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24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李永告雷神 (Yong Li v. Raytheon)完整版

[複製鏈接]

22

主題

32

帖子

23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1

積分
23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OamOam 發表於 2007-12-22 14: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李永(「李」)是軟體工程師,在中國完成兩個學位。她於90年隨夫去英國,先後在三家不同的公司搞軟體開發。她於1998年初被雷神公司招聘到美國麻省Marlborough市做導航系統控制開發。

雷神公司是美國第三大軍火財團,位於Lockheed Martin 和波音 Boeing 之後,以造導彈為主,其雷達導航業務面向全球,是一個擁有年營業額200億美元($20B)的跨國公司。


雷神工作之後,李發現阿毛阿狗都在搞軟體。李所在的資料庫開發組大都是女的,組長Gayle
McEleney只擁有法國文學學位,在公司混了二十多年以寫文件為主,借著九十年代經濟泡沫,各軟體組空有合同,無人開發的當口進了資料庫組並做了組
長。本來麻,技術上不行,做領導未必不可。但是這個Gayle特別喜歡修改李的程序,這也是她學習軟體的法子,再簡單的程序只要她看不懂,就要李重寫,於
是滑稽的事來了。Gayle看不懂李寫的條件語句:
if (A & B )
{
……..f1();
}
else
{
……..f2();

}
她認為條件A和條件B在一起不容易懂,要李重寫。李認為沒有必要改,於是把如果(if)和此外(else)顛倒一下就準備糊弄過去。誰知25歲的小組長Belinda Gunn認真貫徹執行領導意圖,她非常聰明地把程序改為:
if (A )
{
……..if(B)
……..{
…………….f1();
……..}
……..else
……..{
…………….f2();
……..}
{
else
{
……..f2();
}
然後Belinda要求李按此邏輯修改十一個類似的數據窗口。李和Belinda用電郵討論了兩個來回,Belinda固執己見,李就把這個電郵發向幾個
組員請大家討論。組長Gayle不懂裝懂回了電郵表達了她的兩美分(two
cents),她說Belinda改錯改的好(也不知道錯在哪),Belinda是小組長有權做決定。看不貫Gayle的蠻橫,借調來的組員Conall
McGleenan回應了愛爾蘭兩便士
(Conall是暫時從愛爾蘭借調來的,他擁有工程博士學位),他指出條件(if)語句不用分,而且Belinda的程序造成不必要的重複,如果有誰看不
懂,加一句註釋行就行了。一看有人替李說話,新上任的經理Jen Lewis登場了。

Jen
Lewis 是個極其美艷又雄心勃勃的女性。正好雷神公司提倡多元化,總有一定名額的經理位子留給少數族裔。Jen
作為白人女性,也就順理成章成了少數族裔里的特權階層。確實,自從李來美,軟體中心實驗室總頭的高位換了好幾個,全是白人女性。Jen
剛出道,想做實驗室經理恐怕還要熬上很多年,但是已經有人說俏皮話作預言了。李在2000年曾經在氣象雷達組為Jen工作過兩月,那時Jen還不是經理,
感覺Jen很聰明,工作積極主動,一看就知道是準備當官的。果然Jen很快做了經理併兼管資料庫這一灘。本來李和Jen的關係不錯,只是李有一次試圖跳槽
到另外一個經理Waseem
Naqvi那兒工作沒有成功,問題就來了。Jen從此之後對李的態度就變了,無論組裡有何爭論,Jen總是反對李。這一次居然有重量級的Conall替李
說話,那怎麼行。Jen 趕緊召集午飯後會議,希望大家支持小組長Belinda。另外一個組長Shari Sewell
(這個組官比兵多)在會上說她不做判斷誰的程序好,她說了隱私問題,認為討論應該只限於李和Belinda之間。李當場問Jen誰的程序好,Jen說她不
做判斷誰的程序好。李提出請Waseem和另一個高級工程師Mark Edry做決定,Jen說不,她說Belinda是組長應該說了算。Jen
希望大家支持Belinda, 誰知Conall, William Kerr和 Ian Johnson
全都為李說話,反對Belinda的程序。Jen氣壞了,她把這三個男的攆出會議室。無人替李說話,Jen就變了,她狠狠地對李說李用這總技術討論打擊組
長。李沒有反應過來打擊(attack)這個詞,李的英語並不是那麼好,但是她感覺到了Jen的可怕,有點要打架的感覺,李能感到Belinda
臉也變了,Belinda有點吃驚。李說人是平等的,李說如果Belinda堅持要改,李可以改。Belinda很難過,她認為她的程序好。會議不了了
之。

回到辦公室,李發現高級工程師Mark
Edry(MIT畢業)也回了電郵,他說李的程序更易懂,並指出倆人思路不同。這當然是馬後炮,誰也改變不了Jen的決心,那就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到
了快下班的時候,Belinda發了一個電郵要求改程序,李回問到底改成誰的,Belinda說改成她的,李說沒問題。於是十一個窗口都改成如果(if)
套如果的笨語句。

第二天,李心有餘悸試圖改善關係,她碰到Jen就說真沒想到Belinda這樣脆弱,真對不起Belinda,Jen反而又硬了,她說李把電郵發出去對Belinda不公平,她可從來也不想是否對李公平。


能是上面察覺到了什麼,李的行政經理(section manager)Tony Casieri很快把李調到別的組。Tony很快也被Jeffery
Wilson取代。Jen對Tony沒有影響力,對Jeff可以說是自家人,他們都屬於德國項目P1的核心圈子,實權派。李在別的項目幹活,如果還待在
Jeff的行政部就不是好事。李曾經對Jeff提過Belinda改程序的事,Jeff說如果組裡開會大家作決定要改那就應該改。李說什麼大家,就是
Gayle一個人決定。Jeff說李若不同意Gayle的決定應該當場提嘛,李說提也沒用,Gayle就不懂。

