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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報》:還原鄧玉嬌刺死官員案 命案發生前人生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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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09-5-22 11:4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湖北巴東縣野三關鎮發生的「5•10」洗腳城命案依然疑點重重。刺死官員的女服務員鄧玉嬌的命運引發社會各界關注。

  記者在截稿時獲悉,被警方以「故意殺人」立案的鄧玉嬌,已於昨日下午1點左右辦理了出院手續,被警方帶走。

  從18日警方發布的案情來看,兩個細節發生了變化:一是案發現場新出現了兩名服務員;二是鄧貴大由「按倒」變成「推坐」。儘管警方小心翼翼地註明:通報的內容尚不能作為公安機關的最終認定結論,但輿情還是再次嘩然。

  5月10日到底發生了什麼?被刺死的官員———身高1.60米,體重不到45公斤的鄧貴大,在很多人眼裡,是舉止溫和的一個人,為何當天判若兩人?而鄧玉嬌在刺出水果刀之前,又經歷了什麼?本篇調查,將儘力還原野三關鎮上的這場「意外」悲劇。

最後一天

  中午,鄧玉嬌在幾個姑娘的麻將牌局中和一個朋友吵了起來;傍晚,鄧貴大等3人在礦長等5人簇擁下吃晚飯,喝了3斤白酒

  鄧貴大被殺死的那天,醒來得很晚。早上7點,鄭愛芝從床上爬起來,看到丈夫連一個翻身的跡象都沒有,平常這個時候,夫妻倆幾乎是同時起床,一起吃早餐,然後各自忙碌。但那天是周日,鄭愛芝以為這是由於丈夫頭一天晚上應酬太累,疲憊還未褪去,所以也就沒吵醒他。 .

  「那天很奇怪,他是個生活有規律的人,晚上從來沒有超過12點睡覺,早上也沒有遲過8點起床。」她後來回憶說,當時並沒有將這點視為不祥之兆。

  大概10點半的時候,鄭愛芝從她工作的地方———野三關政府賓館回家取錢買高壓鍋,她在賓館食堂上班,那裡離家只有一牆之隔。她看到丈夫蹲在院子里,正在跟一個老太婆聊天。

  鄭愛芝上前問她是誰?「你不知道么?四樓的老人家,李某某的母親。」鄧貴大說。

  他們以夫妻倆一貫的無關痛癢的方式聊著,鄭愛芝出門時叮囑說,「你們一天在街上跑,今天星期天,記得把電費交上。」

  這是他們最後一次見面。下午2點半左右,野三關鎮人大主任兼黨委副書記鄭劍武打來電話,他分管機關和招商工作,是鎮招商項目協調辦主任鄧貴大的頂頭上司。

  鄭劍武回憶說,10日下午2點多,他接到福誠礦業周礦長電話,說龍潭坪村福誠礦業工地上發生了阻工事件,請求協調。福誠礦業是巴東縣開發區的招商引資項目,位於野三關境內,涉及到與當地土地糾紛等問題,由鎮項目招商辦負責協調。

  鄭劍武當即指示鄧貴大趕緊帶其他兩個同事,前去處理。

  下午3點,當鄭愛芝聽到大院里車子啟動聲音時,鄧貴大駕駛著他的白色獵豹吉普車來到了集市路口。

  車子向左,經過離路口約1000米遠的一個名叫「俏佳人」的服裝店時?錈婕父齬媚鐧穆榻?憑忠步詠?宋采??月10日這一天,小鎮姑娘鄧玉嬌在這裡度過了一個無所事事的上午。頭天晚上,最近服用的藥物似乎管用,她的失眠症有所改善,所以白天顯得格外精神。

  大約在中午12點多,她的朋友們回來了。據其中一個朋友回憶說,沒多久,鄧玉嬌便跟一個姑娘吵了起來。

  起因是那個叫唐芹的女孩勸她:「你以後走路可不可以不要那麼張揚?」

  「關你什麼事,」鄧玉嬌很氣憤,邊說話,邊拍打著桌子,一如她平常的個性。

  朋友們不再理會她,退回到了裡面的卧室。

  平息下來后,她主動進去說,「你們也知道我的脾氣。」隨後,她加入了姑娘們的「麻將戰」。

  這件事就這麼過去了,似乎只是小鎮姑娘們無聊而閑淡日子中習以為常的小插曲。鄧玉嬌不會打麻將,輸贏是在唐芹和另外一個姑娘身上產生,很快她就沒了興緻。

  3點半鐘的時候,她終於停下來,回了趟在新顏村朋友家借宿的地方。「俏佳人」的小老闆楊紅艷陪她一起去,她們在返回的路口分手,鄧玉嬌接到一個電話,說有朋友喊她去洗頭髮。楊紅艷問是否一起吃晚飯?鄧玉嬌沒有回答,她朝工作的地方———雄風賓館「夢幻城」方向走去。4個小時后,當她殺人後報警,楊紅艷才得知,她那天一直沒吃晚飯。

  下午6點,野三關鎮項目招商辦3位官員在福誠礦業周礦長等5人的簇擁下,來到鎮東頭美味嘉二樓吃晚飯。這是一個開張不到一個月的酒樓,老闆娘從小在政府大院長大,跟鄧貴大相熟。

  他們在上樓后第三間包廂里用餐,鄧貴大看起來非常疲憊。老闆娘說,「他面色發黑,氣色不好。」

  除了一些特色菜,他們還要了三瓶稻花香珍品二代,每瓶1斤裝,38度。老闆娘回憶說,「最後買單,一共花了600多元,是福誠礦業的人請客。」案發後,警察把這些賬單全收走了。

