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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言論自由的社會責任(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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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eng 發表於 2009-1-23 00: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大家也不妨看看天涯時空的附后網評.
2009年01月20日 來源:人民網-北京日報 甄言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的自由,但現在有人把言論自由泛化甚至神化,這樣就會為荒謬言論甚至謊言爭得所謂自由的空間。企圖經這樣的「神化」,使荒謬言論、謠言、謊言能有表達的自由而不受約束、不承擔社會責任。
  
   我們知道,任何事物的存在和發展都是相對的、有前提的,我們提倡、主張的言論自由亦是如此。言論自由既是權利,也有相應責任,任何權利都是與責任對應的,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責任。因此,任何國家的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也是有條件的,相對的,而不是超越於法律之外的抽象自由。一方面,這種言論自由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為前提。孟德斯鳩有言,「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就是做法律許可的事情」,言論自由也是如此。言論自由具有兩面性,既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它既能促進社會的正常交往,也能因挑釁性、誹謗性語言而惡化人們間的關係;它既能成為弘揚公序良俗的載體,也能淪為敗壞社會風氣的罪魁;它既能消解社會的各種憤懣和不滿,也能在特殊場合擾亂公共秩序。言論自由的兩面性,因現代通訊工具廣泛的影響力而增強了法制規範的必要性,使社會責任意識更加凸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但「權利的行使帶有特殊的義務和責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而限制的理由是「尊重他人的權利或名譽」,「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道德」。
  
   另一方面,言論自由還應該遵守道德的規範。像粗口謾罵、污言穢語等違犯公序良俗的言論都應當受到約束,真正的言論自由應該是在法律、道德的約束內對自己觀點的負責任的理性表達。另外,言論自由還有不同場合、不同群體之分,不同的場合、不同的社會群體在享受著不同的權利的同時,也受著程度不同的約束。這在中國如此,在國外亦是如此。就言論自由而言,行政官員或公務員所受的限制就嚴於一般公民。如有的國家規定公務員在職期間無權向公眾發表個人的主張和意見,不得以個人的觀點來混淆國家在某一問題上的立場和態度等。
  
   言論自由是為了真理的表達,而不是脫離法治約束、越過法治邊界、什麼都可以說的所謂自由言說。「文革」給我們一個沉痛的教訓,就是一旦沒有法律準則,可以自由地誣陷、甚至捏造罪名,構陷他人,這種自由是多麼可怕。在現實社會中,每個人都有言說自由,同時也有批駁錯誤、荒謬言論的自由。任何法治社會對誣陷、造謠造成後果的還要依法處理,絕不能使危害國家、社會、他人的言論自由地泛濫。如果造謠、說謊的言論被允許,這不僅與法治建設的目標背向而馳,而且真正的言論自由也無從談起。言論自由必須有利於社會穩定,有利於形成社會共識、促進人民團結、推動社會進步,有利於建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
  
   林語堂有言,「言論自由是個舶來思想,非真正國產。」西方所宣揚的言論自由是與話語權緊密相聯的,誰的話語權強,誰的言論自由就大,沒有話語權,言論自由就成為水中月,鏡中花,根本不是現實。在某些西方國家的這種政治和輿論環境中,借著話語權強勢,言論自由成了打擊別人的工具和手段。在3·14拉薩嚴重暴力事件中,西方某些媒體不惜歪曲事實、捏造虛假新聞,對中國進行造謠,這能謂其言論自由嗎?他們所主張的言論自由只是強勢下的盛氣凌人的言論自由、是罔顧事實打擊別人的言論自由。種種事實表明,某些人提倡的言論自由,在很多場合下變成了政治工具,而且具有雙重標準。他們可以隨意捏造一個借口,對他人進行污衊,這豈不是對其所宣揚的言論自由的絕好諷刺。
  
   中國經過改革開放三十年的發展,已成為了一個思想多元、高度包容的現代國家,公民享有廣泛的言論自由和充分的表達空間,但有的人卻不顧這種進步和變化,抱著狹隘的意識形態偏見對中國的這種進步和變化置若罔聞,甚至惡意詆毀。這種做法是違背歷史唯物主義的,也是不負責任的。
  
