下補充或重申,有些內容就不再重複了,請大家見諒。

  一、《經濟半小時》,你們真的「不知道二審之事」嗎?

  記得在我院發表第一篇聲名后不久,在《經濟半小時》回復我院的聲明中針對我院「該節目在本案二審的兩天前播出,在宣判前的不負責任的報道將有可能干涉司法,嚴重影響司法的公正性」的質疑,做出了如下答覆:「節目播出時,我們並不知道二審之事。」這個斬釘截鐵的否定,相信各位網友都有很深的印象。  然而,非常戲劇化的是,就在昨日(11月11日)《華商都市報》的第9版,在央視記者的回應中,有一句話赫然凸現在廣大讀者眼前:「之所以在二審之前播出,是因為受到了一些壓力。如果當時不播,這個片子可能就永遠播不出來了。這是一個無奈,我們的記者冒著結束職業生涯的風險播出了這個片子。」 看罷,我們欽佩某位記者敬業精神的偉大,但是欽佩很快就變成了訝異——《經濟半小時》,你們不是「不知道二審之事」嗎?!

  中宣部、中央政法委曾發出《關於當前在法制宣傳方面應注意的幾個問題的通知》規定:「不超越司法程序予以報道,更不能利用新聞媒介製造對司法機關施加壓力的輿論。」中宣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司法部和新聞出版署發布的《關於進一步搞好法制新聞宣傳的意見》指出:「要嚴格宣傳紀律,不刊播格調低下、容易產生負面影響的內容,不披露作案細節和有關部門的偵破手段。不對正在審理的案件作有傾向性的報道。要努力避免違法、失實和泄密的情況發生。對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報道要按中央的統一部署進行。」《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第三條第四款規定:「對於司法部門審理的案件不得在法庭判決之前作定性、定罪或偏袒的報道;公開審理案件的報道,應與司法程序一致。」

  此外,我們還有一個質疑:「我們的記者冒著結束職業生涯的風險播出了這個片子。」怎麼會是記者播出的片子呢?記者的工作不是採訪嗎(在節目片尾工作人員的字幕中,沒有找到記者莊嚴兼職的其它身份)?《經濟半小時》欄目組節目的製作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流程?作為主流媒體的品牌節目,有什麼壓力可言?壓力又來自何方?為什麼一個主流媒體財經頻道的品牌經濟類節目的記者會「冒著結束職業生涯的風險」去為一名經濟學專家喊冤?這之中讓人想象的空間太大了!請欄目組給我們一個合理且明確的解釋,別再告訴我們「無可辯駁」!

  二、我們再次重申熊老師的死因

  關於熊卓為老師的具體診治經過,我們已經闡述多次,在這裡不再贅述,僅就其死亡原因再次重申。
熊卓為老師死於名叫急性肺栓塞的術后併發症,絕不是醫生「救死的」,更不是三個「毛孩子」救死的!熊卓為老師的去世與三名年輕醫生在上級醫師的指導下積极參与搶救活動無關!這種併發症來得非常兇險、難以預測,其診治仍是一個世界級醫學難題,絕不是像王建國所言:「把那個肺栓一取掉她根本不會死」這般容易!

  心肺復甦搶救一定是在病人瀕死的時候才進行的,真正有效的時間很有限,之所以要為熊老師進行如此長時間的搶救仍不放棄,是由於家屬王建國的堅持以及其他人為因素的干擾所致。有效的心外按壓極可能導致肋骨骨折,進而傷及臨近臟器,當「最終還是由於肝臟破裂大出血無法止血而放棄搶救」的判定出自一名律師而非醫師之口時,這句話的可信度能有多少?