到年底,Anna Selwyn 把李調到自己的行政部,從此應該徹底擺脫Jen的陰影。誰知過了年雷神公司開始作上一年度總結鑒定的時候,問題又來了。

2002
年一月,Anna 把鑒定初稿交給李,李一看竟然有一條說李在資料庫組工作的時候不尊重領導。李留了個心眼,她把同事William
Kerr(借調的愛爾蘭工程師)的電郵呈給Anna,電郵說William和Conall一來資料庫組就發現李受到不公平待遇。見有物證,Anna說她再
查查。李還不放心,她趕緊同回到愛爾蘭的Conall聯繫,請他向Anna解釋資料庫組發生的事,Conall回復說除非Anna詢問他,否則不符合規
則。也不知道Anna都作了些什麼,反證她把「不尊重領導」這一條去掉了,並加上一條李在資料庫組「貢獻重大」。李沒有想到Jen居然試圖在鑒定上作手
腳,李向Anna提出Jen應該向李道歉,Anna說Jen將來要在雷神公司爬到很高的位子,如果向Jen索取道歉,李就會樹立一個強敵。李離開
Marlborough來到鄰鎮Sudbury分部工作。

新年一過,各種培訓也展開了,每年一度的道德培訓又開始走過場。這一回李不
再漫不經心,她認真聽取人事部的上訪渠道,決定把Jen的事情反應上去以免後患。李找到雷神亞太協會頭頭康(Richard
Kung),康要李見雷神的公平就業辦公室EEO經理Steve
King。三月分,李拿著那個所謂打擊Belinda的電郵討論去見Steve,Steve聽了來意,說這是去年夏天發生的事,太晚了,以後有事立即來找
他。

十月份,公司丟了幾個合同,裁人的流言開始漫傳。李認為這一回一旦被裁,Jen
Lewis的事就再也沒有機會提了。因此李寫了一個上告文,把在資料庫組發生的事簡單敘述一下,指明Jen對李不好就因為李是中國人。EEO的Steve
委派Mattie
Ervin做調查。裁人已經開始,EEO被砍,Mattie已經離開麻省到佛州(Virginia)的雷神分部,她只能通過電話做調查,然後告訴李歧視指
控不成立。李要求看調查被告,Mattie說給人事部的Megan
Turley了。李找到Megan,Megan不給,李堅持要一個書面結果,Megan就寫了半頁空洞的信打發李。李又向公司道德部索要Mattie調查
報告,道德部官員Tim
Shultz說是要保護被調查者隱私,不能給李看報告,甚至連被調查者名字都不能說。李從Mattie那兒能得知Conall和William並沒有被調
查,李認為調查不公平。

過了年(2003),Megan不耐煩李的糾纏,她要李去見公司的Counselor John
Didio談。李就向Didio索要報告,Didio問了李一大堆泛泛的問題,諸如來美多少年阿,對美國感覺如何,家裡有多少人阿等等。李向他要報告,
Didio說Megan管報告,如果她不給這事就不成,李只有找律師想辦法。李問Didio能否介紹律師,Didio說他是為公司辦事,不能為李介紹律
師。

二月份,李將要被外派到佛州美國航天部NASA的Langley研究中心工作。臨走前,李在走廊上碰到人事部經理Arthur Buliung。Buliung是個和藹的小老頭,很容易說話,他答應就李的事再向Conall和William做調查。

七月份,李在Langley收到Buliung電話,他說他問過Conall,Conall說的和別人沒有兩樣。William不回電話,Buliung也沒有辦法。李要求Buliung把調查結果電郵過來,Buliung回了一個短郵說等李回到麻省會當面談。


月份,Jen Lewis的好友Ian
Mitchell在麻省被提升為部門經理,管理著上百號人,併兼管外派到Langley的幾個人。Mitchell是蘇格蘭人,比李早一年從英國招到雷
神。同是新移民,Mitchell得天獨厚,蘇格蘭口音在英國不吃香,在美國很牛,特有的英國幽默使Mitchell在雷神公司如魚得水。
Mitchell意氣風發,和Jen Lewis同辦公室幾年後,就般進了帶窗戶的經理辦公室。

十一月份,Langley的工作要完
了。李和家人兩地分居,每月飛回家一趟,太累,睡眠成問題,工作效率不如以往,她等著麻省那邊安排新活。Mitchell往Langley回電郵,他想介
紹李去另外一個州做系統組合(Integration)工作,李想回家,再說系統組合工作不適合李。李在Langley的頂頭上司直接找到Anna
Selwyn,Anna把李安排到Charlers Harbour部門的氣象雷達組,李逃出了Michell的部門。

2004年元
月,李回到麻省開始工作。一天下午在辦公樓外,Jen往外走,李往裡走,兩人狹路相逢。Jen朝李走了幾步停下來,倆人相距4到5尺,李抬手想打招呼,突
然發現Jen惡狠狠地瞪著她,李加快腳步走掉了。李回到樓里有點心慌,她給同辦公室的越南女孩Ha
Do發個電郵(Ha不在辦公室),李說Jen如此漂亮如此可怕。發完電郵,李才感到平靜一些。從此以後,無論何時何地碰到Jen,只要旁邊無人,Jen就
表演瞪眼功,李就鞋底摸油,溜。如此這般平均一個月一回合地持續著。

李碰到Buliung總想問他調查結果,Buliung總說忙。終於有一天Buliung說有空,李來到他的辦公室,卻見Buliung在打電話,李回到自己的辦公室,20分鐘之後再去見Buliung,他還在打電話。李只好放棄,打消了詢問調查結果的念頭。


月份,公司作調整,Charlers
Harbour的部門合併到Michell的部門,李又回到Michell管轄範圍,而且氣象雷達組的活也要完了,李又要找新工作。李的頂頭上司
Scott
Ogle牛y忙活了一陣,沒有結果,他開始要李自己去找工作。Ogle牛y開始旁敲側擊要李出去找工作,他說李應該走了,李應該離開雷神,李和Jen有矛
盾,李沒有政審資格無法做軍方項目等等。李答應Ogle牛y可以出去找工作。到五月份,Mitchell給Ogle牛y一個電郵,要李考慮去馬里蘭州工
作。李告訴Ogle牛y如果要她離開家她會失眠,Ogle牛y有點發急,他說公司要裁人李在名單上。李說好吧,李試著申請馬里蘭的工作,誰知連這份工作也
要政審資格,李很泄氣。

李發現公司的ERAM項目並不需要政審資格,很多人都往ERAM跑,連那些有政審資格的人也往ERAM跑。李
注意到公司並沒有裁人謠言,那些當年從歐洲,加拿大和澳大利亞來的總共20多人,包括Mitchell在內,都沒有政審資格,單單李一個人被告知出去找工
作。李自己找到ERAM的負責人Guy Germana和Jerry
Griep,四天後,他們給李安排了一份工作。Germana感到奇怪,他對Ogle牛y說「李怎麼會找不到工作」。

