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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妃:賣官引來殺身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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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博士后(十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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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08-9-1 02: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宮女談往錄》的老宮女這樣回憶珍妃:提起珍妃來,她並不是塊美玉,更不是出淤泥而不染的人物。她也弄過權,賣過官。在清末歷史上,除慈禧外,珍妃就是最具傳奇色彩、最受人矚目的妃子了。雖然她只活了短短25年,但至今人們依然對她的故事津津樂道。在世人心目中,珍妃一直是一個因幫助光緒變法維新而遭慈禧嫉恨,繼而被打入冷宮最終慘死的犧牲品,是一個深明大義的正面形象。不管是著書立說的文人,還是民間百姓,都對珍妃與光緒的愛情抱以同情,對慈禧的霸道與殘忍進行鞭撻。然而,歷史真相卻並非如此簡單。在全國政協《文史資料選輯》第92輯里,清末名流商衍瀛撰寫的《珍妃其人》,卻給了我們一個不同的珍妃——一個因賣官而與慈禧結怨,並因此被囚的珍妃。

    A也曾是慈禧的寵兒

    1889年,對光緒皇帝來說是個重要的年份,這一年他大婚了。本該是高興的事,光緒卻怎麼也開心不起來,因為選個啥樣的媳婦,他根本做不了主。慈禧太後為光緒選取了一后兩嬪,皇后是慈禧的侄女隆裕,兩嬪就是15歲的瑾嬪和年僅13歲的珍嬪,也就是後來的珍妃。

    三個女人之中光緒為何只喜歡珍妃?比較一下其他兩位就顯而易見了。隆裕皇后比光緒大三歲,雖說女大三抱金磚,可這塊慈禧硬塞給他的金磚,光緒打心眼兒里不喜歡。另一個瑾嬪性情忠厚,沒啥特色,與光緒相處漠漠。相比起來,13歲的珍妃就不一樣了,不但容貌比皇后和瑾嬪要漂亮得多,而且生性活潑,再加上幼讀詩書,琴棋書畫無所不能,招人喜歡自在情理之中。珍妃的出現給一直處於壓抑中的光緒帶來了一絲生氣,所以光緒對珍妃是百般寵愛,連在御書房讀書寫字的時候,也不忘讓珍妃在一旁伺候。



光緒對珍妃的寵愛,自然引起了隆裕的不滿,經常向姑媽慈禧打小報告抱怨。然而,慈禧並沒有太過干涉光緒對珍妃的專寵,一是因為她對自己這個侄女也不是非常喜歡,二是因為慈禧起初對珍妃也是十分喜愛。據曾侍奉珍妃的白姓宮女回憶:「珍妃貌美而賢,初入宮時,極為慈禧所鍾愛。」的確,與木訥粗劣的隆裕相比,聰明伶俐善於應對的珍妃更能討慈禧的歡心。因為珍妃的字寫得好,所以一段時間內,慈禧賜群臣的福、壽、龍、虎等字,均由珍妃代筆。為了提高珍妃的書畫水平,慈禧還特地指派才女繆嘉惠做珍嬪的書畫老師。

    在一位珍妃後輩人寫的《我的兩位姑母——珍妃、瑾妃》文中還提到,珍妃還曾經替皇後主持過繼嗣典禮。甚至有一年夏天,慈禧太后要去頤和園避暑,臨走時還特意帶走了皇后與瑾嬪,任由光緒與珍嬪在紫禁城裡過二人世界。

    B為賺外快賣官受賄

    珍妃思想開放,喜歡新生事物,這種性格在規矩多多的皇宮大內顯得格外另類,而頑固守舊的慈禧也漸漸對珍妃的行為產生反感。珍妃特別喜歡照相,她託人買來照相機,不僅在自己的景仁宮照,而且在皇帝的養心殿照。據說珍妃還暗中指使一個姓戴的太監在東華門外開設了一個照相館,此事被慈禧聽說后,以「宮嬪不應所為」斥責珍妃。照相館被查封,戴姓太監被打死。再加上珍妃愛穿男裝在宮裡走動,這讓慈禧更不能理解,認為給皇家丟了臉面。