  三、《經濟半小時》,我們真的不想接受你們的採訪嗎?[/b]

  10月29日下午,醫院辦公室接到一個名叫莊嚴的記者的電話,說自己是中央電視台的記者,希望能就「學生行醫」一事對我院進行採訪,在我院正準備和她約定採訪時間等具體安排的時候,她告訴我們:「我就在醫院附近,現在就來!」並表示可以先了解一下情況,具體採訪見面再議。因為對方是央視,我院姑且不論這樣的登門拜訪是否禮貌,單憑對方來自中央電視台的身份,我們相關負責同志很痛快地接待了記者

  聊了好一會兒,記者莊嚴才終於引出此次來訪的目的,那就是針對我院在2006年初的一起醫療糾紛引出我院是否有醫學生「非法行醫」的話題。於是,觀眾在節目中便看到我們相關負責同志說道:「沒有,肯定沒有!」 記者提出要針對這起醫療糾紛採訪院長本人。時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日趨緊迫,這是今冬明春全國衛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位網友,在這樣的關鍵時期,要我們的院長無緣無故地去接受一個在三年前發生的因雙方對判決結果不滿意而即將二審的醫療糾紛案件的採訪——有道理嗎?!況且,在後來從被暗訪的職工口中我們才得知,這位記者已經在我院「潛伏」了許久,做好了充分的準備,採訪院長(還不知是否會用到「針孔」)只是她大計劃里的最後一步。幸虧院長當時因工作繁忙而表示「暫婉拒這次採訪」,否則即便是採訪了,他說的話可能也會被誰剪得支離破碎,留下一個「是」字,等著接一個「你們醫院有沒有學生『非法行醫』」的問題!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還算是幸運的! 但至始至終,記者沒有提出要採訪「熟悉情況的科室主任」或者參與當時搶救的醫務人員以及了解熊卓為醫療糾紛的相關人員。

  「此外,為平衡報道中的各項觀點,我們還採訪了很多醫學專家以及醫學院的畢業學生,並做了相應的採訪。這些採訪可完整反映這個事件的全貌。遺憾的是,這些報道目前還未被允許播出。」如此大規模的採訪是一個大課題,記者如果沒有意識到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至少也知道一定是一個非常吸引人眼球的重大選題,而事實是根本沒有提供我們採訪提綱,也沒有採訪北京大學醫學部醫學教育的相關專家和負責人——這就是「深入調查」所得到的「全貌」嗎?記者的採訪工作可以如此草率嗎?

  北大醫院是有著近百年光榮傳統的老院,我們和媒體一直保持著良好的溝通與合作,我們也歡迎媒體監督我們的工作,然而,我們歡迎的是有良知的記者,不歡迎在記者節之際為成名立功能評上什麼「優秀」而趕製節目之流!其使用的伎倆有辱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為正義人士所不齒!

  四、我們針對的是《經濟半小時》欄目,是無良知的記者,而絕不是央視

  對於這次「遺憾的」、犯了「低級錯誤的」失實報道,最令我們無法忍受的是節目對於我院作為一家公立醫院、一家綜合性教學醫院近百年歷史文化的污衊和對「厚德尚道」院訓精神的詆毀。「醫德求厚,醫術重道」——這是每一名北大醫院人為人行醫的標準,對於一個集體而言,這是被視為生命和靈魂的箴言。

  在這裡還需澄清一個事實,因為在網上我們看到說北大醫院在和央視「PK」,其實不然!我們深知中央電視台是黨和國家的喉舌,在以前和我們都有很多愉快而有意義的合作,如隨隊記者深入老區報道我院醫療扶貧的工作以及與社區醫院雙向轉診等等。我們認為,在新醫改日益深化的今天,在醫患關係即將進入良性發展的今天,這檔相當「折騰」的節目的播出一定不是央視集體的決策,我們要討個說法的對象是《經濟半小時》欄目組和記者莊嚴!你們在沒有經過深入調查的情況下擅自定下一個個站不住腳的結論,儼然是一種「媒體審判」,嚴重詆毀了我院的形象和聲譽——請問,你們真的了解醫學、醫院和醫生嗎?

  我們在上一篇答覆中明確表示:「小劉不能『犧牲』!」現在的他,每日戰戰兢兢地活著,不知流過多少眼淚,而記者卻口口聲聲地說自己「無意去傷害劉希高」,那你為什麼在節目中從沒想過對其個人用馬賽克處理?居然還公開他的真實姓名,將一個正在學業上攀升的年輕人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至今,小劉的照片在網路上廣為流傳,這對一個年輕學生的身心造成多麼大的傷害你們知道嗎?居然還好意思說自己是「無意傷害」——請問,他真的有那麼十惡不赦嗎?