  接近晚上8點鐘,鄧貴大這時已經顯露出醉意,無論是走路還是說話,都看起來與常人不同。他把提包忘在了包廂,走到樓梯口時,被服務員喊住了,他回頭對老闆娘說,「味道不錯,以後會常來。」

  他們開車朝雄風賓館「夢幻城」駛去,沒過幾分鐘,便傳來鄧貴大被殺死的消息,老闆娘說,「這實在太令人驚訝了。」

  而鄭愛芝在8點多鐘接到招商辦官員鄧中佳的電話時,還以為丈夫只是出了交通事故,她沒想到竟然是個醜聞。

童年坎坷的小鎮姑娘

  父母離異后又各自成家,鄧玉嬌輾轉在父、母和外婆家長大,小時曾被燙傷;2007年起,失眠一直折磨著她。為治療失眠,今年2月起,鄧玉嬌回到野三關鎮上

  鄧玉嬌失眠已經有兩三個年頭了。2007年,她在浙江打工,從那時起晚上開始睡不著,她一度回來治過病,到過鄭州、武漢、恩施等地醫院,但反反覆復始終沒有效果。今年3月5日,鄧玉嬌失眠仍沒有改善,張樹梅帶鄧玉嬌到恩施州優撫醫院看病,並做了血液和腦電圖檢查。報告單上的名字是「鄧子琪」。張樹梅說,她早就想為女兒改名字,還沒來得及帶戶口本去派出所,女兒看病時先把新名字寫上去了。

  一到晚上,鄧玉嬌總要給自己找點事消磨時間,或者看電視,或者發獃。有好些次,朋友們夜半醒來時看到,她因為無法入睡,在一旁痛哭。

  失眠一直折磨著她,但對於這個22歲的姑娘來說,這僅僅是坎坷命運河流中的又一衝擊波。自童年起,她的生活便充滿孤單和不幸。1歲多時,父母離婚,然後又各自成家,生子,鄧玉嬌輾轉在父、母和外婆家長大。2歲大時,她在外婆家玩耍被開水燙傷,腹部至今留有傷疤,這使得她在成年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非常自卑,也導致母女關係一直緊張。鄧玉嬌有一次跟朋友說,如果不是父母離婚,把她丟在外婆家,她也不會被燙傷。

  母親張樹梅說,鄧玉嬌小學學習成績不錯,初中時,親生父親車禍遇難,成績下滑;高中讀了不到一年,便離開了學校,去福建鞋廠縫鞋。那年她17歲。

  2005年,張樹梅到鎮上幫派出所煮飯,有了一個標間宿舍。鄧玉嬌跟著來到了野三關鎮上。在之前,她幾乎是在鄉下度過的。新顏村女子阿萍對她還保有最初的印象:內向、害羞,從她身上,可以體現出一個女孩的單純。

  很快,鄧玉嬌適應了小鎮上的生活。她在2006年結識了楊紅艷姐妹。那時候,楊紅艷還在雄風賓館上班。「最初,她不願意主動接近,顯得很自卑,」楊紅艷說,姑娘們洗澡時,她總是最後一個去,直到後來,她願意跟她們說起身上的疤痕,心結才慢慢解開。

  相比於玩伴們的熱鬧,家裡的氣氛是那麼的不和諧。鄧玉嬌的繼父是個不善言辭的人,他有輛用於營運的桑塔納,每天早出晚歸;而母女間顯然也說不上話,最近這4年來,鄧玉嬌在外地打工的日子要多於在家鄉。

  因為治療失眠,從今年2月起,鄧玉嬌回到野三關鎮上。張樹梅已經辭去了派出所做飯的工作,在超市上班,也重新租了房;楊紅艷的「俏佳人」服裝店開張了,女孩們因此有了新的據點。而阿萍也發現了鄧玉嬌身上很大的變化,「她穿著比以前時髦了,也不像以前那樣內向,但這符合她這個年齡階段的小姑娘。」阿萍說。

  鄧玉嬌的性格特徵也顯露無遺,她身高1.65米,體重45公斤,在幾個朋友中長得最俊俏。她的穿著,對於小鎮上的人來說,過於時尚;尤其是4月份,她從浙江遊玩回來后,幾乎每天戴著一副紅框的沒有度數的眼鏡。她對姐妹們說,「這副眼鏡花了300塊錢,很好看。」但她走路又是大步流星,無拘無束,這在很多人看來,顯得格外張揚,乃至有些怪異。

  楊紅艷的「俏佳人」似乎給了鄧玉嬌一些啟迪,一般認為,這是小鎮姑娘們最好的歸宿:正值青春時盡情玩樂,在可以收心的時候,有一份自己喜歡的事業,然後有一段可以長久的感情。

  月初,鄧玉嬌有開家小吃店的打算,一天下午,她拉著楊紅艷陪她去算命。

  鎮上一個叫張安樹的算命先生告訴她:3月破財;4月小心口角;等到5月份過後,再開店。最後,算命先生還說,你跟你母親八字相剋,搞不到一塊。

  鄧玉嬌在回家的路上,丟了手機,她更相信算命先生的話。回去后,她恍然大悟,決定從家裡搬出來,跟楊紅艷姐妹擠在一塊。4月下旬,她又住到了阿萍家,因為那時候,她決定去雄風賓館夢幻城KTV上班。