李開始懷疑
Michell和Ogle牛y的意圖,李於六月一日給Buliung發電郵告知Ogle牛y趕她走的事,Buliung不理睬。李給Mitchell和
Michell的上司Maryann King同時發電郵,Maryann 回話責怪李沒有政審難找工作,Michell說他就要找ERAM項目經理談。

六月二十一號ERAM工作開始,李搬進三號辦公樓。Jen也在三號樓,機會多了,瞪眼行為上升到平均一月兩次。但是Jen好像越發狠了,瞪的更可怕了。李開始考慮人身安全。


月十七,李向雷神亞太協會發電郵反應Michell攆她走的事。亞太協會頭目之一唐(Ed
Tang)把電郵轉給Maryann。七月二十七,Maryann和Buling找李談話,為了緩和氣氛,說可以請個中國僱員旁觀,Maryann還問李
是否考慮隱私,李說她擔負不起隱私,堅決要求中國僱員旁觀。劉(William
Liu)被請來。Maryann和Buling並沒有告訴李裁人謠言真假的問題,他們還是強調政審資格問題,Maryann還說是Mitchell給李安
排的ERAM的工作,李只覺滑稽,談話就算過去。

兩天後,也就是七月二十九日,Ogle牛y在樓道里碰到李,他問李給Maryann
的電郵說了什麼,李說你幹嘛不問Mitchell,Ogle牛y說Mitchell也不讓知道。李說她把Ogle牛y說的話都回報上去了,比如「你應該走
了,你和Jen有矛盾」,Ogle牛y說是啊他確實說過。李說還有「公司要裁人,你在名單上」,Ogle牛y笑了,他說「不,我從來沒說過,你無法證實,
其實根本沒有裁人這回事」。李吃了一驚,還沒有反應過來,Ogle牛y又說「等Jen當上軟體中心經理,你就有麻煩了」,李說「柯林頓作了總統,
Paula
Jones還是很安全的」,Ogle牛y說「Shame」,李感到恐懼,李想到這些天Jen總是惡狠狠地瞪她,李說「請記住,如果我和我家人有任何意外,
請不要相信那是事故,那可能是謀殺」,Ogle牛y笑著說「好,我記住了」。
回到辦公室,李想到光說不行,必須留下證據以防萬一,李給Buliung發了電郵敘述了和Ogle牛y的談話,專門提到「如果我和我家人有如何意外,請不
要相信那是事故,那可能是『謀殺』」,謀殺兩字打引號,李主要害怕被人襲擊,比如在停車場什麼地方。為了防止Buliung刪掉電郵不認帳,李假說此電郵
也發給中國僱員了。

零四年八月三日,Buliung打電話要李去他的辦公室見counselor John
Didio,李以為counselor就是調查員,李很高興,她很快去了。到了Buliung辦公室,只見Buliung和Stephanie
Kolenski在那裡。Buliung手裡拿著列印出的電郵問李「難道Jen Lewis對你有人身威脅嗎」?
李說「是的,她總瞪我」。就在這時,Didio來了,寒喧幾句坐下來,Buliung和Stephanie站起來準備走,李不願和男的獨處,李讓他們留下
來了。Didio拿出一個保密表格要李簽字,李一聽「保密」兩字就害怕,李不但不簽,還說「保密很骯髒」。Didio感到不好說話,他出其不意直接問「你
想殺人嗎」?李很奇怪「你是說有人要殺我」?Didio說「不,我是說你,你想殺人嗎」?李很生氣「這個問題你應該問他們」。Didio斜眯著眼看著李,
突然用手指著李問「你想要。。。,你想要。。。」,每問一個「你想要。。。」就用手指一下李,並且逼視著李好像惡獸見到食物。剎那間,李受到極度驚嚇,好
像被強姦了,她極其憤怒地說「停下來,我是受害者」。Didio手還不停,李說「我不想和你說話」。Buliung止住Didio,Didio站起來準備
出去,他還不甘心,出門前他拿了一疊紙問李是否能回答這些問題,然後把答案交給他,李感到恐懼,她拒絕了。Didio走後,李無法平息憤怒,
Stephanie試圖安慰她,Buliung問了一些Jen瞪眼的事,才幾分鐘,Didio又回來了,又坐在原處。Buliung用彙報的口氣對
Didio說了Jen瞪眼的事,Didio用坐大的口氣說「那就找Jen談話」。然後問李什麼時候第一次瞪眼。話題從瞪眼說到那個女子資料庫組,李說她們
一直對李不公平,不過李已經不在乎了,Didio似乎抓住了話柄「什麼,你不在乎她們對你不公平」?李厭惡極了,她把頭扭向一邊不再理會Didio。
Buliung又制止了Didio,Didio準備出門,他又不甘心地問李能不能約個時間再談,李感到惡性,她拒絕了。Didio走後,李說Didio騷
擾(insult)她,Buliung說如果Jen看到李的電郵會怎麼想,李說「可能一樣,但那電郵(擔心自身安全)是我的真實感受」,這時李突然領悟到
了Buliung對Jen的個人愛護,Jen太美了,Buliung不過是拿Didio當槍使。走出Buliung的辦公室,李只覺天旋地轉,不知道下午
是如何過的,只記得開車回家極其危險,那車忽而左要撞對面的車,忽而右要撞到路邊石頭。

李開始做惡夢,夜夜數次驚醒,Didio的奸
笑和手指經常浮現在眼前,即使白天也無法控制情緒,她開始摔東西嚎叫,家裡亂作一團。李的先生是個老實人,只知道唉聲嘆氣,卻想不出辦法,況且他也在
Ogle牛y的組裡工作,由此可見西風不識相,老美打狗是不看主人的,因為中國人就不是人。

李雖然不懂她已患上精神創傷綜合症,但是她知道Didio對她進行了極大傷害,她必須極快說出去,否則無人知曉真相。


月八日,一個星期天,李竄回公司向雷神亞太協會百人網發電郵,她說「上星期,Buliung要我去人事部見John
Didio,說是機密談話,儘管我拒絕任何機密事務,他們還是進行。突然Didio問『你
是不是要殺人』,並且用下流的眼光瞪著我,。。。,事實是他們用令人惡性的問話騷擾(insult)無助的少數族裔女性,而沒有任何亞裔旁觀者。請問有何
公司條例支持或反對這種騷擾行徑?」

