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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頂替羅彩霞上大學案宣判 冒名者之父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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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冰 發表於 2009-11-6 10:0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冒名頂替羅彩霞上大學案宣判 冒名者之父獲刑


    10月26日,湖南省邵陽市北塔區人民法院對湖南省邵東縣學生王佳俊冒名頂替羅彩霞上大學事件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王佳俊的父親原湖南省隆回縣公安局幹警王崢嶸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與原犯的受賄罪所判處的有期徒刑三年刑罰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王崢嶸1962年10月出生,捕前系湖南省隆回縣公安局幹警,2007年2月12日因涉嫌受賄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犯罪於2009年5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2日被逮捕。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王崢嶸女兒王佳俊參加了2004年全國統一高考,總成績為335分,未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最低控制錄取線,而其同班同學羅彩霞高考總成績為514分,上了普通高等學校(三本)最低控制錄取線。因當年二本最低控制線分數為531分,而部分院校可在降低20分以內錄取新生。(轉自《華夏文化傳播網》)
美國《金錢》雜誌網站5月21日文章,原題:我為了償還5萬美元的債務來到中國,這是我有生以來作出的最佳決定之一,全文如下: 名校學歷以及多次出國旅遊經歷,讓我看起來過得不錯,但5萬美元負債讓我惴惴不安。 2016年2月,已當上兼職英語教師的我決定邁出更大一步,開始學習英語教師職業培訓課程,因為我得知在中國教英語收入頗豐。隨後,我接受了中國的一份工作,登上了飛往中國南方的飛機。 儘管離家萬里之遙,告別了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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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人 發表於 2009-11-7 10:44 | 只看該作者
公安局政委原來是罪犯
作者:匹夫     

鬧得全國沸沸揚揚的羅彩霞被冒名上大學案件,終於以王佳俊的父親原湖南省隆回縣公安局政委王崢嶸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與原犯的受賄罪所判處的有期徒刑三年刑罰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收場。但是百思不得其解的時,案發時還當任湖南省隆回縣公安局政委的王崢嶸,卻是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的罪犯。  

在改革開放和解放思想的大背景下,各級部門不拘一格用人才,不管白貓黑貓能夠管理就是好貓。但在公安部門的政委崗位上使用罪犯,恐怕是一革命性的創舉,也許是鄙人孤陋寡聞。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人民對敵人專政是國家健康的基本特徵,但湖南省隆回縣竟用罪犯來領導公安工作,來保衛人民群眾的利益和安全。事實證明這種貓是不能保護人民利益的。究竟是什麼人重用了一個罪犯擔任關係國家和人民安全的公安部門的領導人?人民不能不問。 

一個人犯了錯甚至犯了罪都不要緊,共產黨講究治病救人,我們給他們改正的機會,改正後還可以更好地為人民服務。但把罪犯放在領導崗位上改造,放在關係國家安全人民安定的部門領導崗位上改造,卻實在是敗壞了廣大領導幹部整體的形象,敗壞了國家的形象,挑戰了國家性質,動搖了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為了不讓廣大的領導幹部蒙羞,為了保證中國還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為了不讓當家作主的人民群眾驚訝和氣氛,必須儘快查清是什麼人以什麼理由重用了罪犯當公安部門領導,是否重用罪犯已經成了一種理論創新,是否共和國的管理隊伍中大量地存在這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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