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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雪 發表於 - 2007-12-8 19:08:00
(一)耶穌.基督是同性戀嗎?
我母親是基督徒,但沒有將宗教信仰傳給後代。我聽我媽說過一次:「我死後去天堂見耶穌,你爸死後下地獄見馬克思。」那時候我以為耶穌和馬克思是同一個人,所以我以為她的意思是她和我爸死後會重逢呢。
小時候我對天堂和地獄沒有概念,到現在也還沒有,這不怪但丁沒說清楚,是我自己悟性差。
1998-1999年是我最失魂落魄的兩年,那時我每個周末去半小時之外的一個大教堂,參加那裡的唱詩班。我喜歡聖歌,喜歡那種氣氛,但我沒有參加 「訴苦會」,因為我對那些見證不感興趣。那時候心胸狹隘,沒心思聽別人說話,只顧想自己的心事去了,有時候也琢磨處女瑪麗亞為什麼會生下耶穌?這沒科學道理啊!(其實所謂「科學」就是生理書上學到的一點點常識,但這世上有違常識的奇迹還少嗎?)有時候甚至猜測,耶穌會不會做愛?噢,肯定不會吶。

最近突發奇想,耶穌.基督是同性戀吧?(都是《斷背山》惹的禍。)
昨晚在醫院裡讀了「神聖的罪人」(《紐約客》2006年 2 月13-20期,The Saintly Sinner,作者 Joan Acocella),大開眼界。《紐約客》書評作家Joan Acocella以Mary Magdalene為主線,簡練而生動地概述了基督教兩千年來的演變,她引用了很多這方面的書,但我一本也沒有讀過,所以就把她的文章當啟蒙教育了,好在這位專欄作家的文章學究氣不重,通俗易懂,很合我胃口。
Mary Magdalene在舊約中出現過,但我對她印象很模糊,雖然以前修過一門聖經課。如果說歷史教科書經常改變,那麼宗教歷史上關於Mary Magdalene的記載恐怕是變化最大的了,一會兒說她是妓女,一會兒說她是耶穌的信徒,總之,她是耶穌遇難時跪在十字架下吻耶穌腳的那女子,耶穌復活時她是第一個見證人,所以她的存在是任何基督徒都無法否認的,但她到底有多重要卻是見仁見智,耶穌的信徒們問耶穌:「你到底愛誰多一點?」啊哈。《達.芬奇密碼》作者抄襲(噢,應該說獲取靈感)的那本「Holy Blood, Boly Grail」里就是說耶穌和她結婚了(或者說做愛了,有沒有結婚儀式我不知道)。

Mary Magdalene到底是耶穌的信徒還是妻子(或者情人)?這對她也許不重要,甚至對教徒也不那麼重要,但對我理解耶穌卻十分重要。
Joan Acocella突然筆鋒一轉,描述起Mary Magdalene尋找耶穌的細節,並引用了拉丁文《聖經》里的一句 「Noli me tangere」(Touch me not),我頓時被擊倒,淚眼昏花地讀完最後一段:This scene is the New Testament』s most powerful statement about the confrontation with death, about losing forever the thing you love. The setting is beautiful: the green garden, the morning light, the angels. Then we hear the cruel words: 「Don』t touch me.」 He was there; he had called her name; she had reached out to embrace him. Now she must stand back, let him go, and make her way alone…
我看了一眼病床上的父親,我希望他還有很多快樂的日子,但他最終總會離去的。
他不會和我母親去同一個方向。但無論是哪裡都願他安寧。
我將來不會追隨父母,我不會去天堂,也不會去地獄,我會去電影「The Thirteenth Floor」所預示的方向。
難道只有天堂才有鮮花和天使嗎?
我不排斥任何宗教,尤其是沒有理由排斥基督教,但我不想隱瞞我對基督教的無知和好奇,希望得到教友的開導:耶穌.基督愛過女人沒有?如果沒有,他是同性戀嗎?
"I am with you always, to the end of the age."(Mathew 28:27-28)
2006.3.23.
(二)愛上耶穌
最近常想到耶穌,我覺得他是世上最性感的人,所以懷疑自己愛上了他。我連毛主席都沒愛過,居然會愛上耶穌?
愛,是很痛苦的,尤其是愛上一個虛無縹緲的人。不,是神,所以我盡量將他/她凡人化。(是的,我已經不太確信耶穌是「他」了,連猶大都有可能不是出賣耶穌的,還有什麼是不可能變更的呢,這年頭。)
《猶大福音》的出土,顛覆了許多過去的理所當然。突然發覺,這些理所當然都是從小被灌輸的。
人和貓最大的區別就是,人喜歡懷疑。我在人和貓之間遊離了一陣子之後,決定做人。
正當我想忘掉耶穌時,昨晚回家發現信箱里躺著這一期的《美國新聞和世界報道》,整個封面是耶穌的巨大特寫,我猶豫了幾秒鐘,便又回到貓,把雜誌抱了起來。