八月九日,李收到許多電郵和電話留言,都是亞太協會會員,他們非常震驚並詢問發生何事。李還
沒有來得及解釋,Buliung打來電話要李去他的辦公室。李接受教訓堅決不去Buliung的辦公室,她要求在公共場所見面。因此,李,Buliung
和Stephanie來到餐廳見面。Buliung說李不能用公司電郵反映個人事情,李感到Buliung這人是多麼殘忍,李說「為什麼Didio問我是
否要殺人?」 Buliung說「因為那個電郵,我們擔心你的安全。」
Stephanie說「他沒有問你是否要殺人」,李說「他問了你是否要殺人」,Stephanie又說「他沒有問你是否要殺人」,李又說「但是他問了『你
是否要殺人』」,Stephanie說「他問的是『你是要殺別人還是要殺自己』」, 李說」我們應該錄下來」。李心理總算明白了Didio的「你想要…
你想要… (Do you want to … do you want to …)」
原來就是「你是要殺別人還是要殺你自己」。Buliung抱怨他的電話不停,總有人詢問發生何事,真是多管閑事,他要李不要用公司電郵,談話到此結束。回
到辦公室,李發現Buliung已經迫不及待給亞太協會發了電郵,他聲稱「這個問題已經解決了」,他要求大家不要用公司電郵辦「個人事情」。亞太頭頭
Cheryl Biagini也接著說若是有誰想用亞太協會發布消息先要請她過目。李明白Buliung是要隱瞞真相。

李休了幾天假希望心情好一些。回來工作后照樣置身於閃回狀態,可是辦公室里不能摔東西或嚎叫,她只能靠電郵發泄。既然不讓用亞太協會百人網,那就告到公司道德部,李特別說明希望亞裔僱員參與調查,如果有人想找李談話,要有亞裔僱員旁觀。


月二十六日,軟體中心經理Maryann King,Buliung,和Stephanie要李開會,並請了中國僱員Ed
Tang(唐)參加。會上,李問Maryann為什麼Ogle牛y說公司要裁人李在名單上,Maryann說是有一個什麼名單,李恐怕就在名單上,李又問
那為什麼Ogle牛y又否認他說過要裁人,還沒等Maryann回到,Buliung插嘴說李會成為一個好律師;李又問為什麼Jen總瞪她,
Maryann說她準備找Jen談話,就在這時,Stephanie突然問有沒有人看見Jen瞪眼的事,李說沒有人,因為Jen只在沒人的時候才瞪她;李
覺得奇怪為什麼Buliung坐在那兒不亢聲,從八月三日李第一次彙報瞪眼事件到現在已經二十多天,Buliung可從來沒有提過這事,難道Jen否認了
嗎?李心往下沉。會議的主題是要李忘掉過去向前看,以及不要再發電郵之類,Buliung還說他擔心李在停車場出車禍,李剛要問明白,Buliung又說
他擔心李被汽車撞著。

回到辦公室,李收到道德部Tim Schultz的電郵,Tim說無人指責李要殺人,Didio的意識是李「是否有想法要傷害(hurt)自己或他人」,李感到很難和道德部溝通,李回電說「『你是否要殺人』與『你是要殺別人還是要殺自己』有什麼區別?」道德部不再理會。


月二十七日,李去了Maryann的辦公室,這也是唯一一次李去Maryann的辦公室。李問為什麼Didio拿李當潛在殺人者,Maryann說是「因
為那個電郵」。李說「你知道嗎,Didio的問話讓我想自殺」,Maryann回答「這不是故意的」,她仍舊要求李忘掉過去向前看。

八月二十七日,李收到唐的電郵,唐說「聽Marlborough那邊傳來話說你有笑臉了,大家都很高興,希望你保持下去。」


天天受煎熬,她把所有精力都放到工作上希望藉以解脫。到八月三十日,李忍無可忍,她豁出去直接給雷神總裁發電郵。李指出「我想吶喊,這是慢性謀殺:
John Didio用其職業手段對我做精神折磨,他把一個受害者當作潛在殺人犯,這是最惡行徑。目前我正坐在辦公室里,但是很多時候我想吶喊!」

八月三十一日,李收到總裁Bill Swanson的回復「我委派Ken Peden找人和你談,我聽說這是上星期發生的。謀殺這詞太具煽動性,這個問題要儘快解決。你的電郵今天就有會回答。」


飯後,Stephanie來找李,她們到了人事部辦公室外,李不想進去,李問有沒有中國僱員作陪,他們說暫時找不到,人事部經理Paul
Clegg喊李進去。一進門,李只覺天旋地傳,淹沒於恐懼中,渾身乏力差點倒下,她縮到牆角用手撐著牆開始哭泣,Stephanie趕緊把門關上,李更覺
恐怖,Stephanie要李坐下並端來一杯水。李說「我們中國人怎麼了,我們中國人努力工作,拿錢又少。。。」 這時一個人走上來,李問「你是Ken
Peden?」那人說他是John Didio的老闆叫Irvin Kooris,李很憤怒,李說「John
Didio為什麼這麼邪惡?他為什麼把人變成動物?他為什麼要問我『你是不是要殺人』?」李一邊說一邊模仿Didio的樣子用手指著Kooris,
Clegg回答說「是因為那個電郵!」李說「我可以把那個電郵公布出去,我不擔心,他們卻會擔心。」
Clegg給李一封信,他說因為李不聽勸告用公司電郵講個人事情,給總裁發電郵,公司決定讓李帶薪留職,去見醫生做評估,能否回來上班,要看醫生報告。李
要求必須是說普通話的醫生,他們答應了,但必須是Kooris推薦的醫生。然後Stephanie陪李回去收拾東西,李把工作證交給Stephanie之
后離開公司,從此以後再也沒有去上班。

李不知如何把車開回家的,千幸萬幸沒有出事故,從此以後度日如年。李的先生回家一趟,安頓下來
又匆匆回去上班,人在屋檐下,他也沒有辦法。李並不知道應該立即看自己的醫生,她擔心的還是保住工作。Kooris先是安排了一個說普通話的心理學家,不
知何故這心理學家又不幹了。Kooris只好找了一個在麻省總醫院做精神病理醫生的美國人。李擔心公司和醫生合夥編造李有精神病要殺人,李向Kooris
要Didio的談話記錄,Kooris說對於2003年的談話Didio沒有發現任何問題,對於零四年八月的談話,由於李發火了,談話沒有結果。
Kooris並沒有告訴李Didio有談話記錄,李也不知道Didio是有執照的社工,即使知道Didio是社工,李也不知道社工是幹什麼的,更不知道做
記錄是社工的職責。