  我們知道,此時此刻,全國的許多教學醫院都在看著我們,感同身受地等待著一個結果。然而,正如開頭所講的那樣,我們畢竟是一家醫院,我們的核心工作是醫療、教學和科研,沒有時間投入更多的精力參與這場無休止的爭論。所以,從今天起,我們不再和該欄目、該記者爭論什麼,但保留訴訟的權利!我們北大醫院人將挺直脊樑,踏實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我們要用自己的實際行動恢復北大醫院的聲譽與清白——這是我們積極的態度!

  此外,我們已將此事反映至中央電視台等相關部門和上級部門,但至今未收到中央電視台相關領導的相關答覆——我們繼續期待著!



中國共產黨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委員會
北京大學第一醫院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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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3 10:0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09-11-13 10:11 編輯

此博文用鐵的事實揭穿了經濟半小時的謊言. 是媒體利用話語權企圖干預司法的典型教材.
時代小人物. 但也有自己的思想,情感. 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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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1-13 11:51 | 只看該作者
比起記者的錄音、錄像和手中的筆,我們更信賴博客,因為它的原文不會被人斷章取義,我們寫在博客里的原始文字無需考慮被剪裁、拼接或者被調換的風險這也是我們一直守護著這片「陣地」的原因。而正因為我們的本職工作不是「爭辯」,所以在被動「折騰」了一個多星期後的今天,我們必須要調整好情緒,重新投入到正常的事業中,這是我們目前能做的最積極的事情!因此,這是一篇最後的聲明


不知大家對這一段對整個中國記者的批評如何看? 我看北大醫院對記者的斷章取義, 按照主觀願望對採訪資料進行任意剪裁充滿了滿腔怒氣和怨氣. 也表現出了對不講理的媒體的無奈心情. 使我進一步體會到國內防盜, 防偷, 防記者的民間呼聲. 那一天我們的記者能變成真正的人民記者? 變成不折騰的記者. 變成不是社會搗亂者的記者? 我們期待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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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1-13 12:1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非常時期 於 2009-11-13 23:11 編輯

看央視如何把一個江湖游醫變成神醫的.

神醫李培剛做客央視《面對面》完整版  

http://lcnkdlj.blog.sohu.com/118907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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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1-13 12:33 | 只看該作者
CCTV公器私用,怎麼墮落到如此?
檢驗人生  2009-11-11

http://th761300.blog.sohu.com/136442355.html

    早不再認為CCTV頂著的那個「中央」二字還有什麼「光環」、不再認為他們還有什麼職業水準,更不認為他們一些人還有多少職業道德,已極少看CCTV了,更多的是選擇性的瀏覽一些嚴肅的網路媒體、看專業刊物。
一場精彩的國慶大閱兵,CCTV的拍攝播放為全國網民千夫所指,毫無專業。


    CCTV新聞評論部的春節聯歡節目,充滿了自大、偏見、黃段子,毫無忌諱。


    放焰火,CCTV想怎麼放就怎麼放,為所欲為,目無法紀,不過沒想到把自己的大褲衩給燒了。


    不看CCTV還有一個原因,是因為CCTV有人說:「說實話,我一邊說,一邊在滴血,我,何曾為這些垃圾辯白過,我明知道你是垃圾,我還要為你塗脂抹粉,我好歹也是經過心靈的痛苦反思的,豈能容他們在不懂的情況下出言輕謾。等我一陣激動,快語無倫次之時,我覺得他們終於懂得,我們是給高中文化以下的人看著玩的。」

    我更討厭記者採訪。CCTV有人說:「說實話,我一邊說,一邊在滴血,我,何曾為這些垃圾辯白過,我明知道你是垃圾,我還要為你塗脂抹粉,我好歹也是經過心靈的痛苦反思的,豈能容他們在不懂的情況下出言輕謾。」 我自認不是垃圾,因此討厭記者採訪,正如民間的俗語:防火防盜防記者。世界記者有守則,採訪要公開、尊重被採訪者,但是他們卻喜好「針孔」「釣魚」採訪的賊技,缺德之極。 「釣魚」執法很卑鄙,「針孔」「釣魚」採訪更卑鄙。