  但這份新工作,母親張樹梅一直被蒙在鼓裡。5月10日那天晚上,當她接到女兒打來的電話,趕到雄風賓館時,鄧貴大已倒在了血泊中。鄧玉嬌一邊哭述,一邊罵鄧貴大畜生。說事發當時,她正在洗衣服。

  張樹梅聽了半天,還是不理解:「家裡有水,怎麼跑到這裡洗衣服?」

應酬頻繁的招商辦官員

  雄風賓館的服務員對鄧貴大等三人印象很深,在她印象里,他們是常客:「在5•10事件以前,官員出入娛樂場所,不算新聞。」一名鎮幹部說

  有一年多的時間裡,鄧貴大家的爐灶是鮮有生火的,在妻子看來,這是他作為鎮招商項目協調辦主任的寫照。

  鄧貴大今年44歲,1985年歲末,頂替父親的職務進入鄉政府。1996年,野三關撤鄉並鎮后,任職鎮司法所;兩年前任信訪辦副主任,兼任鎮紀檢委員。

  在去年這個時侯,鎮協調辦公室成立,鄧貴大任主任,還有一名成員是鎮財經所幹部鄧中佳。今年2月份,協調辦更名為招商項目協調辦,又抽調了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黃德智,至此有三名成員。

  鎮人大主任鄭劍武說,說是招商辦實際上是在負責協調工作。從去年至今,主要工作有三塊:柳家山村的煤矸石火力發電廠、青龍橋的污水垃圾處理廠以及龍潭坪村的福誠礦業的鐵礦。其中,福誠礦業為1.3個億的招商引資項目,今年年初開始啟動,凡涉及到與當地農民的土地糾紛,都是招商辦的職責範圍。

  鄭愛芝回憶說,這一年是丈夫最累的一年,一大早起床出門,晚上才回家,周末也沒有休息。協調、應酬這幾乎可以解釋招商辦日常的全部,三個「夥計」年齡不相上下,關係很好。雄風賓館的服務員對這三人印象很深,「鄧貴大的白色吉普很打眼,」這名女服務員說,在她印象里,他們是常客。

  「在5•10事件以前,官員出入娛樂場所,不算新聞。」一名鎮幹部說。野三關鎮處在交通要道,318國道途經鎮區內12個村,沿途飯店、娛樂業非常活躍。2004年,隨著滬蓉西高速公路、宜萬鐵路的開工,鎮上新增了近萬人的外來人口,最終也帶活了集市的娛樂行業。

  鄧貴大被殺死前兩天,5月8日,巴東縣在當地召開各鄉鎮大會,雄風賓館爆滿,「在野三關,這裡就是『金沙灘』,」上述鎮幹部說,「這裡的特殊服務很有名氣。」

  鄭愛芝弄不明白,在她眼裡,鄧貴大對這方面不感興趣。酒量也有限,只能喝兩杯白酒,要醉不醉的時候話特別多,至少在這一年裡,他還沒喝醉過。

  「他這個人講義氣,愛出頭,喜歡幫朋友。」鄭愛芝猜測,這可能是導致丈夫喪命的禍根。

  類似的評價,在黃德智身上也有很多。從當地官場政治的視角來看,對招商辦三名官員的印象確實不錯,以至於他們的名字出現在報道里時,很多官員覺得判若兩人。

  「是該反省了,」鄧貴大死後,他的一名親屬說,「如果沒有公款消費,怎麼能養活這些娛樂場所?」

  5月12日,在全鎮黨員幹部作風整頓會議上,鎮黨委書記譚昱情緒激憤,他怒斥手下的官員:「就在5•10事件后,5月11日晚上,還有人在娛樂場所歌舞昇平,還在狂喊亂叫。」

命運交集的晚上

  楊紅艷趕到的時候,休息室內的時間彷彿凝固了。鄧玉嬌瞪著眼,咬緊牙,緊緊握著一把水果刀

  晚上8點多,從美味嘉出來后,鄧貴大的白色獵豹停在了雄風賓館門口。

  也許是時間尚早(水療區8點半才上班),鄧玉嬌正在賓館「夢幻城」水療區包房內洗衣服。當天是楊紅艷妹妹的生日,唐芹請她們到雄風賓館洗腳,準備晚上到KTV唱歌。

  楊紅艷接到電話后,正在趕來的路上。幾乎是在同一時候,鄧貴大、黃德智一行8人走進了「夢幻城」。

  戴眼鏡、高高瘦瘦的黃德智進入水療區包房,見鄧玉嬌正在洗衣。以下情節在之前媒體報道中均有體現,也經過了本報記者的證實:黃德智進門后,發現了正在洗衣服的鄧玉嬌,便詢問她是否可為其提供特殊服務。鄧玉嬌說,她是三樓KTV員工,不提供特殊服務。

  黃德智聽后很氣憤,質問鄧玉嬌這是服務場所,你不是「服務」的,在這裡做什麼?雙方遂發生爭執。

  鄧玉嬌走出包房進入隔壁服務員休息室。黃認為鄧態度不好,尾隨其進入休息室並繼續與之爭吵。在休息室中的唐芹看到了這一幕,同時見場面混亂,趕緊出去找水療區主管(她後來向南都記者證實,當時休息室還有兩三名服務員在場),這時她看到了那個矮個子———身高1.60米、體重不到45公斤的鄧貴大聞聲進入該房。

