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校招生已經接近尾聲,而其間頻繁暴露出的歧視現象也廣受關注。近日,多名法學教授聯合在京部分法律界人士,就高招過程中暴露出的歧視問題進行研討,併發出倡議:高校招錄中堅決杜絕任何錄用條件的歧視。
從性別、地域到健康、體重、身高等等,高校招生規定中存在著大量不合理的歧視性規定。例如,北京某醫科大學就規定:對身高低於1.6米的男生和低於1.5米的女生以及體重超標20%者「慎錄或限錄」。對此,校方的解釋是「醫藥行業對形象要求高,超重嚴重和身材不夠高大的學生就業會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難」。
規定就已經夠得上「離經叛道」了,又拿出如此冠冕堂皇的理由,我們也只能以「囧」相對。眾所周知,大學生就業難,形勢嚴峻,而就業過程中的歧視性門檻恰恰使問題的解決難上加難。高校不思破解之法,反而在歧視上跟風,確實不該。校方解釋的背後,是對就業歧視的肯定和順從:既然社會上存在身高和體形歧視,那麼,學校為學生著想,最好不要錄取,免得他們以後在就業的時候遭受歧視。大學招生,抱有這樣的想法,當真咄咄怪事。照此邏輯,中學、小學是不是也可以同樣理由拒絕他們?
很多時候,託辭越是華麗,背後的「難以啟齒」也就越多。還是業內人士一語道破了高校招生歧視的真實原因:學校不過在打自己的小算盤。乙肝等健康歧視是為了節約學生在校期間的醫療費用,殘疾歧視是為了減少照顧殘疾學生所帶來的成本,而「為學生就業著想」的歧視性規定,不過是擔心學校的就業率罷了。種種算計,看得見的是高校越來越有經濟頭腦,看不見的是人文精神的缺失。
社會上存在種種歧視和不公正現象,這是社會發展不完善使然,有待於整個社會認識層次的提高和社會制度的改變來逐步解決。作為教書育人的高等學府,不僅要承擔傳道授業的職責,還要擔負倡導社會正氣、維護社會良心的責任。而對於許多「潛在被歧視者」來說,儘管讀書不一定能上大學,大學畢業也不一定有好工作,但通過接受更多教育提高自身素養,依然是他們改變自身命運和社會地位的重要途徑。而一些大學面對已然存在的社會不公,不僅不以身作則抵制歧視,反而為一己之私,置學生受教育的權利於不顧,以種種荒唐之規定,再一次用歧視這把鎖封閉他們接受高等教育的大門,其冷漠確實讓人心寒。
消除高校招生中的種種歧視現象,需要整個社會的努力,除了社會輿論施以壓力和個人堅決維權以外,還應儘快明確和統一高校招生中的體檢標準,消除其中存在的模糊地帶,標示出學生的權利底線,從而為學校規範招生和學生維權提供法律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