    有一個小小的二級中醫院,改頭換面頻上CCTV,「健康嚮導」欄目播《征服前列腺炎》,「走進科學」欄目播《我的右腿》講述脈管炎,「百科探秘」欄目播《告別木偶人》,連著三個,這其中的貓膩明眼人都清楚,變相的非法醫療廣告。


    國家明令禁止性病廣告,CCTV改成「健康嚮導」,還「成為中國第一位走進CCTV的男科病專家」,赤裸裸的「健康誤導」,誰封的這國家級「男科病專家」?「征服前列腺炎」,科學家不敢說,CCTV敢說;那家醫院自己不說,用CCTV說。


    國家禁止以個案、以病人為嗷頭打醫療廣告,CCTV改成「走進科學」,盜用科學光環正是很多非法醫療廣告的手法。


   「告別木偶人」,全世界誰都治不好的「強直性脊柱炎」CCTV吹噓 「在兩個月的保守治療中被徹底治癒」,下屆諾貝爾醫學獎非那家中醫院和CCTV莫屬。拿根空心針往背部肌肉中亂扎,瞎編的「理論」說是什麼「松解」,可「強直性脊柱炎」是脊柱關節疾病,你往肌肉里「松解」個什麼東西?拿根羊腸線浸泡點不知是什麼東西,說是「酶解」,這更滑稽。中醫里沒有這些東西,冒用中醫之名是醫騙的老套;西醫沒有這東西,這些東西全屬於未經國家批准的非法試驗、非法行醫!當然,CCTV製作的動畫很精彩,只不過,有網友的話說,「這些動畫讓我想到了地方電視台經常播放的騙人藥品廣告」。

    有人在網路上揭露:前段時間對「神醫」李培剛的吹捧,好象經濟頻道播過。在三鹿奶粉浮出海面前不久,經濟頻道也出過一期節目對三鹿奶粉進行了專題報道,著重報道了三鹿奶粉的質量是如何如何過關。奶粉事件一出,在央視的相關網頁中馬上就找不到那一期專訪了。

    從CCTV網站下載的介紹:CCTV《經濟半小時》欄目:以嚴謹的態度、新聞的眼光、經濟的視角、權威的評論,深度報道經濟事件、透徹分析經濟現象、準確把握經濟脈博。


    這樣一個《經濟半小時》欄目介紹,看不出與醫療糾紛、非法行醫有任何關係,但是他就是能搞出來一個《公益醫院非法行醫,北大醫學教授慘死北大醫院》。CCTV管這事的頻道、欄目不播,而《經濟半小時》狗拿耗子,說他沒貓膩,沒人相信。


    記者說,安排在法院二審開庭前兩天播,說那只是「巧合」,「干涉司法無稽之談」。可如果不是「干涉司法」,誰會相信?


    其實,CCTV記者自己已經不打自招了。


    記者自己介紹說,這個所謂的「報道」說的是幾年前的事、還已經「採訪」了好些時候了,因此我可以認為它早已沒有新聞報道的「及時性」,可她卻非說是「報道」。而且已經採訪了好久,中間還因為其他事忙不過來而暫停了一些時候。但她又說:「如果時間拖得長,就有可能因為人為因素導致這個報道『難產』,所以採訪后不久這則新聞就播發了」。把天下人當傻瓜的自相矛盾的天下滑稽。你這個趕時間播放,哪來的什麼「趕時間」喲,分明是算好了時間,在狗拿耗子欄目播放這個「報道」!


    而且這位CCTV記者還自白道:是從「一位律師」了解到這個案子。這個坦白也就是說,這個《經濟半小時》狗拿耗子的所謂「報道」,一出律師、記者聯手的、干涉司法審判的大戲!


    當然,CCTV知道,用CCTV自己的話說,這是給「給高中文化以下的人看著玩的」,就沒打算讓我們相信。這些貓膩,明眼人都知道,搞臭醫院,看你給不給五百萬、看你給不給立碑!「慘死」、「離奇死亡」、「蹊蹺」、「屢傷人命」,人神共憤大大的輿論了,影響了,民粹了,我堂堂「中央」電視台都公開說了,三個學生非法行醫、非法行醫搞死的、不是病死的是壓死的、看你法院判不判!當然,CCTV眼中的 「高中文化以下的人」會相信。