  以下情節來自警方發布的信息:鄧貴大拿出一疊錢稱自己有錢,來消費就應得到服務,同時拿出一疊錢炫耀並朝鄧玉嬌頭、肩部扇擊。鄧玉嬌稱有錢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務。爭吵中,休息室內另兩名服務員上前勸解,鄧玉嬌即欲離開休息室,鄧貴大將其攔住並推坐在沙發上,鄧玉嬌又欲起身離開,鄧貴大再次將鄧玉嬌推坐在沙發上,鄧玉嬌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鄧貴大刺擊,致鄧貴大左頸、左小臂、右胸、右肩受傷。黃德智見狀上前阻攔,鄧玉嬌又刺傷黃右大臂。鄧貴大因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法醫檢驗驗明:鄧貴大左頸部刀傷割斷動脈並劃破氣管,右胸部刀傷穿透胸腔刺破右肺,兩處均系致命傷,死亡原因為失血性休剋死亡。黃德智傷情因治療包紮暫不能鑒定。

  楊紅艷趕到的時候,休息室內的時間彷彿凝固了。一個玻璃杯在打鬥中掉在了地上,鄧玉嬌瞪著眼,咬緊牙,緊緊握著一把水果刀,「她被激怒了。」楊紅艷說。

  還沒來得及打招呼,楊紅艷看見站在鄧玉嬌對面的鄧貴大迎面撲下來,倒在了鄧玉嬌腳下。

  「放下刀,」楊紅艷對她喊,「你還拿著刀幹嘛?」

  鄧玉嬌彷彿什麼也沒聽到。楊紅艷準備拉她出去,鄧玉嬌置若罔聞,拿出手機報警了。這時候是晚上8點過10分。

  當鄭愛芝趕到醫院時,看到了丈夫的屍體,「胸前襯衣上浸滿了血,手、脖子、腳踝還能感應到微微的熱度,」但已經沒有了生命的跡象。她從鄧貴大腰上取下了一串鑰匙。

  到後來,警察以遺物方式歸還了4000多塊錢,那正是擊打鄧玉嬌頭部的一疊人民幣。鄭愛芝說,鄧貴大平常愛好打牌,兜裡面總裝著幾千塊。

兩次愛情令她很受傷

  除了坎坷身世,愛情對於鄧玉嬌來說,也很殘忍。在殺死鄧貴大前半個月,她從浙江回來,發現男朋友電話再也打不通,她變得歇斯底里,數次在朋友面前失聲痛哭

  16日,依照農村習俗,人死後第六天稱為「頭七」,親屬輪流守夜,等待亡靈第一次回家。在離集市15公里的山窩裡,鄭愛芝和親人們圍坐著,表情漠然。

  鄧貴大下葬時,讀高二的兒子回來了,「你應該知道,你爸爸不是這種人。」她對兒子說,但心裡又認為,總歸是件丟人的事。

  當天晚上,鄧玉嬌出現在電視里,她被綁在恩施州優撫醫院的病床,兩邊的床上,分別是另外兩名精神病人。鄧玉嬌共有19秒鐘鏡頭,她不停地哭喊:「爸爸,他們打我……爸爸,他們打我……」

  楊紅艷看著哭了兩次,她每天都在上網,查看有關鄧玉嬌的消息。網路上,鄧玉嬌被稱為烈女、俠女,甚至有人為其立傳。

  但鄧玉嬌的朋友們看著這些字眼,覺得很不舒服。即便在現實世界里,她也經常被人誤讀。張樹梅至今認為,女兒跟她無話不談。

  事實上,幾乎所有朋友,都察覺出了異樣。唐芹說,她真的是精神出了問題。這一對好了幾年的朋友,最近一個月里危機頻頻:鄧玉嬌脾氣稀奇古怪,很暴躁,誰也不搭理。

  除了坎坷身世和不幸遭遇,愛情對於鄧玉嬌來說,也很殘忍。這些都是鄧玉嬌的親人們所不知情的:在不到兩年的時間裡,她經歷過兩段無疾而終的感情。第一次是在去年,當她發現男朋友原來是有家室的,她被欺騙后,更加抑鬱。

  最後一次,也是創傷最為嚴重的一次。4月下旬———在殺死鄧貴大前半個月,她從浙江回來,發現男朋友電話再也打不通,她變得竭斯底里,數次在朋友面前失聲痛哭。

  楊紅艷說,「她不想做烈女,如果她還能回歸正常,她會說,我只想保護自己。」


來源:南方都市報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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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ei 發表於 2009-5-22 11:51 | 只看該作者
經過很簡單,很容易判斷,有些人炒作的確是別有用心

鄧玉嬌走出包房進入隔壁服務員休息室。黃認為鄧態度不好,尾隨其進入休息室並繼續與之爭吵。在休息室中的唐芹看到了這一幕,同時見場面混亂,趕緊出去找水療區主管(她後來向南都記者證實,當時休息室還有兩三名服務員在場),這時她看到了那個矮個子———身高1.60米、體重不到45公斤的鄧貴大聞聲進入該房。

  以下情節來自警方發布的信息:鄧貴大拿出一疊錢稱自己有錢,來消費就應得到服務,同時拿出一疊錢炫耀並朝鄧玉嬌頭、肩部扇擊。鄧玉嬌稱有錢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務。爭吵中,休息室內另兩名服務員上前勸解,鄧玉嬌即欲離開休息室,鄧貴大將其攔住並推坐在沙發上,鄧玉嬌又欲起身離開,鄧貴大再次將鄧玉嬌推坐在沙發上,鄧玉嬌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鄧貴大刺擊,致鄧貴大左頸、左小臂、右胸、右肩受傷。黃德智見狀上前阻攔,鄧玉嬌又刺傷黃右大臂。鄧貴大因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法醫檢驗驗明:鄧貴大左頸部刀傷割斷動脈並劃破氣管,右胸部刀傷穿透胸腔刺破右肺,兩處均系致命傷,死亡原因為失血性休剋死亡。黃德智傷情因治療包紮暫不能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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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aodai 發表於 2009-5-22 11:54 | 只看該作者