   所以,我們提倡言論自由,但不贊同那種抽掉言論自由的法律的、道德的、規則的前提和約束,空洞地、抽象地談論言論自由的做法。那種將言論自由泛化甚至神化的觀點和做法,在理論上是站不住腳的,在實踐上也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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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jydeng 發表於 2009-1-23 00:27 | 只看該作者
作者:花下有酒 回復日期:2009-01-21 22:25:34    
  胡哥也這樣說過,管P用。
  奧巴馬來做總書記也沒用


作者:國情論 回復日期:2009-01-21 22:28:33    
  
  法律大還是權力大?
  道德大還是權力大?
  規則大還是潛規則大?
  
  「惡法」縱橫的時代,政治「道德」淪喪的國家,「潛規則」盛行的社會
  還談什麼前提?
  
  真是無恥之尤
  


作者:su_lai16 回復日期:2009-01-21 22:33:57    
  問題是:法律賦予我們的自由還沒有落實。


作者:lly1984005 回復日期:2009-01-21 23:01:12    
  言論自由無關對錯,否則只有所謂的真理可以說,那還叫言論自由嗎?
  LZ所舉的文革的例子,文革中最恐怖的不是什麼言論,而是行動。


作者:建外大街 回復日期:2009-01-21 23:18:01    
  國家在言論自由方面的進步我們還是看到的,而且看到的人,承認的人很多。
  不過並不是已經做得很好了,言論自由有了,憲法中與言論自由一起寫的出版的自由還沒有呢。
  結社的自由也沒有、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還受到傳統管制方式的限制。
  希望慢慢放開報禁,給人民出版的自由,當然鼓動分裂國家,鼓動民族矛盾的言論要受到限制,當然大多數人也會用唾沫把這些發表有害言論淹死。
  組織良好依法進行的集會、遊行、示威可以讓社會意願的到釋放和表達,防止矛盾集聚到暴力衝突的程度。
  當然良好行駛言論、出版、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最好有負責人的領導者,防止流氓混混摻和到裡面搞破壞,而要這樣,就要給人民結社的自由,社團可以約束人民在守法的情況下行駛權利,防止樓主說的借著自由侵犯別人,危害國家的情況出現。


作者:豬頭絕對不賣 回復日期:2009-01-21 23:27:36    
   自己畫靶子,然後再自己批判,YY吧!
  
   這些同志對西方言論自由沒多少了解
  
   言論自由當然有邊界,但這個邊界由誰來界定,憑什麼界定,如何界定。。。。。。?
  
   所謂社會責任,國家利益,社會道德等等全是一套模糊不清的詞語,因為故意的模糊不清,所以才使上方具有了送緊,抓放等等權力!
  
  
  
  
  
  
  
  


作者:豬頭絕對不賣 回復日期:2009-01-21 23:31:35    
   批評政府既可以看做是善意的勸解,也可以當作是破壞國家安全,因為這些都沒有明確的法律界定和解釋!
  
   中國之法,猶如道家之「道」,無所不包無所包,無色無形但又變化萬物,可言又不可言,充滿了東方哲學及西方辨證學的無窮語言魔力!
  
  
   高!!!!!!!!!!!!!!!!!!!!


作者:豬頭絕對不賣 回復日期:2009-01-21 23:32:44    
   實在是高!!!!!!!!!!!!!!!


作者:秋娘妒馬甲 回復日期:2009-01-22 00:31:49    
  作者:豬頭絕對不賣 回復日期:2009-01-21 23:32:44 
     實在是高!!!!!!!!!!!!!!!
  


作者:天馬行空胡言亂語 回復日期:2009-01-22 00:32:53    
  嘿嘿,麻辣隔壁。


作者:馬陵人家 回復日期:2009-01-22 00:42:18    
  捂上你的嘴,再對你說「你可以言論自由」


作者:秋娘妒馬甲 回復日期:2009-01-22 00:45:21    
   現在右派分子打著言論自由的旗號大肆開展他們的犯罪活動,
    
    對於這些人,言者無罪是不適合的!
    