十月四日,公司讓李停薪留職。Clegg給李打電話時,Buliung也說了一聲Hello,李直感到惡性。下
午,李打電話給Clegg要求不再讓Buliung參與李的事務,李說Buliung對Jen有好感(crash
on),Buliung做事不可能公平。Clegg問為什麼李不早彙報Buliung有問題,李說中國人在公司不認識人也沒有渠道向上反映,李說她根本不
知道Clegg是Buliung的經理。

十月七號,李還是去見了Kooris找的醫生Julia
Reade。談話前,李問Reade能否把評估報告給李一份,Reade說這報告是雷神出錢,李只能向雷神要,李又打電話問自己的律師,律師說如果醫生認
為李無病,就沒有必要要這份報告,如果醫生認為李有病而公司又不給,那就是一個強案。面談中,Reade問李是否要殺人,李很憤怒,李說她要通過法律途徑
解決這些問題。Reade問李是否要自殺,李明白如果告訴醫生想自殺,李就會被強行送進醫院,李就會被當作精神病患者而失去為自己辯護的權力,因此李斷然
否認自殺念頭。

Kooris當天就收到Reade的報告,他告訴李這報告太簡單,李問他醫生說什麼,他說看不出來,他要李允許Reade寫一個詳細報告,李同意了。


月二十六日,Kooris收到Reade的詳細報告,他還是不讓李知道醫生的結論,他說他們要討論。又過兩天,公司通過李的律師傳話說要李十一月一日回去
上班,律師說看來醫生認為李可以上班。但是李明白自己無法上班,因為她總是處於閃回狀態。李要求自願被裁,公司於十一月九日要求李簽署一個放棄權力起訴公
司的字據,李無法預知未來而拒絕了。同時,李自己的醫生開始為李申請短期病休。

十一月十八日,公司總算同意給李的家庭醫生一份Reade報告。幾天後,李向自己的醫生(是個美國人)索要Reade報告,李被告知這份報告屬於雷神,李只有向雷神索要,李無限沮喪。不過李認為Reade診斷李可以工作,也就沒有必要再去索取。李也不再聘用律師,已經。


一月三十日,Stephanie給李一封信,她說由於保險公司MetLife拒絕了李的病休申請,李應該在六天後回去上班,否則就開除李。李打電話問
MetLife才知道他們沒有收到任何醫生報告。李又打電話告訴Stephanie她不能上班,李希望公司給她時間申請病休,Stephanie說「我不
管,這是公司規定。」李很氣憤,李問「難道不考慮安全問題,如果我要殺你呢?」Stephanie說「你能否重述?」李問「你要錄音嗎?」李說她要向
Ken Peden彙報,這不公平。隨後李給Ken Peden發電郵抗議Stephanie的信,Peden沒有回應。

十二月七日,Stephanie發信告知李12個星期的家庭病休(Family Medical Leave Act)就要在十二月底結束,李若不能回去上班,公司就要終結僱用關係。李把醫生的信寄給Stephanie,信中說明李需要休息半年。

2005
年一月,保險公司通過李的短期病休。當MetLife代理人Ken
Lemelle告訴李他們收到了Reade醫生報告,李開始發懵,李問「Reade醫生說什麼」,Lemelle說「Reade說你不能工作」。李的頭轟
的一下,李說「不對呀,他們收到Reade報告的時候是要我回去工作的。你看,他們總是撒謊!」Lemelle也奇怪「這麼說你是可以工作的嘛,你等等,
讓我再去問他們。」李說「對了,你問清楚了告訴我。」李沒想到公司竟然如此邪惡,連醫生報告也藏。李再次受到打擊,精神狀況進一步惡化,李開始用強力鎮靜
葯,開始申請長期病休。

一月十七日,公司結束了李的僱用關係,理由是12個星期的短期病休過了,李又不能回來上班。李只好把她和她女兒的醫療保險轉到她先生賬下。

一月底,李發電郵給Keden和雷神亞太協會,抗議公司隱瞞醫生報告,公司無人理會。李接受教訓把醫生都換成中國人,又向公司要求把Reade報告轉送給李的兩個中國醫生,公司無人理會。


月份,李向公司申請工傷賠償,原因是精神創傷無法工作,公司拒絕。此案自動轉到工業部的工傷部。李把她與雷神公司工傷部分析員Frank
Ruel的電郵發向公司幾百號人,公司亂了一陣。有中國僱員問李是不是李的「那個電郵」說了什麼才召至Didio審問「你是否要殺人」,李認識到她必須公
開「那個電郵」。

三月十六日,李又向公司發電郵,她詳細描述Didio的審訊過程,並公布了「那個電郵。」 很久以後李才知道Buliung很快離開了雷神。

李並不懂如何上告公司歧視,幾經周折才知道有個公平就業委員會EEOC。李結結巴巴寫了一頁半的歧視報告,於四月二十一日交到EEOC,EEOC自動轉告麻省反歧視委員會MCAD。

五月二十日,雷神公司恢復李的病休狀態,理由是保險公司在四月份通過了李的長期病休,按照公司規定,長期病休可以維持兩年僱用關係。李認為主要原因是李告到了EEOC。

六月份,雷神公司向EEOC提議要李回公司參加仲調,李想到John Didio不就是公司請來的第三者嗎,公司出錢請的仲調能公平嗎?李堅決拒絕。


月份,EEOC認為雷神已經恢復了李的病休狀態,歧視不成立,結案。李到EEOC要了所有文件,包括公司提供的材料。李發現了2002年Mattie
Ervin的秘密報告,原來Mattie專門從那些整李的人那兒收集負面資料,這些人說李個性強固執造成工作糾紛,Mattie根本不考慮李的同事
William Kerr的電郵指出李受到不公平待遇。在EEOC,李意外地碰到一個在那兒工作的中國人,Ken An
(安先生),安告訴李九十天內必須上告聯邦法院,不要等待MCAD的調查結果,否則有效期就會過去。