今年3月5日,鄧玉嬌失眠仍沒有改善,張樹梅帶鄧玉嬌到恩施州優撫醫院看病,並做了血液和腦電圖檢查。報告單上用的名字是「鄧子琪」,報告結果寫著「正常範圍」。


鄧玉嬌的母親張樹梅證實,鄧玉嬌近兩三年一直被嚴重的失眠折磨。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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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09-5-22 12:00 | 只看該作者
很詳細的調查資料. 對案情的進一步分析了解很有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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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5-23 02:1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小辣辣 於 2009-5-23 02:16 編輯
http://law.southcn.com/fzxw/content/images/attachement/jpg/site4/20090520/00105cd98f080b7d898601.jpg
今年3月5日,鄧玉嬌失眠仍沒有改善,張樹梅帶鄧玉嬌到恩施州優撫醫院看病,並做了血液和腦電圖檢查。報告單上 ...
laodai 發表於 2009-5-22 11:54


很多是相片. 對人物也是有姓有名. 來龍去脈也交代得很清楚. 與那些街頭巷尾. 道聽途說的東西不在一個檔次. 有可信性.
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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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狗棒 發表於 2009-5-23 08:08 | 只看該作者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公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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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9-5-23 10:58 | 只看該作者
巴東警方,該拘捕的可不應該只是鄧玉嬌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 ... Borderby%3Dlastpost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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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09-5-23 11:06 | 只看該作者
巴東警方,該拘捕的可不應該只是鄧玉嬌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767243&extra=page%3D1%26amp%3Borderby%3Dlastpost
Hanxin 發表於 2009-5-23 10:58


你消息不靈. 已傳訊了「夢幻城」法人代表.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海納百川,  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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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9-5-23 14:53 | 只看該作者
http://law.southcn.com/fzxw/content/images/attachement/jpg/site4/20090520/00105cd98f080b7d898601.jpg
今年3月5日,鄧玉嬌失眠仍沒有改善,張樹梅帶鄧玉嬌到恩施州優撫醫院看病,並做了血液和腦電圖檢查。報告單上 ...
laodai 發表於 2009-5-22 11:54

白痴!拿出這些照片想說明什麼?
是想說明小鄧不會正當防衛?
是想說明小鄧本來界不是正常人?
---------------
東方明亮:天問——關於鄧玉姣正當防衛案的30個問題!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767337&extra=page%3D1%26amp%3Borderby%3Dlastpost

———————————以下摘自南方都市報報道————————————

也許是時間尚早(水療區8點半才上班),鄧玉嬌正在賓館「夢幻城」水療區包
房內洗衣服。
  
此時,鄧貴大、黃德智一行8人走進了「夢幻城」。

黃德智進入水療區包房,見鄧玉嬌正在洗衣,便詢問她是否可為其提供特殊服
務。

鄧玉嬌說,她是三樓KTV員工,不提供特殊服務。

黃德智聽后很氣憤,質問鄧玉嬌這是服務場所,你不是「服務」的,在這裡做
什麼?

雙方遂發生爭執。
 
鄧玉嬌走出包房進入隔壁服務員休息室。

黃認為鄧態度不好,尾隨其進入休息室並繼續與之爭吵。

鄧貴大聞聲進入該房。

鄧貴大拿出一疊錢稱自己有錢,來消費就應得到服務,同時拿出一疊錢炫耀並
朝鄧玉嬌頭、肩部扇擊。

鄧玉嬌稱有錢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務。

爭吵中,休息室內另兩名服務員上前勸解。

鄧玉嬌即欲離開休息室,鄧貴大將其攔住並推坐在沙發上,鄧玉嬌又欲起身離
開,鄧貴大再次將鄧玉嬌推坐在沙發上。

鄧玉嬌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鄧貴大刺擊,致鄧貴大左頸、左小臂、右胸、
右肩受傷。黃德智見狀上前阻攔,鄧玉嬌又刺傷黃右大臂。鄧貴大因傷勢嚴
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鎮幹部說,「這裡的特殊服務很有名氣。」

—————————————摘引完畢—————————————————


1. 鄧貴大、黃德智一行8人走進了「夢幻城」。按常理,這樣的一群常客,
夢幻城的領導應該相當重視並且笑臉相迎吧。那麼,該一行人到了「夢幻城」
后的有沒有向夢幻城的老闆或者領班提出其要求?是夢幻城蓄意引導鄧貴大一
行人去找鄧玉姣,還是純屬偶然?

2. 鄧貴大、黃德智等人前往水療區,是夢幻城方面的安排呢,還是熟門熟
路,徑直前往呢?如果是夢幻城方面安排的,那麼鄧貴大、黃德智等人前往水
療區的目的具體事什麼,是洗澡?是按摩?是足療?是異性洗浴服務?是特殊
服務?

3. 巴東當局先後給出了兩個不同的說法,即黃德智要求「特殊服務」或「異
性洗浴服務」——那麼,黃德智本人當時所說的原話究竟是什麼?是二者中的
一個,還是另外的說法?鑒於當時至少還有另一鄧姓幹部和兩名服務員在場,
這個說法應該不難查明,而巴東當局卻用了兩個不像黃德智本人原話的兩個說
法,這究竟是為什麼?到底有什麼難言之隱?

