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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媒 :無處申冤 ,中國一些省市開始立規限制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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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iyoulia 發表於 2009-11-12 03: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作者 香港特約記者 麥燕庭
發表日期 11/11/2009 更新日期 11/11/2009  14:38 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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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上訪投訴,是中國的一個特色現象。市民在有寃無路申訴的情況下,到北京向中央投訴,甚至就地聚眾表達不滿。但官方將此斥責為流弊甚多,欲設法限制禁止。深圳市日前發出通知,訂明十四種非正常上訪行為,包括在北京的天安門丶市委市政府辦公場所外聚集丶滯留等,當局可按情況處以行政拘留或勞動教養。有人權關注人士指出,有關規定侵犯了市民的言論和集會自由,在受侵權人無處申訴的情況下,擔心越來越上訪者會被勞教。

《深圳特區報》報道,深圳市公安和司法等多個部門月初聯合發布「關於依法處理非正常上訪行為的通知」,明確列出,到北京中央領導人辦公的中南海丶新華門丶天安門和外國駐華使領館等政治敏感地區,以至省丶市丶區黨政機關等場所上訪,屬於非正常上訪。

另外,未經批准而在市委等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及其周邊地區丶市民廣場等重要場所非法聚集丶滯留丶圍堵出入口丶遊行丶示威,甚或上訪時喊口號丶打橫幅丶穿狀衣丶出示狀紙丶散發上訪材料丶靜坐等方式均會擾亂公共秩序,屬於非正常上訪行為。

至於攔截車輛丶堵塞道路丶以自傷自殘或擺放屍體等容易造成公眾心理恐慌的手段相要挾,亦屬於受限制之列。 《通知》還訂明,總之,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都是需要受限制。

《通知》提出,首次非正常上訪,會受勸誡;第二次會被警告;其後會予以行政拘留;再犯者,會予以勞動教養。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報道引述負責人指出,上訪人應當到有關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其訴求,但有些對社會問題和矛盾不滿者抱著「小鬧小解決丶大鬧大解決丶不鬧不解決」的心態,採用包括在國家機關門前聚集丶舉標語丶呼口號丶組織大規模非法集會丶堵塞交通要道,擾亂了正常的社會公共秩序,必須加以整治,否則會愈演愈烈,影響社會穩定。

維權網研究統籌王松蓮接受本台訪問時指出,北京奧運起,中國已加強對上訪市民的打壓,包括攔截丶非法禁錮(即黑監獄)丶勞教,但後者只限於領導者,但國慶後卻有不少普通多次上訪者都被勞教,深圳的做法只是把打壓行動明文化。

她續稱,有關法規無理侵犯了市民的言論丶集會和結社自由,但由於中國太多人有寃無路訴,他們必然會繼續上訪,結果是違反法規,於是被當局勞教的人一定會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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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summit30c 發表於 2009-11-12 13:22 | 只看該作者
監獄可能成為中共境內唯一免費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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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ken 發表於 2009-11-13 11:40 | 只看該作者
howard88
匪狗,今天掙了幾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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