上告豈是易事,李不懂法律,英語
又差。李一直在找律師,沒有人願意不收錢接這個案子。時不我待,李從網際網路找了一個他人的歧視上告書(Complaint),就比葫蘆畫瓢寫出自己的上告
書,距最後期限還差兩天,也就是2005年十月七日把雷神公司告上聯邦法庭。李以聯邦反歧視法第七條(Title
VII)告雷神公司種族歧視和報復,以普通侵權法(Common Tort Law)中的以權謀私條例(Tortious Interference
with Advantage Relationship)告部門經理Mr. Mitchell和人事部官員Mr.
Buliung,以普通侵權法中的故意精神傷害條例(Intentional Infliction of Emotional
Distress)告Mr. Buliung,又以普通侵權法中的欺騙條例(Misrepresentation &
Deceit)告雷神公司隱瞞醫生報告。

2005年底,李索取到了公司的個人黨案袋(personnel
file),李發現Buliung在所有記錄中都把Didio的問題「你是否要殺(kill)人」改成「你是否要害(harm)人」,由此淡化Didio
的邪惡。不過Stephanie在公司內部調查時說她「感到李受到白人男性的人身威脅,這在開會時很明顯(Stephanie felt that
Yong was physically intimidated by white males, it was evident in the
meeting with her)」。

其後,李又發現麻省自己還有反歧視法151B,李發動議要求把151B補充進去。誰知聯邦法
院正處於從郵政文件向電子文件轉型期,工作混亂。律師們本來就有法院的電子賬號,他們根本不用郵局寄信件。李不是律師,花了兩個月才申請到賬號。不管是誰
的責任,反正李沒有收到郵局寄出的法令,十四天一過,法官就不允許李補充151B條例。李不甘心失去法律賦予的權力,她跑到麻省州立法院另闢戰場,專告
151B,並附告John Didio違法操作(Malpractice)侵犯李的照會權(Right of Consent)和故意精神傷害。


歷了一年多的預審調查取證 以及李 和被告律師之間無休止地扯皮發動議與反動議之後,聯邦法官Richard G.
Stearns在沒有涉入任何具體事實的情況下,不安排聽證,不提供口頭辯論的機會,而是直接採納雷神公司提出的動議(Motion)在2006年底進行
總結評判(Summary Judgment)。按說總結評判應該以被動方(Nonmoving
Party)李提供的事實(Facts)為依據,誰知道法官Stearns卻以主動方(Moving
Party)雷神公司提出的結論(Conclusion)為依據,草草斷案(Enter
Judgment)認為歧視和報復不成立。其判詞一頁紙,沒有事實分析,沒有法理解釋。如此判決真如葫蘆僧判葫蘆案,荒唐至極,終其原因是因為李是一個
pro se,即沒有律師全憑自己打官司。法官都不喜歡pro
se,只願意和律師打交道,而李又請不起律師。李向法院內部紀律檢查委員會舉報法官Stearns歧視pro
se,李只想給Stearns留個記錄而已。

李來到第一巡迴法院開始了上訴行程,這回李有點經驗了,她發動議要求三人法官組詳細審查案情,並暗示若不公平就告法官。法官也怕告,壞記錄多了影響升遷。

2007
年九月,巡迴法院維持原判,其判決書好幾頁紙,專門提到因為李2002年告Jen
Lewis,2004年才挨整,兩年時間太長,消除了因果關係,報復不成立。這是一個大破綻,感謝岳東曉博士,他指出此判決與第六巡迴法院和第九巡迴法院
的判決相矛盾,時間長並不能消除因果關係,原因是李在佛州(Virginia)呆了一年,那些人無機會報復,等李一回到麻省,報復立即開始。第九巡迴法院
曾經判了一個十年因果關係成立的報復案,原因是十年期間報復者沒有機會,一旦受害者回到報復者手下幹活,報復立即開始。此案已經造成巡迴法院分裂,李要求
七人法官團(En Banc)複審。

李還提出要求複審是否「發現原理」(Discovery
Rule)可用於第七條,這是因為Mitchell和Ogle牛y散布裁人謊言要李離開公司的事發生在有效期之前(從李告到EEOC的前300天算起,即
2004年六月二十五日以前發生的事件不考慮),但是它發生時李並不知道那是報復。直到Ogle牛y在2004年七月二十九日否認他的裁人謊言時李才明
白,按照發現原理,報復指控應該從發現那天算起,因此它不算過期。發現原理從來沒有用於第七條,聯邦最高法院允許自由爭辯。目前李在等待七人法官團的判
決,下一個目標是聯邦最高法院。

李的工傷賠償案已在2007年六月被據。工傷賠償法官(Administrative
Judge)William
Constantino不接受法院法醫的報告,其指出李的精神傷害是公司造成的。法官只接受雷神請的Reade醫生的觀點,Reade醫生引用
Mattie的秘密報告,那就是李性格有毛病,李個性強,固執,因此造成工作糾紛。Reade醫生不重視瞪眼之事,不提Didio的審問,她認為李擔心個
人安全純屬幻覺,她得出結論李的精神傷害不可能是公司造成的。李的律師也沒有爭論李的性格問題,其實李的年鑒說「李待人友好,容易相處」,
Stephanie在人事部的記錄也說李從不與人衝突(she was never confrontational)。法官還接受Buliung,
Stephanie 和Didio的謊言「你是否要害人」,不接受李的證詞「你是否要殺人」, 法官判Didio的問話不會驚動任何人(Mr.
Didio spoke in a way that would not alarm
anyone),他認為Didio沒有故意騷擾,也沒有騷擾李(I find that Mr. Didio did not intent to
harass Ms. Li, nor did he harass Ms. Li),李自己胡塗了(but she was
confused)。法官給的唯一面子就是承認了Jen Lewis的瞪眼事件。李的律師正在抓住這連續八個月的瞪眼事件做上訴。

由於聯邦法官Stearns拒絕受理李的普通侵權條例,李的州立法院的案子還在進行。

任何建議、看法。來函請寄yli01776@yahoo.com

44

主題

645

帖子

160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初過語言關(三級)

Rank: 3Rank: 3

積分
160
沙發
zhiyuanjun 發表於 2007-12-23 03:10 | 只看該作者
哀其不幸,怒其不「走」----幹嘛非在一棵「雷神」樹上弔死?與自己的精神、身體健康比起來,這份特定的工作(軟體編程工作又不難找,軍火公司給錢特別多嗎?)有那麼重要嗎?既有今日被迫採用法律手段還被拒絕受理的光景,何不當初「一走了之」----此處不留*,自有留*處,退一步天地皆寬,也許早走「柳暗花明又一村」亦未可知。
不幸中的萬幸是此"李「非彼」李(文和)「,沒落個」非法下載機密信息「什麼的罪名,趁早抽身吧,無謂言之不預也!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9