    這「三個學生」都具有「醫師資格」,而最高法院司法解釋道,具有「醫師資格」的就不是非法行醫,CCTV卻偷換概念說「沒有註冊」就是非法行醫。


    衛生部衛政法發〔2007〕185號說了,已取得《醫師資格證書》,並具備申請執業醫師註冊條件的醫師,非本人原因導致未獲得《醫師執業證書》前,在其受聘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和工作時間內的執業活動不屬於非法行醫。CCTV乾脆就不提這事。


    死者本人也是全國頂尖的專家,醫院絕對會重視無比,別說「學生」沒有資格獨自做手術,搶救病人,就是一般的副教授也只能 「打打下手」。這個天下人都知道的道理,CCTV不說。「學生」原本在醫院也只是「打下手」、他們即使沒有「醫師資格」也可以「打下手」、他們通過「打下手」進行臨床實踐和學習、他們可以在上級醫生的指導下開藥甚至進行操作進行手術,這些簡單的道理、是人就都會知道的道理,CCTV不說。


    十幾個全國頂尖的專家教授親自進行搶救,醫院院長親自參加搶救,外院的專家也趕來參加搶救,CCTV不說,他只說「三個學生」進行搶救。三個學生是早已取得「醫師資格」、很快就要進入專家隊伍行列、已經能夠獨立行醫的博士生醫生,CCTV不說,他只說 「三個學生進行搶救」。


    CCTV不掐頭去尾、隱瞞真相、斷章取義、誇大其詞、偷換概念、謊言成篇,就不是CCTV!

    別以為這「報道」希奇、這些節目希奇,CCTV記者柯敏自己也感嘆過:他「當年終於搞清楚高收視率節目的奧秘時,不也仰天長嘆:逼良為娼」!


    好一個 「逼良為娼」的自白!

    收視率,不過是金錢的文明說法。如此種種,頂著「中央」的金字招牌的CCTV,為了錢,不惜盜用科學、大打非法醫療廣告。律師、記者聯手,把CCTV當成干預司法的工具,公器私用,卑鄙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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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小辣辣 發表於 2009-11-13 12:47 | 只看該作者
好一個 "從今天起,我們不再和該欄目、該記者爭論什麼,但保留訴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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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cd cvcv 發表於 2009-11-13 14:5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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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09-11-13 20:18 | 只看該作者
支持依法辦案. 反對媒體干擾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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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我中華 發表於 2009-11-13 23:13 | 只看該作者
毛毛們是吃錯藥了,還是得到什麼指示了?異口同聲地攻擊中央電視台。

本來就是「狗咬狗,一嘴毛」。我的疑惑是:針孔攝像暗訪在中國大陸已經不是新鮮事了吧?中央乃至地方類似焦點訪談類的節目採用暗訪已經流行這麼多年了,也沒有見誰公開反對或否認過,怎麼現在到你北大醫院就好象是什麼不合法的了?暗訪中的那個劉希高到底有沒有醫生執業證書?他是否在看病並開處方?不要出了事,就找一堆借口來掩蓋自己的錯誤或違法行為。
我更懷疑醫院是在廉價使用勞動力,剝削這些學生。既然他們正常做門診和開處方,為什麼1一個月才1000多補助?同樣的勞動強度,為什麼他們比其他醫生拿的少那麼多?不就是因為他們沒有醫生執業證書,領導們就是欺負他們「打落牙齒吞肚子里」嗎?
對這場糾紛,我的觀點,現在雙方已經不再爭論誰對誰錯了,而是在比雙方誰的後台硬,誰牛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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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小辣辣 發表於 2009-11-14 04:0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小辣辣 於 2009-11-14 04:04 編輯
  最近的一個星期,是我們近年來最無奈的一段日子,因為我們原本正常的醫療和教學工作被莫名其妙地打亂了,北大醫院人陷入了種種傷痛的境地:經常有一些不明實情的患者詢問我們年輕的醫師有無執業資格,甚至對於老專家、老教授都要在看病前先「審問」一下……我們愕然發現,自己周遭的醫患關係一下子變得更為緊張、敏感和脆弱,醫務人員的某句話稍有不慎,便會激起患者的無名怒火和強烈指責,甚至是謾罵……在這最後一次聲明的正式內容開始之前,在評判是非曲直、糾纏因果細節之前,我們不禁要問問「經濟半小時」欄目組:難道這就是各位盼來的結果嗎?


