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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起源 (5) 如果沒有上帝,我們為何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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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maomi 發表於 2009-1-24 10:0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如果沒有上帝,我們為何行善?


這樣提出后,這個問題顯然相當不光彩。當一個信仰宗教者用這種方式追問我時(他們中很多人是這樣做的),我立刻想以如下挑戰進行辯護:『你真的是想告訴我,你行善的唯一原因是想得到上帝的承認和獎賞,或者逃避他的譴責和懲罰?這不是道德,而只是巴結,奉迎拍馬,小心翼翼地警惕著天上的監視攝像機或者一個你腦袋中的一個小小竊聽器,在監視著你一舉一動甚至你的每個內心思想。』如同愛因斯坦所說,『如果人們僅僅因為懼怕懲罰或者期望獎勵而行善,那麼我們真是可憐蟲。』Michael Shermer,在《善惡的科學》中,將此稱為辯論制止者。如果你同意的話,如果沒有上帝,你就會『犯搶劫,強姦以及謀殺』,你顯然是一個不道德的人,『而我們經過周密考慮,最好離你遠點』。另一方面,如果你承認你即使不在神力監督之下也將會繼續做一個好人,那麼你就致命地破壞了你的上帝是行善所必需的主張。我懷疑很多的信仰宗教的人士真的認為宗教驅使他們做好人,特別是當他們屬於一個系統地利用個人的內疚感的信仰。

我認為,這樣想似乎不大需要自尊,如果對於上帝的信仰忽然從世上消失,我們將都變得無情和自私享樂,毫無善意,沒有仁慈,沒有慷慨,任何配得上上帝之名的東西都沒有了。大家普遍相信,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是持有這樣觀點的,大概是因為他將這樣的評論放入伊凡.卡拉瑪佐夫的口中:

[伊凡]莊嚴地評述說,絕對沒有自然的法則讓人類愛上人性,而如果愛真的存在過,至今仍存在著的話,這也不是因為自然法則的力量,而完全是因為人們相信他們自己的不朽。他又補充說,自然法則就是這樣形成的,也就是說,一旦人對於自身不朽的信念被摧毀,不但是他的愛的能力將會衰竭,而且在地球上維持生命的至關重要的力量也會消失。此外,不會再有任何不道德的事,一切都是可以允許的,甚至人同類相食。所有這些都還不夠,最後,他宣稱對於每個人,比如既不相信上帝也不相信自身不朽的你和我,自然法則一定會變成之前基於宗教的法律的完全反面,而利己主義,甚至犯罪,都不僅僅是可以允許的,而且公認是必要的,最理性的,甚至人類社會最高貴的存在理由(raison d』être).

或許很天真地,我傾向於一個對人類本性不像伊凡.卡拉瑪佐夫那麼憤世嫉俗的觀點。我們真的那麼需要約束么----不論是被上帝約束還是互相約束----以期阻止我們的自私和犯罪行為?我極其願意相信我不需要這樣的監管,而親愛的讀者,你也不需要。另一方面,為了削弱我們的自信,聽聽Steven Pinker在蒙特利爾警察罷工行動中的醒悟吧。他在《空白石板》(The Blank Slate)中寫道:

生於擁有可資自豪之和平的加拿大,作為十幾歲的少年,在浪漫的1960年代,我曾經是巴枯寧無政府主義的忠實信眾。我對我父母的觀點一笑置之,他們認為如果政府一旦放手不管,一切邪惡將會掙脫控制。我們與之相反的預言遭受了檢驗,在1969年10月17日早上8點,蒙特利爾警察舉行罷工。在早上11點20分,第一個銀行遭到搶劫。中午之前,大部分市中心的商店都因為搶劫而關門。又過了幾個小時,計程車司機們將一個豪華轎車服務的車庫給燒了,因為它與他們爭搶機場的顧客,一個屋頂阻擊手殺死了一位省警官,聚眾鬧事者闖入幾個旅館和餐館,一個醫生在他鄉下的房子里殺死了一個夜賊。在這一天結束的時候,六家銀行遭搶,一百個商店被劫掠,十二處起火,可以裝滿四十個大車的店面玻璃被砸,造成了三百萬美元的財產損失,最後市權力機構不得不訴諸軍隊--當然是加拿大騎警來恢復秩序。這一決定性的測試將我的政見擊得粉碎…