主題

87

帖子

83

積分

貝殼新手上路

大一新生(四級)

Rank: 2

積分
83
3
fj108 發表於 2007-12-23 03:40 | 只看該作者
看完了,支持一下!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0

主題

1108

帖子

225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Rank: 3Rank: 3

積分
225
4
ak-74 發表於 2007-12-23 05:47 | 只看該作者
沒看完了,但也 支持一下!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2

主題

32

帖子

23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1

積分
23
5
 樓主| OamOam 發表於 2007-12-23 06:0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 零下三度 的帖子

你說的對,她一直本著溫勤恭儉讓做人,老美已經習慣了,一旦她忍無可忍說出來,
老美不習慣,就來毒招。

可是竟然有同胞替老美說話。請看 http://blog./?p=32246
KKK,minado (估計是一個人)的評論,真寒心:

怎麼進個HR辦公室就來個天旋地轉?為什麼一定要中國僱員陪同? 淹沒於恐懼中? 這個恐懼從何談起? 然後哭泣, 然後說什麼中國人中國人....  別人看了不當她神經病      才怪呢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7

主題

470

帖子

115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Rank: 3Rank: 3

積分
115
6
nick_martin 發表於 2007-12-23 06:5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4

主題

730

帖子

170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留學助教(八級)

Rank: 3Rank: 3

積分
170
7
招財貓 發表於 2007-12-23 09:33 | 只看該作者
讀過一遍,我覺得李這個人太鑽牛角尖.

那種長的漂亮有會搞手段的女上司,和忙著巴結她的人們,在美國,中國,什麼地方都有可能遇到.這種事情本來就沒什麼值得浪費時間的.因為只要是明白的人,都知道他們是什麼貨色.

但是你如果硬著去和他們搞,就是你自己給自己找麻煩了.你不看看,其他對code發表過意見的工程師們,後來不去粘這個麻煩了.有那麼多時間,不如換個單純一點的地方搞專業,跟這些天生就會公關的白人女人爭什麼呢?更況且,李自己一是英文差,二是不懂法律,擺明了要吃虧的.
Quitters never win.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0

主題

136

帖子

32

積分

貝殼新手上路

小留學生(一級)

Rank: 2

積分
32
8
lc1999 發表於 2007-12-23 10:34 | 只看該作者

看完了.支持一下.中國人是不容易.

看完了.支持一下.中國人是不容易.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2

主題

32

帖子

23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1

積分
23
9
 樓主| OamOam 發表於 2007-12-23 12:0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8 招財貓 的帖子

Your English could never be as good as them.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41

主題

1850

帖子

1011

積分

一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011
10
中南西北 發表於 2007-12-23 14:12 | 只看該作者
同情李永的處境,也理解她的苦衷。但我對她在這麼長的時間裡未能有效地處理好這件開始時並不算複雜的問題深表扼腕嘆惜。平心靜氣地說,Raytheon 和其他同類型的公司都有較為完善的HR系統和EEO申訴渠道,李永未能加以有效利用。美國公司(大小皆然)的確存在歧視中國人的問題,一些中小企業尤甚。但像Raytheon這樣的公司在Corporate層次上,在處理問題的過程中通常不會容忍歧視,而部門一級一般都會遵從上級旨意行事,科室一級就更不用說了。所以,在問題被捅到社會上之前,公司都會循規矩辦事。文中提及的CEO複信責成有關高級管理人員介入就是例證。但當事情鬧到社會上去后,尤其是上了法庭,公司就可能為維護自己的形象,採取某些方法來處理員工了。這時,公司最高層多是支持HR部門的決定的。

我不同意李永對華人在美企業「工作辛苦工資低」的判斷,尤其在高科技公司恐怕與事實不符。事實上,華人專業人士的待遇並不比其他族裔的差。美國大企業的工資待遇是和職責掛鉤的,不會因族裔不同而有異。但某些主管(無論是何膚色,包括華人自己)籍口表現不佳擠走華人員工倒是不鮮見,這裡面可能會有歧視的問題存在,我們應懂得用法律和制度來保護自己的利益。

的確,李永似乎過於「戀棧」了,受了不少苦。這個案例對在美奮鬥的華人有啟迪作用。謝謝分享!