同情北大醫院當前的困難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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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我中華 發表於 2009-11-14 04:38 | 只看該作者
請問:cctv曝光的那個博士生是否是無證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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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小辣辣 發表於 2009-11-14 05:34 | 只看該作者
11# 真愛我中華


我們的主題是非法行醫. 你能告訴我無證行醫和非法行醫是一樣的還是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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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5 04:21 | 只看該作者
10# 小辣辣


北京大學醫學部領導到北京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看望學生
發布日期:2009-11-13
  
  11月3日晚,中央電視台財經頻道播出了題為《北大醫學教授死在北大醫院手術室》的專題報道,報道播出后社會嘩然,很多不知情的人士將醫患糾紛與醫學教育混為一談,給我們的醫學生特別是第一臨床醫學院的醫學生們帶來很大的困擾。

  醫學部領導在積極應對事件的同時,非常關注學生們的思想動態。11月5日,醫學部黨委副書記李文勝、醫學部主任助理、北京大學研究生院醫學部分院常務副院長段麗萍以及醫學部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部的老師來到北京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與一百多名在讀的臨床型研究生和八年制學生座談。李文勝、段麗萍認真聽取了同學們的發言后表示,學校領導非常理解同學們的心情,事件發生后衛生部已經發表聲明表明態度,希望同學們要冷靜面對問題。隨後,李文勝向大家通報了事件發生後學校針對事件的一些工作部署,段麗萍耐心地向同學們解釋了醫學教育的特點和醫學生培養的特殊性,強調了醫學生在執業醫師指導下進行臨床實踐活動的必要性。希望同學們理智、客觀地面對此次事件。

  11月6日,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醫學部常務副主任柯楊在醫學部教育處處長王維民等人陪同下,到北京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與近百名臨床型研究生和八年制學生座談。座談中,同學們發言踴躍,向柯校長表達了同學們在事件發生后的一些想法,同時提出了一些關心的問題。柯校長耐心解答了同學們的提問,並表示非常理解同學們此時的心情。柯校長指出,全世界都公認醫學教育有它的特殊性。當前,國家的醫療體制、相關的法律法規還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我們的醫學教育正是在這樣的環境中尋求發展。學校、醫院在事件發生后已積極與相關部門多方協調,共同商討解決辦法。同時也與媒體進行了溝通,宣傳醫學規律、醫學現狀、醫學教育和醫生的工作。衛生部已經在第一時間為此次事件發布了聲明,強調了醫學生臨床學習和實踐活動是醫學教育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的醫療機構在進行醫學生臨床學習和實踐活動中嚴格按照《執業醫師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有關規定,按照衛生部和教育部對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從事臨床實踐活動的管理要求及兩部門聯合印發的《醫學教育臨床實踐管理暫行規定》規範醫學生的臨床實踐和醫療活動。並說明,從嚴格意義上講,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在醫療機構的臨床實踐活動是醫學教育中的臨床實踐活動,而非正式的行醫。對這種活動的管理,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衛生部已責成北京市衛生局對此事進行調查。希望同學們在面對問題的時候要冷靜,注意依法依規。

  最後,柯校長轉達了學校及校領導對醫學生的關心,表示醫學部和北大醫院一定會保護好學生的權益,一定會讓學生安心地參與到臨床學習、工作當中去,並希望學生們用自己的關愛之心,取得病人的信任,用我們的努力改善醫患關係。

                                       (北京大學研究生院醫學部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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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1-15 04:35 | 只看該作者
13# 華盛頓人


醫學生已舉著"我們不是非法行醫"的橫幅上街了, 搞不好有可能造成一場新的學運. 醫學部還敢苔慢?
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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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1-15 05:04 | 只看該作者
  記得在我院發表第一篇聲名后不久,在《經濟半小時》回復我院的聲明中針對我院「該節目在本案二審的兩天前播出,在宣判前的不負責任的報道將有可能干涉司法,嚴重影響司法的公正性」的質疑,做出了如下答覆:「節目播出時,我們並不知道二審之事。」這個斬釘截鐵的否定,相信各位網友都有很深的印象。  然而,非常戲劇化的是,就在昨日(11月11日)《華商都市報》的第9版,在央視記者的回應中,有一句話赫然凸現在廣大讀者眼前:「之所以在二審之前播出,是因為受到了一些壓力。如果當時不播,這個片子可能就永遠播不出來了。這是一個無奈,我們的記者冒著結束職業生涯的風險播出了這個片子。」 看罷,我們欽佩某位記者敬業精神的偉大,但是欽佩很快就變成了訝異——《經濟半小時》,你們不是「不知道二審之事」嗎?!