也許,我也是一個盲目樂觀者,相信人們在不被上帝觀察和監督時仍然為善。另一方面,蒙特利爾的居民大多數大概都信上帝。為什麼對於上帝的畏懼沒有在塵世警察暫時不在現場時制止他們犯罪呢?蒙特利爾罷工難道不是一個很好的自然實驗去測試信仰上帝是否能夠讓我們行善嗎?或者憤世嫉俗的H. L. Mencken是對的,他辛辣地評論道:『人們說我們需要宗教,其實他們真正的意思是我們需要警察。』

顯然,不是每個蒙特利爾人都是當警察一不在場,就這樣行為惡劣的。如果知道是否存在一個統計上的傾向,信仰宗教者掠奪和破壞比不信者要少儘管只是那麼一丁點,那將是很有趣的。我始終如一的預言是:沒有。很諷刺的是,在散兵坑裡沒有無神論者。我傾向於猜想(沒有證據,儘管從中得出結論將是過分簡單了)在監獄中很少無神論者。我並非在宣稱無神論提高了道德,儘管人文主義 – 經常跟隨無神論的倫理系統 – 也許能提高道德。另一個相當的可能性是無神論與一些其它因素相關,比如更高的教育,智力或者思考,這些都可能阻擋犯罪衝動。這樣的研究證據當然不能支持篤信宗教與道德正相關的普遍觀點。相關性的證據從來不是結論性的,但是以下的數據是Sam Harris在他的書《致基督教國家的信》(Letter to a Christian Nation)中記述的, 無論如何非常驚人。

儘管美國的政黨並非完美的宗教指示器,紅州(共和黨)之為紅,主要是因為保守基督徒的壓倒性政治影響,這也不是什麼秘密了。如果說基督徒保守與社會健康有一個強相關的話,我們應當會在美國的紅州中看到一些跡象。我們沒有。在暴力犯罪率最低的25個城市中,62%是位於藍州(民主黨)而38%位於紅州(共和黨)。在最危險的25個城市當中,76%位於紅州,24%位於藍州。實際上,美國五個最危險城市中的三個位於虔誠的德克薩斯州。入室行竊率最高的12個州是紅州。29個最高盜竊率的州當中有24個是紅州。22個謀殺率最高的州當中,17個是紅州。* §

* 作者註:注意這裡的美國顏色傳統正好跟英國相反,在英國,藍色是保守黨。而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紅色傳統上是與政治上的左派聯繫在一起的。
§ 譯者註:事實上,更有說服力的是美國監獄和整個社會的信仰調查,基督徒犯罪率〉其他宗教〉無神論者。

系統研究一下,如果有任何傾向支持這種相關性的數據。Dan Dennett,在《打破符咒》(Breaking the Spell)中,諷刺地評論道,不是特意針對Harris的書,而是針對這一類的研究:

毋庸贅言,這些結果給更高的美德存在於宗教當中的主張帶來如此沉重的打擊,以致於宗教組織掀起一個相當可觀的熱潮,試圖駁斥它們…有一件事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在道德行為與宗教的歸屬、實踐或者信仰之間真的有什麼重大正相關的話,它馬上就會被發現的,因為如此多的宗教組織都渴望著用科學去確認他們傳統的信仰。(當科學發現支持他們已經相信的東西時,他們對於科學發現的力量是印象深刻的。)一個又一個月過去了,沒有發現實證,這不過是強調了這一懷疑:根本就沒有這樣的正相關。