4. 所謂的「特殊服務」或「異性洗浴服務」,是否經過巴東當地公安、服務
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是否夢幻城的合法經營項目?如果合法,為什麼不說清
楚?如果不合法,那麼當地公安部門是否掌握情況?為什麼不及時查禁?

5. 姑且不問「特殊服務」或「異性洗浴服務」合法與否,鄧貴大等人來到夢
幻城尋求這種服務,那麼按照常理,是應當向夢幻城管理層或大堂經理要求
呢,還是直接向服務員要求呢?鄧貴大、黃德智等人是第一次來呢,還是常客
呢?對這裡的「服務」流程和規矩是否一竅不通?抑或是鄧貴大、黃德智就是
這裡的太上皇,想怎樣就怎樣呢?

6. 進入鄧玉嬌正在洗衣的包房的一共有多少人,是8個人全部進入,還是部
分進入?凡是進入該包房和之前就在該包房的人,都是本起命案和引發命案的
違法犯罪行為的知情人,或者是違法犯罪行為的參加者,也不排除是這起團伙
犯罪的共犯,這樣的人有幾個,案發後是否都進行了調查,該採取強制措施的
是否採取了強制措施?巴東當局是否給了這些人通風報信、攻守同盟的機會與
條件?是有意?還是無意?

7. 根據相關通報,在包房裡還有另外兩名服務員,那麼,為什麼黃德智不向
那兩名服務員要求特殊服務,而偏偏指定鄧玉姣提供特殊服務?

8.在鄧玉姣拒絕黃德智犯罪要求的時候,另外兩名服務員在做什麼?她(他)
們的本職工作是什麼?她(他)們的工作內容是否提供特殊服務?

9. 請巴東警方明確地回答我們:黃德智是否有權利向一個女青年要求所謂的
「特殊服務」或者「異性洗浴服務」?巴東警方是否支持黃德智的這一要求?
如果支持,支持的依據是什麼?是黨紀?是國法?是先進文化?是高尚道德?
是科學發展觀?還是八榮八恥?

10.請巴東警方和南方都市報告訴我們,對於這樣的無恥要求,對於這樣已經
構成猥褻行為的要求,鄧玉姣同志應該如何反應才不是巴東警方和《南方都市
報》所稱的「爭執」?有這樣的可能嗎?——一句所謂的「爭執」,赤裸裸地
抹殺了事情的是非曲直——請採用「爭執」一詞的版權人,明示我等愚民,黃
德智強加在鄧玉姣身上的無恥下流的犯罪要求,怎麼就成了中性的「爭執」?
既然是「爭執」,那麼鄧玉姣應該負什麼樣的責任?鄧玉姣有沒有既不受辱,
又避免爭執的出路?

11.可見巴東警方和南方都市報的所謂的「爭執」一詞,完全是顛倒黑白,是
在為無恥的罪犯開脫,是在向清白的女孩潑污水,是在為後面的混淆是非創造
條件,是筆墨殺人的範例,是無良文人的罪證!使用「爭執」一詞的實質,在
於用貌似公允的「各打五十大板」的伎倆,偷換罪與非罪的界限,為剝奪鄧玉
姣的正當防衛權利製造輿論鋪墊!請問巴東警方和南方都市報,當你們碰見持
刀攔路搶劫的強盜向你們索要錢財的時候,你們是否會心平氣和地用「爭執」
一詞來進行描述呢?

12.面對黃德智等人的無恥逼迫,處於弱勢地位的鄧玉姣採取了躲避的措施,
離開了包房——請巴東警方和南方都市報告訴我們,除了離開,你們認為鄧玉
姣還有什麼別的可行的辦法來應對你們所為的「爭執」?

13.如果黃德智等人見好就收,把人都嚇跑了就算了,而不是得寸進尺地追過
去,會發生命案嗎?鄧貴大會死掉嗎?黃德智會受傷嗎?多麼和諧的可能結
果,偏偏要去找死,是不是活該?

14.南方都市報報道說:「黃認為鄧態度不好,尾隨其進入休息室並繼續與之
爭吵。」——你要猥褻強暴別人,你要一個良家少女提供下流無恥的「特殊服
務」,本身就是違法犯罪行為,被拒絕了竟然就認為是態度不好——有這樣為
流氓開脫的嗎?什麼態度不好,完全是犯罪分子氣焰囂張到了極點,喪失了人
類道德的底線!——再請巴東警方和南方都市報告訴我等愚民,鄧玉姣如何
做,才算態度好?才能滿足鄧貴大、黃德智、巴東警方和南方都市報等的要
求?

15.再請巴東警方明示我等愚民,黃德智有沒有權利追著鄧玉姣去進行所謂的
「爭執」(實質是犯罪威脅)?黃德智闖入服務員休息室對鄧玉姣進行侮辱,
究竟是不是合法行為?巴東警方對黃德智的這種強行闖入別人休息室的行為,
是支持還是反對?到目前為止,鄧玉姣有沒有任何罪過或錯誤?

16.如果鄧玉姣存在罪過或錯誤,請巴東警方明示。如果沒有,那麼鄧玉姣作
為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什麼理由應被流氓要求提供「特殊服務」?又
有什麼理由應被流氓追逐著糾纏不休?負責保護公民人身安全的巴東警方是否
意識到自己的失職?