    凡是傳播反動言論的人,都應該以反革命煽動宣傳罪給予嚴懲!
    
    
     -----郭沫若
  


作者:豬頭絕對不賣 回復日期:2009-01-22 03:59:09    
   如果說言論自由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為前提
  
   那請問一句:憲法和法律以什麼為前提???
  
  
  
  


作者:豬頭絕對不賣 回復日期:2009-01-22 04:05:13    
   言論自由是為了真理的表達,而不是脫離法治約束、越過法治邊界、什麼都可以說的所謂自由言說
  
  
   放什麼臭氣,真什麼理?
   言論自由就是言論自由,人生下來要吃飯,人長大了要說話!
   這世界大部分都是普通人,根本就不關心什麼真理的表達,真理的表達自有真理表達的場所,那叫學術自由!
  
  
  
  
  


作者:ggyy886886 回復日期:2009-01-22 09:33:13    
  言論自由


作者:菜花地2008 回復日期:2009-01-22 10:06:07    
  言論自由要在法律的框架里進行,大體上是對的.可是有些執政黨辦事情偏偏不在法律框架里進行,往往用一些見不得人的手法,還有執政黨常常不尊重憲法,還常常踐踏法律.有什麼資格來管別人呢?


作者:冬天出生的野豬 回復日期:2009-01-22 10:36:21    
  西方所宣揚的言論自由是與話語權緊密相聯的,誰的話語權強,誰的言論自由就大,沒有話語權,言論自由就成為水中月,鏡中花,根本不是現實。在某些西方國家的這種政治和輿論環境中,借著話語權強勢,言論自由成了打擊別人的工具和手段。
  
  ===================================================================
  言論自由是為了真理的表達,而不是脫離法治約束、越過法治邊界、什麼都可以說的所謂自由言說。「文革」給我們一個沉痛的教訓,就是一旦沒有法律準則,可以自由地誣陷、甚至捏造罪名,構陷他人,這種自由是多麼可怕。
  
  ===================================================================
  
  這篇文章的作者要麼是用心險惡,要麼就是愚昧無知。
  
  我們是在濫用言論自由了么?「不明真相的群眾」之間散播的謠言屬於你所說的言論的範疇么?
  
  我們的現實是:我們的主流媒體沒有言論自由、我們的網站沒有新聞采寫的自由、我們的人民沒有出版的自由。
  
  若不是網路給了大眾以論壇、博客等平台,我們人民也就只有傳傳東家長西家短的「言論自由」。
  
  可網路上的言論就真的自由了么?沒有吧,不同的聲音多數都被刪除了。
  
  在這樣的環境下,奢談「言論自由的社會責任感」,無異於對太監談論做愛的技巧。


作者:非夢想的現實 回復日期:2009-01-22 10:39:12    
  給你一張寫有字的紙,讓你照著紙大聲地念出來,對你說「你有言論自由」
  
  如何判定真理?真理難道是形成文字的條條框框?更何況沒有絕對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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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jydeng 發表於 2009-1-23 00:28 | 只看該作者
作者:朱紅掌 回復日期:2009-01-22 12:37:59    
  作者:冬天出生的野豬 回復日期:2009-01-22 10:36:21 
    在這樣的環境下,奢談「言論自由的社會責任感」,無異於對太監談論做愛的技巧。


作者:秋娘妒馬甲 回復日期:2009-01-22 12:54:22    
  作者:冬天出生的野豬 回復日期:2009-01-22 10:36:21 
    西方所宣揚的言論自由是與話語權緊密相聯的,誰的話語權強,誰的言論自由就大,沒有話語權,言論自由就成為水中月,鏡中花,根本不是現實。在某些西方國家的這種政治和輿論環境中,借著話語權強勢,言論自由成了打擊別人的工具和手段。
    
    ===================================================================
    言論自由是為了真理的表達,而不是脫離法治約束、越過法治邊界、什麼都可以說的所謂自由言說。「文革」給我們一個沉痛的教訓,就是一旦沒有法律準則,可以自由地誣陷、甚至捏造罪名,構陷他人,這種自由是多麼可怕。
    
    ===================================================================
    
    這篇文章的作者要麼是用心險惡,要麼就是愚昧無知。
    
    我們是在濫用言論自由了么?「不明真相的群眾」之間散播的謠言屬於你所說的言論的範疇么?
    