希望看到央視對之作出誠實的回答.
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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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11-15 10:05 | 只看該作者
1# 小辣辣
從這篇博文中我看不出北大醫院有任何解決此事的誠意,用文革似的語言恐嚇記者也沒什麼意思。到現在為止,此事在雙方的口水中越來越偏離中心--解決高效培養醫學人才與人民需要安全負責的醫療服務之間的衝突,若是北大醫院真的是如此委屈,可以像南京兒童醫院治死5歲幼童案一樣,由沒有相關利益的官員醫學專家以及網友組成聯合調查組,對節目中的所有問題進行調查,我想北大醫院這種高級醫院肯定有攝像監控,把當時的錄像交給調查組也可以還北大醫院清白,然後將這個「無知」的記者繩之以法,豈不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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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5 10:4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09-11-15 10:49 編輯
1# 小辣辣
從這篇博文中我看不出北大醫院有任何解決此事的誠意,用文革似的語言恐嚇記者也沒什麼意思。到現在為止,此事在雙方的口水中越來越偏離中心--解決高效培養醫學人才與人民需要安全負責的醫療服務之間的沖 ...
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11-15 10:05



我看這篇博文的重點應是:
1. 經濟半小時說播出前不知二天後要二審是謊言;
2, 北大醫院接受過採訪. 但被斷章取義了. 說北大醫院拒絕採訪也是說謊.

難道講得還不夠清楚嗎? 既已進入司法程序. 在二審前二天. 讓原告及原告律師出現在CCTV 你認為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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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11-15 13:55 | 只看該作者
17# 華盛頓人
從這篇博文我看不出經濟半小時說播出前不知二天後要二審是謊言,這篇博文說它是謊言的依據是:就在昨日(11月11日)《華商都市報》的第9版,在央視記者的回應中,有一句話赫然凸現在廣大讀者眼前:「之所以在二審之前播出,是因為受到了一些壓力。如果當時不播,這個片子可能就永遠播不出來了。這是一個無奈,我們的記者冒著結束職業生涯的風險播出了這個片子。」11月11日,節目已經播出好幾天了,互相的口水仗也打了有一段日子了,這些話說明不了任何問題。央視是媒體,他的報道是不會考慮司法機關的日程的,比如美國陪審員在斷案之前法官會詢問他們是否看過與本案有關的報道,如果是,那這個人的陪審員資格會被取消,但沒有人會幹涉媒體的調查報道。我並不偏向央視,我認為北大醫院覺得自己很委屈,可以要求成立一個第三方的調查團,拿出證據還自己清白,就比如南京兒童醫院5歲幼童治死案開始由醫院調查還不是撒謊,最後由社會各界人士組成的調查團找出了讓大家都信服的真相,所以口水可以休矣,真相還未大白,如何讓公眾對北大醫院建立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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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小辣辣 發表於 2009-11-16 03:2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小辣辣 於 2009-11-16 04:20 編輯

16# 愛國有理


1. 熊研究員在北大醫院不幸死亡一事. 我們大家都會感到同情和悲傷. 王建國先生已訴諸於法院, 並於今年7月剛一審判決. 北大醫院的治療和熊研究員的死亡有關. 判北大醫院賠償死者家屬共70多萬. 但原告認為北大醫院是非法行醫 , 故以非法行醫罪上訴. 定於11月5日開庭二審. 故主題是非法行醫.