17.黃德智尾隨鄧玉姣進入休息室的目的到底是什麼?難道就是為了「爭執」
而「爭執」嗎?與黃德智一夥的鄧貴大回答了這個問題,南方都市報報道說:
「鄧貴大拿出一疊錢稱自己有錢,來消費就應得到服務,同時拿出一疊錢炫耀
並朝鄧玉嬌頭、肩部扇擊。」

18.很顯然,黃德智、鄧貴大一夥闖入休息室繼續威脅鄧玉姣的目的十分明
確,就是要強迫鄧玉姣提供所謂的「特殊服務」,而不是為「爭執」而「爭
執」。請巴東警方明示我等愚民,此時黃德智、鄧貴大一夥用人民幣毆打鄧玉
姣的行為,是否合法?——什麼叫扇擊?明明是毆打!也太猖狂了,公然以人
民幣作兇器毆打一個弱女子,而這一切竟讓巴東警方無動於衷!

19.南方都市報報道說:「鄧玉嬌稱有錢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務。爭吵中,休息
室內另兩名服務員上前勸解。」——事情已經十分清楚,鄧貴大、黃德智一夥
的犯罪意圖十分明確,就是要強迫鄧玉姣提供所謂的「特殊服務」。這裡需要
關注的是,另外兩名服務員是如何勸解的?如果是勸鄧貴大、黃德智放棄犯
意,則是正當的,值得肯定的;如果是勸說鄧玉姣屈服,則涉嫌協助犯罪;如
果這種勸解是夢幻城老闆的授意,則該夢幻城還涉嫌容留、強迫婦女賣淫!

20.「鄧玉嬌即欲離開休息室,鄧貴大將其攔住並推坐在沙發上,鄧玉嬌又欲
起身離開,鄧貴大再次將鄧玉嬌推坐在沙發上。」——面對鄧貴大、黃德智犯
罪團伙的暴力毆打,鄧玉姣為了保護自己,選擇離開,卻被鄧貴大用暴力限制
了人身自由。請巴東警方告訴我們,鄧貴大有沒有權利限制鄧玉姣的人身自
由?鄧貴大用暴力限制鄧玉姣身體自由的行為,是合法行為?還是犯罪行為?
如果是合法行為,依據的是我國的什麼法律?

21.也請巴東警方和南方都市報明確告訴我們,到兩次被鄧貴大推倒在沙發上
為止,鄧玉姣同志的言行是否存在違法的情節?如果有,請明示!

22.請巴東警方和南方都市報告訴我們,鄧玉姣同志兩次被鄧貴大暴力推倒在
沙發上,且鄧貴大身旁還有黃德智等同夥幫忙。鄧玉姣同志為了不受辱,除了
實施正當防衛以外,究竟還有什麼別的可行的選擇?

23.鄧貴大罪有應得后,鄧玉姣同志及時報警,那麼與鄧貴大狼狽為奸的黃德
智等人有沒有報警?警方是根據鄧玉姣的報警來到現場還是根據黃德智等人的
報警前來?

24.現場,鄧玉姣一方僅一人,而黃德智一方尚剩餘7人,如此重大涉命案件,
警方理應將雙方均控制起來,尤其是人多一方,尚且涉嫌違法犯罪,而我們看
到的是,除了鄧玉姣同志以外,黃德智一夥犯罪嫌疑人均逍遙法外!

25.請巴東警方告訴我等愚民,根據什麼一舉排除了黃德智等人的犯罪嫌疑?
根據什麼在長達13天的時間裡任由黃德智等人串供而一口咬定鄧玉姣「故意殺
人」?

26.以上分析根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所披露的有限情節展開,僅依據這些巴東警
方也承認的情節,鄧玉姣同志的行為也完全符合正當防衛的全部條件。——我
國刑法第20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
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
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在本案中,僅目前公開的
情節,黃德智一夥對鄧玉姣的不法侵害就有如下(不排除在未來的偵察中發現
更多、更嚴重的侵害情節!):(1)黃德智公然向鄧玉姣要求所謂的「特殊
服務」,很有可能構成猥褻行為(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
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2)鄧貴大用人民幣作為兇器毆打鄧玉姣(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毆
打目的是強迫鄧玉姣為其提供「特殊服務」,觸犯了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可能觸犯
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鄧貴大利用暴力阻止鄧玉姣離開,觸犯了我國刑
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
的,從重處罰)。

27.且不論黃德智一夥所要求的「特殊服務」是否非法,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
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
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8.綜上,黃德智和鄧貴大一夥的行為,涉嫌先後觸犯了我國《治安管理處罰
法》第四十六條和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
十六條、第二百三十八條,從而對鄧玉姣同志構成了客觀的、嚴重的、暴力的
侵害。

29.鄧玉姣同志是在遭受黃德智一夥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的侵害的時候,被迫
採取了正當防衛措施,其防衛的時機,是鄧貴大暴力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當時,
其防衛的對象,是正在實施暴力犯罪的鄧貴大本人和協助鄧貴大犯罪的黃德
智,其防衛的力度是制止了對方的不法侵害,之後馬上停止防衛並及時報警。
很顯然,一個弱女子面對多名酒後施暴的歹徒,勇敢捍衛法律尊嚴,值得我們
每一個同志學習!