大多數有思想的人會同意,沒有監管下的道德,不知何故地,應該比那種警察一走,偵查攝像機一關,就立即消失的假道德要更真,無論這個偵察攝像機是警察局的真貨還是天上的虛構品。但是,如果照『若無上帝,何必行善?』這樣諷刺地闡釋,也是不公平的。*一個信仰宗教的思考者可能會提供一個更真誠的道德解釋,順著一位假想護教者的陳述:『如果你不信上帝,你就不相通道德有什麼絕對的標準。你懷著世上最好的願望,想去做一個好人,但是你如何能夠決定什麼是好,什麼是壞?只有宗教能夠從根本上給予你善惡的標準。沒有宗教的話,你就得一邊走一遍自己拼湊。那將會是沒有規則書的道德:摸索著的道德。如果道德僅僅是一個選擇的問題,希特勒就可以宣稱以他自己優生學的標準判斷,他是道德的,而所有無神論者能夠以各自不同的個人選擇來指引自己。與此相反,基督徒,猶太人或者穆斯林,能夠宣稱邪惡有著絕對的含義,無論何時何地都是真實的,根據這個,希特勒絕對是邪惡的。』

* H. L. Mencken,又是這位有個性的憤世嫉俗者,將良心定義為警告有人正在看著我們的內心聲音。

即使我們需要上帝來變得道德是真的,不用說,這將不會使得上帝的存在更為可能,只是更加合意(很多人不能說出二者的差別)。但這不是我們在此討論的問題。我的假象護教者不需要承認巴結上帝是行善的宗教動機。更應該是,他聲稱,無論行善的動機從何而來,沒有上帝,就沒有判斷什麼是善的標準。我們可以各自定義我們自己的善,然後相應而行。僅建立於宗教上的道德準則(作為反對,可以說『黃金規則』,經常跟宗教混在一起但是可以從別處而來)可以被叫作絕對論。善就是善,惡就是惡,我們不想浪費時間(比如用是否有人在受苦)去決定每個案例。我的護教師會聲稱,只有宗教可以提供一個決定何者為善的根據。

一些哲學家,特別是康德,試圖從非宗教的源頭得到絕對道德。儘管他本人是有宗教信仰的,正如在他那個年代所無法避免的那樣,*康德試圖將道德基於為責任而責任,而非為上帝而責任。他著名的絕對誡命吩咐我們去『僅遵照你能夠、並且同時應成為宇宙法則的座右銘而行』。這個誡命對於謊言行之有效。想像一個人們以撒謊為原則的世界里,在那裡,撒謊被當作一件道德的好事去做。在那樣一個世界里,撒謊本身就不再有任何意義了。撒謊在定義上需要一個預設的真實。如果道德準則是我們希望每個人都去遵守的東西,那麼,撒謊不能成為一個道德準則,因為該準則自己會分崩離析、毫無意義。撒謊作為人生的規則,內在是不穩定的。通常地說,自私,或寄生於他人的慈善,或許可以作為一個獨立的自私個體而行之有效,並且給予我個人的滿足。但是,我不能希望每個人都採用自私的寄生作為一個道德準則,因為只要這樣,我就沒有人可以依靠寄生了。

* 作者註:這是康德觀點的標準闡釋。然而,著名哲學家A. C. Grayling曾經讓人信服地論證(2006年7-8月在New Humanist雜誌)說,儘管康德在公開場合贊同他那個時代里作為傳統的宗教,但他真正地是一個無神論者。

康德誡命似乎對說真話和其他一些情形行之有效。要看出怎麼將其擴展到整個道德問題上並不容易。儘管有康德在,關於道德由宗教驅動的問題上,去同意我的假想護教師實在是一件誘人的事情。在臨終病人自己的請求下,為她免除痛苦(譯者註:安樂死)是否總是錯誤的?和與你同性別的人做愛是否總是錯誤的?殺死胚胎是否總是錯誤的?§有人相信是的,且他們的判斷基礎是絕對的。他們根本不容忍任何意見與辯論。不同意的人不管是誰都應該槍斃:當然是比喻而非字面意義的 – 除了有些美國墮胎診所的醫生(參看下一章)的個案。然而,幸運的是,道德並不必要是絕對的。

§ 譯者註:如果該胚胎指的是在幹細胞研究中所使用的胚胎的話,那麼該胚胎應該是試管嬰兒體外受精的產物,而非懷孕中止的產物。因為體外受精成功率有限,人們一般會生成多個胚胎,以備萬一。既然有多餘胚胎,不可能每個都植入子宮。而未被植入子宮的胚胎是怎樣處置的呢?要麼無限期冷凍保存(天曉得能保存多久,保存100年又有何意義),進行宗教葬禮(對胚胎有意義嗎?),捐獻給幹細胞研究(倫理問題啊),或者作為生物垃圾丟棄(請不要以為這個很人道,biological waste是要放進橘黃色袋子autoclave高溫殺死然後丟棄的)。宗教組織反對幹細胞研究,卻不去反對人工授精,蓋因人工授精可以解決不孕問題,虛偽得可以。

