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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養教育」的根源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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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何言哉 發表於 2008-4-20 00:4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來源:人民網
作者:熊丙奇  上海交通大學教授

       根據國家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保監會4月15日聯合下發的通知,由國家或社會力量舉辦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都必須投保校方責任保險。(4月16日《人民日報》)這意味著,今後我國中小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意外傷害,都可以獲得保險賠償。

       對這一舉措,我們高度贊同。我們認為,就如何處理中小學校園意外傷害事故,充分發揮保險的作用,可適當解除學校、家長的後顧之憂,促進各類校園安全事故責任風險妥善化解,並一定程度改變當前一些中小學「圈養」教育的情況。但我們同時又認為,有了校方責任險,並不意味著中小學就能完全從安全責任事故的壓力中解脫出來,能徹底改變由於擔憂學生安全而把學生「圈養」起來的教學狀態。

       例子就在眼前。早在2001年,上海由政府有關部門出資,為全市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投保了「校方責任險」。根據協議,平安保險公司以每個學生每學年3元保險金收費,而每個學生每年累計可獲得最高20萬元的賠償;如果學校發生學生重大集體傷害事故,全年累計最多可獲得賠額350萬元。只要在學校發生的事故,法院判決學校應當負責的,學校都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但是,據早報4月16日報道,滬上中小學「圈養」情況依舊存在。去年、前年,都有媒體不時報道中小學不允許學生課間離開教室、不能到操場上打鬧的「圈養」。

       據了解,由於近年每每發生校園安全事故,往往會引發學生家長與學校以及教育管理部門的一些衝突,不少地方的教育管理部門由此把校園安全事故情況作為學校參加各種評估、評獎的重要條件,實行安全事故一票否決。一旦一所學校發生一起安全事故,就有可能取消評獎資格,而隨之受影響的,將是學校領導的政績,以及教師們的獎金。因此,從「萬無一失」出發,學校把安全責任層層「承包」,在這種情形下,要求學生下課時不外出活動,不去操場鍛煉,不組織學生外出春遊、秋遊,都是可以「理解」的。很顯然,安全事故對學校來說,不僅意味著賠償,更關乎學校的聲譽、校長與教師們的直接利益。

       在幾乎每所中小學的校規中,我們都可以看到這樣的規定:「不準在校園中追逐打鬧」。甚至還可以看到一些操作細節,比如,要求班主任老師檢查學生追逐打鬧情況,將學生追逐打鬧情況納入班級評比,發現一起扣4分,等等。能保證學生不追逐打鬧,唯一的辦法,可能只有要求他們在教室里老老實實呆著了。

       對於學生在校園中的追逐打鬧,中外教育專家的研究均表明,這不僅符合學生的天性,而且允許學生打鬧,也是一種教育,學生的打鬧遊戲具有很強的教育價值。研究者認為,孩子的混戰和打鬧的活動,並不是真正的打架,而是遊戲的一個類別,指兒童之間彼此打擊、推搡、追逐、突襲和互相捶打的行為。研究者甚至認為,打鬧是社會遊戲的一個維度,因為在打鬧遊戲中,兒童之間進行了社會性互動。學校允許學生追逐打鬧,不但可以做到勞逸結合、鍛煉身體,還可以在打鬧之中,培養競爭意識、團隊協作精神,促進學生交流。

       除卻教育意義,單從身體健康的角度看,打鬧也完全有其合理性———去年9月召開的全球營養論壇發布的調查表明,7到17歲上海青少年的超重和肥胖率分別為16%和12.5%,而我國城市同年齡段人群超重率和肥胖率分別為8.5%和4.4%,7到17歲上海青少年的肥胖率已經超出國家均值近三倍。大於15歲的上海居民高血壓比例為30.37%,遠遠超過全國17.6%的調查數———肥胖的原因當然是多樣的,但讓他們打鬧起來,總有助於降低問題的嚴重程度吧?

       著名教育家張伯苓先生在南開當校長時,有一項「三點半」政策:下午三點半后,所有同學不許留在教室里,都要出去運動,出去玩。他自己常和學生一起打球。張先生的政策並沒有高深的學理,但如果沒有依法辦學的環境與氛圍,這樣簡單的政策就是無法貫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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