[ 本帖最後由 中南西北 於 2007-12-23 14:19 編輯 ]
雲飛
來自黃鶴白雲的地方
暢遊大鵬騰空的海灣
~~~~~~~~~~~
有才者未必都是君子 有德者則必不同於小人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2

主題

32

帖子

23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1

積分
23
11
 樓主| OamOam 發表於 2007-12-24 00:1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 中南西北 的帖子

你太善良了。你不知道HR,EEO,Ethic Group,EAP,以及花錢請的外部醫生都是公司的衛道士,是用來整人的工具。這一點你問一問老美就知道。

原先,李一直相信公司提供這些機構可以解決問題。經歷幾年血的教訓,她總結了
一個簡單經驗,那就是每走一步都要有中國人參與,否則事情就會一邊倒。

請看事實:

2002年李告到EEO,李的告文清清楚楚寫著同事William Kerr的email:

「當我們第一次到Marlborough[工作]時,我和Conall很快就發現他們對你不公平,
尤其是Gayle。我很奇怪在美國任何地方,那樣的行為如何被容忍,...
(when we first went out to Marlborough, it very quickly became clear to
both Conall and myself that you were not being fairly treated especially
by Gayle. I was surprised that in the US above all places, that such behavior
would be tolerated,...)
(http://www.speakout.com/forum_vi ... 43&mMID=123143)」,


李要求EEO詢問 Mr. Kerr,可是他們就是不。2003年,你又提出詢問Mr. Kerr,他
們還是不。調查報告隱瞞了三年,直到2005年,李告到EEOC后,才得到一份拷貝。
原來調查員Mattie Ervin (是黑人)專門從爭整李的人那兒收集負面信息,他們說李
個性強(strong personality),固執(opinioned),造成工作糾紛。而這份秘密報告
2004年就悄悄送給花錢請的外部醫生Dr. Reade做評估,Reade醫生由此診斷李有人
格紊亂綜合症(personality disorder)造成工作糾紛。而公司又隱瞞Reade醫生報告,
要李回去上班。直到2005年九月,在工傷賠償法庭上,對方律師才給李一份Reade醫生報告。最後,工傷賠償法官就是根據這份報告撤銷李的工傷訴求。

記住,李從來沒有被告知她個性強固執,李的年鑒也說李對人友好容易共事。人事部
官員Stephanie的證人錄也說李從不與人衝突。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2

主題

32

帖子

23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1

積分
23
12
 樓主| OamOam 發表於 2007-12-24 00:2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2 OamOam 的帖子

李的內部申訴和公司調查報告

李的內部申訴
http://www.speakout.com/forum_vi ... 143&mMID=123143

公司調查報告
http://www.speakout.com/forum_vi ... 163&mMID=123163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4

主題

730

帖子

170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留學助教(八級)

Rank: 3Rank: 3

積分
170
13
招財貓 發表於 2007-12-24 03:4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0 OamOam 的帖子

You mean YOUR english could never be as good as them.
I don't have problem dealing with assholes.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4

主題

730

帖子

170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留學助教(八級)

Rank: 3Rank: 3

積分
170
14
招財貓 發表於 2007-12-24 03:55 | 只看該作者
Ok I just read Li's complaint on that forum you linked.

Read this:

"Whenever I argued with Belinda (the group leader) about some technical issure, Jen always stepped on me, it was very easy to step on me, because in this group, Gayle, Shari have treated me not fair for long time. In their mind, not fair to me is fare, but if I try to argue with them, it would be not fair(Freedom is slavery?)"

What do people see when they read that? Whining and  Accusation.How is Li going to explain that they haven't treated her right for a very long time? How is Li gonna argue that "not fair is fair"? Li is an adult she has to be responsible for her words, especially accusations. Whining doesn't work in the courthouse, period. Not to say so many grammar errors in the complaint, they are definitely gonna lower the credibility of Li's words because of the poor English skill.

Li needs to start giving evidences from the beginning of her complaint. Since she said whoever that woman who worked with her cannot understand code, she has got to explain why she says so, how she found out that person didn't have sufficient education for programming etc. When Li quotes the email from another engineer who claims that Li was treated in a bad way, did he explain what events that happened made him think in that way?

To sue somebody you can't just say " oh they are mean to me they treat me like crap blah blah", nobody will listen to you if you don't have evidences and witnesses. So much whining in your complaint makes you least convincing, and even, makes people wonder if you have personality issues.
Quitters never win.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2

主題

32

帖子

23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1

積分
23
15
 樓主| OamOam 發表於 2007-12-24 08:3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5 招財貓 的帖子

The material evidence is posted on
http://blog./?p=32248&ci=174819#comment-174819
The comment 1 is the emails for that code dispute. You probably expected Li could list all the evidences in the internal complaint, didn't you think that the internal complaint was only a protest, and not a formal complaint in court, because Li was planned to stay in that corperation at that time. Plus, it was the investigator's responsiblity to ask Li for what really happened, but she selectively interviewed people.

Unless you undersdant a little bit of C language, you would have no knowledge what's going on. by reading that email.

If you blame Li's English ability, you should understand how many foreigners worked in Hi-tech area, they live on their solid tech-skill. If your tech-skill is not that good, of course you have to show your perfect English to keep balance. In another word, if Li could speak perfect English, she would take a different position. After all, her performance reviews showed her great contribution in Raytheon, and that is the foundamental faireness of employment, you worked, so you got paid.

It seemed you ignored some evidence in the article, e.g. Gayle had only Franch litereture degree, Belinda was a 25 years old young girl. Li had worked in three different companies in English before hired by Raytheon.

Another mentality in your word, do you think that Li has to be perfect in everything before persue a discrimination litigation?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2

主題

32

帖子

23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1

積分
23
16
 樓主| OamOam 發表於 2007-12-24 08:4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4 招財貓 的帖子

From you comments, you are very good in English. However, could you follow with their culture background, historical humor, local slangs, as well as the red neck mentality (you are in NC)? Even a local Beijingnese would feel difficult to deal with Shanghaineses.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4

主題

730

帖子

170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留學助教(八級)

Rank: 3Rank: 3

積分
170
17
招財貓 發表於 2007-12-24 12:1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OamOam 於 2007-12-24 08:48 發表
From you comments, you are very good in English. However, could you follow with their culture background, historical humor, local slangs, as well as the red neck mentality (you are in NC)? Even a ...


Yes I can, been working and living in a place with very few asian population for several years now.
Again, if you want to win a battle against them in their place, you gotta play by their rules, not yours.
Quitters never win.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2

主題

32

帖子

23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1

積分
23
18
 樓主| OamOam 發表於 2007-12-24 23:0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招財貓 於 2007-12-24 12:16 發表


Yes I can, been working and living in a place with very few asian population for several years now.
Again, if you want to win a battle against them in their place, you gotta play by their ru ...


Yes, 招財貓, I read through your "OLE AND TRUFA -- A Story for Two Leaves", your english is great.

Could you please take a glance at 李永要求第一巡迴法庭全體法官複審意見書,
http://blog./?p=32262

and see if this Peition clearly stated her issues for Rehearing En Banc, and if you think any points are not clearly understandable to the judges ? or in your opinion, should 李永 make some improvement at this rehearing? Note, this rehearing is the last journey in the circuit court, the next step will be the US Supreme Court.

Another thing is that 李永's attorney wrote done a brief to the 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Accidents Reviewing Board,
she could not make sure this brief addressed all the important issues. Suppose you are the judge, based on this brief, do you think you would overturn the original judge's decision? See:
李永的工傷賠償案:要求複審意見書(英文版)
http://blog./?p=32395

Your opinions are mostly welcomed.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2

主題

32

帖子

23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1

積分
23
19
 樓主| OamOam 發表於 2007-12-25 05:5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9 OamOam 的帖子

李永的工傷賠償案:要求複審意見書(英文版)
http://blog./?p=32395

李永要求第一巡迴法庭全體法官複審意見書,
http://blog./?p=32262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0
匿名  發表於 2010-7-10 21:49
有點為Li不值, 但佩服她的鬥爭精神。 我們在外面的華人就是缺乏這種精神。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6-17 09:34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