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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扁家總管昨稱 陳水扁曾用「機要費」買狗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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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冰封 發表於 2009-4-22 09:2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傳訊原陳水扁官邸總管助理林哲民,調查陳水扁家是否私用「機要費」。林哲民當庭證稱,陳水扁確實曾用「機要費」報銷私人的雜項費用。

   台檢方的起訴書中指出,扁家的日常生活雜支,例如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民生寓所的日常用品、陳幸妤兒子趙翊安飲料零食和陳致中的交通違規罰單、扁家的菜錢,都申報「機要費」報銷。林哲民昨天證實,陳水扁曾以「機要費」買狗籠、狗屋給扁家養的狗「勇哥」和「玉子」使用,而這些雜項費用都是由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申報核銷的。

  林哲民是原陳水扁辦公室的技工兼駕駛,但被稱為「官邸總務大臣」,據稱曾當過計程車司機,是黃芳彥推薦讓他進入陳水扁官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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