哎,耶穌,你為什麼這樣可憐地看著我?我上輩子一定欠你什麼,下輩子償還不可以嗎?為什麼非要這輩子討債?
封面故事:What was Jesus』s real mission?The Kingdom of Christ,作者:Jay Tolson,主要是介紹《耶穌王朝》這本書(The Jesus Dynasty, by James Tabor),也連帶介紹了The Human Christ(by Charlotte Allen)。我認真地讀了,我懷疑那些教徒比我更關心耶穌。上個星期的《新聞周刊》上有一篇「上帝與國父」,是新書American Gospel 的節選,我也認真學習了,還記了讀書筆記。
上個月的美國新聞上也有篇文章是同樣的主題:從耶穌到基督(From Jesus to Christ)。看得我老眼昏花,因為太入神了。
最新一期《新聞周刊》上的相關文章標題乾脆用了一首很漂亮的歌名:Sealed With a Kiss, 並介紹了新書《猶大的秘密》(The Secrets of Judas, by James Robinson),我隨手翻了一下,很新鮮,這年頭什麼設想都有,有什麼設想就有什麼樣的求證。
《時代周刊》本期有一快豆腐文章,也是同樣的調調:猶大:敵人還是朋友?Judas: Foe or Friend? (Apr. 17, 2006 issue of TIME magazine )因為他們早在2月就對《猶大福音》作了preview: A Kiss for Judas(「給猶大一吻」,瞧這標題,比我的更嘩眾取寵。)再翻翻過去的舊期刊,耶穌做過很多次封面人物了:2004年4月12期;2004年 12月13期…… 但那些日子我活得很充實,很充實的時候不容易愛上誰,尤其不會愛上耶穌。
今夜月光明媚,桌上是雜誌的封面,耶穌的玉照。
他的眼神為什麼那麼憂鬱?教徒都是迷上了那眼神嗎?苦難,受迫害,十字架……
我心中的十字架掛在荒野。耶穌的十字架掛在我心上了。
在人界和貓界的邊緣掙扎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上帝啊再使一點勁,要麼把我拉進去,要麼把我推出來。外面的世界如此自由,裡面的世界如此安詳,唯獨邊緣線上沒有寧靜。這般的徘徊,這般的掙扎。請告訴我耶穌有斷背山情結,省得我這般痛苦,這般難以決絕。:)
2006.4.11.
(三)誤讀耶酥
昨晚寫「六評洛杉磯時報」睡晚了,今早開車上班路上聽到電台里介紹新書(平時一般都錯過這個節目了),書名是《錯誤地引用耶酥 -誰改變了聖經?為什麼?》,可惜只聽了個開頭就到了停車場,進辦公室后立刻上網查這本書:Misquoting Jesus – The Story Behind Who Changed the Bible and Why,2005年11月出版后在亞馬遜售書網站上一直排名很高,2006年1月22日還上了《紐約時報》暢銷書榜,但爭議很大。作者Bart Ehrman是北卡羅萊納大學神學系系主任,他在此之前出過一本書叫《迷失的基督教》(Lost Christianities: The Battle for Scripture and the Faiths We Never Knew),這兩本書網上都有,看見一篇評論說Bart Ehrman是世界級的神學專家,《錯誤地引用耶酥》是他多年研究聖經的結果,主要講的是新約中有很多地方被刪/改了,而這些錯誤的翻譯影響了他30年。我沒有讀過新約,所以沒有細看評論,看了也是白看,看不懂,另一篇長評中只看懂了一句話,那就是此書的書名有些誤導。國家公共電台(NPR)對他作過兩次訪談,我上網聽了,覺得作者本人比批評者更可信。

突然發現從小受的教育是多麼根深蒂固,我信誰就覺得誰的可信度高,誰和我一樣迷惑彷徨,就覺得誰可親,誰質疑宗教就覺得誰可信,對於那些義無反顧投向耶穌懷抱的新教徒們(留學生或華僑),我始終不理解,我讀聖經花的時間不比他們少,後來去教堂將近兩年,不比他們不虔誠。就在我差一點被convert 時,我看見牧師辦公室里有一張大地圖,上面插了很多小旗幟,他說每年夏天派教友去世界各地宣傳基督教,凡本教會教友去過的地方都插上了旗幟。看見自己家鄉的那面旗幟,我突然有一種被侵略的感覺,宗教應該是自由選擇,宗教自由包括不信教的自由,也包括懷疑的自由,傳教是否是企圖剝奪對方的自由?任何「啟蒙」 應是發自內心的,傳教是一種對文明自然發展的干涉。我離開了教會。
N年前上過一個教會學校,學校每天都做彌撒,我貪玩沒去,不過我認真學過舊約,花了一學期的時間,讀的是古阿美尼亞語版本(classic Armenian),這種語言已經死亡了,只保留了文字,學起來很難,主要是對照英文看,班上另一個俄羅斯猶太人對照希伯萊語看,還有一個美國人上了幾星期就溜了。只有兩個學生的課,學校也繼續照開,說明他們多麼重視《聖經》。拉丁文老師也經常引用聖經,可惜我不是好學生,學過的全忘了。
我讀聖經是當文學作品來讀,聖經中的故事很美(當然也有很醜陋的地方,和人類歷史一樣),耶穌在我眼裡是紀伯倫,是泰戈爾,我相信我對他的評價超過了任何一位基督徒對他的讚美。但,文學作品的美,建立在虛構上。
2006.3.8,4.21.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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