2, CCTV經濟半小時在11月3日播出了:
公益醫院非法行醫 北大教授慘死北大醫院
2009年11月06日 08:43 時間:24'55" 來源:中央電視台-經濟半小時
  一位北京大學的醫學教授,因為醫院非法行醫,最後死在了北京大學第一醫院的手術室里。令人更加憤怒的是,這件事發生近四年以後,在北京大學第一醫院這家三級甲等、全國赫赫有名的醫院,非法行醫情況竟依然普遍存在。
從開卷明義. 題目就是非法行醫. 文中也是一開頭就是非法行醫., 這麼短短几十字的開頭話就出現了兩次非法行醫.

3. CCTV經濟半小是在第一時間回應時, 堅決否認他們知道那天要二審. 但從11月11日的某報中經濟半小時的記者無意中透露了他們不僅知道. 而且受到了要求在二審前播出的壓力.

4, 既已進入司法程序. 那王建國和北大醫院的關係是原告和被告的關係. CCYV難道不知道在二審前二天. 請原告及原告的法律顧問到電視台片面批評, 甚至是控訴被告是何等的荒唐.

5, 難道這是正常的新聞報道. 正常的媒體監督. 請問還要怎麼樣才算不正常?
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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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6 04:5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09-11-16 09:33 編輯

18# 愛國有理


你大概不太關心也不太了解這事件的主題:

非法行醫和醫療糾紛(醫療事故)是兩碼事,

醫療事故可以請第三者來調查解決. 按照中國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凡有醫療糾紛發生. 均應由醫療事故處理小組來鑒定. 這個小組中如有該醫院的醫生. 應徊避, 也就是第三者. 但我們看看二審記實: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803026

對此,王建國及其律師表示,北大醫院的於崢嶸、段鴻洲等人在為熊卓為診療期間尚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包括術后觀察、寫病歷、開具醫囑處方和《死亡醫學證明書》以及實施搶救行為等,而且病歷中沒有上級醫師的審查簽字,屬於非法行醫行為,而法律已經規定了「非法行醫,造成患者人身損害,不屬於醫療事故」因此本案不應該作為醫療事故進行技術鑒定。

隨後,王建國又用三個並列句表明自己的態度:「堅決不同意,絕對不同意,不可能!」


所以問題的實質不是請第三方來調查的問題. 是博士生在老師指導下的醫療實踐是不是非法行醫的問題. 原告和CCTV 都認只要無證就是非法行醫. 但所有的醫務工作者界異口同聲的認為這不算非法行醫. 中國衛生部, 中國醫師協會. 健康報. 中華外科雜誌編輯部等評論文章. 口徑都很一致. 如這屬非法行醫, 那就今後就不必再培養醫生. 在上級醫生指導下的醫療實踐是成為醫生的必需一步. 沒有這一步就沒有醫生.

這裡有幾位網友用駕照來舉例. 無照開車就是違法. 但根據馬里蘭州考駕照前必須先上駕校. 有40學時的理論課. 6小時的駕馭實習課. 在實習課時一定要求訓練上高速公路的操控能力. 然後還要求有60小時的個人駕車經驗. 這經驗要求包括晴天, 陰天. 下雨天.白天. 晚上. 小路. 城市中心區及高速路., 都要求記錄的詳詳細細. 不是你看著別人開. 是要你自己開. 這算不算無照駕車?  沒有這些無照行車的經驗. 你就根本沒資格去考駕照. 這是馬里蘭州考駕照的必不可少的條件. 即你必需先無照駕車最少66小時. 才有資格去考駕照. 當然這時間多多益善, 你無照時駕馭的經驗越多. 你一次就考上的機會就越大.當然這些無照駕駛和實習醫生一樣要在有照者的指導下進行.

在駕校老師指導下的6小時要練平行靠邊停車, 三點掉頭, 直線後退. 各種路況的開車. 總共6小時不可能到較遠的真高速公路去. 就在郊區一條只允許開50mile的路上讓我開70mile. 當時我就告訴老師. 時速規定是50mile, 不能開那麼快, 不料這句話使我的教練大發脾氣. 問:"我是老師還是你是老師." 我也不客氣的說當然你是老師. 但在時速前面, 人人不能違法. 這時他反而笑了說. 我的汽車上寫著駕校. 警察知道這是我訓練你在高速路上的操控能力. 是合法的. 這是馬里蘭州的法律. 考駕照前必須在無照情況下由有證者指導下獨立開車66小時. 在駕校老師指導下在只許開50mile的公路上開70mile  也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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