30.鄧玉姣同志始終堅持說理和忍讓以至退讓的策略,根本就沒有殺人的動
機!如果要想故意殺人,那根本就不需要從包房退到休息室,也根本不需要試
圖逃離包房而兩次被鄧貴大暴力限制人身自由!鄧玉姣如果想要故意殺人,在
包房時就可以手忍那伙淫官,哪裡還需要給它們所謂的「爭執」的機會!請巴
東警方明示我等愚民,鄧玉姣為什麼要「故意殺人」?就是殺掉一支癩皮狗,
還要有個理由吧?鄧玉姣對鄧貴大,到底有什麼樣的深仇大恨而要故意殺人
呢?

魔鬼啊,不要以為你們能夠絞殺一切良知!

警惕啊,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原文在 http://www.dongshengjie.com/xwzxny.asp?id=748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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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d713 發表於 2009-5-23 14:54 | 只看該作者
白痴!拿出這些照片想說明什麼?
是想說明小鄧不會正當防衛?
是想說明小鄧本來界不是正常人?
---------------
東方明亮:天問——關於鄧玉姣正當防衛案的30個問題!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 ...
Hanxin 發表於 2009-5-23 14:53


傻子又來冒充專家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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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5-24 03:39 | 只看該作者
傻子又來冒充專家了,哈哈
zjd713 發表於 2009-5-23 14:54


本來就是法盲.
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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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sx18 發表於 2009-5-24 05:2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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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原來是這樣的。

2009年5月10日20時,湖北省巴東縣野三關鎮招商辦主任鄧 貴大同志參加完鄉黨委「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表彰大會後,有參加了會後的晚宴,酒後本可以回家休息,但陪同客人興緻很高,要求到「雄風」賓館休閑中心「夢幻城」消費,鄧 貴大同志為把工作做得更好,只好不辭辛苦了,進入水療區一包房,只見鄧 玉嬌主動上前,要求提供特殊服務,鄧 貴大同志以自己是D員和幹部為由嚴正拒絕,雙方為此發生口角!鄧 玉嬌認為男人到這個地方來,就是尋歡作樂的,把鄧 貴大拖到隔壁服務員休息室,欲再次非禮,鄧 貴大同志說我是個很廉潔、正派的幹部,沒有錢消費並獲得你的服務,但鄧 玉嬌從鄧 貴大口袋中摸出一疊錢,說:「這是什麼?你不是有錢嗎?」鄧 貴大立即搶回,在鄧 玉嬌面前晃了晃,耐心教育道:「這是公款,公款是不能用來支付這方面的消費的,知道嗎?」堅辭特殊服務,鄧.玉嬌.並不死心,繼續糾纏,爭吵中,休息室內另兩名服務員上前勸解,鄧.貴.大急欲離開休息室,鄧.玉.嬌將其攔住並按倒在沙發上,鄧.貴.大又欲起身離開,鄧 玉嬌再次將鄧 貴大按倒在沙發上,鄧 貴大執意不從,鄧 玉嬌見到手生意泡湯,惱羞成怒,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鄧 貴大刺擊,致鄧 貴大左頸、左小臂、右胸、右肩受傷。黃 德智見狀上前阻攔,鄧 玉嬌又刺傷黃右大臂。鄧 貴大因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死前鄧 貴大對前來搶救的同事說了最後一句話:「我保住了公款,沒為組織上丟臉。」同事感動得流下了兩行熱淚,表示一定要為鄧 貴大報仇雪恨,將罪犯行之以法,認為鄧 貴大同志是學習的好榜樣,熱情讚頌鄧 貴大生的偉大,死的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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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5-24 07:0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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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原來是這樣的。

2009年5月10日20時,湖北省巴東縣野三關鎮招商辦主任鄧 貴大同志參加完鄉黨委「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表彰大會後,有參加了會後的晚宴,酒後本可以回家休息,但陪同客人興 ...
zhousx18 發表於 2009-5-24 05:24


這就是理屈詞貧窮后的典型表現.
時代小人物. 但也有自己的思想,情感. 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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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2008 發表於 2009-5-24 13:25 | 只看該作者
為什麼只抓女的不抓男的?特別是那個黃德智,如果不是他淫心大動,纏著鄧女不放,鄧貴大也不會送命。幾個土流氓、惡棍,被殺絕對是活該。不管有人願不願意,鄧玉嬌的事迹必將載入中國的歷史。這已經是註定的事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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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2008 發表於 2009-5-24 13:2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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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原來是這樣的。

2009年5月10日20時,湖北省巴東縣野三關鎮招商辦主任鄧 貴大同志參加完鄉黨委「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表彰大會後,有參加了會後的晚宴,酒後本可以回家休息,但陪同客人興 ...
zhousx18 發表於 2009-5-24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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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5-24 15:44 | 只看該作者
10# zjd713

我覺得上一個帖子很有道理,這完全是根據已公開情節的合理推斷,這不是以言代法.警方至今為止的所做所為,讓人疑竇叢生,反而是對中國法律尊嚴的最大傷害.同理,你不同意,請拿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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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09-5-24 20:11 | 只看該作者
理智與泠靜是唯一正確的態度. 同情代替不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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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5-25 10:28 | 只看該作者
尊重事實. 是一切觀點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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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www 發表於 2009-5-25 13:08 | 只看該作者
我不相信輪子的話,也不相信某些警方人士的話,我只知道當官的不能象這幾個受害者這麼張狂;而自衛也不能象鄧女這樣濫殺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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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5-25 23:18 | 只看該作者
我不相信輪子的話,也不相信某些警方人士的話,我只知道當官的不能象這幾個受害者這麼張狂;而自衛也不能象鄧女這樣濫殺無辜.
yzwww 發表於 2009-5-25 13:08



很中肯的意見.
時代小人物. 但也有自己的思想,情感. 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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