倫理哲學家思考對與錯的專職人員。就如Robert Hinde簡潔地這樣概括,他們同意『道德規則,雖不必由理智構建,但應可以被理智辯護。』他們用很多方法來將自己分類,但是在現代術語中,主要的區分在於『存在論者』(如康德)和『結果論』(包括功利主義者傑里米.邊沁,1748-1832)。存在論是一個很眩的名字,它相通道德與遵守規則相關。字面意義上講,它是責任的科學,源自希臘語『約束之物』。存在論跟道德絕對主義不大相同,但是大多數時候在關於宗教的書中的目的是為了說明不必詳述崇高。絕對論者相信有著對與錯的絕對標準,有著重要性並不因其後果而改變的誡命。結果論者更注重實效地認為,一個行為的道德性應由其後果判斷。功利主義是結果論的一個版本,和邊沁、他的朋友James Mill(1773-1836)和Mill之子John Stuart Mill(1806-73)的名字聯繫在一起。功利主義經常被概括成邊沁的很不幸的不準確的標語:『最多數人的最大程度的幸福是道德與立法的基礎。』

不是所有的絕對論都源自宗教。然而,要想為不基於宗教的絕對論道德辯護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我能夠想到的唯一有競爭力的就是愛國主義,特別是在戰爭時期。正如傑出西班牙電影導演Luis Bunuel所說,『上帝與國家是無與倫比的組合,他們在壓迫與流血上面是破紀錄的。』招募軍官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愛國責任感。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女人認為不穿軍服的年輕男人是懦夫。

哦,我們不願意失去你,但是我們認為你應當去,
因為你的國王和國家都需要你。

人們輕視本著良心的異議者,甚至是敵對國家的異議者,因為愛國主義就是絕對的美德。很難能找到比職業軍士人的『我的國家,不論對錯』這樣的信條更絕對的了,因為標語讓你去殺死任何在未來可能通敵的政治家。功利主義的推理可以影響到去參戰的決定,但是只要戰爭已經打響,絕對主義的愛國者就會接管權力,這在宗教以外是找不到其他例子的。一個允許自己被功利主義道德說服,不去跳過戰壕開始戰鬥的有思想的戰士,很可能被軍事法庭審判甚至處決。

這個關於道德哲學的討論的出發點是一個假設的宗教主張,沒有上帝,道德就會是相對的和任意的。康德與其他雄辯的道德哲學家不同,愛國熱情應該給予應有的承認,而絕對道德的首選來源經常是一本某種神聖的書,它被認為有著遙遠的權威,連歷史也無力為之辯護。確實,聖經權威的追隨者們表現出讓人憂傷的對他們的聖書歷史來源(一般是非常可疑的)的毫無好奇心。下一章將會證明,在任何情況下,聲稱他們的道德從經文中而來地人們並不真正照經書而行。他們自己如經過思考就應同意,這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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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還原 發表於 2009-1-24 10:1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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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lee 發表於 2009-1-24 13:2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anmaomi 於 2009-1-24 10:00 發表 [道德的起源 (5) 如果沒有上帝,我們為何行善?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蒙特利爾的居民大多數大概都信上帝。為什麼對於上帝的畏懼沒有在塵世警察暫時不在現場時制止他們犯罪呢?蒙特利爾罷工難道不是一個很好的自然實驗去測試信仰上帝是否能夠讓我們行善嗎?或者憤世嫉俗的H. L. Mencken是對的,他辛辣地評論道:『人們說我們需要宗教,其實他們真正的意思是我們需要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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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利爾市還有一個特點:北美教堂最多,最古老,最宏大的城市。。。好像也是上帝信徒比例最大的城市---不過這個俺不是很確定。

[ 本帖最後由 davidlee 於 2009-1-24 13:23 編輯 ]
討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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