    我們的現實是:我們的主流媒體沒有言論自由、我們的網站沒有新聞采寫的自由、我們的人民沒有出版的自由。
    
    若不是網路給了大眾以論壇、博客等平台,我們人民也就只有傳傳東家長西家短的「言論自由」。
    
    可網路上的言論就真的自由了么?沒有吧,不同的聲音多數都被刪除了。
    
    在這樣的環境下,奢談「言論自由的社會責任感」,無異於對太監談論做愛的技巧。
  


作者:武裝人民幣 回復日期:2009-01-22 13:38:26    
  看來要買醋了


作者:awxu 回復日期:2009-01-22 13:45:15    
  言論自由好,不需要有什麼前提。不因言獲罪是封建皇帝都力圖尊循的原則。


作者:大談家 回復日期:2009-01-22 13:48:28    
   我們是在濫用言論自由了么?「不明真相的群眾」之間散播的謠言屬於你所說的言論的範疇么?
      
      我們的現實是:我們的主流媒體沒有言論自由、我們的網站沒有新聞采寫的自由、我們的人民沒有出版的自由。
      
      若不是網路給了大眾以論壇、博客等平台,我們人民也就只有傳傳東家長西家短的「言論自由」。
      
      可網路上的言論就真的自由了么?沒有吧,不同的聲音多數都被刪除了。
      
      在這樣的環境下,奢談「言論自由的社會責任感」,無異於對太監談論做愛的技巧。
    
  頂一下!


作者:cnz1123 回復日期:2009-01-22 13:50:40    
  buyaolian
  


作者:圖窮無匕 回復日期:2009-01-22 13:52:43    
  拜讀了,樓主所謂的「法律」許可的言論自由無非是歌頌我們偉大的D,並且是越肉麻越合法,反之就違法,因為我們的D是無限英明和無限神聖的。


作者:胸懷坦蕩蕩 回復日期:2009-01-22 14:04:47    
  作者筆名"真言",這是言論卻是徹底的謊言.
  
  言論自由"會給荒謬言論甚至謊言爭得所謂自由的空間",這是當然的.因為只要是人,說謊就是本能
  
  但是言論不自由就沒有謊言了嗎?言論不自由不更是可以製造更大的謊言,讓我們認為世界上三分之二的人都還生活在水深火熱中呢
  
  言論自由即使會傳播謊言,但是更多的真理也一樣更快更廣的傳播,謊言就會被揭穿
  
  假如維持言論不自由,那麼謊言將蒙蔽我們,戕害我們甚至子孫
  
  任何攻擊言論自由的論調,都是惡毒和無恥的.
  
  但是我們也可以給你傳播的自由,因為我們不怕你這謊言,因為有無數真理會揭穿你.


作者:jnyys 回復日期:2009-01-22 14:12:01    
  "中國經過改革開放三十年的發展,已成為了一個思想多元、高度包容的現代國家,公民享有廣泛的言論自由和充分的表達空間,......"
  ============================================================
  樓主說的是「真言」嗎?您大概是臉不變色心在跳吧?


作者:李尋歡1990 回復日期:2009-01-22 14:13:19    
  
  等有了言論自由再來談言論自由或許公允些,
  大糞青年上廁所連張手紙都沒帶就開始大談個人清潔衛生問題,豈不荒唐??
  