照相、男裝,不過是珍妃引發慈禧反感的開始,真正招致慈禧厭惡的事情,是珍妃參與了與其身份不相符的賣官活動。商衍瀛在《珍妃其人》中,講述了珍妃賣官的緣由和經過。

    珍妃之所以會走上賣官的道路,主要是由於自己的零花錢不夠用。那時的內廷,不同的級別工資不同,比如皇后每年年薪是例銀一千兩,逐級遞減,到了妃子這個等級,年薪就減到了三百兩。這個花銷放在老百姓身上是綽綽有餘,但是珍妃自小就沒有節省的習慣,花錢大方慣了,有事沒事還會給宮中太監們一些小恩小惠。時間長了,虧空日漸增多,必須想點其它的生財主道,來彌補常年的花銷不足。於是,珍妃就搞起了向外賣官受賄來賺取外快這項兼職。

    這個賣官小集團除了珍妃,還包括珍妃胞兄志琮和一干小太監,大概的流程是這樣的:第一步是先串通奏事處太監,奏事處是太監與朝廷官員傳達溝通之處,由他們探聽有何官缺,再告知志琮出面尋找買家。珍妃的作用,就是找個適當時機在光緒面前美言幾句,成功之後,大家都有錢賺。

    在珍妃的賣官事業中,有一次甚至賣出了個上海道員。據胡思敬的《國聞備乘》記載:」魯伯陽進四萬金於珍妃,珍妃言於德宗,遂簡放上海道」。魯伯陽雖買得了上海道員的官職,卻在上任一個月後被江督劉坤一彈劾罷免。

    賣官這種事再一再二難再三,珍妃替人拉關係跑官的事情在光緒面前還是會敗露。珍妃向光緒舉薦了一個叫玉銘的人出任四川鹽法道,這個職位在四川相當重要。可這個玉銘不爭氣,在光緒面試中露了陷。光緒問玉銘此前在哪裡當差,玉銘竟然回答在木廠當差,光緒當場就愣住了,繼而讓玉銘寫寫自己的簡歷,可玉銘卻半天寫不出來,居然是個文盲。光緒只好把玉銘開缺回家,而對推薦玉銘的珍妃卻未加追究。

    C「干預朝政」被囚禁

    說起來,在清代捐納買官其實也不算違法,而是一件政府許可的選官途徑。在康熙時,就正式頒布捐納制度,直到1901年才明令禁止。這期間,很多名人都是通過捐納買官走上仕途的。比如洋務運動中起重要作用的徐壽、鄭觀應,還有甲午戰爭中犧牲的管帶鄧世昌,甚至還有「戊戌六君子」之中的譚嗣同等等。這也就是說,珍妃賣官稱不上違法,可卻違背了後宮不得干政的祖訓,同時也得罪了慈禧。

    清人胡思敬的《國聞備乘》上,記載著這樣一個故事:李蓮英為自己的四個養子向慈禧托情,希望能在朝中謀個差事,慈禧召見刑部尚書葛寶華,望其給個方便,結果被葛寶華以「補缺當遵部例」的理由給駁了回來,而珍妃卻通過光緒為他人謀到了四品的「道員」。這怎能不讓慈禧對珍妃心生厭惡。再加上珍妃舉薦自己的老師文廷式給光緒,影響了皇帝的決策。這種「干預朝政」的事慈禧自然不能容忍。在當年慈禧六十大壽后,本已從嬪升妃的珍妃被降成了貴人。

    慈禧就珍妃受賂賣官一事斥責珍妃壞了祖宗家法,豈料倔強的珍妃反唇相譏,」祖宗家法亦自有壞之在先者,妾何敢爾?此太後主教也。」意思是你自己垂簾聽政有違祖制,否則我怎麼敢這樣做呢我收賄賣官還不都是向你學的!慈禧最聽不得的話就是諷刺其垂簾聽政,當場大怒,命剝去珍妃衣服「袒而杖之」。在清朝歷史上,皇妃遭受這樣的處罰還是第一次。此事在清宮檔案中有過記載,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中也有記載。

    隨後,珍妃被慈禧幽閉於宮西二長街百子門內牢院,由太監總管嚴加看守,從此與光緒隔絕,不能見面。據此,商衍瀛寫道:」珍妃於甲年十月幽閉,距戊戌尚有四年,外聞傳說因贊助新政而被罪的話,證諸史實,毫無其事,不辯自明。」也就是說,珍妃因收賄賣官而獲罪,而非什麼襄助新政。況且1894年10月後珍妃已不能接近光緒,而維新運動是在1895年4月所謂的「公車上書」后才真正發動,此時珍妃已無法參與其事,更不可能因維新而獲罪。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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