  


作者:觀夕瀑布布主 回復日期:2009-01-22 14:36:29    
  文章對於言論自由的限制。我基本同意。但,對政府官員的限制是以什麼基礎為保障?憲法?人大?要是這些部門也出現了腐敗,又怎麼去監督?
  網路里訴冤的人民又是哪裡冒出來的?我認為是體系的不夠完善和腐敗的社會化所致。我不是說政府沒有清白的官員。但,有權利的官員能夠全部發現這些現象嗎?沒有實權的清廉官員能辦好嗎?
  有很多的官員在辦理案件的時候通常會說:「就這樣好了,你再怎麼樣也是白耗時間、精力,結果還是差不多的;社會就這樣。」等等。這些,其實就是一個官員不負責任的表現。又有誰來制約這些小事情呢?社會到了這地步,還不是有些官員在這些小事上,沒有做到嚴格要求自己所致?往往被他人的人情面子,一桌酒席,幾條高檔煙所打到!政府官員在出大事的時候,有沒有考慮到都是這些小事害得人人怨聲載道?
  我只有初中文化,講不得大道理。政府的一些官員怎麼就不能好好反省一下自己?深刻體會下從小事做起?
  
  建議樓主以後發帖附上原網址!


作者:霹靂醒人 回復日期:2009-01-22 14:41:21    
  無恥到了極點!
  典型的黨棍加文痞!
  毫無廉恥,
  信口雌黃!


作者:ssjdzyx 回復日期:2009-01-22 15:03:44    
  你學過法律沒?沒學過我教你,老師說:
   我們中國是政治無限大於司法
   也就說政府認為你"危害國家安全"的話,
  就能對你進行處理,你不能反抗.
  以前中央也想對香港動手動腳,最後還是沒有改成功!
  被遊行阻止了,這就叫民主懂?
  我不想談國事的,誰都知道,世界上什麼最不可信?詔書


作者:ssjdzyx 回復日期:2009-01-22 15:06:30    
  也就是當權者寫出來的那些胡說八道的廢紙


作者:江湖砍樵 回復日期:2009-01-22 15:18:20    
  屁民還想言論自由,白日做夢了吧,呵呵。。。。。。


作者:卡巴11 回復日期:2009-01-22 15:35:55    
  你學過法律沒?沒學過我教你,老師說:
     我們中國是政治無限大於司法
     也就說政府認為你"危害國家安全"的話,
    就能對你進行處理,你不能反抗.
    以前中央也想對香港動手動腳,最後還是沒有改成功!
    被遊行阻止了,這就叫民主懂?
    我不想談國事的,誰都知道,世界上什麼最不可信?詔書
  胡說八道的


作者:秋娘妒馬甲 回復日期:2009-01-22 15:43:57    
  
  
  作者:ssjdzyx 回復日期:2009-01-22 15:03:44 
    你學過法律沒?沒學過我教你,老師說:
     我們中國是政治無限大於司法
     也就說政府認為你"危害國家安全"的話,
    就能對你進行處理,你不能反抗.
    以前中央也想對香港動手動腳,最後還是沒有改成功!
    被遊行阻止了,這就叫民主懂?
    我不想談國事的,誰都知道,世界上什麼最不可信?詔書
  


作者:雜談首席旁聽代表 回復日期:2009-01-22 16:34:14    
  關於北川採購的帖子河蟹的好快
  天涯上面一定有人!


作者:海邊的浮塵 回復日期:2009-01-22 16:35:59    
  「言論自由是為了真理的表達」?????什麼才叫「真理的表達」?「真理」是由誰界定的呢?這樣的文章太無恥了!


作者:豬頭絕對不賣 回復日期:2009-01-22 16:41:12    
   其實關於言論自由,中國共產黨早在1945年左右,就通過社論的形式全部都講過一遍了,當時為了反對國民黨的言論控制!(關於民主的言辭也不少!)
  
   前幾年有人為此編了一本書,叫:歷史的先聲!粉刺的是,被上頭給禁了!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啊,可怕的權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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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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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1-23 09:2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jydeng 於 2009-1-23 01:28 發表 [人民網:言論自由的社會責任(轉載)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言論自由"會給荒謬言論甚至謊言爭得所謂自由的空間",這是當然的.因為只要是人,說謊就是本能
  但是言論不自由就沒有謊言了嗎?言論不自由不更是可以製造更大的謊言,讓我們認為世界上三分之二的人都還生活在水深火熱中呢
  言論自由即使會傳播謊言,但是更多的真理也一樣更快更廣的傳播,謊言就會被揭穿
  假如維持言論不自由,那麼謊言將蒙蔽我們,戕害我們甚至子孫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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